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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飘读后感
在一个多月的闲暇时间里看完了厚厚的《飘》。前段时间本来想追追久闻大名的美剧sex and the city,偶然一念让位给了这本书,没想到竟然能让我不舍昼夜的一口气阅读完毕。最早看这本书是在高中,看的是中译本,目的是周围的好学生都在看世界名著所以觉得自己也不能落后。当时看完之后的印象已然非常模糊了,只记得scarlett在结尾时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于是得出结论本书女主角是一个励志的女性形象,和印象中的刘胡兰、薛宝钗、居里夫人等等混杂在一起,成为作文例子库中的一员。
很少有作者能够容忍自己书中的女主角经常以反面角色示人。很多女主角会做不光彩的事,但是作者一般都会为这些不光彩的事铺垫上足够的原因,并且女主角的性格和思维细节会足够吸引人,不会让读者真正反感。但是《飘》不一样。Scarlett的贪财、肤浅和没有气节的行为真的让人感觉鄙视反感,但是读到下一章,读到scarlett性格的另一面,直面现实、一诺千金、死守心中爱人、又觉得可信且感慨万分,想知道前路等待她的是什么。
人物性格的合理、情节的合理是本书作者高度关注的一点,在制造抓马桥段的同时,每一步都走的有理有据,读者十分不容易出戏。我每天只有一点时间用来阅读,但一拿起来就能马上进入上次的场景和情绪,可见作者的自控力很好,没有用夸张的情节和渲染,来暂时性强迫读者的情绪进入伪高潮而之后迅速无以为继。节制的描述最终能制造真正的浓烈,感觉不管sex and the city镜头里面的男男女女怎么脱,都抵不过margaret笔下scarlett一吻ashley的激情。
本书的语言也是简繁长短拿捏有度,描写场景、思想、情绪,感觉刚好到位。我想每一个人开始写的时候都会问“how much is enough”的问题,通常因为把握不好到底应该花多大力气和篇幅来分配给一个作品中的无数处细节,可能,作家都是写着写着就懂了。
这本书正如不少的评论谈到的,用现在的政治正确的眼光来看,充满了种族主义的观点。书成于1936年,离黑人拥有即使只是表面上的真正的平等还有好些年,所以估计推出时没有太大压力。话题能拿出来讨论就前进了一步,谁说历史不是观点,更何况文学。感谢某国的言论自由,作家可以写出自己的观点而无需春秋笔法,后世的读者阅读时不用猜谜。因为了解,所以慈悲,进而能更加热爱自己的祖国。
一本好书,对于我们这样本身不是作家的普通人,其实是不知道该怎么评论的。我们说来说去,最后只能不断感叹真好,触动心灵,永世经典。不过幸好这些词对这本书而言是当之无愧的。
篇2:飘读后感
看过《飘》很多遍了,最初是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不理解如此厚重的一本书却单单用一个字来概括全文。浏览了一遍,在不知不觉中被梅兰、思嘉和瑞德各具特色的气质所感染,一不自觉的想细细的看第二遍,第三遍至更多,也惊喜的发现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除了对场景和心理的细腻描写外,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令人揪心的感受和对我认为的三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前者表现男女主人公屡次错过彼此,其中最令人心里慌乱、感受异常苦涩的地方在于小说的结尾,一方顿然醒悟,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一定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毕竟,全世界只有唯一的一个他;后者在于全世界的人物,读者会深深的记住梅兰的大度、博爱与温柔,思嘉的勇敢、任性与叛逆,瑞德的分趣、专情与不同寻常的风度。文中开始便交代故事以美国内战为背景,通过战争引的变化展开情节,主人公思嘉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成长,同时展开出一段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故事。
在书的结尾,坚强的思嘉并没有消沉,决心回到塔拉庄园开始新的生活。《飘》是如此波澜壮阔而又细致入微的宏伟史诗。思嘉无疑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因为思嘉是如此的独立独行,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选择时,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在绝望的尽头,在命运女神再也不会顾及她时,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多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部小说告诉了我们很多,我领悟到的只有:我们可以短暂喘息,但我们不能放弃。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过去的就让它随风而去,因为我们还有明天,生活一天不结束,我们的脚步,我们的信念、我们的追求就不会不离,也不应该停止。
篇3:《飘》读后感
《飘》这本书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的故事,故事的女主人公斯嘉丽的家庭也因为战争而x搬迁。斯嘉丽也因此遇到许多磨难,但她始终那么坚强,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从不退缩。
斯嘉丽的勇敢我们不用质疑,因为事实摆在眼前。当斯嘉丽家的东西将被抢走,而对方又带着枪时,斯嘉丽没有被吓哭,而是从容地把值钱的东西藏好,她甚至把东西藏在婴儿的尿布里。当有人抢走斯嘉丽的东西后,斯嘉丽没有服从,而是拿起了一个女人所不使用的东西-枪,对准了对方,扣下板机。当强盗死后,鲜血流了一地,别人都十分害怕,只有斯嘉丽仍然镇定地想办法,把尸体埋了起来。
斯嘉丽也是一个有能力的女人。当原本的家产几乎变得一无所有时,斯嘉丽没有恐慌,而是尽自己的力量去拯救它们。斯嘉丽的妹妹已准备好了嫁人,逃离这苦难的地方,但只有斯嘉丽留下来保护家产。很快,斯嘉丽就通过做生意赚了钱,并用了当时爱人敌视的也是的黑人。在斯嘉丽的智慧和努力下,棉花生长了,有东西吃了,条件也变得好了,但是斯嘉丽不是满足于现况,而是用这点本钱,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
斯嘉丽的能力总是让人无法相信这只是一个柔弱的女人,另外斯嘉丽的临危不惧,坚强勇敢,她的能力,智慧一样让人敬佩。
斯嘉丽是乐观的,她总是相信明天会更好,因为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了。
斯嘉丽的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坚强的重要,我们要擦干眼泪,在阳光下微笑,用坚强去与困难抗争。我们一定可以成功的,因为斯嘉丽正在对我们微笑呢,你看到了吗?
篇4:《飘》读后感
一开始读《飘》,不了解斯嘉丽,认为她是一个讨人厌的十足千金大小姐,只是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就骄傲得不可一世。读到后面,越发的觉得当时我对斯嘉丽的讨厌,也许只是因为妒忌。妒忌她的倾城容貌,妒忌她的讨人喜欢,同时也妒忌她的出身优越。那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究竟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小市民,心胸究竟是多么的狭隘,究竟是多么的让自己羞愧。只看到了斯嘉丽的光鲜,却没有注意斯嘉丽在南北战争时候表现出来的坚强与勇敢,没有注意到斯嘉丽当年只有十七岁。十七岁那年,我们在干什么呢?斯嘉丽又在干什么呢?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那场南北战争呵,闭上眼就觉得自己处在亚特兰大,和成群结队的人聚在车道旁等死亡人员的名单,塔尔顿家四兄弟都完了,汤姆和那对孪生兄弟完了,威尔克斯,阿什礼的父亲,头发发白的老人也被炮弹打中,米德太太的大儿子死了,小儿子不到十六岁在战场上重伤,这是场扣人心弦的战争,成百上千的伤员,飞舞的`苍蝇、肮脏的绷带,血腥、汗渍……南方败了,北佬来了……
篇5:《飘》读后感
小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的一位女主人公的人生。我非常喜欢这位女主人公。她的名字叫赫思嘉,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美国南北战争爆发了,她所爱的人上了战场,她的家园荒废了。她失去了她所爱的母亲,父亲因受刺激,脑子也糊涂了。
她们家没有吃的东西,没有男子汉。她要当女主人,要从零开始。每天都有许多困难在等待着她,但她没有屈服,也没有放弃。她这时说了一句话,给我的印象非常深。“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们的生活一点点地恢复起来,然而为了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她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结了婚。但到失去他的时候,她才发觉这个人原来就是她最爱的人。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因为她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x、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x,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x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x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x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x和追求。正像赫思嘉所说的:“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
篇6:《飘》读后感
已经反反复复看过好几遍《飘》了,而今天想将我从跳动而有血裹着的心底下累积起的各种情感,奔迸到笔尖上,变成驰骋的文字。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不太喜欢甚至有点反感女主人公思嘉,“若要征服命运,只要有漂亮的衣服和洁白的皮肤作为武器就够了”,虽然思嘉的外表十分美丽动人,但她的思想与见识却很肤浅。然而后来,我对她的认识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坚忍,她的勇敢,在乱世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原来那个十六岁的姑娘只会担心穿哪条裙子显得更妩媚,现在却带着一群毫无力量的人穿过几英里的战地;开枪杀死一个北佬士兵并且心安理得地搜他的口袋、背包找钱财与食物;披着母亲的丝绒窗帘,配着公鸡的尾羽,试图去征服白瑞德以挽救塔拉;为了锯木厂夺走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以二十块钱安慰自己的良心雇用犯事黑奴;表面上与北佬交往甚欢……
是的,他和白瑞德一样“贪得无厌”、“无所顾忌”、不在乎所谓的名誉与信仰。但更让人惋惜且敬佩的是,没有谁真正理解思嘉,并且能够驾驭思嘉,包括白瑞德。“思嘉是我曾经唯一的梦想,然而在现实面前谁都不能享有”。不敢用“苍凉的手势”定义思嘉的年华,她是不屑于别人对她的同情的。相较于“青春”、“成长”这样单薄明媚的字眼,我觉得用“史诗”来形容她的经历更为贴切。
篇7:《飘》读后感
最近由琼瑶丈夫的前妻林婉珍执笔的《往事浮光》横空出世,书中强烈控诉了琼瑶介入自己家庭,一下子将琼瑶与平鑫涛的爱情推上了风口浪尖。我以前从未读过琼瑶的书,倒不是对琼瑶有什么偏见,虽然在《往事浮光》中琼瑶就是一个小三上位的存在,但我始终坚信在她们的故事中,大众只是局外人,这一段往事,只能成为在网络发酵下的饭后谈资。我不看琼瑶的书,只是单纯的没兴趣,琼瑶有太多的风花雪月,爱恨情仇,她的书对我来说飘在空中,离地面太远了。所以当室友把《雪花飘落之前》推荐给我看的时候,我是拒绝的,我实在是不想在二十多岁的年纪还去看言情小说,但她真的是强烈推荐,说这本书跟琼瑶以前的书都不一样,让我去看看就知道了。
于是在一个闲来无事的午后我找出这本书来看,本来是抱着大致涉猎的心态去看的,可还没翻几页,我就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雪花飘落之前:我生命中最后的一课》不是一本言情小说,而是一本以生老病死为中心的泣血之作,这本书一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从容的死与毫无尊严的生,第二部分则是琼瑶与丈夫相处的点点滴滴。今天我不想谈琼瑶与丈夫之间的爱情,只想说一说书中的生死观。
“谨将此书献给家里有至爱的失智老人,心力交瘁的朋友们,家里有生死关头,面对插管问题的病人的朋友们,家里有倚赖医疗器材加工延命无法为自己的“善终权”发言的朋友们,家里有毫无尊严,也毫无生活质量等待死亡的卧床老人及卧床病人的朋友们,还有为病人“善终权”呼吁的伟大医生们为病人“自主权”奔走的伟大朋友们。”这是《雪花飘落之前》写在开头的话,就是这一段话,让我对琼瑶产生了不一样的看法,也对这本书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不知道你们曾经有没有想过自己要活到多少岁,可能大部分人都会想要长命百岁吧。可我自初中开始就一直坚定地只想活到59岁,一直以来都只想到59岁,可能这是一个很荒谬的想法,所以每次我跟身边的人说到这个,她们都会觉得很不可思议,为什么只到59岁呢?
因为我看到过太多身边的人受尽病痛的折磨最后在医院里痛苦的死去;因为我害怕老了之后自己一身的病痛;因为我怕疼、怕痛、怕打针,怕在医院的病床上度过余生。在我看来,人一旦老了,各种各样的小病大病就会蜂拥而来,真的会生不如死,与其生不如死,为何不从容的离开这个呢?在阅读《雪花飘之前》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的生死观与书中的观点无比契合。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受尽了各种各样的磨难,可即使你这一生经受住了各种困难挫折的折磨,到最后还是会败给一场病痛。在年龄与病痛面前,无论多么坚毅倔强的人都不得不低下自己骄傲的头,任凭各种各样的医疗器械进入自己的身体,这是一件多么没有尊严的事啊。
依稀记得爸爸得病的那几个月,妈妈辞掉了工作在医院里陪护,每天繁琐的治疗让爸爸早已孱弱的身体更加千疮百孔,长达几个月的点滴让爸爸的身体浮肿的不成人样,全身上下几乎都是针眼,可即使是这样,爸爸依然没有回来,爸爸去世那天我在学校,没有见到爸爸最后一面,这是我心中永远的痛。妈妈告诉我,那天爸爸突然病情恶化,身体不断的颤抖着,睁着已经被病痛折磨地发黄的眼睛,死死地盯住妈妈,想要说些什么,却最终没有说出来,就这样永远的闭上了眼睛。爸爸去世之后我赶到学校,在给他换衣服的时候发现以前的衣服根本已经装不下爸爸浮肿“庞大”的身体,以前穿着病号服只觉得是有点浮肿,等真正换上日常的衣服才知道爸爸被每天的治疗折磨的早已不再像以前了。
我一直非常后悔在知道是癌症晚期根本治不好的情况下还让他在医院里受那么多苦,爸爸以前是多么骄傲的一个人啊从不被生活的苦难打倒,却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受制于病魔。如果时光可以倒流,该有多好,人的一生,应该是哭着来,笑着离去,而不是在折磨中离开。
同学前阵子做了一个创业项目,是去关注那些在医院病床上的老人,我看了她拍下的视频,整个视频的背景非常阴暗,让人看了觉得无比压抑。生与死之间,看似对立,实则紧密相连,生时是母亲难以承受的疼痛,死时是自己无法接受的痛苦,或者生与死本生就是无解的,你无法选择如何生,也无法自己选择如何死,生时由父母决定,死时由子女选择,这时怎样的一种悲哀呢?
生时愿如火花,燃烧到生命最后一刻;死时愿如雪花,飘然落地,化为尘土!我不怕死,只是怕不死不活。
篇8:《飘》读后感
今年的暑假,我读了《故宫一千零一夜・飘来的紫禁城》这本书,我和书中的孤独小王子一起来到这座装满故事的宫殿,在童话般的意境中,聆听着故宫的前世今生与中国的历史文化。我和孤独小王子一样,都被明太祖朱元璋、建文帝朱允文以及明成祖朱棣的故事深深的吸引着,那就让我把这些有趣的历史故事分享给大家吧!
明太祖朱元璋,叫朱重八,父亲叫朱五四,幼年时颠沛流离,年幼时父母兄弟都病死了,自己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父母兄弟埋葬。后来,他去了寺庙做了和尚,再后来,他参加了起义军,追随了郭子兴,郭子兴死后,他接过军权,得到了刘伯温、常遇春和徐达等人的辅佐,打败陈友谅,实力大增。这个刘伯温可以说是天下第一谋士,为朱元璋出谋划策,一起干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而这个陈友亮也颇为厉害,因为,他有着无比强大的战舰,和朱元璋在“番洋湖”上浴血奋战。陈友谅就学当年的曹操,用铁链把所有的船只都锁了起来,而朱元璋却当不了当年的周公瑾,因为没有适合火攻的风向。可是,老天爷就是向着朱元璋,刘伯温会看天象,告诉朱元璋,下午便会刮起对我军有利的风向。果不其然,朱元璋趁势火攻,陈友谅的船全被锁链锁着,所以,不得逃脱,被烧的个大败而归。在陈友亮逃离的过程中,朱元璋的手下用冷箭把陈友亮的头颅射穿,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水上战役“鄱阳湖之战”。在我看来,朱元璋真可谓是老天眷顾的人啊!果不其然,最后,朱元璋推翻了元朝的统治,一统天下建立了大明王朝,成为了明太祖。
当皇帝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朱元璋登上皇位之后,有很多的烦心事,比如,立谁做太子来接替自己。因为古代封建社会都是家天下的习俗,所以,必须要找自己的儿子来接班。历代君王都是选嫡长子作为自己的接班人,因为朱棣英年早逝,朱元璋跳不过这个坎儿,最终,还是选大儿子朱标的儿子朱允文作为太子。可见,朱元璋对朱标的感情。他又制定了大明律,还有一些刑法,锅皮旋草、凌迟处死,简直残忍至极,可见,朱元璋的狠毒蛇蝎心肠啊!
整本书过半,我想,孤独小王子应该也和我的想法一样吧!我和小王子又畅游到下一个故事宫殿。
明太祖朱元璋驾崩后,他的孙子朱允�杉坛写笸常�史称建文帝,是明朝的第二个皇帝。当上皇帝还没有多少年,因为实施消藩政策,把当时最牛的藩王燕王朱棣惹恼,,以致燕王朱棣起兵对抗,于是,新的故事又开始了。
朱棣也是那个时代最厉害的将领,英勇善战,战无不胜,可以说,刀兵相见是他的乐趣,众多士兵的呐喊声是他优雅的歌曲,横尸遍野的现象是他美丽的图画。再说建文帝,可谓是军事上的白痴,李锦龙率领大军围剿朱棣,可以说,朱棣的成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盛世造反,成功的几率实在太小了,再加上李景荣的40万大军,朱棣简直没有胜算。可话又说回来,朱棣是最有名的将领,而李景龙又是军事白痴,被朱棣打的大败而归,后来李景龙变成了内奸,投降了朱棣。朱棣大军进攻南京,也就是当时的明朝都城。建文帝也就是朱允�桑�只能派出防守大将耿炳文,但耿炳文只能防守,不会进攻。朱元璋已经把所有武将常遇春、李文忠、徐达、蓝玉统统杀光,朱允�墒频チΡ。�简直可悲至极!后来,朱棣顺理成章的当上了皇帝。
朱棣上位之后,改善政治制度,发展经济,派郑和下西洋,编修《永乐大典》。后迁都到北京,开始修建紫禁城,也就是现在的北京故宫。北京就是现在的中国首都,北京现在经济繁荣的景象,都是朱棣一手成就的,看到了繁荣的北京,我们不要忘记几百年前有一个叫做朱棣的人,缔造了北京,还开发了大运河,运输粮食方便快捷。明成祖朱棣也称得上是一代明君了!
我在想,如果朱标没有死,他当上了皇帝,那朱棣也不会造反,如果朱棣不会造反,朱标死后,朱允文能继承大统,也可能就是一代明君了,可这些都是事后诸葛亮,历史上没有如果这个词。
我和小王子一起吸收了这么多的故事素,小王子变得逐渐强大起来,同时他开始向往故事宫殿的生活,而我呢,哈哈,我想穿越回古代,体验下做皇帝的滋味,估计我应该能成为一个明君。
中国历史――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都应该了解的往事,同学们就从《故宫一千零一夜・飘来的紫禁城》开始读起吧,相信大家一定会和我一样收获满满的!
篇9:《飘》读后感
也许我在25岁的高龄才头一次读这本书有点为时过晚,不知道若是我在10年前读过这本书会是什么感想,当然你不能指望一本书能给一个人带来多么大的改变,即便是它告诉你一些事情,可能在那股心灵的震撼悄然而逝以后,你仍旧还是原来的自己,但是能够有这种震撼已经难能可贵。
我也庆幸自己在无意中选择了这样一本书来重拾阅读的乐趣,关于书中所写的爱情,我并没有太多的感悟,少女时代那种盲目的迷恋我也经历过,它所描绘的那种感觉跟我在15岁的时候第一次喜欢上一个自己得不到的人的感觉并无两样,在20岁的时候我也开始清楚那并不是爱情,我花掉了很长时间和精力来让自己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样的男人适合我,什么样的相处模式最好,关于这些问题,已经有太多的专栏女作家苦口婆心的讲过,也有若干不堪回首的经历对我形成的潜移默化。
所以关于爱情,我并没有什么想说的,我知道自己现在选择的是正确的人,和我相像的人,不对那些我曾经垂涎但是又让我无法理解和企及的人再抱有任何幻想。我非常珍惜自己眼前的人和现在的生活。
但是趁着震撼的感觉还没有被几个大头觉完全冲淡掉,我还是想记录一下自己的感触。
如果让我来形容一下对郝思嘉的印象,那么首先想到的还是她的那种雷厉风行的应变能力和精明的做事能力吧。在现代社会女人能够有这样的品质,是非常实用的,她可能是那种被印在人物杂志、财富杂志封面的女富豪,次点也能是个某县市的知名女企业家,再次也可能是某个公司的女高管,而对于拥有这种品质的人,我一向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感觉,多数情况下我倒是比较像书里描写的那些优柔寡断的人们,逃避现实,容易纠结在各种没用的,自己没法儿改变的事情上,甚至像那些黑奴的感觉一样,总是希望别人来告诉自己应该做什么,应该如何做。总是在被动的等待着什么,但是往往什么也没有等到。
她对生活总是有那种激情,被逼到绝望的时候她总是能够挺过去,即使有很多的不情愿,很多的委屈,她也总是能迅速的分清楚事情的轻重缓急,有条不紊的处理那么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事情。即使这都是被逼无奈,但是她也展现出了那种天生就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我想这大概就是一种强者风范吧,强者总是要去承担更多。
她有那种非常直截了当的实用主义,从来都不会去过多考虑那些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在读前半部分的时候,我也多多少少有一些共鸣,可能在十年前的某些时候,我还处于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教科书的时候,曾把那些高尚的品德之类的东西(原谅我根本想不起来了)想的非常重要,它们激情慷慨义正言辞的出现在我的各种读书笔记以及考试卷的作文题上。但是现在我甚至想不起来自己究竟都读过些什么想过些什么。10年后的现在,我的全部生活目标都是如何让自己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以及活的轻松愉快以及用各种方式炫耀给别人看。因为我也知道了贫穷的意义,我也经历了一段小小的贫穷,我知道居无定所墙徒四壁的时候即使自己的精神世界很强大也终究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所以她对他们那种所谓神圣的战争所持的嗤之以鼻的态度,以及她拼命的想方设法让自己能够吃饱穿暖的心情我都有共鸣。
但是在读后半部的过程中,我渐渐的感到一些不安,如果说前半部是在慢慢的形成一种她的价值观,那么我感觉后半部就是在逐步的又把这种价值观给否定了,至少从我的角度是这样的感觉。
我是真真切切的被书中所写的南部联邦那种民族的精神所感动震撼,即便失去了所有的财富,即便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他们也还是绅士,是贵妇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东西是钱所不能买到的,在少女时代过后的这漫长的10年里,我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价值观,我也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功利主义的,但是我一直相信,别做那些没用的事情,而什么是没用的事情?凡是那些不能挣钱,不能让我变得更漂亮,不能让我拥有炫耀资本的都是没用的事情。
这个社会所发生的各种事实告诫我,不要去施舍东西给乞讨的人,可能他们每个月挣得比我还多,不要捐钱给慈善机构,不要对那些倒霉的人多管闲事,他们可能会反咬你一口。总而言之我不偷不抢不诈骗别人已经足以算是个正直的好人。
我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至少书里有那么一群人,他们拥有自己独特的精神,永远不可能被打倒的那种精神,他们热爱自己的故乡,慷慨的帮助自己的亲人,他们总是有一种信仰。
而我想要抓住些什么,但是却又什么也没抓住的感觉,因为我好像什么都不信,也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生在这个国度,生在我的故乡而感到有什么自豪感过。我宁愿投胎到帝都,那样不用为户口的事情纠结什么,我更宁愿投胎到某个发达国家,因为我知道即便我生在帝都也会瞅着某个国家想要移民过去。
我曾经试图加入的行列,但是参加了一两次教会活动就觉得很不耐烦,觉得他们实在是很闲,我不太可能把这么多时间花在这些事上。
归根结底我还是这么一个俗不可耐的人,这本书告诉我有些事情是很重要的,不要什么时候都物质至上,但是我抓不住那些东西。
所以这本书实际告诉我的是,要尽量雷厉风行的做事,即便不是女强人,至少要做个经济独立、自信的女人。
再就是,不要花时间去抱怨什么既成的事实,那些想了也是白想,自己无法做出任何努力的事情。仅仅是在脑子里想也不行。
最后,要多培养些兴趣爱好,做个有趣而优雅的女人,至少我发现读书也是不错的一个选择。
希望再过10年我如果能有幸再读这本书,会有些新的感悟。
篇10:《飘》读后感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 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 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 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 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 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 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篇11:《飘》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做《飘》的书,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她是唯一的一部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着之一,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任性的庄园主思嘉·奥哈拉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和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飘》又名《乱世佳人》,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绝唱,又是一个反映社会,政治,战乱,道德多方面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的世界。
《飘》主要讲述的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事故,主人公思嘉以为会和她心仪的对象结婚,可是卫希里却和一个叫媚兰的女人结了婚,然后思嘉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她打了卫希理一耳光,还在她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一位叫瑞德巴特勒却都听见了,当思嘉指责他不是个绅士,他讥讽思嘉不是个淑女,然后是爆发的南北战争,夺走了她为了跟卫希里赌气而结婚的查理,带着儿子去了亚特兰大,之后战争又蔓延到了亚特兰大,又逼迫她回到了家,然而母亲病重,母亲病故,父亲先疯后死亡,重担落在了她身上。并且她得照顾媚兰,只因为卫希里的恳求,战争灾难让她差点失去了农庄,她拼命保护农庄,还用废的木材厂做一些生意,而后生活窘迫,和瑞德借钱,再婚,丈夫又身亡,她顶住悲伤,努力赚钱,生活有所好转,然而做为女人却在外做生意被人们唾弃,最终媚兰因身体不好去世,她明白她不爱卫希里,她爱的是瑞德,但因为她原来对卫希里旧情不忘,被瑞德看见了,一切都晚了,瑞德已经对思嘉失望,决定离家出走,对于思嘉来说,生活中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自言自语的说:还是给明天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最后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出自《飘》的一句耳熟能详的名言。这句话,激励着在美国南北战争的岁月里沉浮的女主角,也深深打动了我的心。而这句结尾话的余香令人倍感回味。《飘》的篇章是华丽的,文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灵魂,让我在女主角思嘉身上认识了她 坚强,努力,执着,不怕困难保护庄园,勇敢与宽容,也展现了在南北战争的岁月中人们的不幸,因此全文的人物也为文章增添了不少的乐趣,书中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觉得无聊,当时的社会改变了一个个年轻人。也许没有了一切背景,一切都会变得简单。我从《飘》中学到了明天代表着希望,又代表着执着,面对过去已抛在脑后,明天即将会升起一轮崭新的太阳再去面对,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篇12:《飘》读后感
我用啦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啦,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啦,痛苦的哭啦,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啦,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啦,我真的伤心啦。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啦。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啦,但是我选择啦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啦就可以安静的睡啦。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啦。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啦,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啦,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啦,已经累啦,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啦。他选择离开啦。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啦,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啦。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啦。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啦。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啦,而到啦小说的最后也说啦。
篇13:《飘》读后感
名著积聚了作家深刻的思想内容,并给我们生动地展现出丰富的精神世界。亲近名着,多读经典名着作品能陶冶我们的情操,而一些哲理、启示就蕴含在其中。所以,我经常会阅读名着,最近,我也品读了一番由米切尔所着的《飘》。的确,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本书的女主人公是非常美丽的姑娘——斯嘉丽,着重描写了她留在后方家里所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一开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但是,我们这位女主人公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在重重困难面前,她表现出了极其惊人的坚强和>勇气。思嘉在自己最困难的时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塔拉是我的命运,是我的战场,我一定要鼓起勇气来战胜它!”
是啊,她有着常人无法具备的坚强意志与乐观向上的精神,她有勇气,有毅力,永不言败,即使遭遇人生的低谷,她还是会顽强的与困难做斗争,我们难道不该学习她那乐观和坚强吗?
海伦·凯勒靠着坚持不懈、乐观向上的精神克服了自己的缺陷,写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所以她成功了,夏洛蒂靠着不屈不挠、坚韧不拔的精神战胜了传统的观念,写下了《简·爱》,所以她成功了,霍金靠着勇敢顽强、永不言败的精神坚持学习科学,
写下了《时间简史》,所以他也成功了人生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在>挫折面前,有太多太多的人靠着自己勇敢顽强、坚持不懈的意志最终克服了困难,取得了最后的成功。
记得在圣诞节的时候,爸爸妈妈送给了我一个游龙板,我喜出望外,嚷嚷着要学。我迫不及待的踏上了滑板,可还没等我开始滑,就已经失去平衡摔了一跤,爸爸妈妈赶紧跑过来扶起我,并鼓励道:“没有失败,那会有成功?毕竟失败乃成功之母,我相信,只要你不懈的努力,就一定会成功的!”我又再一次踏上了滑板,这一次站稳了,我便尝试着向前“扭”去,可没滑多远,又摔了个“狗啃泥”,这回我可再也没心情、没信心滑了!因为失去了坚强意志,因为失去了面对困难的勇气,而半途而废了。
我今后一定要像思嘉和其他有着坚持意志的人学习,面对困难和挫折,永远都乐观,永远都坚强,做一个不畏困难的强者!
篇14:《飘》读后感
我喜欢唯美的事物,喜欢看韩剧,那是少女最纯真的梦,我也喜欢真实的事物,喜欢看飘,那里有我所缺乏的勇气。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而对同一种事物都有自己的诠释。或深或浅,但我认为那都是每个人生命最珍贵的领悟。
《飘》,其实对于他的感情很复杂,是它伴随着我走过了刚入大学的艰难日子,那是对于刚上大学的我,感觉一切都好陌生,还好有了它。
对于飘的感情我想用恋人之间经常用的一句话,我喜欢它就是喜欢她的所有,她的缺点和她的优点,对于它接受它并迷恋它总是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现实,还因为她的逃避。这一切我都喜欢。有时候喜欢会冲昏我的头脑,以至于我现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瑞特,一个放荡不羁的、充满魅力的中年男人,他的行为不端、名声不好,但他身上不乏绅士风度,在寂静而又内含危机的那个晚上他不顾一切地救了阿希礼,从中表现出来的侠肝义胆,不由地让人心存敬意。
欣赏他, 不是因为他的为人狡诈,而是因为他灵魂中深藏的高尚,尽管他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不肖子。尽管他是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的投机商,但是他有着斯佳丽没有的不卑不亢,他外表冷酷但内心炽热,他性格复杂且难以捉摸,在斯佳丽眼中他曾是污辱她的流氓,她从不把他放在心上,更不会像对阿希礼那样爱他,直到他将离开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爱他,直到他从她身边消失,她才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慌。他了解自己爱的斯佳丽,因为他相信他们太像。
阿希礼,我不喜欢他,一个活在过去不敢面对现实的人,虽然上帝赐给他一颗并不愚笨的头脑,但却忘记给他一颗勇敢的心,面对战争他所害怕的是再也回不到那个逝去的世界,而只能靠着她的妻子玫兰妮的安慰活着。
玫兰妮一个南方传统的女性,虽柔弱却有一颗坚韧无比的心,在小说中她是道德的标准,就像一棵大树一样源源不断地提供着精神的力量。她传统但却不庸俗,遇事镇定,我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瘦小的身躯如何负载如此承重的灵魂。
从这里我感受着真实,也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我希望我自己不要像阿希礼那样只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希望有一颗勇敢的心,勇敢地面对真实的残酷,快乐地去享受存在的美丽。
也希望在南航这片沃土上,我可以施展我的才华,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
篇15:《飘》读后感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丽,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丽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丽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丽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
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丽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丽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丽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
于媚兰,思嘉丽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丽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丽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丽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篇16:《飘》读后感
生命的价值总是在一次次冒险中得到升值的。这是我读《鲁滨逊飘流记》的最大感受。
作为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中的少爷,他完全可以子承父业,过体面舒适的生活。但他不愿意听从父亲的安排,甚至违背上帝的旨意,甘心去做“上帝不喜欢的人”。也许是他心中天生的冒险心理在作祟吧。金钱、地位在他严重,远不及随着海风飘流。海风、倾船、飘流,注定是他的宿命,冥冥之中,是上帝的安排吗?那么感谢上帝,为我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勇者。即使他并不喜欢鲁滨逊,却依旧爱他。
不是么?
在第一次航海中,他就充分领略到海的喜怒无常。再大的船,面对浩瀚的大海,也不过是孤帆一点。风浪无情,牵动着船桅与之同归于尽,残忍地剥夺了水手生的权力。但上天保佑,最终只是有惊无险。鲁滨逊顺利地回了家,但冒险之心仍未退却。
接下来的几次航海亦是如此。纵然其他人无一幸免,但鲁滨逊总能安全靠岸,继续自己的海上之旅。
最感动我的是自述小说独特的语言风格。平时、简朴,细腻中透着豪爽,平白中又露着波折。从介绍自己家事的无奈,到表达雄心的豪情;从转危为安的侥幸,到重现困境的懊悔;从拥有巴西种植园的兴奋,到登上孤岛时的孤寂无助,以及后来的幸福、自由……真实是文学的最高宗旨。最简单的文字,拥有了丰满的灵魂,同样能让读者感受到惊心动魄、荡气回肠,还有语言独特的魅力。
与其说这是笛福的半自传体小说,不如说它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部缩影。
生存,是小说提现的一个主题。
既然我们有幸来到这个世界,我们就有义务让自己生存下去,并且还要幸福地生存下去。荒岛生活,想像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尤其是对着当今的生活。生存,在现在看来,不再是一碗饭,还包括生活质量,电脑、电视、电话、手机……如果现在把一个现代人抛到一个荒岛上过上十来年,被电器“宠坏”的现代人肯定回崩溃!
但鲁滨逊不仅在荒岛上饱饱得过了28年,还过得很有质量。他有房子,还有别墅,有枪,有足够的子弹,种子麦子,吃上了面包,养了野羊,喝上了羊奶……他是这座荒岛的国王,也是自己的国王。
鲁滨逊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单是他能在岛上过得那么好就足以证明。
人类,从野莽走向文明,经过了漫长的时间长河。他们从生吃食,到发现火,吃上了熟食,开始了文明的旅程。他们努力的思考着创造着,发明了生活的必需品,在时间的行程中,改变生命,改变生活,改变世界。
每个人都会成为自己的国王,只要他想活下去。
生命,不屑于一帆风顺;生命,不满足也现有的一切,要活,就活的轰轰烈烈,光芒万丈;要活,就别对不起父母给你的这个生命!
篇17:《飘》读后感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篇18:《飘》读后感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小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小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小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小天交流、讨论,还鼓励小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小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篇19:《飘》读后感
昨天微信群里,再次看到「旸瑫」老师的这篇《又到腊肉飘香时》,细细品味,如同腊肉那般浓浓的香味飘了出来,强烈的感染着读者,画面上那悬挂的腊肉,烤肉的神态,凝注在特定的画面,腊肉呼之欲出了!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往往稍纵即逝。在美的流动中,多少人熟视无睹。本文的作者通过书写自己最熟悉的生活场景,抓取了一个个寻常生活的瞬间,留住了美!
文章以腊肉为线索,贯穿全文。具体的写作方法是,让腊肉在事件的各个阶段重复出现,并通过各种用途强化它的形象。
文章一开头,简洁明快:“又听冬风吟,又见雪飘眼,再闻腊肉香”通过作者的听觉,视觉,引出了嗅觉。作者触景生情,短短15个字,牢牢抓住了读者的眼球,留下了非常广阔的想象空间:腊肉是怎样制作出来的?为什么如此诱人?它寄托了作者的什么情感?
带着这些问题,跟随作者细腻的文字,如同小溪流水,缓缓流淌。
“熟悉又陌生的味道”,熟悉是因为记忆中的点点滴滴被唤醒了,陌生是由于物是人非,青春不再。
记忆的闸门随着腊肉的牵引打开,往事如同江河般奔涌而出。
山村,冬季,年,腊肉 !
制作,来历,用途,诚信。
偷肉,童年的美好记忆。现在的好多孩子们衣来伸手 ,饭来张口。没有经过饥饿,也体会不懂食品的香甜。
大学收到寄来的肉,吸引了看门的大爷,因为腊肉的香味里也有他的记忆!
骄傲无知的现代人不知道珍惜,我亲眼见到一个朋友把重庆回来的亲戚带回的腊肉,亲戚走后就放进了垃圾箱,“这黑不溜秋的,也不卫生啊!”
因为他不懂得:腊肉是情的寄托,爱的味道!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勾起了作者对家乡的怀念对亲人的无尽思念!
他深深的闻着腊肉的香味,钻到鼻孔的味道,更加催生了作者的思绪又回到那遥远的山村。那里有他的父老乡亲,有他熟悉的一切,有父母的牵挂和爱!
全篇以腊肉为线索,开头设疑—点出腊肉,中间叙事—引出腊肉,儿童偷肉—-刻画腊肉;大学寄肉—-惜别腊肉,结尾思念—-照应腊肉!腊肉有力的为主题服务。
作者对于儿童狡黠的细节描写如同鲁迅先生的《社戏》,以小见大,烘云托月。
作者通过对腊肉的描写,中间数次写出了腊肉的香,通过腊肉的香味,读到了情的寄托,品到了爱的味道!
篇20:《飘》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影响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美丽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爱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爱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爱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爱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女主人公思佳丽的爱情观,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女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爱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爱;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爱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爱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爱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篇21:《飘》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开始阅读一些和成长有关的书,比如《小妇人》、《约翰·克里斯朵夫》和《飘》。就人物形象而言,《飘》中的斯嘉丽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这一人物形象是我以往所读过的书籍中所没见过的。
这本小说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写的。斯嘉丽的一生可以说是一部女性的成长史。她从一个天真的富家小姐,历经了战争和生活变故等磨砺,最后蜕变为一个精明自立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她炼就了一颗强大的内心,从来不畏流言蜚语,非常清楚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并不完美,而且恰恰相反,她身上积聚了很多的缺点,是我以往看的那些书中所经常批判的缺点:自私、精明、强势。但是她仍然让我喜欢,因为,她总是能在绝境中点燃“希望”的火焰,从不花时间去后悔和哀伤,永远向前看,所以,小说的结尾有一句名言——“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就是斯嘉丽这种性格的真实表现。
我喜欢这个人物形象还因为她活得很真实。这种真实表现在她很离经叛道,我行我素。她对南方上流社会的那些条条框框极其反感。有一次在舞会上,她刚刚死去了丈夫,是不能跳舞的,但她很想跳,于是她就很尽情地跳了。而且还一针见血地讽刺上流社会淑女们的虚伪:“我最讨厌那些明明跳上两天两夜的舞蹈都不会感觉到疲惫,却偏偏跳一支华尔兹就要晕倒的小姐。”她的真实还表现在她面对急剧变化的生活和命运,从来不幻想和叹息,她紧握土地发誓绝不让自己再挨饿,她真的做到了。在那一刻,我真得被打动了!她改变了原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方式,依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精神来化解重重困难和危机。这些带来的感动又化解了我对她自私等所带来的恶感,这个人物形象真是太有张力了!
有时侯你喜欢的那个书中的人物,可能正好就是你想成为又很难的那种吧。斯嘉丽的适应能力很强,当她被迫承担起生活的压力时,她毫无怨言,毅然做起了自己的生意,甚至做得比男人经营得还出色。她的深情并是柔情,而是责任和担当,比如,她始终没有离开她并不喜欢的媚兰,因为她答应卫希理要照顾她。她虽然抢了妹妹的未婚夫,让人觉得她好像很自私,但当她把对爸爸的承诺变成现实——保住家园时,你又会觉得她那么深情,对这片生她养她的南方土地,对她的爸爸!
总之,斯嘉丽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形象,但我在她的生命历程中领会了一种很可贵的东西——我也要像斯嘉丽那样顽强,也要拥有她那草一般的品质,总能顺应自然,并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
篇22:《飘》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红飘带狮王》,特别好看,看后令我受益匪浅。
故事讲述了在帕蒂鲁狮群的改革换命中,蜂腰雌狮亲眼目睹了帕蒂鲁狮群的旧首领老杂毛和骷髅雄被鬣和辫子雄狮打败,也亲眼看见鬣和辫子雄狮为了逼迫母狮尽早发情而残忍地咬死了所有的幼狮,蜂腰雌狮经过失子的伤痛后,毅然决定自己离开狮群,成为一只罕见的流浪雌狮,并自己创造一个狮群,就在这时,她遇见了红飘带大雄狮,她和红飘带组成了理想的两狮世界,并生下了两只小雄狮和一只小雌狮,可鬣和辫子雄狮在巡逻时发现了他们,并咬伤了红飘带、咬死了三只小狮子,蜂腰雌狮悲痛欲绝,她经历了两次失子之痛,而且都是被鬣和辫子雄狮咬死的,蜂腰雌狮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要咬死鬣和辫子雄狮。后来红飘带收留了无鬣公狮,还帮助帕蒂鲁狮群逃脱了象群的追赶,帕蒂鲁狮群的母狮几乎都跟红飘带他们有了感激之情,后来红飘带在蜂腰雌狮的帮助下,打败了鬣和辫子雄狮,当上了狮王,可红飘带却也跟鬣一样,咬死了幼狮,蜂腰雌狮根本没有想到红飘带会和鬣一样咬死幼狮,蜂腰雌狮决定永远的离开红飘带,去寻找一只对妻子和幼狮很好、不会咬死幼狮的大雄狮,并和他一起结下一段姻缘,生出一些新品种幼狮。
我觉得蜂腰雌狮爱子的心理没错,她的爱已经升华,升华成了一种博爱。那些小狮子虽然不是新狮王的亲生孩子,虽然新狮王没有义务养着小狮子们,但不一定要咬死它们,咬死自己的同类在蜂腰雌狮来说是一种很残忍的事情,是她所不能理解也不能容忍的事情,这种爱在动物界中是很难被同类所理解的。但是在红飘带的眼中,他的这种屠杀幼狮的行为又是很正常的。因为博爱和自私的爱的分歧,最终导致了蜂腰雌狮的离去……
不管怎么说,红飘带都是一只坚强无比、无可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的四个哥哥但都惨死在罗得安大草原上,只有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最终,它顺利地当上了狮王,过上了衣食无忧,儿女成群的幸福生活。
我喜欢蜂腰雌狮那种升华的爱,也喜爱红飘带坚强、忍让、勇敢和不屈服的精神。我作为一名小学生,也要向红飘带狮王那样学会坚强、勇敢,要懂得为自己树立的理想而奋斗,成为一名快乐的小学生。
篇23:《飘》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影响人的一生。《飘》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战争会改变一切,不是吗?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流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血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这美好的一切,在战争后。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母亲患病而死,父亲从此沉默,农场近乎荒芜,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的重担都落在了十九岁的思嘉肩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要养活一家九口人。这对于一个原先高床软枕、锦衣玉食的大小姐来说,是多么大的落差啊!
要是换做别人,恐怕无论如何都不法接受;比如说思嘉的妹妹苏伦,比如说思嘉暗恋的对象阿希礼。当困境来临时,他们都选择了逃避,选择了怨天尤人。相反的,对于思嘉,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舍弃以前的思想,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就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温柔的典型贵夫人,却又是非常能干的女人,母亲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地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想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
篇24:《飘》读后感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于1936年问世,该书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及战后南方重建时期,全文故事以亚特兰大为核心展开,书中十二橡树的烤肉宴会、亚特兰大的义卖会、杰拉尔德的葬礼等等描述展现出当时南方社会风貌,书中还大量地描绘战争期间病员缺医少药、伤亡惨重的悲惨景象。主人公思嘉在此时代背景下,从生活优越的富家小姐变成了寡妇,战争使她面对饥饿、贫困。她捧着脚下肥沃的土壤决心要重新开辟自己的新家园,面对北佬强盗的大肆掠抢她毫不退缩,显露出父系爱尔兰人的强悍。
前两次的婚姻并非思嘉真正想要的,而白瑞德对她的爱意始终未变。终于在不顾亲友的`反对与劝阻下,她和白瑞德结了婚。白瑞德对他们的孩子邦尼倾注了全部心血与关怀,但思嘉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直至媚兰去世后,艾希礼像小孩子一样比以往时候更加害怕。思嘉终于明白她对艾希礼的感情只是因为他没有像其他男人一样迷上自己。这时她才知道一直以来她爱的是白瑞德,白瑞德的存在仿佛让她重新看到了生存的希望。但一切都已经晚了,白瑞德对思嘉很失望,决定离家出走。全文结束语是思嘉自言自语的一段话:明天,我会想出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一天了。
全文一方面展现出主人公思嘉坚强勇敢的顽强精神,她们家族的人从来不知道失败的精神。即使在失败面前她仍然昂起头来藐视一切困难,另一方面也正是这种争强好胜、缺乏对事物的冷静分析、盲目追求不适合自己的东西的缺点,致使她到最后一刻才明白爱她的人是谁。但白瑞德终于结束这场感情独角戏中走了,全文结局可谓是一个悲剧。从书中看人生,我们也能汲取到一些人生经验。回首过往,每个人不免都有一些未被自己珍视的亲人、朋友、或是一段经历。当我们身处当下时应该理性对待周围值得珍惜的一切,时光一去不返,只有真正意识到错失了对自己好的人时,只能怅然一叹。留给自己遗憾,也带给他人伤害,除了后悔别无所剩
篇25:《飘》读后感
作者通过“梅兰妮因小产而离世”这一情节给其他三个人敲响了警钟。或许真的要经历一些重大打击和灾难才能让人彻底清醒。梅兰妮,一个集众多没得品质于一身的妇女形象。她是天使的化身,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任何的溢美之词都不足以完全地描绘她。她是瑞特心中伟大的象征,她是阿希礼战后活下去的动力,她是斯嘉丽不断奋斗的另一精神支柱,她是亚特兰大众多亲朋好友大力举荐的领头人,她是众人心中的女神。她的离世让斯嘉丽、阿希礼、瑞特三人从迷雾中找到了方向,重又清醒过来。斯嘉丽终于发现她一直以来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只是自己的一个幻想的白马王子,只是小时候因虚荣心作祟求而不得的一件玩具。在不知不觉中,她早已爱上了瑞特和梅兰妮,虽然口中还是经常喷出对这两人的诋毁之词,可是瑞特和梅兰妮才是她一直活下去的动力和希望。后知后觉中,梅兰妮已经去世,瑞特也不再爱她,要离她远去。
而瑞特在接连的打击下,重新唤起了心中那份对故土的思念,对从前嗤之以鼻的,现在却能够重新思考,认真审视自己喜恶。而对于斯嘉丽,她是他一见钟情的女子,爱了很多年,苦苦等了很多年,梦寐以求的女子。她以为凭着自己的努力能够得到完整的她,可是美兰死了,梅兰妮也走了,她似乎再也无法拥有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向睿智多谋的他也终于被打垮了。这时候他终于想起了自己的家,他需要这样的地方静下心来,好好思量。阿希礼,一个不适合在乱世中存活的才子佳人,一个只会吟诗作对而不懂人间烟火的浪漫主义者。正是这种不存于人世的气质,让斯嘉丽辗转反侧。妻子的离世让他幡然醒悟,原来梅兰妮才是自己的最爱。斯嘉丽因他错过了瑞特,而他也因斯嘉丽错过了梅兰妮。其实他和梅兰妮才是一对。他们俩都不属于这个真实残酷的世界,人世间的一切邪恶只会玷污他俩纯白美好的品质。而斯嘉丽和瑞特,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他俩是恶魔与天使的结合,在乱世中,必能脱颖而出,独树一帜。
“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等过了明天,斯嘉丽会重新振作起来,昂扬斗志,再次追回自己的真爱。这不是一个悲伤的结局,虽然瑞特暂时离开了她,但那主要是因为接连的打击对瑞特伤害太大了,他一下子失去了生命中两个重要的女人,而他也年近半百。到了这样的人生旅途,他已经疲倦了,没有精神再继续下去。但他对斯嘉丽的爱不可能那么快就耗的一点也不剩。斯嘉丽已经完全成长了,她不再爱阿希礼,也不再以得到瑞特的爱而反过来报复他,羞辱他。只要让瑞特明白这两点,那么他们俩终能再次走到一起。
整部小说中,有一个到结束都没有明确给出答案的问题,那就是梅兰妮是否知道斯嘉丽与阿希礼之间的感情。纵观全文,答案不言而喻。虽然梅兰妮有时候胆小怯懦,很多时候连大声都不敢出,但她并不愚蠢。在北方佬闯进庄园时,她会拿起沉重的刀奋力拼搏,看到斯嘉丽开枪打死北方佬后,她并没有惊慌失措,大声尖叫,而是露出了赞赏冷静的微笑。反观斯嘉丽,虽然她开了枪,但事后她是紧张的,哆嗦的,难以置信的。在阿希礼他们刺杀黑人却失手的那一晚,面对敌人,她沉着冷静的面对,掩饰内心的恐惧和不安,和瑞特两人完美地演了一出双簧,不可谓不心有灵犀,默契十足。反观当时斯嘉丽的表现,完全不知就里,呆呆地坐在房间,一副懵然不知的表情。所以,这样一个高智商、高情商、高谋略的女子怎能不会发现他丈夫和斯嘉丽偶尔从对方眼里流露出的暧昧呢。连自己的小姑都能发现,她怎么能不会知道呢。
可就是因为知道,了然于心,所以她才始终坚信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她坚信他们俩虽然互相倾慕对方,但绝对不会做出越轨之事,即使要表达爱意,也完全可以坦坦荡荡,她完全能够接受。阿希礼是她的钟爱的丈夫,尽管他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可她爱他。为了民族的事业,哪怕心中再不情愿,他丈夫也能挺身而出。而斯嘉丽呢,每一次她身陷困境,他丈夫不在身边,都是斯嘉丽扮演着这一角色。几次死里逃生,都是斯嘉丽陪伴在身边。其实她也知道斯嘉丽并不喜欢自己,甚至是讨厌自己,但比起斯嘉丽为自己做的,这些小情绪完全可以抛诸脑后。
作者用斯嘉丽展现了人性的黑暗与光辉的两面,而用梅兰妮弥补了所有这些不足。她们俩是这部巨著的主角,互相辉映。
篇26:《飘》读后感
我读完这作品的时候,我唯一佩服的是郝思嘉,她是一种被迫的勇敢和坚强,《飘》的读后感。不可否认思嘉多元化的性格,为使命而战的顽强,自食其力而奋斗的能力也让我钦佩。战后回塔拉那些凄凉无着落的生活,那些一个个无助的眼睛,有失去理智的父亲,过惯小姐生活而身体又不是太好的两个妹妹,虚弱的梅利,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有两个婴儿,三个以前的黑人奴仆。这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放到她身上,没有她这些人都几乎无法生存。为保住这片红土地,她以自己的幸福作为牺牲,虽然手段并不怎么光彩,但意义很重大。
但对于郝思嘉这个人物,我的另一种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解的。如果她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又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郝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郝思嘉杀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郝思嘉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郝思嘉。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她爱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郝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郝思嘉,宠爱郝思嘉,照料郝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郝思嘉却拒绝。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被郝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碎就是碎,再也回不去,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军。他爱郝思嘉,但他更解郝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郝思嘉却从来不想去解他。最后,他绝望,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
所以总的来说飘是一部相当不错的书,希望大家有时间也可以看看。明天又是另外一天。
篇27:《飘》读后感
一部《飘》史诗般波澜壮阔地展现了美国佐治亚洲内战时期、重建时期的生活。伴随着包括十二棵橡树与塔拉在内的庄园昔日一派富丽堂皇风姿的消逝,南方人悠哉游哉的生活方式在战火中也已然天翻地覆。传统的南方社会与道德规范及其守护者一同在乱世中飘摇,即便重建最终结束,一切随风飘逝,似乎战火的硝烟也在民主党执政的那一刻平息,可是属于战前那个时代的人们与另一种生活的斗争又何曾停止?在历史长河中时代的更迭、不同文明的冲突等各种不可触的硝烟亦永久延续。
战前悠闲安宁的气息散布在南方人呼吸的空气中,那些相沿成习的社会伦理与道德规范渗透在每个南方人的修养中,还有庄园里的每一�g泥土,每一片喻示丰收的棉花地,每一对主仆与邻里的微妙关系,都成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而在众多南方人中,阿什礼较他人而言与他所热爱怀念的那种文明更深刻地融为一体,并成为它的一部分。于是对于旧生活的这一件“富于魅力,匀称完美”的艺术品的眷恋之深远胜于他人,在新生活之中表现出的格格不入也袒露无遗。他有着与瑞特一样的远见,能看透战争的本质,也当然明白“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道理,却缺乏勇气抛弃他所归属的时代去拥抱新社会,害怕一切真实鲜活的人和事,甚至连斯佳丽也想尽力回避。因此,阿什礼只是旧文明的一部分而不能成为其最佳代表,一个文明即使不可避免地终结,却从来不应只存在于幻影与梦境中,不应只是牢牢镶嵌在为其量身定做的社会中,真实鲜活才是一个文明存在的保证。
与阿什礼同属一个时代的梅拉妮则活出了一个时代的傲骨。战争使“生活正伴着铿锵的马刺远去”,她不是不知道,也并非无动于衷,只是更愿坚强勇敢地面对社会巨变的艰辛过程,她才是那个时代的象征。如果说埃伦与梅拉妮同属一个时代衍生出的伟大女性,我想梅拉妮更具代表性,虽然同样的温惠端敬、柔中带刚,但毕竟埃伦不幸地在战争前期与世长辞,却有幸地避免了在乱世中挣扎;而梅拉妮经历了这一切,在苦难面前即保持了上流社会的修养,成为一个阶层的主心骨,又坚定地开始新生活,从未放弃人生的希望。所以当她高洁纯良的生命最终飘零时,阿什礼的精神几近崩溃,斯佳丽才明白自己对她的依赖之深,仿佛一代人的梦想,一个传奇故事就此结束。
战后的生活徒剩一片废墟,生存的渴望与生命的力量则悄然滋长。斯佳丽顾盼生辉的绿眸子见证了生活的苦难,却永远充满希望。她的先辈们都经历过毁灭性的打击,却用自己的双手从厄运中夺取最好的结局,与其说她的坚强源于家族一脉相承的血统,不如说这是顽强的生命在灾难面前的共性。所以每当斯佳丽因背离埃伦的教导而心痛,她都会告诉自己“明
天又是新的一天”,来日方长,痛定思痛的日子多得是,解决当下困境才是最紧要的。而塔拉,作为一片孕育生命的大地,一个对生存的最直接定义,被斯佳丽视为自己的命运与战场。直到后来生命中的至爱一一离去,塔拉依然是她最终选择的灵魂归宿。
飘于乱世,无论像阿什礼般苟延残喘,像梅拉妮般守住信仰,还是像瑞特和斯佳丽般为了生存不择手段,过往的一切,包括故人、故事与故园,都与远去的文明一同无法可止地随风飘逝。纵然前往查尔斯顿的瑞特最终真的与现实社会和解,斯佳丽能从塔拉的怀抱中再度汲取力量,阿什礼能重新面对生活,谁都能与风逝的过往冰释前嫌,但真实存在而不可触碰的硝烟却不曾停止。正如阿什礼所言“不论何时文明毁灭,结果总是重演历史。有头脑有胆识的人活下来,没头脑没胆识的被淘汰”,斗争总在继续,不过是后人演绎前人的故事,后代再以别样方式上演不同于前朝的荣辱兴衰。
人人都像斯佳丽般有一个逃不掉的梦魇,有自己在特定处境下的一番挣扎,所谓挣扎,也不过是新陈代谢规律发生作用的必经过程。但凡能像沉舟侧畔那行进的帆船般从容的人,无非是深刻得认识到:过往随风逝,硝烟未曾止……
篇28:《飘》读后感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心里的感觉真的是此起彼伏,有气愤,有悲哀,有可惜,有感动……我想不同的人看到最后的结局,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吧。郝思嘉最后终于明白了自己爱的是白瑞德,但是他已经选择了离开。有些人或许觉得好可惜,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感情就这样没了,有些人或许会觉得郝思嘉是活该的,因为曾经的她为了艾希利如此卑鄙,残忍甚至阴险,伤害了那么多人。
《飘》这本书记述的是一段以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故事,这一段复杂的爱情,却是以悲剧结尾。年轻的郝思嘉爱上了艾希利,但是艾希利却选择了她的表妹韩媚兰,出于妒忌,郝思嘉勾引了韩媚兰的弟弟并抢先嫁给他,但是由于南北战争,艾希利和查尔斯作为征兵上了前线,查尔斯意外战死。后来,郝思嘉和表妹志愿加入护士行列,人性的郝思嘉变得成熟,因为战争,家园被毁,为了重振家业,郝思嘉骗弗兰克和自己结婚,而第二次的婚姻并不持久,弗兰克也身亡了,郝思嘉再次成为了寡妇,而这个时候,艾希利也回到了妻子身边,郝思嘉也最终答应了白瑞德的求婚,即使他的心里还有艾希利。韩媚兰因为过度操劳去世,并且把自己的孩子和丈夫托付给郝思嘉,而这个时候,面对冷漠的艾希利,郝思嘉终于明白到原来自己真正爱的不是艾希利而是白瑞德,但是白瑞德不再相信她并且选择了离开。
首先,想要谈谈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郝思嘉,这个看似对于爱情很坚贞的女子。我相信很多人在开始的时候对思嘉是极度的痛恨的,看似对艾希利的爱是永恒的,其实她只不过在欺骗自己,事实上,她爱上的不是真正的艾希利而是她想象中的艾希利,而她所谓的爱其实也不是真正的爱,而是因为自己的妒忌心引起的一种感觉。她可以为了这样的一种爱而不惜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人,实在是愚蠢。而她的卑鄙,残忍和阴险其实也暗示了她的悲剧人生。在女主人公的一生中,有三段婚姻,第一段是因为妒忌心而盲目的婚姻;而第二段是为了利益,为了重振家业,最终也是成为了寡妇;而第三段其实就是她的真爱,但是由于她的眼睛蒙蔽上了,看不清最终是后悔却无法挽回。老实说,对于思嘉,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即使在很多人眼中是阴险卑鄙的,但是她却又是一个执着,坚强,乐观的女性,实在是女性当中的典范。事实上,思嘉是一个孩子,对于她想要的东西,她不顾一切就为了得到它,而对于她拥有的就往往不会珍惜,而一直等到她可以拥有了自己追求的而失去了拥有的时候才明白什么事最重要的。
再次,在《飘》里面还有一位女性是令我刮目相看的,那就是韩媚兰。她,一个如此善解人意,温柔善良的女子,咋一看都是一个柔弱女子,但是她事实上是外柔内刚的。在南北战争的时候,她一直在背后支持着她的丈夫;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思嘉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所有人都怀疑自己的丈夫和思嘉搞暧昧时,她还是选择了相信丈夫,保护思嘉。试问这样一位女子在世间难道不是珍品吗?也许这也是为什么艾希利一生都爱着她的原因吧。
在《飘》里面还有一个伟大的人物,瑞德。他是是一个爱国有责任感,勇敢执着的人,在危难时刻毫不惧怕,冲上前线,保卫国家。而我最敬佩他的一点是他对思嘉的真挚和永恒的爱,虽然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离开思嘉,但是他为思嘉所做的一切却是最珍贵的。他深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即使被拒绝,还是保护她,宠爱她,照料她让她事事称心。但正如他说的,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最后选择了离开也是因为爱被磨光了。
《飘》这本书真的是很值得我们去看的,各种不同的人生,不同的爱,让我们懂得很多,而故事情节的起伏也让我们感触很多,虽然我们都没有什么资格去评价人性的善与恶,因为我们还年轻,但是正是这样,我们才学会思考,我们才能懂得人生面临的难处和险境,也懂得了如何去把握自己的人生,不后悔!
篇29:《飘》读后感
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它不仅可令看到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还可令看到当时美国上流社会的社交方式,以及他们的礼仪,还有当时美国战争年代群众的处境,每一处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当我们为主人公忧伤快乐兴奋之余,也能够从她身上看到我们自我的影子,好书真的可令给人以启迪。
篇30:《飘》读后感
《飘》,是美国文学史上最为畅销的小说之一,同时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讲述了女主人公郝思嘉所经历的感情纠葛和成长历程。
郝思嘉是美国佐治亚州的一位社交名媛,她出生在塔拉当地一个富足且颇有名望的种植园主家庭,母亲温柔和善,父亲爽朗能干,仆人忠心耿耿,而且自己还美丽动人,看起来,郝思嘉似乎拥有了一切的美好。可郝思嘉心里却一直爱慕着一个求之不得的人,那就是英俊潇洒的卫希礼,可卫希礼却要跟表妹媚兰结婚。于是,郝思嘉打算在卫希礼宣布订婚之前,跟卫希礼表白,却遭到了卫希礼的拒绝,还遭到了一名外地男子白瑞德的嘲笑。
于是,郝思嘉赌气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理。可谁料到,新婚不久,查理就入伍并战死在了沙场,独留下思嘉和一个孩子。无奈的思嘉便到了亚特兰大的媚兰家中,但不久后,战争促使思嘉带着刚生产完的媚兰回到了塔拉,并打算重振破产的庄园。为了利益,更为了生存,思嘉又先后嫁给了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和视她为“同类”的白瑞德,前者为了给她主持公道而死,而后者因为思嘉不爱他而出走(然思嘉最终醒悟,准备追回瑞德)。
在思嘉的身上,我看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品质,一种来源于思嘉出身名门的母亲,这是属于女人的柔弱,是贤妻良母的专属;而还有一种则是来自于思嘉年少在外闯荡的父亲,放荡不羁,野性未泯,有着一股男人的刚强,这种品质使得思嘉在日后的战乱中能够创出一片天地,自强不息。面对情感上的一次次失意,母亲的去世,父亲的精神失常,生命中的依靠一个个消失……面对命运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她并没有自甘堕落,而是独自一人承担着重任。在塔拉的一段时间里,她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变成了一个勤劳能干的乡野村妇,她那白皙娇嫩的小手上,必定是磨出了许多水泡,变得粗糙不堪了。
在整本书中,思嘉最看重的便是金钱,而我并不觉得思嘉很俗,因为有了金钱,思嘉便能有能力保护深爱的家园。这个曾经挥霍无度的大小姐,为了钱,抛头露面,变成了一个精明能干的女商人。在思嘉的心中,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有了一切,钱能让思嘉过上好日子,能让她不再受别人的欺凌,让她不再为生活所困,让她不再为衣食所忧。思嘉是真实的,连年的战火和折磨让她事事从实际情况来考虑问题。少年时虽然一帆风顺,但接连到来的厄运使思嘉变得很缺乏安全感,她不敢也不再去奢望那些美好得不切实际的东西,她只想让生活变得美好一点现实一点真实一点,这让我对她有着深深的怜惜。
思嘉是不幸的,却也是幸运的。在最后一段婚姻中,思嘉的丈夫白瑞德对思嘉痴心一片,思嘉也是爱白瑞德的,可却没有及时意识到,两人经过了丧女之痛,关系生疏,白瑞德终于离开,而思嘉明白他的的心意太晚,最终无法挽回。但思嘉不会放弃,她决心要追回白瑞德,找回属于自己的幸福。
《飘》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让我受益匪浅,思嘉那坚强的精神会永远刻在我的脑子里。
因为,思嘉告诉我――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篇31:《飘》读后感
《飘》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的绝唱,又是一幅反映社会政治、经济、道德诸多方面巨大而深刻变化的宏大历史画卷。
斯佳丽,是位农场主的女儿。父亲杰拉尔德是个矮小鬼,虽是个粗人,但却很踏实能干,凭借自己的智慧,白手起家经营着了一个大大的农场。母亲爱伦,是位富人家的女儿,年少的时候也是天真无邪的少女。后来家族的败落,机缘巧合嫁给了杰拉尔德。后来,生了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就是斯佳丽。斯佳丽是三个孩子中性格最像父亲的那个,所以也最得父亲的宠爱。
斯佳丽在当地算得上是很漂亮的姑娘了,大部分年青人都很爱慕她,从来不缺追求者。当斯佳丽十六岁的时候,就迷恋上了艾希礼。随着时间一年一年过去,她对艾希礼的爱慕更是一往情深。直到艾希礼宣布婚讯的那一刻,她开始慌了,因为自己深爱的男人就要娶别的女人了。后来,她为了靠近艾希礼,竟然荒唐嫁给了女方的弟弟查尔斯。她是个深情而倔强的女人,那时候艾希礼遮住了她的全世界。
战争改变了一个女人。新婚不久的斯佳丽,丈夫查尔斯随同艾希礼便去了部X。后来,丈夫战死,斯佳丽成了寡妇,生下了一个儿子。这个孩子一直由艾希礼的妻子梅勒妮(孩子姑姑)照顾着。社会战乱不断,生活变得十分艰难。瑞德再次出现了斯佳丽的农场。距离上次舞会两人一面之缘,这次的斯佳丽已为人母了。但瑞德这个花花公子,对斯佳丽的爱慕却是丝毫未减。他一向风流,也曾有过很多女人,却从不曾想过结婚。即使对斯佳丽爱慕已久,也只是想尽花招想让斯佳丽做他的情妇。然而,斯佳丽拒绝了,这一点也不意外。毕竟斯佳丽受过家族上等妇女传统教养,更可况眼里根本看不上瑞德。这世界上有哪个女人不想真正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安稳过好一辈子。卑微苟且的感情都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瑞德消失了一阵子,斯佳丽嫁给了一位老实的老头,因为这个人可以缓解她的经济。她给这个男人生了一个女儿,男人身体并不好,家里经营的商业都是斯佳丽一人在管着。丈夫虽不满意,但也是有气无力,不久便不幸被迫害不幸身亡。不久,瑞德又出现了。这次他用少有的真诚,向斯佳丽求婚,斯佳丽感动的答应了。后来她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瑞德很是喜爱的这个女儿,倾注了所有的爱在她身上。斯佳丽也会生气,因为瑞德对自己的爱都不及女儿的一半。时间久了,也就坦然了,女儿是真的很惹人爱。或许只有女儿,才能驾驭瑞德。他可以为了女儿,戒烟戒酒,戒掉一切女儿嫌弃的东西。可是四岁的时候,便不幸夭折了。这给瑞德很大的打击,同时也给他们的婚姻亮起了红灯。瑞德知道这个女人,是不爱自己的,她只爱艾希礼。梅勒妮病危,是瑞德通知妻子斯佳丽去看望她的。生前,梅勒妮也是把斯佳丽当作自己亲人真正去爱,去照顾斯佳丽的孩子。可是,斯佳丽这一生都在暗自伤害着她,因为是她夺走了艾希礼。现在梅勒妮快去世了,她可以得到他了,可是她却不想要得到他了。
斯佳丽用了前半生的时间去追寻艾希礼,最后却发现并不是自己想要的。那一刻,她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她很后悔,自己当初没有真正爱过瑞德。对于艾希礼,她爱的只是自己虚构的东西,她一点也不了解他。假如当初了解艾希礼,她是不会可能会爱他的,而假如了解瑞德,她就无论如何不会失去他了。
明天,斯佳丽或许会想出一个办法让瑞德回心转意。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你,一直苦苦追寻的,不一定是对的,心甘情愿追随你的,却是深爱你的。一朵云,她自有她的方向,你想追就追的上吗?你们所处的空间不同,她在天上飞,你在地上跑,注定跑不过的呀。
篇32:《飘》读后感
依稀记得第一次知道《飘》这部作品是我在上高一的时候,看着同学拿着那么厚的一本书在看,我不由的傻了眼,被那么厚的书给吓到了,但当我被告知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很有哲理的时候,我却又不由自主的捧起它,细细的阅读了好久好久……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这本小说所塑造的人物颇多,人物的形象也非常丰富,每个不同的角色给人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同,正如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我们每位读者为之倾心。
当现在的我提起笔来写这篇小说的感想时,思绪不由得把我带回三年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女主角斯佳丽的形象也忽然间浮现在眼前。我对斯佳丽始终持有一种敬佩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morrowisanotherday!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
篇33:《飘》读后感
我们知道争当美德少年是每个少先队员应该做的事情。最近我看了一本书《飘扬的黄哈达》,这里面就是一些美德少年的感人事迹。
当我看了第一篇永远的约定关于钱思璇的故事,我就感动的潸然泪下,讲的是一个名叫钱思璇的女孩儿聪明好学,因为爸爸妈妈平时很忙,只好学各种各样的特长班:书法,古筝,芭蕾舞,主持人・・・・・・这位多才多艺的小女孩从小就想当个女兵,并与哥哥定下了约定。
当我读到了端午这篇故事的时候,我就想起了我的奶奶,她也是经常生病的,不过没有文中的那位小女孩的奶奶严重,但我也偶尔惹奶奶生气的。所以我以后一定不再惹奶奶生气了,要经常关心她,毕竟她年纪大了,身体不怎么好。
当我回味这本专写美德少年的时候我想起了作家李有干的感想“平凡的孩子,做出不平凡的事,小苗会成参天大树。”
胡继风的“亲爱的小孩,让我们一起来保管好这些美德。一起!”徐玲的“他们很没,他们叫我们相信,毅力和决心无往不胜。”
曹延标的“人生坎坷,怎样面对?美德少年用行动做出了回答。”
赵菱采的“少年们像荷花绽放,那美的光芒,令人瞩目感动。”
篇34:《飘》读后感
简介:
这本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主要人物斯佳丽、瑞德、艾希礼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通过对斯佳丽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成功地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以及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景象。
感悟: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当你面临挫折时,是否能真正的勇敢面对,坚定地说一切都不是事?《飘》的女主公斯佳丽有着美丽的面孔,甜美的声音,婀娜的身姿。她容颜倾城,可真正让人倾服的是她的勇气和信念。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这是俄国诗人普希金的希望。原本万事无忧的斯嘉丽,遭遇种种变故。财富泯灭,故亲离世,至爱磨灭,而她仍旧满怀希望,计划着未来。
我的未来只有我做主。不管是雨有多大,风有多强,雷有多响,我们也要镇定自若,坚信明天的到来,怀着憧憬说一句:“明天,你好。”
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篇35:《飘》读后感
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美丽,像是光芒撕裂开一大片黑压压的阴霾,然后无数白光瞬间涌进来,照亮一整个世界。
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足家庭里的庄园主的女儿,一个心里只想着舞会、郊游、围着她转的崇拜者的小姐,因为一张战争,将一切一切美好的梦境举到头顶,然后重重砸到地上,碎了一地的过去。几乎所有柔弱的南方男子,扛起了以前只用来狩猎的刀枪,毅然冲上了前线,开始了长达多年的--美国南北战争。
18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身在亚特兰大的斯佳丽不得不被迫逃出被北军包围的城市,带着怀孕的梅勒妮回到塔拉老家去。她听见炮火在破旧的马车旁边炸开,熊熊烈火似要吞噬全部,恐惧从后脊梁蔓延到发根,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逃!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结束。几乎所有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悲愤。而在斯佳丽的心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
一个瘦弱的女子,肩上担负着整个庄园大大小小的事务。最敬爱的母亲因瘟疫而死,不久后终日守在台阶上盼母亲回来的父亲也一并跟随而去。单调乏味的玉米面取代了可口的甜点美食,本应拿着羽扇的双手被镰刀磨得粗砺不堪。她摒弃了贵族小姐的娇气和风度,传统淑女应有的礼节和矜持,不顾外界社会对她的指指点点,冲破一切枷锁,只是为了守护一个支离破碎的家。
人究竟能承受多大的打击?答案是无尽的。一个人如果有信念,无论身上压的是多大的巨石,仍够可以要紧牙关,撑起一方小小的天地。我有时候会想,如果我生活在那样一种对女性设有条条框框的时代,面对外界的舆论和被敌军践踏后的一个家,是否能像斯佳丽那样,不屈不挠,自强不息?她告诉我,困难面前要坚强,也只能坚强,把血吞进肚里去,把泪水擦干,然后朝着光明的地方走去。
独立,自主。这是父母亲常常对我失望的地方。这个社会有太多太多阴暗面,只有勇敢坚毅地去面对一切未知的将来,才能生存下去,在这个迅速发展的时代立足。有人告诉我,我们这个时代是最好的时代,没有对女性的歧视,没有拘束,任何事情都取决于自己。
颠簸在回家路上的斯佳丽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一道光刺破了瞳孔,那是追求自由的光,洒在那条名为人生的道路上。
篇36:《飘》读后感
《飘》是美国著名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创作得意哦不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其女主人公斯佳丽・奥哈拉巨大的勇气和坚定的决心让我产生了深深的敬意。我爱她的勇气,爱她的倔强。
刚读《飘》时,我觉得斯佳丽・奥哈拉是一个美丽、自私并高傲的女生。她在塔拉的舞会上总想成为焦点,成为女王。她是那么喜欢男生围在她身边转的的感觉,这让我觉得她是一个很“炫”的女孩。但是,当我读完整本书时,我又深深地被斯佳丽的勇敢给震撼了,被她那种为爱可以牺牲一切的精神感动了。一开始,当思佳丽知道自己深爱的阿什礼将要娶善良温柔梅拉妮时,她很勇敢地对阿什礼说:“你不可以娶梅拉妮,你爱着的人是我。”就是这样一个勇敢爱的女孩,在那个时代被认为是放肆的女孩,用她的勇气和爱保住了塔拉。即使在面对情敌梅拉妮时,思佳丽还是不顾自己的安危坚持留在亚特兰大照顾待产的梅拉妮。她是如此的善良,尽管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善良的人。
在战火纷飞的.时期,思佳丽没有像其他女性一样选择被保护,而是勇敢地扛起了保全塔拉的重任,为了保住家她第一次开枪杀了人,为了保全塔拉,她,一个奥哈拉小姐,塔拉的女主人,像个奴隶一样在地里干活。她脸上的青春、美丽和高贵的东西已荡然无存,过去的总归过去,死去的总归死去了。往日悠闲奢侈的生活一去不复返,再也不会回来了,南方的许多女性或许会不断地回忆往日的奢华,但她思佳丽永远也不会回首,她只能往前走。
为了付清塔拉的300美元赋税,他承受着亚特兰大的人们的议论和唾弃嫁给了自己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为了保住那红色的泥土――塔拉,她只能这么做。
然而,她的勇气和决心保住了塔拉,保全了她的家人和朋友,却没有保住她的幸福。深爱着她的瑞特・巴特勒是那么了解思佳丽,瑞特说得很正确,他们是同一类人,一样的“自私”而坚定的人。然而,瑞特最终还是选择离开了思佳丽,他不知道思佳丽已经深深地爱上他了。瑞特的离开让思佳丽心痛,却没有让她绝望。她只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她不能让幸福溜走,思佳丽告诉自己,不能让他走,一定还有办法吧瑞特留住,别忘了,明天又是一个新的一天!
她,思佳丽・奥哈拉就是这样一个勇敢、乐观而又有决心的人,她的勇敢让我心疼,更让我敬佩。
是的,明天又是一个新的开始,不管过去有多么糟糕,怕什么,我们还有明天!
篇37:《飘》读后感
感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玛格丽特?米切尔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詹佣崮康拿髦椤� 《飘》又名《乱世佳人》,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
少女时代的思嘉,是一个平凡的女,她拥有许多少女的共同特征:热情、开朗、纯真、浪漫;但她又是一个不平凡的女,生长在一个优越的家庭,拥有美丽的容貌和智慧,因此她又拥有一般贵族小姐的缺点:骄傲、自大、虚荣、任性。尽管如此,良好的家庭出身、倾城的美貌,让思嘉的身边总是不乏热烈的追求者。按理说,思嘉是幸运的,它受到上帝的眷顾,也是维纳斯的宠儿;但她又是不幸的,她深深地上了好友媚兰的未婚夫――希礼。
受过良好教育的希礼,知书达理、风度翩翩。思嘉陷入了苦恋,同时也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她深深地着希礼,为他的魅力所倾倒;但另一方面,希礼却又偏偏是她好友的未婚夫,道德礼教的约束又让她不敢跨越雷池半步。这让挣扎于理智与情感的思嘉痛苦不堪,最终,情感战胜了理智。在希礼和媚兰举行婚礼的前一个晚上,思嘉以大胆热烈的方式向希礼表白:“噢,希礼,希礼,我你……”
思嘉大胆直接的表白让我想起了日剧《东京情故事》的女主角赤名莉香。莉香对完治不畏旁人的,以及那句“我完治!”一一闪过我脑海。尽管思嘉和莉香展现了东西方、不同时代的情差异,但那种对情的热烈和执着,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处。除了对情的执着,她们还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在处理感情方面的问题,她们都还不够成熟,甚至还有点傻。莉香曾以为自己的努力可以使完治离开他的前度女友,而思嘉更天真地幻想自己的表白令希礼回心转意:“我知道我你,我想做你的妻,你不媚兰。”
然而,希礼还是拒绝了她:“媚兰就像我一样,她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们相互十分理解。”
希礼貌离开了房间,失去了理智的思嘉更愤怒地把随手拿到的花瓶扔向墙壁。花瓶碎了,思嘉的心也碎了,但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竟然引起了另一个人的注意――白瑞德上尉。同希礼截然不同的是,白瑞德上尉冷傲、自大、说话总是一针见血,这让思嘉甚为反感,同样地,思嘉也处处不饶人,就像《傲慢与偏见》的伊丽莎白和达西一样,首次的相遇俩人不欢而散。
在《东京情故事》里,莉香最终无奈地离开了完治,同样,思嘉也失去了希礼。“人结婚了,新娘却不是自己。”思嘉无奈地参加了希礼和媚兰的婚礼,那种痛苦和无奈的心情也许只有思嘉自己才能体会到。但和莉香不同的是,莉香最终选择微笑着洒脱地离开完治;而思嘉却选择了一条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的道路――她嫁给了一个她不的男人查尔斯,她以为可以藉此摆脱希礼的阴影,殊不知已经深深伤害到自己的感情。少女时代的思嘉,可以说是不成熟,甚至是幼稚的。
然而,南北战争的爆发,迫使查尔斯很快走上了战场。但不久,查尔斯阵亡,战火纷飞,再加上失去了依靠,思嘉的生活开始变得窘迫,同时她还面临着失去德园的危机,万般无奈下她嫁给了白瑞德。在困境中,思嘉变得日渐成熟,担负起对家人的责任,甚至对于昔日的情敌――媚兰也照顾得无微不至。
但对于白瑞德――这个影响她半生的男人,不知她对他是还是恨。说是吧,但白瑞德的话总是一针见血,并常常刺到她的痛处;说是恨吧,但白瑞德却在她最彷徨、无助时给了她帮助和温暖;又或者说她对他又又恨吧,白瑞德不是曾说过:“思嘉,哪怕是世界末日,我都你,因为我们太相似了,我们都太坏了:自私、狡猾,而且都善于识穿别人的伪装。”也许,正因为性格相近,所以彼此才更对方,当然,也更容易仇恨吧?就像《呼啸山庄》里的凯瑟琳和希思克利夫的情一样,这样的,是自然之、原始之、精神之、灵魂之。
然而,媚兰的病逝,希礼的出现,再次让俩人的关系紧张。白瑞德和思嘉开始矛盾不断。最后,儿女的不幸夭折,伤透了心的白瑞德选择了离开思嘉。失去了的才是最好的,失去了希思克利夫的凯瑟琳就曾说过:“我对林敦的,就像树林中的树叶,而我对希思克利夫的,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而思嘉在失去白瑞德后,更深深地发现:她恨他,但她更他!然而,在她的苦苦哀求下,白瑞德还是离开了她,离开了德园。同《呼啸山庄》的悲惨结局不同,《飘》的结局并没有明确交代思嘉的感情去向。或许她会选择希礼;或许她会和白瑞德重新复合;又或许她最终孑然一身,但无论如何,历尽磨难的思嘉最终懂得了与被,并找到了她新的人生方向:“Tomorrow is an other day!”
思嘉,她有莉香的勇敢,有伊丽莎白的冷傲,也有凯瑟琳的执着,也许就是这一点点的勇敢、一点点的冷傲、一点点的执着、再加上一点点的傻,让人会不自觉地随着书中的情节为这名女所痴迷、困惑和感动,也让她永远成为人们心目中的那位闪耀的乱世佳人!
篇38:《飘》读后感
生于盛世,做个佳人;生于乱世,仍做佳人。
――题记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在我的认知里,所谓佳人,通常都是这样的形象:美丽而柔弱,善良又温暖,遗世独立,不染纤尘。然而,在《飘》里,我见识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乱世佳人――斯嘉丽・奥哈拉。
斯嘉丽这个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不能算是个好人。至少善良宽容的梅兰尼比起来,她除了拥有无比的勇气之外,几乎缺乏了所有传统意义上的“佳人”应该具备的所有美德。然而,也正是她的勇气,让她成为了这本书,甚至是这本书背后的那个时代里,最令人钦佩的女性形象。她在混乱的南北战争里,与炮火擦肩,与死神作对,顶着鲜血与尘灰,向心爱的人一路高歌着狂奔而去。她杀过人,也差点被杀;她结过婚,却守了两次寡。幸好,即使如此,她仍勇敢向前,对生活充满希望。就像她所说的一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所以她积极而又乐观的面对着每一个新的一天。这样的好,又怎能不令人心生敬意?
事实上,我对斯嘉丽这一形象的感情又不至于敬佩那么简单。准确的说,我是有那么一点儿瞧不起她的。瞧不起她对阿希礼的苦苦纠缠,更瞧不起她直到瑞特离开才明白自己的心意。我甚至觉得,她前半生的追逐都是盲目的,就像瑞特所说,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上,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这或许就是这个求而不得的可怜人的可悲之处。
与其将斯嘉丽看成一个完全褒义的存在,我更宁愿将她看作一个亦正亦邪的人。也正因为主人公抱有的复杂态度,我曾一度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个故事。哦,对了,故事,一开始,我的确将它当做一个故事来读,但最后,却读成了一本人生的教科书。这是一本教科书,关于生存和生活,关于自强和斗争,关于友情和爱情,关于包容和忠贞,关于努力与勇敢,很多都能从书中找到答案。
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教会了我很多。阿希礼教会我忠诚与专一,梅兰尼教会我善良与宽容,瑞特教会我清醒与爱国,斯嘉丽教会我坚持与勇敢。但同时,他们也让我反省,反省如何爱人、爱物、爱事。先自稳重,而后爱人。细细想来,这本书想说的,也不过是这么个道理。认清自己真正想要的,并牢牢地抓住它,如果得不到,就始终为之努力,无论如何,从不言弃。
我很庆幸,生活在这个没有战乱的太平盛世。也很明白,纵使在盛世,你我也应做个佳人。世界没有悲剧和喜剧之分,如果你能从悲剧中走出去,那它就是喜剧,如果你沉湎于喜剧之中,那它就是悲剧。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拿到一手好牌,而在于打好一副坏牌。所以,无论生活如何待你,你都应万分感激并为之努力。
篇39:《飘》读后感
看过《飘》的人都应该知道,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她和我很像。她倔强,要强,不是那种大家闺秀类型的,可是我总能在她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觉得我应该从她的事迹中学到点什么吧。
首先,先提提她的外表。不能说她完全和我一样,还是有很多地方不同的。比如相貌,这点我不能否认,她很漂亮。她的漂亮可以把任何一个男孩子迷倒,不论年轻、老幼。她有一双迷人的绿眼睛,纤巧的身子,白皙的皮肤,睫毛黑而弯,多么美的可人儿!光看她的外表,是看不出她的思想、性格的。凭第一眼看,她是一个温柔、端庄、文静的女子。但谁也不知道,她的仪表是在爱伦(她的母亲)的严格管教下做出来的,其实她的内心十分的火热、活泼。
她不喜欢读书(在美国南北战争时,南方联盟的人们都是这样),喜欢野餐、聚会。她爱玩,好动,这点倒是继承了杰拉尔德(父亲)的爱尔兰血统。她大胆,不像媚兰和其他女孩子那样安分又过于弱不禁风,只会说:“是,太太”“好的,太太”。她放肆,但又听妈妈的话。在美国的那个时代,女孩们没有真正的自由,只能示弱,用他们的话来说:“女人们只有向男人们示弱,男人们才喜欢。”好像只有男人们最为重,女人们只是为了嫁人,只是为了讨人喜欢而已。
我最不喜欢这样的观点,说得我们女孩子一文不值,只是为了服侍男人而活着。而斯佳丽不是,她敢说敢做,有自己的主见,不甘示弱。她有其他女孩子没有的特点,更使得男孩们对她穷追不舍了。
可是,维希礼没有,他也爱着斯佳丽,可是,从没向斯佳丽表白过。他知道,他和斯佳丽是不同性格的人,他喜爱读书、听音乐,而斯佳丽喜欢打猎、骑马。于是,他和媚兰订婚了。媚兰是个知书达礼的女孩,她了解维希礼,可她没有斯佳丽的火热,没有她的活泼。当斯佳丽知道这件事后,自然就愤怒了,她向维希礼表白了,但维希礼拒绝了她的告白。
极度的气愤使她做过了头。因为这时,一个害羞、腼腆的男孩向她求婚――斯佳丽此时没有心情理他,她心里只有维希礼,只是“哦”“啊”地回应了,想不到她竟会答应他地求婚!被希礼气昏了!
但,结果是――两个礼拜结婚,结婚一星期后就去参加南北战争了,两个月后死了!在斯佳丽还是懵懵懂懂地时候,就这样来去匆匆了。她成了寡妇!
我也气愤!不过,她才17岁啊!正当青春年少的时候,要让斯佳丽这样一个活泼好动的女孩思绪就这样停止吗?寡妇装是一身黑的,斯佳丽不能再穿漂亮有花纹的衣服了!分明就是摧残妇女嘛!寡妇不能跳舞,不能和其他男人搭话,不允许守寡没到一年的女人参加社交场合!怎么能这样!这对一个17岁的少妇太不公了!但是,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会遭别人的指指点点的!
我讨厌这样的社会,我同情斯佳丽!但是,归根究底还是只能怪她自己了!如果当初不被气愤冲昏头脑,明智一点,理智一点,就不会和查尔斯结婚了,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也许她还是那个活泼可爱、敢爱敢恨的女孩呢!
我厌恶那个时代,它剥夺了女孩们的人身自由,剥夺了女孩应有的权利,女孩们也是有尊严,有思想的!还有的是,斯佳丽也给了我教训,凡事不能过分要强,要理智地思考问题。我想,我虽然和斯佳丽出奇的相似,但也有和她不同的地方。我自然同情她,也要通过她来进行自我改善,我相信我会做得更好的!不断完善自己,才能成为出色的女孩!
篇40:《飘》读后感
第一次接触《飘》,应该是看的由它改编的电影《乱世佳人》,三个小时将整个六十多章的故事有了一个概貌。正因为少了一些文字的细述,也或许也因为我的理解力差,看完只了解它故事整体内容,而真正人物的性格、特点却知之甚少。所以除了思嘉因最终变得孤苦而博得我不少眼泪外,别的感悟几乎没有。最近,看了《飘》的文字之后在这方面就有了深层次的认识。
女主角思嘉刻画得虽不是完全高贵却十分真实,读懂了她,似乎看到了另一个有那么多不同的自己。她漂亮,有众多的情人败在她的石榴裙下;她自私,战争都是男人们的事,她只关心艾希礼是否爱她;她自负傲慢,除了眉兰,其余女人都极度地讨厌她;她做事(像我一样)冲动,不顾后果,嫁了她不爱的人。
但她对感情是那么的专一,我也不知道这一点是否好。或许对对的人专一,可以让你幸福一辈子;而对错的人专一,则会让你痛苦一辈子。在我看来她对艾希礼就是错误的,艾希礼根本就不爱她,她在对艾希里的感情里早已没有了自己最宝贵的尊严――她甚至于祈求艾希里去爱她,即使只当他的情人:因为她以为他是爱自己的。这种以为,以至于她失去了自己真正的幸福――瑞德?巴勒特,一个真心把思嘉疼到骨子里去的男人。
但我还是认为思嘉是一个有爱情信仰的人,她没有把婚姻当一回事,但是爱情一直是她不变的信仰。我认为她的婚姻都不过是为了用来滋养在她心里那份抹之不去的爱情, 思嘉对爱情的执着是她一生坚不可摧的信仰。为了实现对希礼的承诺,她在亚特兰大成为一片火海之时,坚持照顾她的情敌―希礼的妻子媚兰,一个即将临产的孕妇。那份信仰支撑着她跨过一个又一个的困难。
思嘉的生命被她演绎得足够绚烂,而爱情却在如秋树般静静地死去。
在十二橡树的她,是那么地让人厌恶:自私自利,心胸狭窄,软弱无能,贪图玩乐……而经历亚特兰大之灾后的她,却是让我刮目相看:顾全大局,沉着冷静,坚强勇敢,永不言败……困难一波波地出现,尽管她是那么害怕、无助,但为了养活媚兰、她父亲和黑奴等人,她勇敢面对现实,顽强支撑到最后。这一点深深把我折服,因为自己在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时,总是将困难放大,让自己痛苦,让自己逃避……这就是我与她的很大不同之处,自己只是只纸老虎,色莅内荏的人。
另外一个女主人公媚兰,在我看来她真的算是一个非常完美的人了。媚兰娇小的身体总给人一种柔弱的感觉,再加上她那一脸的文静更增加逆来顺受的柔顺。但是谁都没有想到她会是那么的勇敢坚强,丝毫不亚于思嘉。我觉得媚兰是完美的,不仅在对思嘉抱有一种自始至终的信任与宽容,同时她的身上具备了她们那个时代那个地方一个好女人应当具备的所有品质,娴静、善良、温柔、贤惠……
她的度量很大,不管多坏的事和人,她都会换一个好的角度去看待。这让我觉得自己也应该有一个好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对待生活。想起曾经的我,生活给我的是一滴水的困难,我却觉得就像是整个海洋的水都泼向了自己,不停抱怨,不懂得换个角度去看待。现在觉得之前的自己是那么浮躁,消极,懦弱,幼稚,天真……
始终觉得自己现在还有很多不足,但我相信自己努力去学习书中人物和身边朋友的好,一定会达到自己想要的境界与高度。用积极的态度对待生活,就像思嘉绝不向北方佬妥协那样……
媚兰生如绿叶,去如秋叶,都是那般静美;思嘉生如夏花,去时又会如谁?
篇41:《飘》读后感
《飘》,一个甚是贴切的书名,一字中的,洞穿了故事的结局,让人由衷地佩服中文译者对于原著的理解和文字的把握。“飘”,亦如白瑞德对斯佳丽的爱情,随风而逝,他多少年想守护的东西最终如指间沙滑落无痕,他们终于还是尘归尘,土归土,成了两个毫不不相干的陌路人。
白瑞德和斯佳丽,如此相似的两个人。他们一样只听从于内心的召唤,一样敢于直面和挑战世俗的规范,他们身上最能吸引和打动读者的地方就是他们性格和处事的真实与鲜活。正因为他们骨子里是一类人,所以白瑞德对斯佳丽是那么的了解,他直入她的内心深处,看透了她的好:她热情、不做作;她从来就不知道害怕,从不逃避残酷的现实;她勇敢、坚强,在美国南北战争给普通人带来的生活变故面前奋力承担起了维持全家生计的责任。但是,他也看透了她的坏:她任性、自私、冷酷,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可以不顾任何人的感受,她可以为了报复阿希礼抢朋友的未婚夫,也可以为了生计抢妹妹的未婚夫;她糊涂又固执地守护着不现实的、无望的爱情,做着她的春秋大梦,从不醒悟,在现实中却又依仗着白瑞德的爱度过一次次的关口。而白瑞德,他表面看似玩世不恭、花天酒地,却有着一个深不可测的、强大而坚硬的内心。他在现实生活事务的处理上游刃有余;他对宽容、谦和、善良的玫拉尼心存敬佩,并尽自己所能给予帮助;他多少年在内心等待和期盼着斯佳丽的爱,却眼看着她结了两次婚,直至自己心累了,人倦了,才收拾起了那份飘忽不定没有结果的情感,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白瑞德和斯佳丽是两个太复杂的人,让人不知道该说好还是说坏。或许,这才是真正真实的人,人性本来就是如此,善恶美丑相互纠缠,难以截然割裂开来。
人活着,总喜欢遥望远方的幸福,总认为幸福在别处,对于身边的幸福却忽于把握。所以,多少年过去了,当斯佳丽在玫拉尼死后,突然地顿悟了白瑞德对自己在感情和生活上的意义,也才明白,其实这么多年来自己是依靠和凭借了白瑞德对自己不离不弃的鼎力相助和宽容呵护走过来的。然而,就如白瑞德对她所说的一样:“梦?你总在梦想,从没清醒过!”斯佳丽从少女时代就爱着阿希礼,此人貌似高尚、正直,实则虚伪、懦弱。他既在精神上背叛着妻子,喜欢斯佳丽的热情、勇敢,却又没有勇气在现实中离开妻子玫拉尼,接受叛逆的斯佳丽,在生活的变故面前又是那么地无力应对,无法撑起一个男人该有的担当。但斯佳丽醒悟的太迟了,虽然爱一个人没有错,但她爱得太糊涂,她根本就不了解自己的内心,亦如她从未了解过她的第一任、第二任丈夫以及那么爱她的白瑞德一样。她不了解自己该去爱谁,谁对自己用情至深,她终于把一颗爱她的心狠狠地伤透,远远地推开了。当她终于明白,哭泣着向白瑞德表明心迹时,却再也抓不住那份曾经属于她的情感,和此生的最爱自己的人擦肩而过,只留下了永失真爱的心痛和遗憾!
爱,是需要用心细细体会的,谁才是你人世轮回中的相伴,需要睁大眼睛,用心感悟,方能和真爱携手人生,才不至落得一个擦身而过,最终相忘于江湖的结局。
这是一位乱世佳人在美国南北战争中的一段传奇人生;是一个错失真爱的让人心痛的爱情故事;是一幅美国南北战争中社会、政治、经济及普通人生活变迁的侧面长卷;是一部经得起时间检验,读者挑剔的伟大著作。
篇42:《飘》读后感
《飘》的中国翻译家陈良廷老先生去世,享年91岁。如晴天霹雳,得知这个消息后,我俯下身去,埋头哭了很久。
始终相信,陈老先生的离去,并不是翻译者的归宿,而是一个崭新的起点。人固有一死,而陈老先生的逝世重于泰山。这样的结尾,亦是一种最好的完美。
《飘》,是我人生真正意义上的读的第一部外国名著。对于我来说,《飘》不仅仅是一部著作,更是一个陪我一起长大的自己。记得曾经有人这样跟我说过:“一部好的作品,并不限于作者想让你看到什么,而在于你能从有限的文字中,再读懂点什么。”《飘》于我亦是这样。每一次的启封重温,每一次的促膝谈心,我们俩就像是与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总能觅到新的感动。
初读这部经典时,还不敢相信白瑞德的干脆离开就是最后的结尾。为此,我跑遍了镇上所有的书店,渴望去寻得一个更美满的结局。结果令人失望。也曾有过想执笔再续一个圆满结尾的念头,拿起笔却发现这个看似不完美的结尾,恰恰是一种带着遗憾的最好的完美结局。
不知你是否和曾经的我一样:在开始一件事前,总是渴望知道结果,再因判断结果的好坏来决定要不要开始。对着人生下赌注是有风险的,所以我们会犹豫不决。不是我们不想开始,而是我们害怕遗憾。
其实啊,人生哪有这么多必然的一定。谁还不是一边接受命运的好与坏一边慢慢成长。柏拉图这样说过:“人生最遗憾的,莫在于轻易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那些勇敢的不计后果的人儿,哪怕结尾不尽人意,也会拍拍自己的胸脯说上这么一句:“我尽力了,我不后悔。”
在这一点上,我喜欢斯嘉丽的“敢”。她从不计较后果,随心所欲去做她想做的事情。就像张雨生所说的:“昂首阔步,不留一丝遗憾。”结尾不完美又怎么样?你曾为此全力以赴过,曾拼命坚持过,你已经感受到了沿途的种种美好。所以你值得,你值得去拥抱现在在未来那头等你的最好的自己。
现在离20届高考还有407天。每一天都是一场梦想的角逐,都是一次新的开始。我们无法清楚明年六月份自己或喜或忧的心情,无法预知未来的自己会在何处。那我们就要停下来不努力了吗?当然不啊。不惜寸阴于今日,必留遗憾于明朝。我们无法抓住时间,但我们仍能选择尽全力去奔跑直到超越时间。就像俞敏洪说的那样:“为了不让生活留下遗憾和后悔,我们应当抓住一切改变生活的机会。”就算结局未知,哪怕结尾不尽人意,在这一为生命起舞的过程中,自己也算得上是一种完美。
所以啊,不必拘泥于结局的好坏。不管能不能弥补,这些都将随着人事变迁而成为必须面对的事实。我们不妨再勇敢一点,不妨做出一个决定,给自己的生命再留下多一些未知的精彩。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啊。
篇43:《飘》读后感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我知道了许多。
篇44:《飘》读后感
斯嘉丽不是个淑女。这是男主人公对女主人公的评价。可是他却爱上了她。《飘》中最出彩的`无疑是我们任性勇敢的女主人公斯嘉丽。她很高傲,很任性,很爱慕虚荣;可是她很可爱,她勇敢,坚强,直率。
女孩的性格在美国时代背景下被烘托的淋漓尽致,在和平的时期,她天真烂漫,渴望关注,享受被追捧的滋味;战争打响,她成为家族的顶梁柱,她圆滑,爱财,也够精明。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她是好人或是坏人,就像易中天评价曹操是‘可爱的奸雄’,斯嘉丽也是个可爱又可气的女人。
故事的最后,她亲手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可是她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啊――她总是这样,充满斗志!
篇45:《飘》读后感
在飘的第十五章里,自从她生了那场病以后,她感觉到瑞德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她说不准自己对这种变化是否喜欢。他变得清醒了,安静了,有时还有点心神不定似的。他现在时常回家吃晚饭,对仆人更和气,对韦德和爱拉也更亲热了。他从来不提过去的事,无论是愉快的或不愉快的,而且常常以沉默的态度让思嘉也不要提起。思嘉也乐得安静,因为相安无事总是比较好的,所以生活过得十分愉快顺畅,至少表面上是如此。渐渐的瑞德和邦妮已经在彼此的心中互占第一位了。
篇46:《飘》读后感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凭这个背景,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战争开始时,思索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以一个在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人供她差遣……,这就是她,一个骄傲而又与别人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战争毁了一切,她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落在了她身上。她才19岁,可以想像,这艰难。可是,她却坚强地撑下来了,她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精神和勇气让我十分佩服。
《飘》是部好书,即使过了那么长时间,也适于现在的社会形势。面对转变,改变自己价值观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正给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
篇47:《飘》读后感
斯嘉丽是美国佐治亚州一位富足且颇有地位的种植园主的女儿。父亲杰拉尔德・奥哈拉是爱尔兰的移民。刚到佐治亚州时,杰拉尔德身无分文,靠赌博赢得了塔拉庄园的所有权。于是就开始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创业,编织着他的美国梦。直到43岁的时候,他才和芳龄15的艾伦―一个东海岸法国移民的女儿结了婚。杰拉尔德心地善良,但脾气暴躁,而年轻的妻子则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和严格的道德观念。她亲手操持着整个庄园的日常事务,甚至还为庄园里的黑奴看病,接生。因此,夫妇俩受到周围白人庄园主的尊敬,也深得黑奴的爱戴。女儿斯嘉丽・奥哈拉(Scarlett・O'Hara)在这种环境中慢慢长大了。
1861年4月,美国南北两方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佐治亚州的男人们都在议论这场无法避免的战争。但是,16岁的斯嘉丽对此毫无兴趣。她心里想的除舞会、郊游之外,还有那群围着她转的崇拜者。当她听说第二天的野外宴会上,艾希礼・威尔克斯将宣布与梅兰妮订婚时,她心里不觉一震。她一直喜欢艾希礼的绅士风度与他英俊的外表,而且认为自己无论哪方面都比梅兰妮要强得多,以自己的魅力,肯定能说服艾希礼和她一起私奔。但被艾希礼婉言拒绝。斯嘉丽觉得自己被艾希礼“抛弃”了。她气急败坏地打了艾希礼一记耳光,还在艾希礼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谁知,那位瑞德・巴特勒却一直在听壁脚,当斯嘉丽指责他不是个绅士时,他反唇讥讽斯嘉丽不是个淑女。
战争的消息传来,当天晚上的舞会也随之取消。斯嘉丽突然决定和查尔斯结婚,因为这样可以挽回自己的面子,也可以刺激一下艾希礼和自己的追求者。就这样,任性的斯嘉丽在两周之后就作了查尔斯的妻子。两个月后,查尔斯病死在前方,斯嘉丽突然变成了寡妇。因为不爱查尔斯,所以对于查尔斯的死她并不感到忧伤,甚至庆幸。但寡妇的生活使生性活泼的斯嘉丽难以忍受。这时,艾希礼也上了前线,其妻梅兰妮从亚特兰大来信,邀请她来查尔斯的姑姑家暂住一时,斯嘉丽便离开了塔拉庄园,来到亚特兰大。环境的改变使斯嘉丽的心境稍稍有好转。随着战事越来越吃紧,亚特兰大的妇女们都被动员起来,到当地医院护理从前方运回来的伤病员,还要为南方邦联的军队缝制军需品。但是,由于斯嘉丽新寡,所以不能参加为出征军人举办的舞会和晚会。
1864年夏天,北军直逼亚特兰大―南方邦联的首府。城市被围,查尔斯的姑姑和城里许多人家都逃离了亚特兰大,斯嘉丽接到父亲的信,得知母亲和两个妹妹都生了重病,她一心只想回家。但因梅兰妮即将临盆,斯嘉丽顾及到艾希礼的托付,只好留下来守在她的身边。其间,瑞德曾登门拜访,并要斯嘉丽做他的情妇,遭到了斯嘉丽的拒绝。
1865年4月,南方邦联军投降,战争终于结束了。许多南方人都在为他们的失败而痛哭流涕。而在斯嘉丽的脑海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保住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每天都有一些士兵路过塔拉庄园返回他们的故乡。有一天,斯嘉丽她们发现门口躺着一个昏迷不醒的年轻人,便把他救起。在大家的照料下,这个名叫威尔的年轻人逐渐恢复了健康。威尔无家可归,便在塔拉住下来,并慢慢地担负起了庄园的许多管理事务。
艾希礼终于活着回来了。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那种高贵气质己消失殆尽。第二年春天,新政府命令塔拉庄园限期交纳新附加税,否则就要拍卖庄园来抵税。原来,几年前因过失而被塔拉庄园解雇的监工乔纳斯当上了新成立的解放黑奴委员会的头头。他企图侵吞塔拉庄园,故而想出了迫缴附加税的主意。斯嘉丽和威尔一筹莫展,斯嘉丽希望艾希礼能帮他们想点办法,但艾希礼的懦弱无能使他们失望。
绝望中,斯嘉丽突然想起了瑞德。如果瑞德肯拿出钱来保住塔拉庄园,斯嘉丽情愿嫁给他,或作他的情妇。斯嘉丽与家人用母亲艾伦的苔绿色天鹅绒窗帘做了一条新裙子,第二天,斯嘉丽穿着新裙子在嬷嬷的陪同下就来到了亚特兰大寻找瑞德,这时才知道,瑞德因涉嫌侵吞南方邦联的大笔资金已锒铛入狱。情绪沮丧的斯嘉丽无意中遇见了妹妹苏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他已是一家商店的老板,手头有一笔钱。斯嘉丽明白苏伦渴慕以前的富贵生活而且自私,如果苏伦与弗兰克结婚,她是绝不会用钱拯救塔拉庄园。于是斯嘉丽谎称苏伦将与托尼・方丹结婚,然后轻而易举地使弗兰克投入了自己的怀抱。两周后,他俩便结了婚。塔拉庄园得救了!但不久发现,弗兰克并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对别人的劝告充耳不闻,因此生意经营得很不好。这时,瑞德通过各种私人关系,得以获释。他借给斯嘉丽一笔钱,斯嘉丽便背着弗兰克买下了一个倒闭了的木材加工厂,自己独自经营起来。一个女人经商,而且也像男人一样赚钱,这在亚特兰大是前所未有的。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她不法经营,令弗兰克颜面丧尽。
斯嘉丽怀孕了。她想在生产前多赚一些钱,以备急需,于是买下了第二个木材厂。在这段时间里,斯嘉丽每天自己驾车往返于木材厂之间,除瑞德外没有任何朋友。一天,瑞德劝她路上要小心一些,暗示如果遭到黑人袭击,三K党将会为她进行报复。而当时亚特兰大执行“重建法案”的军管政府则正在盘算着如何把三K党和所有涉嫌的南方人一网打尽。
六月斯嘉丽赶回塔拉庄园参加她父亲的葬礼。葬礼之后,艾希礼、梅兰妮一家搬到了亚特兰大,买了一幢破旧的房子住了下来。善良正直的梅兰妮很快在妇女界赢得了信任,成了一位极受尊重的人物。而艾希礼虽然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
几个月之后不顾亲友的劝阻和反对,斯嘉丽和瑞德结了婚。1871年圣诞节,州政府的大权终于又回到了南方人的手里。邦妮非常漂亮,在邦妮身上瑞德几乎倾注了全部心血。瑞德之所以努力改变自己在亚特兰大居民眼中的形象,完全是为了树立邦妮今后在亚特兰大的地位。
斯嘉丽对艾希礼仍然旧情不忘。艾希礼生日那天的下午,在木材厂,斯嘉丽和艾希礼谈得很投机。他们一起回忆了那个野外宴会。这件事很快被瑞德和梅兰妮知道了。几天以后,瑞德带上邦妮出远门去了。他走后,斯嘉丽马上去找梅兰妮,想向她坦露自己的过错。但梅兰妮止住了她,她再三强调只有斯嘉丽才是她最亲的亲人。梅兰妮迫使大家都相信斯嘉丽,并坚定不移地保护斯嘉丽。
不久,斯嘉丽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时她开始想念瑞德,盼望他早点回来。瑞德到家的那一天,斯嘉丽特意在楼梯口迎接。本想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他,但一看到他那副冷嘲热讽的神气,斯嘉丽就气不过来。结果失足,跌下楼梯,致使流产。
身体素来羸弱的梅兰妮不听医生的劝告又一次怀孕。怀孕后她的身体迅速恶化。临终前,她把照看艾希礼的重担交给了斯嘉丽。这时,斯嘉丽突然意识到,一向瘦弱的梅兰妮实际上是保护她的宝剑和盾牌,而她也第一次认识到,她还是爱梅兰妮的。
梅兰妮去世了艾希礼就好像失去了主心骨,像个小孩子一样,他比斯嘉丽更感到害怕。也只有这时,斯嘉丽才明白,她并不爱艾希礼,她对艾希礼特殊的感情只因为他没像其它男人一样迷上自己。从此她生活中的两大精神支柱消失了。
在浓雾中,斯嘉丽拼命往家里跑,雾中的她好像又重温着多年前一直困扰着她的一个噩梦。终于,她看见自己住宅的灯光,霎那间她觉得自己看到了希望,因为世界上还有瑞德,而她真心爱的就是瑞德!
但是,这一切都已经太晚了。瑞德已经对斯嘉丽失望,决定弃家出走,离开斯嘉丽。此时此刻,对于斯嘉丽来说,生活中的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去这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脑子再也承受不了这些压力。她自言自语地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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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8:《飘》读后感
《飘》不仅是它的那个时代的所处社会环境的真实写照,还折射出人类社会的很多规律性的东西。其中它对人际关系入目三分的刻画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的。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斯佳丽以及玫兰妮人际关系的处理和巴特勒人际关系策略的绝妙运用。
首先看一下斯佳丽。斯佳丽略施小计就让一群帅哥围着她团团转,以及后来四面楚歌的社交境地都是不错的分析题材。人际交往为什么会发生?往往是因为有需要。庄园主的公子们倾心于斯佳丽的美貌,想成为她的男友,满足一下男人的虚荣。而斯佳丽也需要通过对公子们的魅力来向阿希礼展示自己迷人的风采。他们各取所需。其实这样说对他们可能有些刻薄。其实很多我们认为很高尚的友谊也是源于需要。伯牙子期之所以能结下如此纯洁的友谊就是因为俞伯牙才华被肯定的需要被钟子期满足,于是他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 同样斯佳丽后来外交处境的矛盾也可以归结为需要。因为她不需要跟那些没落贵族的太太们打成一片,而那些太太们也对她的行为很是看不惯,更不必要跟她打交道,一不来二不往,她们之间的僵局和隔阂就这样形成了。相反,斯佳丽却跟那些潜在客户打的火热。因为需要才产生了这样一种现象那就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个性相同、背景相近的人相互之间的交叉点会更多,于是相互之间的需要也就更加强烈。
然后我们分析玫兰妮。玫兰妮是一个天使一般的人物,除了身子比较瘦弱外,几乎没有什么缺点。有为难能可贵的是她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看待的,总能从人的身上找到优点。由于人都有被肯定的渴望,所以她成为受几乎所有人欢迎的人,甚至连为人所不齿的妓女都愿意为她冒着危险做假证。她纯洁的如一张白纸,就像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也正是因为如此,这种人最有可能受伤害,同时又最没有可能有受伤害。说她有可能有伤害是因为她对任何一个图谋不轨的坏人都没有防备,欺骗她易如反掌。说她最没有可能受伤害就是她这种优秀的品质正好触及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人们受其感化不忍心伤害她,同时会下意识的保护她不受其他人的伤害。还有一点就是她柔弱却不软弱,她有一颗刚强的心,有自己的主见,让人心生敬佩。人们总是愿意与具有高尚品质的人交往。因为跟这种人交往不需要玩弄什么心计,不用活得很累,而且能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所以品德高尚的人只要不是自我封闭,是很容易处理好人际关系的。
巴特勒是一个非常值得分析的人物。除了他对斯佳丽始终如一的爱恋让很多男生汗颜之外,他驾驭人际关系的能力也很值得探讨。他与南方种植园主的关系经历了不受欢迎饱受非议到成为英雄般的人物。然后他又自毁名誉,因此变得臭名昭著,当他意识到这种处境对自己女儿的未来不利时,他又略施小计,力挽狂澜似的重新获得了种植园主们的青睐。在很多人眼中巴特勒是一个卑鄙小人,而按常理来说,卑鄙的人应该是不受欢迎的。为什么巴特勒能游刃有余的处理好人际关系?答案是他是个聪明人。他能准确的把握住人性的弱点,并且能够用他充满智慧的大脑巧妙的利用人性的弱点,用的那样的不露痕迹,让南方的那些太太们丝毫察觉不到的就被利用了,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即使有个明智的人向他们指出他们受了巴特勒的蛊惑,被他利用了,他们不仅不会幡然醒悟,还会为巴特勒辩护。巴特勒第一次受欢迎是在战争期间,而受欢迎的原因就是他走私亚历山大人所需要的货物。于是他被看作是冒着生命危险为人民谋福利的斗士,正如我前面的所说的,他满足了人们的需要并因此被看成高尚的人,所以他受到赞誉和欢迎。当他预感到南方军队要战败的时候,为与南方上层划清界限以取得战后有利的地位,他开始自毁名誉,以至于亚历山大人无不对他充满不屑与鄙视,当然除了玫兰妮。战后他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是南方昔日的种植园对他处处抵制。当他意识到这对女儿未来发展不利,同时他知道南方种植园主必然会重掌乾坤。于是他展开了他的计划。他知道太太们热心公共事业他就向里面捐钱。他对女儿关怀备至,并拿一些简单的问题询问太太们,使她们产生被需要的感觉。当太太需要借款的时候他主动担保,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这个难题。他还帮着南方种植园主们拉选票,重获政治权利。
他的策略如此成功,以至于太太们不仅自己的态度改变了,而且还说服其他人改变。由此我们得出很深的启示。人际关系是可以改善的,只要采取适当的策略。当你的梦想与人际关系发生冲突的时候,你应该选择你的梦想,因为你的梦想实现之后你可以运用梦想的成果来改善人际关系,这样会使你两方面都不会失去。就像巴特勒用为人所不齿的手段获得金钱,当他用包装后的金钱做好事的时候,人们似乎忘记了他的钱是怎么来的。 而如果你最终选择了人际关系放弃了梦想,结果很可能是二者都会失去。一般说来,人们是不会长久地记着你曾经是怎样为了友谊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当你穷困潦倒的乞讨到他们家门时,他们不放狗咬你已经是就够朋友了。当你面对类似的情况是,一定要慎重决定啊。
从《飘》中我们学习做人的智慧,处事的方法,我们因此会更加明智的对待人或者物。从而我们可以少走弯路,从别人的经验中汲取营养。虽然时代会有所变迁,环境会充满不同,但是人性中很多东西都是一致的,把握了人性,我们就更有可能明智的生活。
篇49:《飘》读后感
Gone with the wind.一切终将过去,更钟爱一个字的表达:飘。
已经很少见一个字的书名,尤其是这样传世的名作。最沉重的人生,轻轻地讲出来,还有大片大片的留白,所有的苦难和艰辛都变成了细语的呢喃,仿佛风一吹,就任何都不曾留下。任何记忆,都是错觉。
爱和人生,都容易出现错觉。就像,斯嘉丽爱了半生阿希礼,在战争和生死的挣扎中至死不渝,却在瑞特转身离开的时候,明白她爱的,唯有他而已,一个在风雨交加中给予她庇护和纵容的男人。瑞特看透她伪装的外表,洞悉她心里所有的小邪恶,接受她所有的不善良,甚至默默包容着,她对另一个男人的爱。她纵然千般不堪,他也爱她。似乎,所有的战争和苦难都成了这场爱情的陪衬。
没有人是不必成长的,最激烈的一场战争,是和自己的对决。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不甘心是爱,舍不得是爱,后来放弃过别人,也成为被别人放弃的人,无论是友情还是爱情,都在多少次别离中进行渐远,也失去了心里最初的向往和想象,在和自己的战争中,丢盔弃甲,千疮百孔。回首再看的时候,那个陌生的曾经的自己,已经被岁月流沙层层掩埋。丢了的,失去的,得到的,在车水马龙中的一片茫然,在万家灯火中的孤独凄凉,还有功成名就的志得意满,一切,都会过去。于时间长河和宇宙万物而言,每个人,都是微小的沙砾,不值一提,无足挂齿,晃一晃,就落幕了,无谓的纠结与固执,都是枉然和徒劳。懂了的时候,就可以淡定而又释然的,把这一生的放不下,都轻轻地放下,把这一生的挣扎,都娓娓道来。
每个女孩的生命里,都有一个阿希礼,却不是都会出现一个瑞特・巴特勒。斯嘉丽不是一个好女孩,却足够幸运。
我想,最后,瑞特还是会回来吧,爱比恨,记得长久。
篇50:《飘》读后感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佐治亚州种植园主的女儿郝思嘉,听说心上人卫希礼即将与别人结婚,一气之下嫁给了自己不爱的查理。后来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营里病故了。1864年,北军包围亚特兰大,郝思嘉在白瑞德船长的帮助下逃回老家。可是老家田园荒芜,遭人洗劫,亲人相继病逝。思嘉为了筹到农庄的地产税,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嫁”给了300美元。她后来差点被人xx,甘扶澜、卫希礼等人前去报仇,结果差点丢了命,多亏白瑞德相救,但甘扶澜还是被打死了。第三次婚姻,思嘉嫁给了有钱的白瑞德。两人虽过着奢侈无忧的生活,可她仍然忘不了卫希礼。直到女儿出生思嘉都依旧没有忘记卫希礼。女儿死后,爱她的媚兰也因小产死去了。媚兰死去的那一瞬间,思嘉恍然大悟,卫希礼既不爱她,又懦弱无能,无法在社会中生存;而白瑞德才是真正爱她的人,对她百般宠爱,为她不顾自己的生死,甚至为了不让她伤心,救了她的老情人……但此时,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要挽回瑞德,因为此时她依然年轻美丽,更重要的是,她懂得了爱。
起初我读这本书时,我认为郝思嘉是个敢于追求的女子,后来看到她贪婪虚荣、为了钱不择手段时,我对她的好感荡然无存。当感情与金钱利益冲突时,她毅然选择了金钱,为此甚至把终生幸福当儿戏。但读到她用双手挽回农场,用斤斤计较赚来的钱换来自己与朋友们的生存时,我眼眶湿了。或许她的“不择手段”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确实如此,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大家庭,也保不住祖辈留下来的基业。她为了自己和朋友在社会中生存,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不过正是因为她认为婚姻是一场交易,所以当真爱来临时,她没有珍惜,只顾追求那只会给她痛苦的卫希礼,只顾得利用白瑞德的爱作为自保和赚钱的工具。当她想要珍惜时,爱已不复存在。郝思嘉用双手和婚姻换来了生存和财富,却丢失了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她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这使我联想到了“爱国”两个字。《飘》中其实蕴含了美国那种自强不息、默默反抗的爱国精神。郝思嘉的爱国精神是“阴柔”的,坚定不屈。而中国的爱国精神则是“阳刚”的,体现的是像黄继光、董存瑞那样的勇于为国牺牲。若是我们既拥有中国的爱国精神,又拥有美国的爱国精神,刚柔结合;在国家和谐的时候,做好自己的本分,不做社会的包袱;在国家困苦的时候,自强自爱,支持国家;在国家**时,试着帮助国家分忧,共同打击恶势力;在国家战乱时,全力打击敌人,做好国家的精神后盾……那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昌盛繁荣、日渐强大!若是人人都如此爱国,那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来吧!让我们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成为一个同郝思嘉一类的爱国之人!
篇51:《飘》读后感
《飘》又名《乱世佳人》,全文是围绕女主角斯佳丽的一生展开的。从她的少女时代开始叙述,一直到她初为人妇、丧夫以及再婚,这过程中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斯佳丽也在不断地成长、成熟。而从斯嘉丽的成长中我也得到了很多做人、做事的启示,相信这些收获也将帮助我更好地成长……
《飘》是米切尔的一本也是唯一的经典著作。该书主要讲述了在南北战争的残酷的时代背景下,命运并没有十分眷顾斯佳丽。战争使她成为了寡妇,战争使她不得不面对饥饿、贫困、社会地位的变迁。她要保护自己的陶乐庄园,她要让家人和卫希礼一家生活下去,当然,她还想自己能过上好日子。她果断地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小姐娇滴滴的表象,露出父系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这本书随情节跌宕起伏,刻画了属于那个年代的故事,塑造了斯佳丽那坚韧而又美丽的女性形象。
斯佳丽像火焰一样绚烂、像烈火一般光亮的女孩,仿佛就在我们面前,用她的故事告诉我们生活的希望,虽然她不完美,但是瑕疵成就完美,成就了她独一无二的魅力。她行事果断刚绝,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不在乎道德的束缚,公开在亚特兰大和摧毁他们的家园的北国佬做生意,毫不在意作为丈夫的弗兰克会无地自容。斯佳丽在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敢于改变自己的勇气,怎能不令人感到钦佩呢?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得头破血流,会跌得绝望,会跌得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无可置否,《飘》的确是一本好书,即使跨越了那么长的时间,也依旧适用于现代社会的形式。面对转变而敢于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价值观甚至于改变自己的思想的勇气是无论哪一个时代都非常需要的,而斯佳丽就给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同时,她也是坚强勇敢的,在乱战的局势下她勇敢地承担起照顾一家人的责任,抛却富家小姐的娇弱变身为整日操心劳作的乡野妇人。她又敢于作为,在女主内的年代里,她不顾他人异样眼光,自己独立经营木材厂,像男人一样赚钱,证明女人与男人拥有同等能力。然而,最令我印象为深刻的是她那句经典名言――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是啊,明天是展望新的未来,若没有好好把握住机会,那一切都随风而去了。
斯佳丽教会了我什么叫坚强勇敢,什么叫敢于作为,什么叫行事果断,在面对我们无法预知的方向时,不管结果有多糟,都会用心地与自己说一声:“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并不是消极的逃避现实,不是悲观地等待,更不是绝望时的自我开解,而是怀惴着对现实的感激与珍惜,寄予对未来的希望与憧憬。明天,会是充满希望的一天,每个人都应该相信明天!相信明天会更好!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正是种种困难才使斯佳丽有破茧成蝶的蜕变,斯佳丽的精神品质也将影响我的人生道路。
篇52:《飘》读后感
作为中国人,读历史时,一到近代史时难免读着憋气,那被列强痛扁的故事让人每每不忍卒读。而一提近代海战,自然想起了北洋水师,想起了甲午战争。记得小时看过一部电视剧就叫《北洋水师》,那片多少给北洋水师的覆灭涂上了一层悲情色彩,如丁汝昌,刘步蟾等的形象也还算正面,而在这本《龙旗飘扬的舰队�D�D中国近代海军兴衰史》中,现实可能更令人沮丧,在甲午战争中,中国居然没有击沉一艘日本大型战舰;而丁汝昌是一个不懂海军军务,却热心纳妾无能指挥官;甚至连邓世昌与爱犬同沉海洋的这样一直以来的煽情故事都换了一种角度看待:在卫生要求较高的军舰,一个指挥官带头带狗上去是不是说明了些什么问题?当然,本书的内容不只是局限于甲午海战那么简单,它从1861年讲起,直到辛亥革命结束,以详实的资料介绍了中国近代海军的发展史,在阅读的过程中,有希望,有失望,有悲壮,有窝囊,有理性,有荒唐,因为已经知道结局,所以即使在读到中国海军的高峰时,我也没有欣喜之感,因为我知道接下来的重创,不管怎么说,旧事已去,再回顾那段历史仍然有很多令人感触之处。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关于中国为代表的所谓“黄色文明”和如英国为代表的“蓝色文明”的比对,当然,比对的结果往往说出“黄色文明”的诸多坏处,尽管我们也曾辉煌,但是在成王败寇的价值观看来,近代以来中国被列强痛扁的事实就是文明缺陷的铁证。必须承认,或许因为有广袤而相对物产丰富的大地,中国人对海洋没有欧洲人那样的憧憬,自然对海防的观念也仅仅停留在近海防御阶段,而非走向大洋。在本书中,作者多次谈到中国当时的精英阶层的海防观念的局限性,看的出,在谈到这些观念问题时,作者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焦灼,仿佛有种要重回过去向当时的达官贵人们大谈马汉的痛心疾首。同时,作者又是理性的,大多数的 篇章中,他以平和的笔调叙述着中国近代海军的故事,对其中的令人痛心和可歌可泣之处都只是隐隐表现出一些思想感情,而没有太多煽情的笔调。所以,读此书,你不会悲痛无比也不会激情澎湃,作者很好的把握了度,因为他要写的是一本客观的史书而非电视剧本,对于读者来说平静的心情下也更能把握历史的脉络,去梳理一个颓势尽显的大国的海军梦。
作为近代中国海军的代表,北洋水师仍是本书着墨甚多的部分,但是我更大的收获还是在于获得了如南洋水师等一些平时被忽略的部分,以及他们之间的“互动”,在我看来,这些“互动”反映出了更多近代海军兴衰的元素。比如,海军在当时究竟处于一种什么地位,显然,由于近代外患是由海洋而来,清朝上层对海军是有所冀望的,但是在海军的投入上他们多少带些投机心态。以为,只要建立一支船尖炮利的海军就可以解决外患问题,所以,起初照猫画虎的引进了一些列西方的海军建军经验,比如设立海军学堂,聘请外教,设立船厂,但是慢慢的失去耐性,比如不再耐心积累造船经验,而是转向大规模向外购船,更别提后来的军费挪用。而更令人痛心的是,海军往往成为各方势力权力争夺的棋子,南洋水师和北洋水师之争便是这种矛盾的突出体现,最终南洋水师成为受损一方,实力迅速被北洋水师抛开且不再有太多增强,这也是中法战争中南洋水师惨败的原因。谈到中国海军的衰败,很多人往往从甲午海战说起,我认为,南洋水师的失败才是重要的转折点,它把中国海防思想的落后,士兵训练的低下,海军内部矛盾的严重的集中反映,更致命的是它对中国人对于海军信心的打击很大,南洋水师的如此不堪一击难免不对李鸿章后来在指示北洋水师的保守举动有些影响,李鸿章在压制南洋水师的同时也为北洋水师之败埋下了伏笔。
历史是由人书写的,所以,本书的核心仍是当时参与中国海军的一个个人,本书作者在对人物的评价上一如本书的总体风格,平静而客观,他大量引用人物之间的通讯和相互评价、历史记录等等来反映人物的言行和效果,本人只是点到为止的做略微的评价,把思考的空间更多留给了读者。事实上,由于有详实的资料,所以读者往往在阅读中便可以获得自己的答案。你会发现很多人物历史上真实的一面和我们往常接受的符号化的人物多么的不同,比如李鸿章,这个一直以来争议不断的人物,过去仅在甲午海战领域,人们记住的往往是他的避战策略和后来春帆楼上屈辱的《马关条约》,可事实上,同样是他,积极推动中国洋务,积极建设中国海军,当甲午战败,只知夸夸其谈的“清流”们推脱谈判之责时,也是他顶着社会甚至家族的压力坐在了注定受辱的谈判桌前,当大家指责他签署卖国条约时,没有看到他作为谈判者也是秉承上层老佛爷的旨意 ,没有看到他在谈判期间受到枪杀,没有看到他据理力争为国家利益做的最后抗争。作为一个在那个时代看的更远,同时也受到局限性看的不够远的人物,李鸿章无疑是那个时代最值得研究的人物,关于他的争论注定将继续。
中国近代海军的历程实际上也是中国近代的现代化尝试的历程,在今天看来,我们可以事后诸葛般的说应该这样,应该那样,但是尽管最终失败,在那国家岌岌可危的时候,那些为此做出尝试的人仍是值得尊敬的。本书作者姜鸣一个令我很欣赏的地方,就是在本书中他没有一个后来者居高临下般的激昂文字,而是很诚恳的于平实的记述中探讨中国这段现代化的进程,他没有太多感情的外露,更多是对历史的尊重。我们已经有了足够多的极力描述那时人多么腐朽无能大哭大骂的作品,也已经有了足够多的渲染那时的一场场败仗中中国人民可歌可泣的故事(有些甚至是杜撰)的作品,缺的恰恰是姜鸣这样扎实的史书,这样真正反思历史的好书,所以,我向作者表示尊重,这本读来让人心里波澜不惊的书给予我的收获更大,这是那些“酣畅淋漓”之作所不能比拟的。
篇53:《飘》读后感
前言:这个学期读的书杂而多。但是一直放在枕头下面的有两本,一本是《圣经》,另一本是四十年代译本的《飘》。有时晚上两本书一并读,恍惚中会觉得自己在读同一本。的确,西方文学中的好的作品总有一条根在维系。这个根,在我的理解,《圣经》里是对信仰的信任,以及对众人的爱。在《飘》里,是思嘉对她脚下红土的爱。
找到了根,就找到了方向。
《飘》的三十四章写道:“当她走上前面台阶的时候,手里还抓住那块红泥……她将手里的红泥拼命的捏着,直捏的它都从手缝里挤了出去。一面她又像鹦鹉似的一遍一遍念着:‘我仍旧还有这个,不错,我仍旧还有这个。’”
思嘉说这段话的时候,刚刚被战后的希礼拒绝。希礼把陶乐的一?红土放在思嘉的手上,因为他明白,与他自己相比,思嘉更热爱的是这片土地。因为她从小长在这里,这片土地养育了思嘉,那是思嘉的根所在。
当我读到这一节的时候,曾经臆想过如果希礼和思嘉真正的私奔会是怎样。虽然觉得难以预测,但是有一点我很肯定,他们的生活充满的不是快乐与幸福,更有可能是冲突和不幸。因为,思嘉一旦离开了陶乐,就好像失去了生命力量的来源。她和陶乐的土地在本质上都是坚毅的,能担当起责任的。
有了希礼的思嘉不一定是幸运的,但是没有土地的思嘉一定是不幸的。所谓的根,我想一定要是稳固不变的。当然,根,可以是爱情,可以是信仰,也可以是土地,只要它够长久,它能够给你生存的希望。思嘉对希礼的爱情不是思嘉的根的原因就在于,他们的爱情难以长久,因为他们是如此不相像,他们一起生活,就好像把水稻种进了麦田,水稻无法汲取养分,思嘉也不能从希礼身上找到生活的激情。这样一来,水稻很快枯萎,希礼也就成不了思嘉生活的永久的动力。
思嘉的根是陶乐,因为土地是长久的,当她握住那把红土地时候,她会愿意为这片土地奋斗,不管手段是否高尚。与其说思嘉为保存这片土地付出,不如说是这片土地在激励思嘉为生存奋斗。
西方文学的根脉有两条,一条是古希腊文明,另一条是希伯来文明,但凡能把握住另两条命脉的文学作品都是长久的,并且充满活力的。文学的意义虽然在于给人以新的灵感,新的启示,但是新从哪里来?从历史里来。那么历史就是“根”。
《圣经旧约》里说到,摩西带着子民出埃及,想要寻找的不也是自己曾经居住的土地么,《飘》里的思嘉,用尽了各种手段,无非也是要保住自己土地,自己的“根”。
而能成为根的,必定是稳固长久的。思嘉说:“世界上唯有土地这东西是天长地久的……凡是身上含有一滴爱尔兰血的人总是把他们所居住的土地当作自己母亲般看待的……唯有这东西是这得忙碌的,值得战斗的,值得拼死的。”
历史可以是“根”,因为既成事实无法改变。真理能成为根,因为真理是永恒不变的。(这也是《圣经》能够长久的原因,因为它揭示的是真理。)。有了稳固的根基,基于它上面的成长才能顺利。
《圣经马太福音第七章两种基础》说把房子盖在磐石上,雨淋,水冲,风吹,装着那房子,房子总不倒塌,因为根基立在磐石上。……,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雨淋,水冲,风吹,装着那房子,房子就到他了,并且倒塌的很大。
但是令人痛心的却是,环顾四周,现在越来越少的人真正的注意自己的历史,自己生活的土地。就拿人大这块土地来说,一个月前,我曾经想探寻我们现在生活得这片土地的历史,但是,当我真正着手做的时候,却发现周围无人可问,老师,同学,居民都对自己脚下的历史一无所知,他们会看到人大的古柏森森,看到校医院后的石羊石马,会为明德楼施工时挖出的古代石人感叹一番,但是他们能做的仅限于此。没有人想进一步的问。其实,一个多月前的我也是这样恍惚和无知。但是一个月前,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茫然,并开始解决自己对脚下土地的茫然。
于是开始查找图书,找到了些端倪,但是可笑的是核心资料的活得却不在校内资料,而来自历史文人笔下的北京城,周作人笔下的海淀,鲁迅笔下的北平……
我们的校史馆里,有当年上课的马扎,又当年上课的黑板,却从不过问这片曾被圈地给人大,提供人大生存空间土地的历史。
根找到了,方向才能确定。就像是没有原点的坐标系,永远难以描述点、线的位置。思嘉找到了她的根,所以她以后的一切行动有了方向,有了意义??让自己和家人、朋友过活。
没有根的人,找不到方向。
记录历史=永恒
作为一名准新闻人,某一天翻阅报纸,却升起的把它扔进了垃圾堆,说:“新闻都是垃圾!”言辞虽然有些激烈,但是现状却大致如此。报纸上的东西有几分是真实再现我们现在生活得社会呢?新闻不能再现,只能诉诸文学,所以文学作品能永恒,新闻作品很少永恒。
《飘》所记录的人,历史,不管其格调是高是低,却真实地再现了美国南北战争前后的真实面貌,百年后,千年后,人们想要了解这个时代,必定会翻阅到它。因为它虚构的只是内容,真实的是整个时代的面貌。
历史中很多东西是转瞬即逝的,我想,许多年以后,人们一定不想看今天的《无极》和《十面埋伏》,因为它们一方面在虚构,另一方面从中根本看不到现在中国的特征。有看电影的一个小时,后人宁愿看看《封神演义》、《隋唐演义》,或者《史记》。
新闻报道的东西,也大多是转瞬即逝的。这样一来,它所关注的角度就低了,所写的东西虽然是历史,却是残破的历史。它只求今天能有独家,对于明天发生什么完全不能准确预知,而文学展示的是全景,它的定位是一本书的容量,一个月的仔细阅读时间,还有永恒的价值,比如,如今普通人想要了解南北战争时期的美国,会想到看《飘》,很少去翻阅那个时代的报纸。
前段时间,想要找一本有关顾沟的书(顾沟是我们学校陶行知研究会支教的地方),图书馆里对我最有帮助不是哪个学者的农村调查报告,而是一名远行的作家记下的他在当地的日记(书皮是黑色的,但作者和书名很模糊了)。但是根据这本书的新旧程度可以看出来少有人看,因为九十年代中期的书,现在还是很新。
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圣经》里的话:“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也是款的,路也是大的,进去的人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找着的人也少。
现在一部分书在记录历史,却没有人关注,有可能他们进入的是窄门,但是窄门确是通往真理的,走这样的路才能得到永恒。
篇54:《飘》读后感
我花了三个星期的时间读完了美国名著《飘》,这是一本好书,给了我很多财富。我很乐意向我的朋友们推荐这本书。
我很喜欢思嘉和瑞德,他们的个性很相向。瑞德对思嘉的付出最让我感动。思嘉是作者花笔墨最多的一个人物,同时也是最成功的一个人物。16岁以前的思嘉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想要什么有什么,想做什么做什么。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思嘉形成了与当时19世纪不符的性格。她敢爱敢恨,对当时保守的社会风气进行了激烈地挑战。但她的妈妈埃伦则是一个标准的18世纪的淑女,她在思嘉很小的时候就向她灌输一个大家闺秀应有的风范。思嘉的性格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16岁以后命运之神向她伸出了魔爪,她爱慕已久的邻家男孩希礼抛下她和他的表妹媚兰结婚了,思嘉在情场上失意了。接着席卷而来的就是南北战争和成为一个男孩妈妈的17岁的年轻寡妇。在战争中她从小崇拜的妈妈去世了,爸爸神经时常了,丈夫战死了,她的家园也被毁了。从此以前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但思嘉并没有因此消沉下去。为了能够活下去,她亲自摘棉花,捡食物,开枪大死了一个北方佬强盗并洗劫了财务。为了保住家园塔拉,她嫁给了她一点都不爱的弗兰克,经营锯木场。弗兰克死后,瑞德成为了她的第三任丈夫,这也是思嘉爱情的高潮。
这时的思嘉已经是一个非常成功的女性,她凭着自己的天赋和能力同时经营锯木场和商店。她唯一傻的地方就是还爱着希礼,当她和瑞德的爱女夭折后,才发现她其实并不爱希礼,真正爱的是瑞德。但为时已晚,瑞德还是因伤心过度离开了她,这也是她的报应。“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她会重新得到他”。
篇55:《飘》读后感
好久没写啦,不能懒不能懒,只有这样的仪式感能推动我每天写点东西。
最近课比较轻松,上一次看飘还是在高考完的暑假,最近前前后后用了八天的时间读完这本约九十万字的书,读的还算细致,注意到了很多第一次读没有注意到的细节,果真是常读常新。
先撇开人物形象不谈,谈一谈给我带来的一些启发。
1、只有两个相似的人才能做朋友,才能相爱。在读杰拉尔德在最开始反对思嘉同艾希礼结婚的时候就讲了,没有人能改变她的丈夫。我们谁也改变不了,我们会寻找同类。回想起我的朋友们,后来疏远了的无非是觉得我们聊不到一起了,没有高考、班级等这样强制将我们联系在一起的东西之后,我们之间的感情自然慢慢淡掉了。然而朋友也会显现你自己的一部分,识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看他关系最好的几个朋友。
2、战争是残酷的,无论正义与否,无论冠以什么样高尚的头衔,带给人的灾难是实实在在的。
3、少沉湎于过去。事实上在上一次看完这本书后我一直是这么做的,很神奇,我刚开始读书的时候还觉得上一次真是白看了,但是越看越发现自己的状态在上一次看完之后就有了改变,我很少回想过去的事了,因为一点儿用处也没有,旧事物必将灭亡,思索过多回忆过多又有什么用处呢?先进的生产力必将代替它,能做的只有适应它,并借以变得强大。
下面就故事本身和人物形象写一些东西吧。
故事本身比较简单,三角恋和战争背景,但人物塑造栩栩如生。
思嘉
佩服她的美丽、勇敢,但也为她的愚蠢无脑而惋惜。她是美丽的,懂得如何挑逗男人,但她的那些小聪明实际上只对斯图尔特那样的年轻小伙子有用,若放在瑞德这样的老手身上就难以达到目的了。原因在于方丹老太太说的,她不懂和人打交道,也不爱琢磨这些事情。她太自私了,就算是结过两次婚,她也仿佛对男人、对婚姻一无所知,她不懂夫妻相濡以沫的爱,也不懂对孩子的爱。我在想是不是因为杰拉尔德一直将她看作男孩子培养,所以她在各种细腻的心思上不太敏感,毕竟对于女孩子思嘉向来视她们为竞争对手。而且她不会换位思考,她觉得每个人都想像她一样成为富人,为什么不呢?她觉得别人的想法应该和她一样,故不能理解媚兰对她的种种赞美,也不能理解战后人们对旧生活的哀悼,若她能理解一点点,也不至于与旧朋友的关系搞得那么僵,更何况她没有瑞德那样的头脑将失掉的人心重新笼络回来。但思嘉也有很多好的品质,她信守承诺,在战火烧到亚特兰大的时候死守媚兰,将她带回了塔拉;在塔拉被北方佬的铁蹄践踏后,拒绝向亲人求助,带领全家人度过了难关;她精明,看到木材厂的商机就立马投身去干,她从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最后取得了成就,养活了家人。同时,她卑鄙无耻,从妹妹苏伦手里抢走了肯尼迪先生;她没有良心,任由约翰逊折磨犯人;她虚荣自负,要瑞德盖奢靡的大房子,追求物质到了极点;她愚蠢无脑,看不清艾希礼的本质,失去了爱她的媚兰和瑞德。只能感叹作者塑造人物塑造的太好了,矛盾与冲突在思嘉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但我想在指责她愚蠢的同时应该考虑一下时代背景,那时的女人不能说没有地位,但她们也只是得到了绅士们表面的尊重,我甚至想问这种尊重真的是给女人的吗?难道不是自诩为绅士的男人自己给自己的虚荣心吗?当他们在用优雅的姿态亲吻女人的手时,会不会心里在想“瞧呀,我是多么绅士和优雅!”女人是不该懂算数,不该懂抵押,不该懂政治的,她们应该维持着表面的体面,生孩子也不该吭一声的,可是哪一个家不是女人撑起来的呢?男人是家庭经济的支柱,女人则是家庭精神的支柱了,杰拉尔德在家大吼大叫的发号施令却比不上艾伦宽厚温柔的轻语。只能说非常庆幸生活在这样倡导女性独立的时代,中午时还看到一个女博士说结婚和生育只是选项,很对了。
媚兰
媚兰几乎是全书毫无缺点的人物了,大概唯一的缺点就是她生的不美吧,和思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那小孩子般未发育的身体,窄小的肩膀,鸡心形的脸,但这些毫不减损她的美。我在读的过程中时常在想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她胆小,连赶走一只鹅的勇气也没有,在公共场合不敢大声发表意见,总是像个羞涩的小女孩,但她又能在北方佬入侵塔拉时勇敢的提起刀,我们都相信若是思嘉没有一枪打死敌人,她是会不顾一切冲下来的。媚兰也能轻松的赢得所有人的爱戴和拥护,能成为一个集体的精神领袖,我想这是因为她其实是个明事理并且坚定拥护自己信念的女人。她和艾希礼一样,都读书很多,对旧生活念念不忘,但又保持对人和生活的热爱,她只看得到人性的美好,只看得到生活会一天天变好,她爱别人,也被别人爱,这一切都源自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吧。另外我猜她对艾希礼和思嘉的暧昧是明了的,她看得清楚艾希礼和她自己是一样的人,而思嘉不一样,思嘉热情似火,仿佛永远不会为失去的东西难过悲伤,她知道艾希礼无论如何会忠于自己,再加上思嘉曾那样救了她和小博,她会永远对思嘉好的。
瑞德
老油条啦,西点军校和在社会的经验给了他丰富阅历,他睿智,能看得到商机,靠战争富甲一方;他识人一流,一眼就看出艾希礼与思嘉纠葛的本质;他不囿于社会的条条框框,任凭心意做事,只因他有资本;他敢爱敢恨,向思嘉求婚即便他知道此时的她不爱他,离开时也干脆利落。这样的男人还有什么可苛责的呢?其实前面的时候我在想瑞德到底为什么那么爱思嘉,在我看来他经历过很多女人,除了思嘉的美和与他的相似,他应该是一个在感情上看不开的人吗?或许是他自己的执念吧,一定要占有,一定要得到。
艾希礼
没看书之前看到评论说他是旧贵族的白人废物,但看的`时候感觉也没那么废物哈哈。他知道战争是不道德的,但他冒着丢掉性命的风险依然为它而战,然而瑞德也认为战争是不对的,便不去参与,我想这是艾希礼懦弱的表现。他为了世俗的眼光加入了骑兵团,正如他一直以来对思嘉感情的回避,他亦可能了解他的感情是被思嘉的美、被她的肉体所打动,但他懦弱的不去承认,也不去和思嘉讲清楚,他背负着两个女人的爱,却将她们都辜负了。他这样活在过去的人在新时代到来的时候就是第一批被消灭的,在媚兰死后他的精神支柱也没有了,变成了一个需要人照顾的孩子。
篇56:《飘》读后感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知道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
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这也给了我一个启示:人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让幸福从自己的指间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