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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17:26:25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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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报告

(2021年12月30日)2021年,洪江市委、市政府坚持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统领,坚持优先发展教育,认真履行教育职责,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全面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圆满完成年度教育目标任务。现对照中共怀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度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怀教小组发〔2021〕16号)要求,对标逐项开展自查自评,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健全

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洪江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洪江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市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秘书组长并配有专职人员,积极开展工作。2021年召开中共洪江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审议通过《洪江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全市乡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的报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洪江市提升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洪江市教育局联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设立洪江市首批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的通知》等文件21个,议定教师招聘、将生源控优保学工作纳入对单位和乡镇的绩效考核等事项12项。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议教会,讨论部署教育相关工作。洪江市委常委会讨论部署教育工作2次,洪江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教育5次,召开教育专题会议3次,及时为教育纾困解难,确保了我市教育工作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执行有力,效果良好。

(二)领导联系学校工作常态化

2021年市委、市政府领导深入学校调研,了解学校硬件建设、管理状况、师资配置、学位情况等共计20余次。我市19位党政领导定点联系学校,走进学校、贴近师生进行调查研究,不断改善提高师生工作生活条件;到校为师生上思政课,在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同时,结合典型故事、真实数据,以小故事阐述大道理,由浅入深、深入浅出,教育我市广大青少年成为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发挥学校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主阵地作用。

(三)落实述职必述教育制度

健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市政府教育年度述职(书面)制度,评价结果纳入对乡镇党政班子及其个人的综合考核评价。我市党政主要领导年终述职也必述教育工作。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

1.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我市高度重视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以党建+团、队建,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创新工作方式和载体,以主渠道、主阵地、主角色的“三主德育”为依托,大力开展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以家庭、学校、社会“三维德育”为保障,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学雷锋主题月”“清明祭英烈”等系列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2.强化德育为纲的思想政治教育。各中小学校都配备有专职或兼职思政课教师。2021年补充教师134人,其中思政课教师5人。各中小学校将党史学习教育当做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精心策划,行动上与党委政府和教育局党委保持一致,以“学、思、践、悟”不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形成系统内教师、学生一起“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生动局面。组织开展“党课开讲啦”竞赛活动,全市44名中小学(幼儿园)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052件;在全市各学校集中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包括“图话百年”系列专题宣传、“庆祝建党一百年,心中有话向党说”短视频评比、“把一切献给党”党史学习教育读书分享、“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黑板报评比、“书香校园—长在红旗下”演讲比赛、“唱响红歌 我心向党”合唱比赛、“最美声音献给党”校园歌手大赛、“诵读经典诗文、献礼建党百年”诗歌朗诵比赛、“党的故事我来说”等,让学生从小接受到红色文化教育,坚定了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3.严格落实课程计划。严格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2018年修订)》开足开齐艺体课程。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阳光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在校每天锻炼1小时,并开展阳光大课间视频评比活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率、上报率均达100%,优良率达68%;严格落实近视防控措施,怀化市红十字医院、爱尔眼科和洪江市疾控中心到学校组织开展了视力普查工作,总近视率较上年度下降1%。课程开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均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

(二)“五项管理”深入推进

教育局制定下发《洪江市中小学落实“五项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各中小学校也健全了“五项管理”制度并广泛宣传,力促中小学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生睡眠质量、作业负担的网络问卷调查,了解我市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在保障睡眠、减轻作业负担的实情,监督和指导学校落实“五项管理”要求;组织责任督学结合挂牌督导工作,每月到中小学校开展“五项管理”督导,督促中小学校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五项管理”的执行、督导、整改情况;分别于6月、9月对全市学校组织了2次“五项管理”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共83个,同时下达整改意见书,组织责任督学定期回访督查,督促学校及时整改,目前已整改问题73个,10个问题正在整改中(10所学校没有安装学生公用电话)。

三、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一)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

洪江市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57314.66万元,2021年为57926.181万元,增长1.07%;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在校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均比上年分别增长1.42%、0.01%、1.43%、4.21%、9.77%。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年生均拨款标准均不低于省定最低标准,专项资金能做到及时足额拨付。

(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全面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年平均工资77938元,比公务员年平均工资66892元高11046元,并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认真落实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定期调整,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人才津贴等政策,2021年已发放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1367.8289万元(发放到2021年6月,与洪江市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同步),上报人才津贴412.53万元(现已上报至2021年8月,财政部门已核实,待发放)。教师年终绩效纳入财政预算,与公务员同一标准发放,2020年人均发放15000元。2021-2022年教师身体健康检查安排在寒暑假进行,由市卫健局和教育局指导各学校和市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目前方案已经制定。

(三)教育收费管理机制逐步健全

定期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时转发上级部门文件,下发《关于成立金融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招商引资、惠农减负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我市未发生严重教育乱收费问题。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一)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

我市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为2902名,截止2021年12月底全市中小学实有教师2872人,如按照小学1:19、初中1:13.5、高中1:12.5的师生比标准测算,我市中小学教师实际教师编制配备情况达到上级编制部门的核定标准。我市师资学科结构日趋合理,学历逐年提高。城关镇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总人数1252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教师人数728人,占比为58.15%;乡镇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总人数1207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教师人数687人,占比为56.92%。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比例为1:0.98。2021年我市新进教师本科学历占比74.17%,包括公开招聘教师55人,其中本科学历教师40人;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高层次人才3人;特岗转正33人,其中本科学历23;定向培养分配51人,其中本科学历37人;外县市调入9人,学历均为本科。

(二)扎实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教师培训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年度教师培训计划,财政部门足额预算了教师培训经费。全面完成了2021年国家和省市培训计划,全年共遴选、组织国家和省市培训393人次,其中国家级培训项目45个,386人次;省级培训项目6个,7人次。2021年我市实际安排教师培训经费260万元。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我市积极部署“师德师风建设年”各项工作任务,下发《洪江市“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方案》,成立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教育局各职能股室师德工作职责,加大了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树立了身边“好老师”典型。各学校建立了《师德档案》,组织教师学习了《湖南省师德师风教育读本》和《警示录》,强化了师德考核制度。制定了洪江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监督机制,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745-7736270)。暑假期间对全市师德师风进行了为期5天的集中整治,重点对教师中习以为常的小毛病、不良习惯进行纠治,对督查出的问题予以全市通报批评。

(四)推进中小学校教师交流轮岗

我市现有公办学校45所,其中普通高中2所、完全中学2所、初级中学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1所、城镇完全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10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职业学校1所、市特校1所、幼儿园2所。现有教职工3137名(含特岗教师48名,退伍安置保安7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2342人,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职工780人。2021年我市共安排10名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岗,占比27.02 %;安排251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进行交流轮岗,占比24.56%,其中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51名,占比20.3%。

五、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学校(幼儿园)学位建设和硬件建设

1.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建设。我市公办幼儿园学位无年度建设任务,目前我市在园幼儿10086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5054,占比达到50.1%。中小学学位年度建设任务280个,其中太平乡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于2021年8月完工并投入使用,新增学位180个;熟坪乡中心学校新建教学综合楼项目于2021年8月开工,计划2022年秋季投入使用,新增学位100个。

2.教育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我市于2017年完成所有完全小学以上学校教育信息化硬件建设,于2020年完成所有农村教学点教育信息化硬件建设。2021年投入85万元,补齐了2021年洪江市新增班级班班通及附属设备的装备工作,新型农村网络联校建设覆盖率达100%,每个在用教室均已配备多媒体;获陶行知教育基金会价值102万元的教育信息化软硬件设备捐赠,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

(二)加强教育教学提升的内涵建设

我市无芙蓉学校建设任务。为加强对口帮扶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内涵建设,我市下发了《洪江市中小学(幼儿园)结队帮扶实施方案》,组成12组帮扶小组,每学期至少开展帮扶活动2次,促进帮扶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三)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制定了2021年洪江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方案,并对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进行了专项督导;制定了《洪江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对照国家标准开展了资源配置情况及差异系数、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立德树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自查自评,查找差距和短板,撰写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评报告。2021年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达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标准的学校37所,较上年度达标28所增加9所,提升幅度32%,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学校25所,较上年度达标23所增加2所,提升幅度为8.7%。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明显。

(四)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2019年我市已经完成消除高中大班额任务,现高中班额超过55人的班级为零。我市现有公办中职学校1所,基本满足学位需要;不断推进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2021年实施实训大楼(面积9993平方米)建设。

(五)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制定了《洪江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执行有力有效。我市现有1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清华艺友实验学校,为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目前没有公办在编教师在该校任教。该校2020年春季在校学生数为439人,2021年秋季在校学生数419人,与核定的办学规模相符。

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一)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1.建立健全机制。洪江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中共洪江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洪江市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总体评价方案部门工作安排和部门重点举措清单、负面清单的通知》(洪教小组发〔2021〕2号),制定了《2021年洪江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开局项目实施方案》,着重研究落实洪江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评价改革。持续完善落实洪江市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价考核、洪江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年度绩效评价细则。

2.认真开展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市和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国家法律、党内法规和上级政策等规定,对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排查梳理,作出保留、废止、修改处理,保证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清理失效规范性文件2个。

3.全力破除“五唯”顽瘴痼疾。年初制定学校年度绩效考核方案,从加强党的领导、办学行为和办学思想、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建设、常规管理、学校民主管理、综治安全管理、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形成性评价和结果评价,综合考核评价学校;对教师的考核评价突出师德师风以及教学常规的落实、教育科研能力水平、教育教学效果等德、能、勤、绩,不单纯以教学质量为评价指标。教育局早年就下发了文件,禁止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名校”录取率等行为。

(二)加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

我市制定印发了《2021年洪江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实施方案》《洪江市2021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校及职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在规定的区域内实行同步招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按照平等对待、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要求,实行同步招生,未发现违规招生现象。

七、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1.精心研究改革方案。我市高度重视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湘发〔2020〕25号的具体要求,制定了《洪江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就完善教育督导管理机制、优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健全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完善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机制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调整了洪江市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

2.在人力、财力上予以保障。市教育局设立教育督导室,配备总督学1人(属局党委班子成员),专职工作人员共3人,责任区督学11人。2021年度财政拨付教育督导经费和督学责任区经费35万元。

3.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积极履行教育职责,配合教育督导工作。不断完善督学责任区建设,开展责任区督学培训3次,参加培训140余人次。全面提升督学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责任督学认真履职,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工作,指出学校存在的问题 个,督促指导学校整改问题113个。

(二)全面落实“双减”工作

1.高度重视。成立了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双减”办(设教育局),出台《洪江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重点抓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

2.持续宣传“双减”政策。市教育局成立了工作专班,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下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双减”办负责“双减”日常工作,对“双减”政策的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向学校印发《洪江市中小学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双减”工作手册》;于9月29日在市会议中心召开全市“双减”工作推进会;教育局召开校长会必讲“双减”工作,并于12月7日组织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进行“双减”知识测试;全市学校在开学后陆续组织召开家长会,对“双减”政策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解读,并由班主任将相关文件下发到班级群,再次进行政策宣传。同时,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召开洪江市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动员会,向培训学校宣传“双减政策”,作出工作部署。各大培训学校通过微信家长群、朋友圈及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向学生家长宣传政策。

3.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要求,落实文体活动,加强校园“五项管理”,确保学生要校内学好学足,做到减负不减质。教育督导室在上半年已经开展了相关的专项督查,各学校将督查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全力保障了学生减负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目前黔城、安江两城区已有12所中小学开展学生课后服务,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提供不同类型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4.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目前我市在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有51所,从业人员600余人,在培学生4000余人。其中学科类的23所,培学生800余人。为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制定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9月10日至10月15日,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洪江中心支行等6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专项行动,下达整改通知5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已取缔未在教育部门登记注册的无证无照“黑机构”4所。我市对校外培训机构采取了资金监管,各机构均建立了对公账户;对培训机构收费也进行风险管控,预收费超过3个月的均要求退费;规范了培训服务合同,合同严格按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同时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营转非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13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经申请停止学科类培训。近期,教育局再次对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摸底,特别是对正在开展培训的10所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师资、收费、课程设置、教学进度等进行全面核查、报备,建立了台账。各培训学校积极根据国家政策调整了培训计划,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都按照要求公示了课程设置、收费标准、收费承诺书,并在工商银行建立资金专户,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资金进行监管。

5.加强对落实“双减”工作的督查。教育局“双减”办、督导室、基教股、职教股等股室经常对中小学校和培训机构落实“双减”要求进行专项督查,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督查。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积极作用,把落实“双减”要求的督查作为日常督查内容。对落实不力的12个学校或机构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约谈学校或机构负责人6人次,督查结果纳入学校年度绩效考核。

八、维护教育安全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洪江市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办主任、市政法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主任,市政府办、市委政法委等21个部门及黔城镇、安江镇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市教育局,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学生安全日常工作。出台《洪江市危险区域防范学生溺水巡查制度》《洪江市关于落实2021年防范学生溺水安全工作“九长”负责制的通知》《洪江市教育系统学校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方案》《洪江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全面实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工作体系,出台《洪江市学生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依法依规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二)加大安全投入,做到“四个100%”

我市财政先后拨款700余万元,其中150万元用于110报警、视频监控与公安联网,400多万元用于为学校配备保安人员105名工资,150万元用于修建学校围墙和整改危墙。学校封闭式管理、110报警、视频监控联网、保卫配置四项目标均达到了100%。

(三)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重点人员排查管控

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对学校周边的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对难以整改、单个执法难的突出问题,梳理成台账,再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集中整治。2021年共开展了4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参加整治人数达210余人次。

(四)开展教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开展2021年洪江市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2021年秋季洪江市中小学校食堂安全质量督查、洪江市校车安全专项督查等,督查出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印发《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2021年洪江市教育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切实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每年春、秋季开学市教育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疾控中心、畜牧局对全市各学校进行食堂环境卫生、食材出入台账、留样记录等联合执法督查,确保开学后学生吃上卫生的食品。拨专款28万元用于规范沿国、省、县道两旁学校门口的交通标线和减速带,保障师生出入安全。建立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工作机制,每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次;对全市的学校用车路线进行了科学的布局和调整,对95台专用校车、170台学生接送的班线车进行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通过部门联动、校警携手、社会参与、规范管理,全市有5所学校荣获怀化市安全文明学校,5所学校获洪江市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17所学校获教育系统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五)加强学校实验室危化品处理

洪江市高度重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和下发了《洪江市教育局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方案》,并于2021年9月、11月对全市所有学校进行了两次专项督查。通过督查和指导,各学校建立长效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规范操作程序。同时,全市所有的初、高中学校实验室都建立比较规范的废弃物储存室、暂存间,排查出的高危、废弃化学试剂1360余瓶,财政安排专项经费60万元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我市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责任明确,措施得力,防控到位,效果良好,校园无疫情。积极开展适龄学生疫苗接种工作,目前12周岁以上适龄学生两针接种率达100%;3—11周岁适龄学生第一针接种率达99.5%,第二针接种率达85%。

九、心理健康教育迅速发展

(一)管理机制全面完善

市财政每学期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生均10元,与学校公用经费一同拨付。成立“洪江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中心”,与湖南根缘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签订《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同创共建协议书》,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5万元,由根缘教育培训学校负责提供24天的心理咨询老师技能培训、20次个案心理辅导及10次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并及时与学校联合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危机心理干预,指导学校开展日常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设置,充分利用校本课程、地方课程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并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到学校德育工作中,以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为载体,开展心理健康、青春期等主题教育,缓解留守儿童心理压力,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2020年至今辅导学生19789人次,个案辅导1563人次,开展团辅活动578次。

(二)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目前,我市共有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68人,其中有16名教师持有心理咨询师等级证,基本达到“1000名师生以下的学校配备1名、1000名师生以上的学校配备1至2名专(兼)职心理辅导老师”的要求。

(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师培训

采取集中线下培训与线上培训相结合。2020年至今,组织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老师集中线下培训3次,培训老师、校长232人;湖南省根缘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安排了16周的情商训练系列课程线上培训;学校组织校级心理健康教育培训8623人次。

十、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农村办学条件全面改善

制订了《洪江市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完成了2021年度相关项目。黔城镇板桥小学围墙、地面硬化,硖洲乡太和小学围墙维修,硖洲乡稔和溪小学场地硬化及围墙修缮,龙田乡东风小学厕所和运动场地改造,托口镇三里小学运动场地改造、托口镇裕农小学运动场地改造等6所学校建设和设施设备的购置均已完成,并全部投入使用,共投入资金103.2万元。新建铁山乡中心学校教学楼一栋及幼儿园、太平乡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一栋、江市镇中心学校教学楼一栋及运动场、龙船塘乡中心学校综合楼一栋及运动场,改扩建熟坪中心学校校舍600平方米及幼儿园,共投入资金1861.9万元,均已投入使用。

(二)教育资助全面覆盖

2021年上学期,我市陆续发放各类补助393.1987万元,惠及困难家庭学生(幼儿)7845人次。 2021年下学期发放幼儿资助41.5万元,惠及幼儿困难家庭幼儿797人次;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54.562万元,惠及贫困学生4914人次。

十一、素质教育成绩显著

(一)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佳绩

怀化市第42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我市获一等奖10项,二等奖14项,三等奖9项,洪江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获怀化市第42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先进组织奖。组织参加湖南省第42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我市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

(二)艺体方面硕果累累

艺术上:怀化市第六届中小学生建制班合唱比赛,洪江市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芙蓉中学获高中组一等奖(第一名),实验中学获初中组一等奖,市六中获初中组一等奖,黔城完小获小学组一等奖,安江一完小获小学组一等奖。怀化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中,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洪江市教育局、芙蓉小学、市六中、华清高中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华清高中的合唱《祖国不会忘记》荣获中学组一等奖(第一名);芙蓉小学的器乐合奏《红军哥哥回来了》荣获小学组一等奖(第一名);黔阳一中东校区的器乐合奏《庆典序曲》荣获中学组一等奖(第一名);黔城完小的朗诵《行走的界碑》荣获小学组一等奖(第一名);黔城完小的舞蹈《棒槌声声》荣获小学组一等奖(并获优秀创作奖);市六中的戏剧《梨园荟萃》荣获小学组一等奖(第三名)。此外黔阳一中的蒋慧敏、单熳鑫在怀化市高中组独唱比赛中分别荣获第二名和第四名,将代表怀化市赴长沙参赛。湖南省第七届中小学艺术展演,华清高中合唱获中学组一等奖,芙蓉小学合奏获小学组一等奖,黔城完小朗诵获小学组一等奖,黔城完小舞蹈获小学组一等奖,黔阳一中合奏获中学组二等奖,岩垅中心学校彭霞同学荣获中学组摄影二等奖,洪江市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

体育上:参加怀化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获团体总分第三名,其中青少年田径团体总分、金牌总数第三名,男子甲组篮球比赛第三名;参加怀化市校园足球赛,小学组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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