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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一大自查报告 篇一
首先,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领导的到来。根据集团纪委统一安排,下面,我向各位领导汇报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首先,我简要介绍一下置业公司的基本情况(此部分涉及企业信息,略)。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设情况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置业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兴集团《关于印发<集团20**年“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及制度执行力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方面自查,全方位整改,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程序,初步建立了“三重一大”制度,对于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1、全面梳理和完善现行制度。置业公司以去年通用集团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结合我公司流程再造工作,按照管理对接和制度衔接的要求,对我公司现行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完善,对操作性不强、涵盖面不全、内容上不细的制度进行了修订、补充、细化、完善,截止目前,总公司本级累计共修订完善3项制度,新建6项制度,下属长沙公司修订完善3项制度,郑州公司修订完善7项制度,新建4项制度,天津公司新建2项制度,大连公司修订完善2项制度。经过梳理完善,置业公司目前共有制度61项,就内容而言,党建制度14项,人力制度12项,行政制度18项,经营管理制度10项,销售管理制度1项,工程管理制度1项,财务管理制度5项;就性质而言,决策制度3项,执行制度37项,监督制度3项;就效果而言,制度的系统性更高、操作性更好,针对性更强,初步形成了一套内容较为科学、程序较为严密的制度体系。
2、补充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结合置业公司实际,我公司于去年6月初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的流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关各部门对中央提出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定的三大项决策事项内容的51个子项进行细化,构建置业公司系统的决策事项分级授权体系,体系明确了哪些事项是由总公司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研究决定,哪些由总经理、党委书记决定,哪些由分管领导决定,哪些事项机关部门就可以决定,哪些事项各二级公司自己就可以拍板,规定得比较明确具体,进一步细化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目前已经拟定了200多项决策事项。我们计划在完成总公司授权体系制定后,下属各二级公司也要根据这些规定进行细化量化,为全面实施“三重一大”制度奠定良好的基础。
3、统一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划分模糊不仅会导致决策效率不高,也容易引发腐-败问题。置业公司本着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三会”决策程序,规定了会前必须包括征集议题、起草方案、告知各参会方等环节,明确了会中的开会纪律、发言方式、研讨程序等内容。此外,我们也加大了对“三会”原始记录的管理力度,公司在召开重大会议时专设秘书完成会议记录任务,对重大问题处理的相关会议文件进行统一归档保存,对会议记录的格式、内容做了具体规定,确保公司各项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确保“三重一大”决策有据可查,经得起检验。去年11月份,我公司利用在长沙公司召开内部对标学习会的机会,组织各公司相关人员对制定的“三会”决策程序进行了全面学习。
4、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制度草案。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决策程序的基础上,我们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新兴置业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草案),正在进行意见征集和进一步修改。该制度草案界定了“三重一大”事项,划分了决策主体职责权限,明确了置业公司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正确实施。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我们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工作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做到会前有调研论证,会中有充分讨论,会后有执行监督,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避免了由于个人主观因素而导致的决策失误。
1、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企业经营方针、资产管理、长远规划、发展战略,对关系到公司改革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调整、分配制度等的决策积极进行调查研究、必选论证,充分聆听职工意见后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决定。去年,我们确立了置业公司“三年翻一番、五年翻两番”的发展战略,对这一涉及企业发展前途和方向的战略,我们严格履行程序,在领导班子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召开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的“十二?五发展战略研讨会”,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各种可行措施,初步确定了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并在置业公司第三届二次职代会上征求了广大职工代表的意见,最后经置业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保证了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过程。在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事项上,我们也严格按照决策程序进行。今年初,我们研究制定了《置业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下发机关各部门、下属各公司组织员工研究讨论,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建议。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经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先后研究决定重大事项47项,均履行了决策程序。
2、重要人事任免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置业公司机关部门领导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是人事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干部使用上,严格组织管理,坚持竞争择优、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凡涉及重大的干部人事任免、变动事宜,都在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情况下,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会前酝酿、会上讨论、会后传达的程序和方式,做到重大人事问题集体研究。对行政领导的任免、聘任解聘,由领导提名、人事部门建议、群众评议推荐等形式产生,由办公室人事、党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后交由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对党组织负责人的使用,坚持从思想道德品德端正和廉政情况表现优异的同志中进行选拔,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然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集体研究、投票产生。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5项重要人事任免均严格按程序进行。
3、重大项目安排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对每项重大项目安排,如新项目拓展、施工单位确定、材料设备采购等,严格执行集团有关规定、中国新兴置业公司《投资管理办法》、《预决算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投资管理程序,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加强投资项目建设期间的跟踪监督,有效防范了投资风险。尤其是对大宗物资采购、大型设备购置、租赁等都在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的基础上,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各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参与审查招标,参与评标、定标,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避免了物资采购的跑冒滴漏,有效控制了工程成本。从去年7月份到今年2月份,置业公司重大项目安排共计7项,均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并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执行。
4、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我们根据置业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资金使用计划、审批、支付管理的暂行规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坚持由置业公司财务部提出初步意见,经总会计师复审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批准实施,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企业规定,安全有效。对于资金使用情况,利用季度生产经营会和年度工作会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说明。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包括制度的建立、执行、监督等若干环节。置业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在这三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1、“三重一大”制度建立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度体系仍然不够科学合理,部分制度不够健全,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尚需进一步建立,部分制度缺失,个别制度过时的问题依然存在,决策权限模糊,责任边界不清等问题亟待解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仍需继续大力推进。
2、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个别下属企业决策程序尚不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规则较为分散。部分决策事项会前未讨论,部分事项决策依据不充分,大部分制度未进行网上公示。
3、“三重一大”制度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决策执行是否到位、是否达到应有效果,这些都是制度监督方面应该解决的问题,目前,置业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监督评估体系不够健全,相关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够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继续做好制度完善工作。制度是企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司系统制度的建设力度,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强化制度的针对性,逐渐形成一套好用、管用、实用的制度体系。
2、逐步构建分级授权体系。“三重一大”涉及决策事项较为宽泛,目前,我公司正细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着力构建置业公司分级授权体系,该体系还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和讨论研究,待成熟后下发执行。同时,我们将要求各二级公司根据总公司的规定进行细化,增强针对性,提高可操作性。
3、不断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制度的关键在于执行,而执行的核心就是要有明确规范的业务流程,真正做到有规可依,有序可循。下一步,我们将在现在工作基础上,借助管理咨询公司的力量,进一步做好管理权限界定、业务流程优化等工作,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自查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同时,探索建立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篇二
"三重一大"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领导班子的核心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此项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将事半功倍。对此,总工会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机关办公室负责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积极参与,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始终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常抓不懈。
重一大自查报告 篇三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团体决策、民主监督、公开公正”的工作机制,按照县科协、科技局“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要求,一季度,认真执行好各项制度,现就执行情景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协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把推行工作制度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加强自身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当前工作的重要机遇来抓。
二、采取措施,确保落实
我协坚持把落实制度摆在与建立制度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进取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开展会议学习,使每位干部认识到“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落实的重要性;二是将“三重一大”团体决策制度、实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使权力得到分解,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为有效,使权力运作更加透明、高效;三是抓好落实。在一季度,对2015年工作分工调整、重要工作布置、科级后备干部提议人选推荐等事项,都召开班子成员扩大会,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事项团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等制度,充分听取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杜绝“一言堂”、“家长制”。
一季度,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周密部署和强有力的指导下,我协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主动地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团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今后也将一如既往扎实推进和落实,促进全协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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