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正文
第一篇:乡镇中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发改价检[20xx] 2475号、鄂价检[20xx] 295号及荆价发[20xx]65号等文件的精神实质,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学校的收费工作经历了一次严格的清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初级中学,现有12个教学班,在籍学生648人,在编在岗教职工72人。
从20xx年春季开始,我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全部免除了学生的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确保了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所有收费均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1、20xx年秋季收住宿费40元/人,不住宿的学生不收此费,此项收费于20xx年春季终止。
2、生活费按自愿就餐原则,对就餐者按早餐1.80元,中、晚餐每餐2.5元的标准收取,此标准由县物价局(京价[20xx]65号)核准,食堂实行零利润。
3、寒、暑假作业、抄本、非免费义务教材、《中学生天地》等由县教育局发行公司实行预约征订,学生自愿,经家长签字后生效。
4、学校严禁教师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无教师向学生推销资料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资料的现象。
5、保险费:学生自愿参保交费,学校不参与收费。
6、防疫费:由镇防保所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学校不参与收费。
7、对贫困住宿学生实行生活救助。20xx—20xx学年度资助学生100人,每人补助生活费750元,学校及时发放到位。
8、学校不办快慢班,不组织学生补习、补课,无相关收费行为发生。
9、对校服款,学生自愿订购,学校不抬高标准收费,做到实付实收。
10、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把规范教育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成立了教育收费领导小组和教育收费监督专班,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
2、政策先行,按规操作
学校的各项收费,严格按照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上级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做到收费有依据,多少有标准,缴纳有票据,不抬高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不巧立名目乱收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在政策法规的规定下运行。
3、民主理财,接受监督
学校每月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学校财务进行清理、审计;学校财务计划的制订、大型项目的开支,均由校委会科学论证、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利用校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收费政策、文件、规定、标准、财务结算情况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杜绝了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侵占公款、乱收费等违纪违规的行为。
三、努力方向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教育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好教育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校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成学校的品牌,努力形成保持教育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教育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学校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教育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展望未来,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教育收费工作
教育收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一个热点、焦点问题,也是一个敏感问题,关系到教育形象,关系到社会和谐,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学校教育收费工作,从大局出发,发扬创新精神,不断强化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使教育收费工作步入制度化、常态化的轨道,为教育可持续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第二篇:2014年中学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xxx中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校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遵守有关教育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收费收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教育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学校重视,组织落实。
1、强化收费管理,为确保学校收费行为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我们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校长与学校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后勤人员分层建立明晰的收费管理网络,实行专项责任追究制。这些举措,为成功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发改委、物价、财政、教育局下发的各种有关收费方面的文件精神,学校把收费问题列入行风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重要标准。1
二、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收费。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除学杂费、课本费政策落到实处。
2、学校无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收
费培训、补课的行为;学校、教师无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
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的行为。
3、学校及教师无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搭售教辅材料、强制性要求
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辅助教材是家长、学生自愿购买。
4、学生平安保险是由县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亲自到学校宣传,
直接与家长办理学生平安保险的相关手续,是学生及家长自愿投保。
5、对外地借读的学生,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对待,没有收取其他
任何费用。
6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
布按政策办理。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7、学校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校务公开
学校及时公开教育行政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学校信息、
经费使用等情况,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建设。综合运用党内民
主监督、群众信访监督、财务监督等多种手段,加大学生的招生入学、
教育收费、教育行政审批、评先评优等事项的公开力度,便于群众知
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加强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
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加强学校财务管
理和义务教育经费资金的会计核算,实行票据统一管理,健全学校财
务管理制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资金全部用于教育事业。
四、再接再厉,继续努力。
严格规范教育收费关系到一所学校的诚信,也是打造公信教育的基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范做好教育收费工作,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放心。
xxx
2014
3 中学 年9月21日
第三篇:中学教育收费情况自查报告
县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
我校自xx年秋季学期以来,根据《昭x证字[xx]第x058017号》及《x教字[xx]4号》文件精神,一律按照“一费制”收取书杂费每人每学期共156元。我校未收取不符合国家收费的项目、标准的金额;未收取不符合国家规定权限,未执行越权文件收取费用;未收取国家已取消的任何项目以及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摊派或强制搭车收费等项目。
我校采取统一收费,由各班班主任先开具一般收据,再持一般收具到财务处交费,由财务人员整理后以班为单位统一开具行政性事业统一收费收据。
由于我乡地处边远,贫困面大等多种客观因素,造成我校收费困难,每学期都有10—15人收不齐或收不起书杂费,经考查,根据实际情况,学校给予残疾、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或全免书杂费。每学期收取的书杂费全额上缴教育局教育专户。
特此报告
xx县xx中学校
xx年10月29日
第四篇:门村中学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报告
门村中学关于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报告
门村中学
2014.07.28
门村中学关于教育收费的自查自纠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通知后,学校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领导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明礼校长(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
作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苏洪春 官超(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
常事务。)
成员:所有中层领导
二、自查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纠正。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零收费。
2、学校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3、学校不存在违规向学(更多文章请关注Www.hAoworD.Com)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学校不收赞助等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无违规办班情况。
4、学校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等,无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现象。
5、学校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学具、报刊杂志的情况。
6、学校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弄虚作假骗取或挪用免费义务教育资金行为,也没有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本省户籍以及符合省规定免费义务教育条件的外省户籍学生收取书杂费的情况。
7、学校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补课等情况。
8、学校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9、学校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门村中学
2014.07.28
第五篇:2014年新光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2014年新光中学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14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沪教委监〔2014〕21号)以及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本市2014年秋季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和检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根据崇明县教育局通知精神,学校就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校是一所全日制普通公办中学,开学初,学校领导十分重视规范教育收费,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特别是贯彻落实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2014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精神要求,规范学校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订资料等现象发生。
二、对照要求逐一开展自查
①、学校没有住宿学生,不存在收取住宿费用。
②、学校不存在择校生、没有捐资助学学生。
③、农民工子女多年来不收任何借读费用。
④、学校没有出借校舍开展补课。
⑤、学校没有教辅材料乱订现象。
⑥、学校代办的报刊费、商业性保险都用书面形式向学生家长征求意见,有明细项目,并在学生、家长自愿签名后实施。学期结束向学生公布代办费结算清单,余额及时清退给学生,并附上人手一份的明细结算清单,由学生或家长签收。
⑦、学校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橱窗里专设教育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内容、方式和金额,接受社会公众的举报和监督。
三、自查结果
学校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规范收费,不存在违反教育收费现象和问题。
崇明县新光中学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