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务局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自查报告
市水利局:
根据云水资源[2012]1号文件通知精神,对我局近几年来的取水许可办证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总结,将存在的问题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11年我局对历年来所审核发放的《取水许可证》进行清理,对有效期内的《取水许可证》重新建档,对已逾期且从未按时年检的《取水许可证》吊销作废,按《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责令取水户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截至2011年12月共清理建档《取水许可证》用户28户,责令重新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水户6户。
2、2009年至2011年水资源费征收情况
2009年征收6万元,2010年征收14.7254万元,2011年征收19.3636万元。
二、主要工作做法
水资源费征收我局一直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会同相关部门实地核查用水量和发电量,按照省里制定的标准足额征收缴入国库。
三、存在的问题
1、水资源费存在应征但未征收情况
我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从2007年至今未缴纳水资源,我局多次上门追收,因多种原因对方一直未缴。
2、计量设施安装不多
我县用水企业未安装计量设施,水资源费实地核定取水量和企业生产情况进行征收。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用水企业逐步安装计量设施,加大追缴欠费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