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依照省交通《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交政法2012]397号)的文件精神,我站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裁量落实情况,我站严格执行省厅印发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和适用规则,不存在随意处罚、滥施处罚等问题。
(二)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存在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问题;查处的违法案件均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徇私舞弊的情况。
(三)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我站结合工作具体情况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凡重大执法案件要做到挂牌公示督办,对违法行为情况、督办要点及时限都有明确公示要求。对于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使用法律法规不当、违反法定程序或其他执法错误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影响,均需依法纠正,给予处理。
(四)制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机制。我站严格落实省厅制定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确保及时受理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投诉;制定了投诉举报登记台账制度,实行专人受理、回复,主管领导限时办结,确保投诉举报可以得到及时处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同时我们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信息不延误,各类事件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理。
(五)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规范、公正执法。我站严格按照按照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和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不存在监管缺失、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通过此次行政执法自查活动,我站积极查找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不足,完善了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了长效机制,增强了监督手段,强化了对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为保障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