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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一
初看此书,我总是想到艾青的一首诗——《我爱这土地》,诗中的一句话尤为深刻: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想就书中的一些句子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书的开头提到了一个在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说中原的一家家总是划着一小方地来种植,而没有想到利用这片地的其他方法。似乎是这样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在土地上发展起来的国家,我们的土地的依赖性已根深蒂固。“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我们脚踏实地,我们热爱这土地,我们珍惜这份与生俱来的土气。
当看到费老写到自己第一次出国,他的奶妈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灶上的泥土塞在他的箱子底下时,我想到了我的家乡潮阳。众所周知,潮汕地区过节拜神的活动有很多,有人说这是迷信的做法,但是在我看来,这也算是内心的一份信仰,对神明的敬重源于先人,源于环境的耳濡目染,这份敬重一代一代相传下来,慢慢地成为了一种传统。这份淳朴的土气,让我觉得自己是其中的一份子,自然、不做作。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社会竞争没那么激烈的那时,人们之间要建立起信任也就没有现在来得那么困难。没有相互之间的算计与心机,单纯的,就是心里油然而生的相信而已,这便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实实在在的、不加修饰的、饶有魅力的。
像书中的一句话说的那样: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象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中国便是这样的,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久而久之我们便有了一份“土气”,无需觉得丢脸,这本身就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我们该庆幸,这是我们的家的标签,是我们的根。叶落归根而我归往何处?我们都知道,落叶尚要归根,人也是一样的,倘若忘了根在哪里,要如何回家?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二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整理的。这本书跟我们平时接触的社会调查报告有很大的不同。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虽然说是概念,是概述,但从他的论述看,费先生却是从具体的农村生活细节出发,是在具体事物里核实的,而不是简单的泛泛而谈。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中国》一样,将中国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中国社会,《乡土中国》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中国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中国,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中国。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中国》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三
刚刚接触到这本满是学术言论的书,我是抵触的,觉得这书不是与我“同一世界”的事物。但毕竟是必读书目,在老师的引导与同学的陪伴下,我慢慢靠近它,渐渐发现自己改变了对《乡土中国》的看法。
它不像我以为得那样生涩难懂。文中常有生动的实例,如“文字下乡”一篇提到,教授的孩子虽在学校成绩好,被夸聪明,但与乡下孩子在一起捉蚱蜢时,却远不及他们灵活敏捷,这有力阐释了一个人的知识文化水平与个人所处环境的需要有关,乡下人也并非愚的道理。
它不像我以为的那样远离生活。“差序格局”一篇中提到“我们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想想自己的生活,的确拥有与自己关系远近不同的人形成的如“波纹”般的交际圈。
它更不像我以为的那样平淡无趣。这本书充满了富有浪漫亦或哲理意味的句子。“从个人说,这个世界不过是个逆旅,寄寓于此的这一阵子,久暂相差不远,但是这个逆旅却是有着比任何客栈、饭店更杂复和更严格的规律……只此一家,别无分店。”,“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它们激起我对此书的阅读兴趣,同时引发了我更深刻的思考。
“我敢于在讲台上把自己知道不成熟的想法,和盘托出在青年人的面前,那是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个比较好的教育办法。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去学习,而主要是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通过此书我也了解到,作者费孝通先生,原来是这样一位富有勇气与探索精神的开拓者,着实令我敬佩不已。
在这本书中,还有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一句话:“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在如今这个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乡土社会这种中国人民世代繁衍生息形成的固有结构,是保存还是被改变……大概会引起很多人的沉思吧!
《乡土中国》一书,让我收获了很多,在我的学习生涯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四
我是来自乡村的孩子,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深厚的感情,这份感情或许就是《乡土中国》中描述的,由那份乡土本色灌溉浇筑而成的吧。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老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得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
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
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正是这种“土气”。
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
《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
《乡土中国》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
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而这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的转型,无疑是起着消极的作用。
根据自身的理解,本书的第一篇介绍的是背景,描述了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的特殊性。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殊性是什么?本篇写得非常透彻。
比如,作者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没读过本书的人或许以为这土气是贬义词,但是,其实正是因为靠土地谋生的理想使乡土社会是那么的稳定,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
费先生也顺便比较乡土中国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
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悉,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
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第二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在《乡土中国》一书里面他所讨论的问题里面很大程度上认为乡村社会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地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
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
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那一点是自己,其余的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
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中国人之所以与西方人不一样,就在于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
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
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
在中国就不一样。
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
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是一样的。
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最主要的是“一切皆以修身为本”,在这个意义上说,差序格局中并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这种超己的观念必须在团体格局中才能发生。
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
这样说的话,我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西方一些国家政府工作更透明、更廉洁有效、公民参与程度更高,更重视自己的权利,更强调公平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我们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五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
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
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中国》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
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
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
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
“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
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
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习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
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近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
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
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
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平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
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
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
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中国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
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
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中国人则不然。
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
“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 “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
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
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近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
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六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费孝通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费孝通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七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
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在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化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礼治秩序的全面打破,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这就导致了更多的乡土本色被花花世界所淹没。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所以老有一些“城市人”在那里鄙视“乡下人”,那就有点可笑了。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八
《乡土中国》中谈到的“乡土”其实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在中国广大乡村非常常见,但却极少被人认真的谈起或者论证。费孝通先生通过自己大量的社会调查,附加上生动的例子,将乡土社会中所包含的“熟人的社会”“差序格局”“维持乡土社会正常运行的四种权力”等,较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一一进行解释。
相互熟悉的耕作模式是中国乡村传统的生活模式,构成这种生活模式的每一个角色,彼此之间都是互相熟悉的。在这种熟悉的环境里,有一种叫做“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产生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通过婚姻,来建立并且扩大自己的关系网。想要维持这些社会关系的运转,必须要依靠各种各样的权力,有四种权力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而“同意权力”直到今天还没有过时。
由此可见,《乡土中国》虽然是费孝通先生考察当时乡村的社会生活、生产状况所总结出来的内容,但是书中的内容并没有因为时代前进而失去意义,相反,在今天,国家大力改革农村运行模式,新政策与旧传统相互碰撞的背景下,而变得更具参考价值。
《乡土中国》读后感 篇九
《乡土中国》一书是社会学巨擘费孝通老先生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期间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讲稿整理编写而来。这本书虽然历经七十余年,但栖它的研究却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是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书里自对我国的很的社会现象进行了深层次剖析。
我对该著作的认识是逐步加深的,我认为这部社会学巨著不应在当今社会受到冷落。反复读了《乡土中国》后我有三点感想:
一是中国人的安土重迁。由于中国传统文化是属于农业文明,中国是以农业为根基的文明古国。整个中原文化都建立在对土地深厚的依赖之上,所以我们和许有外国、游牧民族、水上民族不同。我们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我们不随意更换自己的住房。如果遇到拆迁这样的事情,我们门会较抗拒,中国人对房子有自己的情结,这也是我们房价居高不下的一个社会除原因。
二是“熟人社会”,由于乡土社会传统,从而着成了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社会。
乡土社会发源子村落。在一个村子里,周围的人都是熟悉的,没有陌生人的,大家都依靠着同一块土地生活,彼地相互信任、依赖。也由比形成了一个由私关系引由面出的“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
就像一块石头投入水中激荡出涟漪一样越靠水波中心的地方关系越紧密;越远的地行关系就越疏远,因此而形成的熟人社会。关系近的风事好商量,工作开绿灯;不属于自已人的,便什么事都很难有真正意义展开和作为。
三是婚烟关系。中国的家好做似事业组织,弱的大以做事业大小决定。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夫妻关系只是配抽。而这恰恰与西方夫妻关系是主轴,夫妻感情主要凝聚力不同。因此在中国社会。夫妻间的感情淡泊是常见的现象。因为乡土社会要求的是稳定,男女之间激烈的情感容易破坏这种稳定,所以中国人不喜欢离婚。因为大多数人对婚烟的就是一种稳定的合作关系,即使没有爱情也不影响彼此方间的合作。
以上是我对《乡上中国》主要的感受。
《乡土中国》这本书除了增切我们看问题的深度,也让我们更清醒的认识在这片古老的东方土地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使我在正视它的同时,也能够积极地用正确的态度去解问题,
乡土中国读后感作文 篇十
很早就听说了这本书的大名,之后有一天在图书馆看见了这本书,现在再次把它从图书馆捞出来认真拜读一遍。为什么要说是拜读呢,因为这本书真的算得上中国社会学的开山之作了。全世界社会学的发端是十九世纪欧洲三大哲学家马克思、马克斯韦伯和杜尔凯姆。然而他们的社会学体系是构筑在资本主义之上的,与中国的国情有很大出入。因此,能不能发展中国自己的社会学就成了一个关键问题。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生于1910年,曾赴伦敦大学攻读哲学系,回国后加入了西南联大以知识救国的教育工作中。当时中国的社会学杂乱无章,人们大多只对社会指指点点,想用政治把社会套死,而不注重分析中国社会的基本情况。真正能做到实地考察调研的人,大概也只有毛泽东和费孝通了,他们一个是政治家,另一个是学者。现在来说本书的内容,它本身是西南联大人文教授费孝通授课的讲稿,其中分析了很多中国农民阶层的生活方式和特征。很多状态至今仍未改变,那就是中国的“土”长久不变、人们习以为常的社会风气。
中国人扎根在农村,围绕家族这一基石,以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相互往来。到了现代社会,城里人看不起农村人,在我看来是有道理的,本书中也提到了农村生活虽然素朴互信,但也效率低下、标准宽松。当然了,城市人口也是逐渐从乡村人口过渡来的,依然保留他们身上的一些弱点。到了这本书付梓的七十多年后,中国已经基本实现现代化,并随着经济和信息的全球化沾染上高速发展带来的社会弊端。因此,在新旧结合之时,就会出现“抖音”这样的产物,加之网络上信息的质量地下,至今没人能够彻底参透。当下中国的社会学,依然难有起色,只盼望有识之士能多多学习西方理论方法,运用到中国的具体情况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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