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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国家与革命》是列宁系统阐述和发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进一步发展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重要著作。
《国家与革命》写于1917年8-9月,1918年5月出版。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进入了帝国主义阶段,垄断代替了自由竞争,加深和激化了资本主义所固有的各种矛盾。帝国主义时代迅速发展起来的社会生产力和高度集中地垄断经济形势,为社会主义的到来创造了物质前提。正如列宁所说,帝国主义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前夜。
1914年爆发的第一次世界大战,进一步加速和加剧了垄断资本主义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转变,国家政权与垄断资本日益紧密地融合在一起,加重了对劳动群众的压迫和剥削。战争给各国经济造成严重破坏,更给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带来深重灾难,迫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奋起进行反抗对垄断资本主义统治和帝国主义战争的斗争,欧洲许多国家出现了无产阶级革命形势。革命高潮的到来,把革命的问题——国家政权问题提上了日程。
恩格斯在总结他所作的历史的分析时说:“国家绝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列宁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吧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一种表面上站在社会之上的力量来抑制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这一段话十分清楚的地表达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历史作用和意义这一问题的基本思想。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为了捍卫和恢复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正确指导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从1916年秋开始,列宁就着手系统的研究国家问题,《国家与革命》就应运而生了。
篇二:《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在第一章中,列宁依据马克思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国家学说,从国家的产生、特征及其作用等方面论述了国家的本质和消亡等重要问题,批判了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修正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谬论。
第二章,列宁论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8至1851年革命前后,关于无产阶级必须用暴力革命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物产阶级专政的思想,批判了机会主义对这一光辉思想的歪曲。
第三章,列宁论述了马克思对1871年巴黎公社经验的分析和总结,批判了机会主义分子对公社经验的歪曲,发挥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巴黎公社式的无产阶级国家代替旧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思想。
第四章,列宁依据恩格斯在几篇著作中对巴黎公社的革命经验的补充说明,进一步阐明了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
第五章,列宁论述了共产主义发展和国家消亡的关系。论证了“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度”、“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三个时期的国家的存在,正在消亡和最后消亡的必然性。
第六章,列宁主要揭露和批判了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之流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背叛,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同修正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根本分歧。
关于国家自行消亡这一论断的感想:国家“自行消亡”是恩格斯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这一原理同样遭到机会主义者最粗暴的歪曲。在他们看来,既然国家是“自行消亡”的。列宁完整的引述了恩格斯的著名论述并做了详细的分析。列宁指出,恩格斯说的“自行消亡”是指社会主义革命以后无产阶级国家制度残余,资产阶级国家是不会自行消亡的,而是由无产阶级在革命中消亡的。这个革命以后自行消亡的是无产阶级国家。因为资产阶级国家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实行正压的特殊力量,要使它转变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这样一种更替是绝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来实现的。列宁着重阐述了国家自行消亡与暴力革命之间的关系,强调指出,恩格斯对暴力革命的作用的论述同国家自行消亡的理论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是构成一个严密的整体的。
最后,在列宁写作这本著作以后的这90余年里,资本主义的这些新的发展、新的变化是列宁没有估计到的也是列宁不可估计到的,我们要客观的、历史的看待这一论断,我们不能因为现在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调整就否认20世纪初资本主义曾经出现过的垂死状态。所以,列宁的这一论断在当时是正确的,在现在同样具有伟大的意义。
篇三:《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列宁在他的文章中所谈到的关于国家的功能,主要是指国家在解决国内的阶级矛盾时所发挥的作用。例如资本主义国家对本国无产阶级的压迫和俄国苏维埃政权对反革命集团的镇压等。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家的对外功能则充分地表现出来了。无论是当时的法西斯联盟还是反法西斯联盟,都是以国家为“单位”形成的,并不是以某个阶级的国际联合对付另一个阶级的国际联合。换句话说,是国家利益之间的对抗,而不是阶级利益的对抗主导了这场世界大战。可见,国家不仅具有阶级压迫的功能,而且也具有抵御外来干涉的对外功能。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列宁,他们都没能经历这场人类历史上最惨烈、影响最广泛的战争,因而不可能就国家的对外功能有深刻的研究和认识。
在进入21世纪的今天,我们必须充分注意研究和发挥国家的对外功能和作用。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帝国主义的封锁和我们对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缺乏认识,因此对国家功能的认识存在片面性。例如在国际交往中,过分强调了以意识形态和阶级斗争划线,忽视了国家的对外功能与对内功能的差异性。比如说我们过去就没有认识到,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也可能会对外扩张;社会主义国家之间也会发生摩擦甚至战争。又比如,我们过去总对与资本主义世界打交道百倍警惕,迟迟不敢对外敞开国门。事实证明,国家间的矛盾与国内的阶级矛盾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质,并决定了国家的对外和对内功能的不同。因此,仅仅重视研究国家的某一方面功能是不够的,这将导致我们的对内和对外政策出现偏差。
“二战”之后,联合国诞生了。半个多世纪以来,联合国逐步成为了调节和解决国际间冲突(包括贸易冲突)、维护世界正常秩序的国际机构。联合国是以国家为成员构成的,并通过国际法规协调成员国之间的关系。一个国家要想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和善待,必须成为这个国际大家庭的一员,我国加入TWO,也是这个道理。在我国申请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时,由于我们的认识不够,没有积极要求同时恢复我国在GATT(关税总协定)中的成员国地位,结果使我国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长期处于被动的地位。经过了十几年的艰苦谈判,我们才得以进入WTO。可见,不重视发挥国家在调节国际关系方面的作用,就会付出代价。
在历史上,犹太民族曾遭受过多次“灭顶之灾”,仅在“二战”中就有600万犹太人在纳粹的大屠杀中丧生,占当时全球犹太人口的三分之一。由于犹太人自身的努力和国际社会的同情,联合国表决通过了巴勒斯坦分治方案,为建立以色列国扫清了道路,然而也为巴以之间的“拉锯战”埋下了祸根(目前巴以之间的问题最终也要用分立两个独立国家的办法解决)。以色列国的建立,使犹太人有了自己的祖国,从而结束了犹太民族无家可归的历史,并为永久保持犹太民族的特性和利益提供了保障。可见,国家也是解决民族矛盾的产物和工具,它具有包涵和延续人类不同民族特性和宗教信仰的社会功能。
又比如,国家为捍卫民族利益所发挥的作用也生动地体现在我国人民的抗日战争时期。当时蒋介石面对日本人的侵略,却打出了“攘外必先安内”的口号。张、杨两位爱国将领出于民族与国家的利益发动了“西安事变”,迫使蒋介石同意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从而掀起了全国人民共同抗日的高潮。为了民族利益,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与过去“围剿”过自己的国民党军队一起,携手抗日。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功能与民族利益之间的超乎意识形态的紧密关系。
现在少数“台独”份子还在试图把台湾从中国的版图中分割出去,全然不顾中华民族的利益自古以来就是以中国的统一为保障的这一历史事实。对于这些分裂祖国的小丑,中国人民是不会允许他们走得太远的。
篇四:《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国家还具有特殊的管理功能。国家通常具备比较完整的国家机器,如边界、海关、军队、警察、监狱等“硬件”;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国家还具备了卫星、雷达、电子屏障、检疫、网络安全等“软件”。现在人类越来越多地面临着艾滋病、疯牛病、、难民流、网络病毒、生化武器的威胁,如果没有国家机器的保护,任何地方产生的“瘟疫”都将会畅通无阻、很快蔓延到全世界。可见,保持合理的国家格局和边界,对遏制人为的、或自然界的灾难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
综上所述,国家的功能和作用是多方面的。几千年的人类文明史证明,国家已经成为了人类社会的细胞,它不仅具有解决阶级矛盾的功能,而且对于调解世界各地区和民族的纷争、维持人类社会的正常秩序发挥着重要作用。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阶级的划分和阶级斗争已不像一百年前那样分明和尖锐,而民族与宗教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和激化,贫富之间的差距又进一步加深了民族与地区间矛盾的程度。因此,仅仅把是否存在阶级和阶级压迫作为“国家消亡”的唯一条件,显然已不符合今天的情况。我甚至认为,即使是到达了完全消除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无阶级社会,民族与宗教的差异和矛盾也可能仍然存在。民族和宗教是先于阶级的出现而出现的,生产资料的国有化可能导致阶级的消灭,但并不会导致民族与宗教的消灭。因此,国家对于调解民族与宗教矛盾的社会功能将会长期存在。
新中国已经成立了半个多世纪,我们都认为我国已经不存在阶级和阶级压迫,是否因此就可以削弱国家机器的作用呢?恰恰相反,随着改革开放和与国际社会的“接轨”,我国现在的社会秩序不是在好转,而是在恶化。腐败问题、造假问题、问题、黄睹毒问题、失业问题、青少年犯罪问题、邪教问题、环境问题、等等,都比“文化革命”以前严重。所以,国家机器只能加强。当然,在处理不同矛盾时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对于必须镇压的要坚决镇压,而对于民族矛盾、宗教问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解决。否则将可能激化矛盾,把事情搞糟,甚至会导致国家的分裂。
我并不是说列宁的文章写的不对,就俄国当时的情况看,阶级矛盾是俄国的主要矛盾,所以列宁自然要强调国家是阶级斗争工具的观点。然而,对于国家随着阶级的消灭而会“自行消亡”的论述,现在看来,无论是俄国的革命还是中国的革命都没有能为我们提供旁证和依据,需要我们今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篇五:《国家与革命》读后感
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就不能没有对社会的管理。即使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也需要有管理。马克思说的“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社会,同样需要有一个管理机构根据可能取得的社会财富,按照人们的需求进行财富的分配。而社会财富是有限的,自然资源也是有限的,不可能允许人们完全自由地、任意去索取。
由于自然资源在自然界的分布不均匀,各地区的生态环境也不均衡,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们所能得到的生活条件也会有差别。因此,如果没有管理,人们就会放弃条件艰苦的地区,纷纷向资源丰富、条件优越的地区聚集。在人口的负担超过了某一地区的承受能力时,就会产生社会矛盾和冲突。所以,需要一个社会机构来协调和控制以上情况的发生。这个机构只能是国家,或者是联合国。
近年来的“难民流”已经成为了一些国家的头疼事。昨天“欧盟”已就此问题达成协议,准备联合起来应对“难民流”问题。如果没有国家或国家的联盟,允许人们随心所欲地涌向任何一个地区,恐怕要比任何军事进攻都难以对付。
我从来不信“人之初、性本善”的说法,如果说“人之初,性本懒、性本贪”可能更符合实际。孩子生下来,如果你不教育他,他是不会主动去刻苦学习、或帮助大人干活的。成年人也一样,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和社会的监督,谁都可能干损人利己的事。在共产主义社会,虽然消除了阶级和阶级差异,但矛盾和冲突不可能不发生。无论在工作中、在家庭中、在社会交往中,都会产生矛盾。解决矛盾如果仅仅靠“文明人劝架”的办法,恐怕不行。即使是家庭问题,如果没有“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作为依据,你又如何去“劝架”呢?总不能“各打五十大板”吧?如果还需要保留一些法规,没有法院和法官又如何断明是非呢?完全靠邻居来“评理”吗?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连清官都难断的事,靠邻居、靠所谓“文明人”就能解决吗?
我过去也当过一官半职,也做过无数次的“思想工作”。可一些人照样以权谋私、照样贪污。无论你如何与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提高觉悟都无济于事,结果还是把他们告到法院,一张判决书解决了问题。看来,即使是“人民内部矛盾”,完全靠“思想工作”去解决也是远远不够的,不靠国法民规,不靠国家机器,一些矛盾是无法解决的。
人类社会越发展越应当脱离无序的状态。现在一些“医学家”已经在制造“克隆人”,如果不加以制止,人类社会等不到共产主义的到来,就将会面临这种“新人类”的威胁。即使是到了共产主义,如果我们任凭每个人去“自由发展”,不知还会造出什么怪物来。所以,认为共产主义不需要管理、不需要法治,就等于是在谈论人类社会的毁灭一样。
国家只是一种社会形态,他可以为阶级压迫服务,也可以为维护社会公平服务。过去,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应当在多个国家同时出现;但历史证明在一个国家单独实现公有制社会是完全可能的。香港回归祖国后,我们还实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这对台湾也适用,但前提是国家的统一。中国的革命实践证明,国家的组织形态可以为不同的意识形态服务,也可以使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和平共处,公平竞争。可见,国家只是管理社会秩序的工具,只要运用得当,它对于任何社会制度都可以是有益的和适用的。因此,认为国家对于共产主义社会是多余的、甚至是有害的,这种观点也是偏激的,它无异于把未来共产主义与原始共产主义相混淆。
理论只有被实践所验证才能具有生命力。人类社会的实践活动是丰富多彩的,它固然有一定的规律性,但也往往会脱离理论家所划定的轨迹向另一个方向发展。我们今天发生的许多事情,马克思和列宁也无法预见得到。因此,用与时俱进和实事求是的态度继承和发展前人的精神遗产,才是正确的。如果把前人所说过的每一句话都当成“圣经”,那我们今天就什么事都不要做了。
“一国两制”的构想从来没有人提出过,而邓小平不仅敢想,而且敢做。我们应当学习他的政治勇气,用鲜活的实践成果,来丰富革命理论的百果园。
《国家与革命》是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夕撰写的一部关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经典著作,全书6章。第1章,阶级社会和国家;第2章,国家与革命,1848-1851年的经验;第3章,国家与革命,1871年巴黎公社的经验、马克思的分析;第4章,续前,恩格斯的补充说明;第5章,国家消亡的经济基础;第6章,马克思主义被机会主义者庸俗化了。全书系统地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特别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批判了第二国际机会主义的反动国家观,对全世界无产阶级建立和巩固自己的政权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国家与革命》
篇六:《国家与革命》读后感1000字
《国家与革命》是列宁1917年8―9月写的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名著。它主要是列宁根据阅读大量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国家理论观点的书籍,整理出来的较为系统、全面的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因为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发展到了帝国主义阶段,国家和垄断资本主义渐渐融合在了一起。劳动人民遭受的剥削与压迫日益加深,资本主义固有的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帝国主义时代迅速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和高度集中的垄断经济形式为社会主义创造了物质前提。列宁把帝国主义看成无产阶级革命的前夜。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是各个参战国的经济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人民群众遭受了严重的战争灾难,劳动人民所遭受的压迫和剥削进一步加重。还有就是一些机会主义者,他们故意歪曲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更改它的革命内容,磨去它的革命锋芒,把它庸俗化,在社会主义运动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了揭露和批判他们以及无政府主义者的歪曲,恢复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本来面目,列宁从1916年秋天起就大量阅读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国家问题的著作阐述了马克思主义思想对于国家的态度。
在这本书中,列宁从国家的起源人手,在摘引了恩格斯对国家的分析后,概括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条件下,便产生国家。也就是说,国家的存在证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他还强调了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说:“在《共产党宣言》中对历史作了一般的总结,使人们认识到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还使人们得出这样一个必然的结论:无产阶级如果不先夺取政权,不取得政治统治,不把国家变为‘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就不能推翻资产阶级,这个无产阶级国家在它取得胜利以后就会立刻开始消亡,因为在没有阶级矛盾的社会里,国家是不需要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在这里还没有提出究竟应当怎样(从历史发展的观点来看)以无产阶级国家来代替资产阶级国家的问题。”
在我看来,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无产阶级,每个人都渴望能生活在幸福美好和谐的社会。然而,在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的统治下,他们更多的想的是以武力、暴力来镇压、剥削和压迫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哪里有剥削,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和革命”是更古不变的真理。只有以无产阶级专政来代替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人民群众起着重要的作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在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过程中,人民群众是顺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社会力量,是主张变革旧社会的制度和旧思想观念的社会力量。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我国古代唐太宗就曾有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观点。所以,我们也应当正确认识对国家的态度,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篇七:《国家与革命》读后感1000字
大家好,我是沈华钧。今天我分享的是列宁-《国家与革命》读后感。这本书是饮誉世界的政治学名著之一,立足于20世界初页俄国革命的实践,总结了欧洲革命特别是俄国革命的经验,创造性的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有关国家与革命相关的理论。
这本书的内涵非常丰富,由于时间问题,我主要分享我在读后总结出的一条逻辑线,分别是列宁眼中的国家的概念、革命的概念以及国家的消亡。本次分享是我个人在读后的总结归纳,各位同学如果觉得有不妥之处,欢迎随时指出,我们一起探讨,我坚信,真理是越辩越明的。
首先,我们先看列宁关于国家这个概念的讨论。国家不是从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道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比如说氏族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成阶级的时候,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历史上,曾经有过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那么结合列宁当时的时代背景,也就是帝国资本主义时代。阶层的分裂也就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间的剥削与斗争。在马克思看,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而具体的压迫手段,也就是国家工具可以有军队、监狱、银行等等。而这种工具的目的是建立一种秩序抑制阶级冲突,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说到这里,关于国家这个概念的理解,推荐大家阅读,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国家的起》。
因此,总结看,在列宁眼中,资本主义国家这个名词,其实是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工具的代名词。所以被剥削的无产阶级,渴望革命,渴望建立政权,消灭剥削。
那么,谈到革命。在这本书中,无产阶级革命有两层内涵。其一是通过暴力手段,而且也只能通过暴力手段,武力夺得政权,这也是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其二,也是更深远的一步,是无产阶级要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彻底打碎打破国家机器。这句话怎么理解呢?无产阶级革命的对象是谁,自然是剥削他们的人,也就是资产阶级。那么,如何保证无产阶级政权稳固后,避免剥削这种情况发生呢?列宁分析到,剥削自于资本,而在政治上,体现在武装力量和特权上。因此,打碎国家机器的第一步,就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军队问题,二是国家官吏问题。一个是暴力机关,一个是特权阶层。通过这两步,彻底打碎打破国家机器。列宁在这里举了巴黎公社的例子,关于军队,巴黎公社的做法是废除常备军,而代以武装的人民。关于国家官吏,公社的市政委员是普选选出,只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罢免,而且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这样的做法,是免除了国家官吏的政治职能,使他们变成了随时可能被罢免的国家雇员。这两大措施,在列宁看,核心是消除特权,进而消除资本,消灭剥削。没有了剥削,没有了压迫,自然就革了国家机器的命。
最后一点,是国家的消亡。我的理解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剥削关系的消亡,导致国家这个机器的消亡。无产阶级革命,是对剥削阶级的革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享有了政治权利、经济权利。人们既然摆脱了资本主义奴隶制,摆脱了资本主义剥削所造成的无数残暴、野蛮、荒谬和丑恶,也就会逐渐习惯于遵守多少世纪以人们就知道的、千百年一切行为守则上反复提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而不需要暴力,不需要强制,不需要服从,从服从到习惯,再不需要所谓国家这种强力机关的特殊机构。没有了这些需求,国家机器职能的消失,也就带了国家这种统治阶级的强制性手段的自然消亡。
这就是我今天分享的`《国家与革命》这本书里面的一条逻辑思路。国家的概念,革命的概念,以及国家与革命的结果――国家的消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家这个概念的理解,以及无产阶级革命的双重内涵。这两点解决后,国家消亡这个列宁口中看似拗口的结论,也就逐渐清晰易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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