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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篇一
鲁迅一直是我所敬佩的作家,他是一名手握着笔作战的勇士,他希望用文字来改变国民精神。
我记得我学过一篇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在前面一部分花大量的笔墨描写百草园乐趣横生的景象,油蛉在这里低吟浅唱,蟋蟀也在弹琴奏乐,一派自然美好且轻松自在的景象,可见他的童年并不乏味,很天真烂漫热爱自然。而这一切在三味书屋戛然而止。枯燥,严肃,无味,与百草园形成鲜明对比,为此鲁迅不得不自己找乐子,偷偷跑到花园玩,当先生读书入神时,便在地下画画。隐藏在这之中的,是对教育制度的不满,对扼杀儿童天性的批判。相比之下,我们如今的课程是如此丰富。
《父亲的病》这一篇让我印象尤为深刻。文中提到了几位“名医”,而我对他们的行为很是鄙夷。鲁迅的父亲患水肿,请两位名“神医”来看病,诊金出奇的高,开了许多昂贵的药,而他们看病时却草草了事,甚至有些不屑一顾,就这样,鲁迅的父亲最终走向了死亡。
医生,是最神圣的职业,应该对人类起到的贡献,而“神医”在听闻父亲死之后,还天天坐着轿子,悠闲至极。我有些愤怒,这些永贵,拐骗别人钱财,却没有尽到职责,实在可恶,而在知道因为自己的昏庸导致一个生命终结时,还在贪图享乐,四号不感到惭愧羞耻。
如此的社会,引发我们一些深思。鲁迅用他的笔,拆穿假面,使生活在迷雾中的人们恍然大悟。
童年,本是美好的,而在那个腐朽的社会,却是黑灰。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篇二
今年寒假我看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的作品能够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然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好范文网】果,然后与玩伴一齐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十分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但是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我十分喜欢鲁迅的《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篇三
腰束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握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耸起,长长的头发直披下来,眉眼“八字”;二尺方帽,长舌头,这便是鲁迅所崇拜的无常了。
无常,地位平庸,身着朴素,打扮得吓人,却是鬼里最善良的了。我小时候听人讲过无常这一说,光是相貌,脑海里便出现了一个妖魔鬼怪,长头发、长舌头,不吓人才怪。而鲁迅笔下的无常,恰恰与我之前的想象相反,原来世界上真有像无常这类的人呢!
妖魔鬼怪通常认为是没有心,恶毒,可偏偏千万别把无常跟他们混为一谈,倘若把这个世界比作阴间,像无常的能有多少?传说无常在勾魂时,要勾隔壁患伤寒快要一命呜呼的人,而那人的母亲因快要失子的哭声撕心裂肺,倘若是你,你会怎么做?选择狠心,还是放弃?你错了,你会因为怕大王打你而必须狠心夺去生命。“可怜天下父母心”,你晓,无常也晓,他的心肠软了,放那可怜人还阳半刻,而受伤的将是自己!后果当然知道,被大王抽了四十四辊……
世界除了千山万水,还有爱,倘若没有爱的荡漾,即使景物再美,人间黑暗,谁会欣赏道路美景呢?爱如阳光,在你无助之下温暖身躯;爱如明灯,在你迷路时寻找正确方向……爱就是这样,如同人生最亮丽的风景。而世界像无常的人很多,如地震救人的英雄们、抗日战争的战士们、在医院抢救病人的白衣天使等,这些人正不如无常一般正直、无私奉献、默默无闻吗?
爱是彼此的心愿,同大家共创美好蓝天。
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篇四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本回忆性散文,它不同于回忆录那样按顺序写,而是从生活中选取一些片段进行创作。
说起鲁迅,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是我国现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浙江绍兴人,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后改名为豫才。鲁迅生活在一个动荡的年代,表面上的他是严肃、庄重的,但是翻开他的童年篇章,却发现伟人的童年也是有趣的。《朝花夕拾》就是通过对童年的回忆,表达了对那个年代多种束缚的不满,批判和嘲讽了封建社会制度。
长妈妈、父亲、范爱农、藤野先生,都是鲁迅描写的对象,通过刻画这些生动的人物形象,抒发了作者对亲朋师友的怀念,也包含了对当时社会的评价。在回忆中,时常夹杂着作者悲怆的描述,并且要“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可以说,鲁迅代表的正是当时中国蓬勃兴起的新文化。
新文化一开始并不被一些人接受,鲁迅受到了他们的反对和嘲讽,但鲁迅并不因此而放弃推广新文化,反而更加努力的去揭示旧文化的缺点,积极参加革命文艺运动。
读完了《朝花夕拾》,我深受感动,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太多屈辱的历史,在祖国繁荣富强的今天,身为未来栋梁的我们,怎能不为了中国的未来而去努力呢?我要学习鲁迅勇敢的精神和正直的品质,不墨守陈规,大胆创新,做一个对家庭和社会都有贡献的人。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篇五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受益匪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中,鲁迅先生非常非常讨厌猫,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己弱小的动物,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那次,他回到家,问长妈妈:“我的小白鼠呢?”长妈妈说:“被那只猫给吃了。”从此鲁迅就非常讨厌猫,憎恨它吃掉了自己养的小隐鼠。实际上鲁迅是讨厌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做坏事的人,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讨厌的人。
鲁迅又写了平时与长妈妈朝夕相处的日子,又突出了长妈妈的善良,但是她非常迷信,唠叨等。鲁迅非常喜欢长妈妈。《阿长与寻海经》写出了鲁迅对长妈妈的怀念之情。
鲁迅经常看一本书,关于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这本书主要是宣扬二十四孝子的孝道。这篇文章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五猖会时。是鲁迅心中盼望的一个节日,但是那一天他却被父亲强迫读书,这是封建教育对儿童的压制。无常是一个有人情味的鬼,为了一位母亲能够见儿子一面而挨了打。无常给鲁迅悲凉的心添了些安慰。
鲁迅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表达了应该让儿童快乐生活。父亲被庸医治死,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后面写了他探求真理的欲望和他对范爱农的同情。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正直,心地善良,富有爱心。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
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篇六
清晨,花香拂过,花瓣迎着晨风轻轻展开。凝脂形的心形花瓣上,闪烁着点点晃动的露水。花朵是如此娇小,远看颇有一种“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的意境。只可叹此时已不再是苏轼笔下“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的时令,而是轻愁细泪的暮秋了。
“虽是早已无花可摘,但如果有,我还是愿意在黄昏中将她摘下。虽无那冰凉露珠的滋润,可看见残花映着夕阳,试问,此般不是更有意义了吗?”
写这段话的纸片一直夹在发黄的书里。朝花夕拾,虽然没有晨曦里的那份丰满,可落花却有种古老、素雅的美,就像浣纱的西子。花开是生命的开始,花落却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生命的又一次延续。
黄昏时,众香调零,我如同李易安那样“东篱把酒黄昏后”,虽无“暗香盈袖”,却依然能感觉似乎有阵隐隐的香风,如同那阵风中夹杂着片片的花瓣,“拂了一身还满”
朝花夕拾,拾来的是安谧,是无心,是如水般平静的传说。花总开在早晨吗?不。想当年武则天酒后发令:“花须连夜发,莫待晓风吹。”那林苑的群芳竟一夜之间现身于枝头,渲染出满园春色,而那正是“欲披凤氅食鹿肉”的冬季啊。
花的荣与枯,在一天中显现。它挥动着双翅,静静地从枝头落下,暗香残留。我在夕阳下拾起了花瓣,郑重地夹进书中。
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篇七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在《朝花夕拾》这篇散文集中刻画了许多人物形象。如鲁迅的童年玩伴闰土长大后受当时社会的压迫变成了一个神情麻木,少言寡语的人。以及他的父亲,衍太太,范爱农的人物。这是这些性格异样的人物。使鲁迅理性的批判了当时社会的不合法制度,他很讽刺社会,鲁迅也在书中对从小带她的女工长妈妈阿长进行了许多人物刻画,她也因为社会的影响保留了许多习俗,像在早晨吃福橘,还要鲁迅对她说:“阿妈恭喜恭喜。”等等。有一次,她踩死了我最喜欢的小白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她虽然粗鲁,但也有善解人意的一面。他知道鲁迅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买来了《山海经》。因为阿长对鲁迅所做的一切鲁迅也很感动,最后表述了对长妈妈的深深的爱,至于那只鲁迅最爱的老鼠,鲁迅也将它放下了。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500字 篇八
我手捧着《朝花夕拾》,独自坐在窗前,感受这阵阵书香,品味从字里行间透露出鲁迅年幼时的童真。
这本书介绍了鲁迅在童年的生活与求学经历,与对往年的亲人、同学、朋友和师长浓浓的怀念之情。作者生动形象的描写出了在旧社会时生活的场景,创作出了这经典之作。
在《朝花夕拾》,让我印象最深刻的,还属《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此文开头,作者便连续使用了两个“不必说”。用这两个“不必说”概括地写出了百草园中的各种风景,紧接着的“单是”细致的描写出了百草园中的一下景观。连百草园中的一角都趣味无穷,让人如此回味,那么整个百草园就更让人感到心旷神怡。这种详略得当的写法更加突出了“百草园”是“我的乐园”的特点。
鲁迅在幼年是胆子非常小,对于那些“牛鬼蛇神”总是保持着敬畏的心态。因为害怕传说中的赤链蛇——“美女蛇”,看见较长的草就敬而远之。他对美女蛇的害怕,不只有在听完故事后的一点时间,而且还特别希望拥有一只传说中能够杀死美女蛇的“飞蜈蚣”,把装有它的匣子放在枕边,以求保卫自己的平安。
鲁迅先生所撰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正如它的名字一般——“早晨盛开的野花,傍晚拾起。”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时,回味了自己童年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抒发了自己怀念过去的情怀。
朝花夕拾读后感想500字 篇九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
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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