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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1000字1
在这个世界上,不论你是谁,不论你是多么的平凡,都会有人记得你,不管是你的朋友、你的亲人甚至是只有一面之缘的人,也许不经意间你驻扎在了他的脑海里,或许你不曾留意,但生活就是这样的不经意。一个人也许会像一朵花一样随一阵风销声匿迹,可不论如何都会为周围带来一阵香,或浓或淡,飘忽迷离。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这本书在看似平淡寻常的小场景小事件中,向读者传递着爱与感动。让人对生活,充满温情的期待,就如在一朵朵花的香里,期待一朵朵花开。
自然的花花草草,都惹得丁立梅喜不自胜。随了她的文字,赏《虞美人》,看《蔷薇几度花》,细察《槐花深一寸》,怀想《一团粉红,一团鹅黄》,向往《满架秋风扁豆花》……每一朵花开,都引出一缕缕愉悦的暗香,引出一段段静美的回忆,一刻刻哲意的思考。读着这些文字,似乎闻到了各种花的香,便如她的学生,认识了榆叶梅、结香、鸢尾花、虞美人、金钟花……彻悟出“活着的最好态度,原不是马不停蹄一路飞奔,而是不辜负。不辜负身边每一场花开,不辜负身边一点一滴的拥有,用心去欣赏,去热爱,去感恩。每时,每刻。”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的生活是平淡的,是无奇,尤其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他们每天为生活奔波劳作,他们实在是太普通,太渺小了,有时甚至是卑微的。除了他们自己有谁会在意他们的生活?
那个做宫廷桂花糕的老人,就像他做的桂花糕一样,有一种独特的味道。作者并非是每天都吃到老人的桂花糕,可是那小蒸笼上方袅袅的香雾中缠绕的蒸熟桂花糕的好闻味道,早已沁入了作者的心脾。那永远一身藏青的衣,藏青的围裙,雪白的米饭是对巷子深处的真实记忆。
黄昏时,学校门口卖杂粮饼的女人,每天都在努力认真的工作着,尽管只赚那么几块钱,她对顾客并不是只有那短暂的热情,她是从心底里希望看到那些顾客的熟悉身影,尽管很久他们没在来买她的饼,但是她依旧希望他们开心 希望他们心想事成,这是平淡中一种多么朴实的情感啊!
爱,是这部散文集的主旋律。爱自然,爱艺术,爱亲人,爱尘世。爱如繁花,在丁立梅的文字里,安静清丽地绽放。你读了,心头一阵阵暖,一阵阵欣喜。于是,凡来尘往中,数不清的“小欢喜”,也在你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让你更深地爱上了凡尘俗世。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最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1000字2
秋夜,一旦提起,总想起诗词中的一股幽怨,似乎它本该就带点悲伤,然而正是这种默然的哀伤,淡然的静谧,才能化开一切坚硬的外壳,露出柔软,也没有人会发现,夜幕遮住的窗扉,会不会有人静静落泪。融入夜幕里,夜色仍静。这时,或许能逃离些什么。最坚强的人,也会被放纵一次,仅仅一次,不让理智拦住感性。
这篇文章有关死亡,文中提到的一个星星是一个生命,不是没听人说过,不信,但不是不想。大城市的天空,能找到一两颗就会高兴上好一阵子,但地上如沙般多的生命怎可能就这几个?对于死亡的概念,如什么“一颗星的坠落代表一个生命的消逝”,是长大了才接触的。我比一般人更早见过所谓“死亡”。四五岁样子,被舅妈拉着,舔着棒棒糖,不明白为什么周围人要簪着白花,戴着黑纱,不懂妈妈为什么哭得那么伤心,为什么这么多人围着躺在玻璃盒子里的外婆,都这么哀伤。然后有人告诉我,外婆死了,所谓死了,就是外婆再也不能陪我睡觉了,再也不能逗我玩了,我弹古筝的时候,不会再有人坐在后面如痴如醉地听了,在园子里玩经过天台的时候,不会再有人在一群跳着广场舞的人中向我笑着挥手,听到这些,我很难受,棒棒糖也不甜了,哭着去叫“睡着了”的外婆。
那根棒棒糖,终究没有吃完。
我见外婆的最后一面,是看着舅舅手里的一只木匣子,重,又温热。
到了上小学的时候,因为看了不少书,小小的心有时竟五味杂陈。看秋雨会感伤,看秋霜会感叹。总以为自己够成熟了,甚至郑重地宣告:我这辈子活到四十多岁就够了。我没告诉过妈妈,因为总隐隐地感到不妥当,但当时班上响应我宣告的人还不少,一群“不识愁滋味”的小孩,好像当这是什么值得自豪的事一样。后来,小学毕业,生活节奏越来越快,问题越来越多,过得比小学时累多了。但却发现,我一点都不想死了,我想活着,多活一秒都是一件不舍而幸福的事情。
死亡是永久的宁静,是舍弃了一切换来的无所纷扰,一梦长眠,秋夜的宁静最接近这种感觉。坐在石凳上,想像着死去的感觉,慢慢与周围融为一体。秋夜里,飘着桂花香,一个人的秋意是浓的,两个人的秋意是暖的。文章里的“他”,不多话,一句“我们好好过”,感动!承诺不需要多大多沉,一句最微小的承诺也能成就一生最幸福的永恒。什么都会离去,生命的'流逝不过是一场剥夺,把身边的一切,抽丝剥茧般剥夺,一个人的路还是得一个人走。在孤独的秋夜,一句“陪你”是多大的温暖啊!迷失的旅途中,一句“我们回家”是多大的救赎啊!只愿在未来,也能收到这样一句承诺。
静谧的秋夜里,心慢慢安静了,就像一片叶、一朵花,把它当作馈赠的礼物,收进心扉。未来的路很长,当遇到坎坷和困境,不需要惊慌,只要一池宁静,秋夜的宁静、流淌,注入永恒。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读后感1000字3
素净的封面,以及如诗般的书名,想来作者是一位安静的女子。
作者在序言中写道:这凡尘到底有什么可留恋的?原来都是这些小欢喜啊!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活着,也就成了一件特别让人不舍的事情。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触动了我的心,忍不住往下看。
丁立梅用那些朴实的句子,向我勾勒出一幅幅温馨动人的场景,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在她的眼中有着别样的韵味。
给我印象较深的一篇文章叫作《让梦想拐个弯》。从小到大我有着或大或小的梦想,有些梦想我稍稍努力就可以实现,而有些梦想则需要长期的积累,在没读文章之前,我一直认为,有梦想就要通过努力去实现,遇到困难要克服,要永不言弃,梦想终会实现。而文中作者却说:梦想很可爱,但也很现实。当梦想飘渺如天上的云彩,任我们再踮起脚尖,也无法与它相握,这时,我们要学会认知自我,懂得放手,让梦想转拐个弯。
作者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两件事说明了这点。一件是作者的高中同学迷上了诗歌,荒废了学业。没考上大学,失业,离婚,这些都是因为诗,然而付出了这么多代价,他写的一麻袋诗,发表了的却寥寥无几,旁人对他的劝告,他不听,他的老母在离去时对他是一万个放不下,在最后的最后他终于明白,这辈子,他成不了诗人。忙忙碌碌最后却无所成就,多么的悲哀啊!
第二件事情是发生在作者认识的一位服装设计师的身上,他曾经的梦想是一位钢琴家,父母倾家荡产栽培他,他在一次音乐会后突然觉悟,台上钢琴家行云流水般演奏风格,是他永远无法企及的,他不顾父母的反对,放弃了音乐,改行学起了他感兴趣的服装设计,并且很快脱颖而出。
相比之下,第二件事中的服装设计师是机智的,当他发现自己没有弹钢琴的天赋时,他毅然放弃钢琴,改行学习自己感兴趣的东西,闯出了一片天地。
在哪里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有时不一定是对的。
在哪里跌倒,还要在那里爬起来,岂不是加倍的难?也许,我们在哪里跌倒,应该赶快到别处爬起来。
兴致勃勃从事一项事业,结果一败涂地,为什么还要和自己作对,强撑下去?换一个行业好了,也许这个行业不适合你。
你短跑也许永远都是二三名,永远也超越不了第一个人,那就换长跑试试吧!或许你天生长跑就好!
正如文章在最后所说:野杜鹃一定也做过成为大树的梦的,当那个梦想遥不可及时,它让自己落入尘土,努力地在悬崖上,盛开出属于它自己的绚烂。
我们的梦想或许怎么都无法触及,那么就换一个梦想吧,你曾经为这个梦想付出的努力会让你成为业余者中的佼佼者,有时拿出来陶冶下情操,那便是极好的。
执着是一种可贵的品质,然而盲目的执着,却是对生命的浪费和伤害。亦如:生命之弦,原有它承载的极限和底线,绷得过紧,势必弦断。护一下她们,让阳光洒满她们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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