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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农村税费改革后干群关系矛盾分析调研报告
一、税费改革后干群关系矛盾分析
通过对调查问卷进行汇总、梳理,结合走访座谈县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情况,我们认为随着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两大战略的实施,当前影响农村干群关系的主要矛盾有以下五个:
一是农村干部文化素质、工作作风、领导方式与群众对农村干部的职能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这是基本矛盾。税改后,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能主要是引导、示范、管理和服务,这对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和领导方式、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调查发现,目前在全县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文化水平偏低、致富能力偏低、带富水平偏低、年龄较高的“三低一高”问题,全县有近半数的农村干部只有初中学历,62%的农村党员仅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有一技之长并能带头致富的农村党员干部为数不多,对农村发生的深刻变化,许多农村党员干部表现出了很不适应。如有50%的干部在带领群众调整经济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缺路子,少法子,感到无处下手,心有余而力不足;有37%的干部不善于做新时期的群众工作,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道,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党群干群关系紧张;有41%的人对农村政策不熟悉,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严格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导致群众不满。如:王同庄乡东西韩、西西韩村,每村5个村干部,文化最高的是初中,一个村的村长是文盲,仅有一人能写简单汇报,有的
连口头汇报都说不了。
二是农村干部发展市场经济能力低与农民要求发家致富愿望高之间的矛盾,这是主要矛盾。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的致富愿望越来越强烈。但是,作为一家一户的生产单位如何与农村市场经济相衔接,如何发展壮大“一村一品”等个体工商业,如何发展高效农业,靠一家一户是不能实现的。这就迫切需要广大乡村干部做农民进入市场的“领路人”,为农民提供相应的服务。然而,一些乡村干部对市场经济并不熟悉,对高效农业不了解,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不理解,自己不能致富,更谈不上带头致富、带领致富。如大营乡的东大营、中大营村,中韩乡的小河村、徐家庄村等农民主要以简单的种植业、养殖业来生活。同时,农业税免征仅是“少取”,农民还盼望政府在“增收”和“多予”上对农民给予更多关注,创办产业协会,增强农民抵抗市场经济风险的能力,提供技术和政策上的支持,让农民更有信心发展农村经济。在收回的529份调查问卷中,“愿意让中央在种植、养殖业与合作医疗、教育上给予更多补助”的占68.90%,列第一位;“希望乡村干部带领农民发展高效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增加农民收入”的占60.25%,列第二位;“希望加大农畜产品保险力度”的占50%,列第三位。
三是农村干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与农民不服管理的矛盾,这是经常性矛盾。主要有:农村经济发展滞后与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乡规民约的执行、农村治安联防、村容村貌治理、街道硬化整修、水电系统管理运行等公益事业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管理;如万城乡小石家庄村、武城村由于村集体无经费,原先供群众吃水的自来水系统已坏的无法维修,现在只有家家打旱井、户户购水吃。王同庄乡的东南岩、西南岩等村由于没有经费,村里的垃圾得不到及时清扫等;法律法规与农村农民约定俗成、封建陋习等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为精神文明建设、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村民自治、人地矛盾、宅基地发放等。例如:在农村责任田和机动地的承包过程中,有的已出嫁未迁户口的女儿在娘家婆家都分不到耕地,造成生活困难,乡镇政府的指导性意见村里难以执行;机动地管理不规范、增人减人后机动地调整不完善等;五是村干部
二、解决农村干群矛盾的途径
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之后,农村干群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是发展中的问题,需要我们按照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住机遇,用改革的精神、发展的思路在实践中认真研究和解决,根据我们的调查,
需要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措施:
1、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村级领导班子驾驭农村工作全局的本领。
一是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通过民主推荐和竞争的方式,从县、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一批年富力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落后村挂职或任职。今年以来,我县开展了百名干部下基层活动,从县直部门抽调了10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有效的增强了村级组织战斗力、优化了班子结构。同时要利用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推行村委会主任、委员由村民直选和村党支部委员“两推一选”的制度。要大力推行村干部交叉任职,积极鼓励支部书记、委员竞选村委会负责人,提高村级班子在群众中的威信。在“两委”换届工作中,我县有80个村实现了支部书记、村主任“一人兼”,占农村总数的75%;交叉任职人数为347人,占农村干部总数的66.6%。
二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村干部要带头示范,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和集体土地,采取股份制的形式创办“科技示范园”,如西富村镇的西富村、南焦、古城等村,在河北农大的扶持下,创建了“梨枣生产示范基地”;要带头闯市场,积极争当农民经纪人,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农民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如王同庄乡东良庄村党支部书记冯俊杰,积极与高邑县富林园艺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专家进行联系,兴建了200余亩的高效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吸收村内剩余劳动力50余人,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三是加大对后进村的扶持力度。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帮扶工作规划,继续加强对后进村的帮扶工作。抓好后进村,形成工作合力是关键,为此县委在县直推行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县直
部门“三包三抓”责任制:即县主要领导包乡镇、县级副职包片、县直部门包村(经济部门包穷村、政法部门包乱村、党委部门包弱村),重点帮助指导后进村党支部抓班子、抓发展、抓为民办实事。并建立了“三抓三包”专项述职制度作为干部实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核。
3、认真执行“一制三化”农村运行新机制,不断完善农村干部的职责定位和考核,切实加大民主政治建设的力度。农村“一制三化”运行机制是河北省自以来在全省推行的农村规范化管理办法。我县按上级要求,用三年时间到已在全县推广,并在推广过程中不断完善,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所谓“一制”:就是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即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支部书记是村“一把手”,党支部要加强对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联会、民兵连等村级组织的领导和监督。所谓“三化”就是“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民主监督程序化”。即党支部要建立支委会工作、党员大会、两委联席会、村委会重大事项向党支部请示报告等项制度,推进支部工作规范化;在村民自治中,要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工作和村民管理等项制度,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化;民主监督中,建立村务公开、民主议政日、民主评议村干部和“三审”财务等项制度,推进民主监督程序化。
在529份问卷调查中,有30.50%的党员认为“一制三化”需要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认为“村务公开、财务监督有待加强”的占25.95%,认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占35.66%,认为“民主评议村干部不到位的”占42.35%。对“参政议政不积极不支持”的占43.40%,认为“党员、村民代表的素质不高、私心重”的占28.5%。在座谈中普遍认为当前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力度需要加强,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党员、村民代表的素质,提高广大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应充分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的决策作用。在调动村民代表和党员、村干部三方面积极性上做文章,在加强农村不同经济组织和专业合作社建设上下功夫,使“一制三化”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到实处。县农工委副书记高平安、农业局纪检组长贾增军、组织部组织科长王运岐等同志认为,县乡党委政府在提高农村干部素质、能力、学历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见效慢,成效不显着的原因,主要是村干部直接对乡负责,不对县负责、不对村民负责。县、乡
对农村干部的考核方法需要改进,措施需要到位。王良庄村支部书记马增平、大营镇人大主席焦成芳、王同庄乡副乡长李仲庆等同志认为“民主决策”落实不力的原因主要是县对乡考核、乡镇对农村的考核,看重成绩多、看重财税指标完成、稳定办实事多。对各项制度落实、对村民代表、党员的评价、对村干部个人考核抓得少,不到位。自以来,我县在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选举、民主议政日、支部工作规范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逐步认可,但从座谈和问卷看,在村民代表会、村民管理和民主评议村干部、村干部考核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在工作中采取措施,切实加大力度,进一步取得实施“一制三化”制度的更大成效,这是解决干群矛盾、增加干群感情的重要方法。
4、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农民致富发家的本领。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与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民得实惠的目标,,县委出台了《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工作的
【第2篇】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市教育财务管理现状调查报告
农村税费改革是继我国农村土地改革、联产承包之后又一次重大变革,是党中央、xx为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规范国家、集体、农民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一项治本之策。它既涉及生产关系的调整,又涉及上层建筑的改革,尤其对农村基础教育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是机遇,主要体现在:一是农村税费改革明确了各级政府对基础教育的责任。在xx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二是基础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得到了重新构建,加大了政府对办学的投入力度,使政府对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投入进一步强化,由过去农民集资办学转变到国家办学,将有力地推动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三是为加快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契机。学校编制的确定,在用人机制上优胜劣汰,竞争上岗,有利于减员增效;四是为学校布局的调整,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薄弱学校的改造与合并,危房的改造创造了条件。总之,农村税费改革从多方面推动着基础教育内部的改革,为基础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时机。
我们要看到农村税费改革给教育财务管理的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的同时,也必须承认基础教育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农村税费改革是前无古人的事业,没有成功的经验。我国幅员辽阔,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基础教育本来就存在一系列问题未得到解决。税费改革的实施,意味着过去在农村收取的教育费附加和集资将统统取消,农民负担是减轻了。但如果地方、市、乡各级政府对实行新体制认识上不统一、不提高,国家的政策和措施不到位,将会出现农村基础教育质量的下滑,多年努力得到的基础教育的发展,将会遭受损失。税费改革对教育财务管理上的影响具体表现在:
第三、非一费制学校没有收费政策。我市有39所学校实行非一费制。非一费制意即能收取一定的费用,所以在财政预算安排上比一费制学校年人平少安排近3300元左右,而市政府又没有明文规定学校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学校也不敢乱收,造成非一费制学校教师供给水平更低,公用经费不足,学校处于进退两难的地步,只有翘首以盼政府能尽快出台新的政策。
第五、税费改革对基础教育的布局调整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布局调整,扩大办学规模,学校的基本建设,危房改造等配套资金,地方政府很难到位,后续资金无来源。专项资金在拨付过程中,由于中间环节过多,资金到位不及时。此外,还有教师的社会保障、普九债务的有效化解等问题,都是制约经济贫困落后地区基础教育生存和发展的因素。
综上所述,税费改革给基础教育、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能轻视。他使贫困落后地区的教师待遇和发达地区、城市教师的待遇反差太大,造成教师心理极不平衡。面对税费改革后,农村基础教育财务管理的现状,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寻找对策。否则,贫困地区基础教育不能生存和发展,教育质量难以保证,形成恶性循环,将会严重制约我市经济的发展。
农村税费改革、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试行一费制带来的诸多矛盾与问题,已经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农村义务教育正常经费需求如何保障,基础教育的持续发展资金从何而来,核心问题是:各级政府根据各自责任和财力,积极调整各级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结构比例,真正站在科教兴国的高度,认真贯彻保证教育优先发展和适度超前的方针,千方百计确保农村基础教育的吃饭、运转、发展的基本需求,特别是教师吃饭和学校危房改造等问题要切实解决好。
国家和省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教师工资转移支付和危改资金专项补助力度。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保证教育经费支出占可用财力一定比例的情况下,下差部分上级转移支付应该承认。上级转移支付不能解决的,应该出台政策或规范性的文件,将教师工资发放作出统一规定,尽量缩小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的待遇差别,只有在教师待遇上提高,才能留住人才,才能稳定人心。
将学生在校基本生活费、服务费与基本学习费用区别开来。学生住宿费和搭火费用属基本生活费,应根据市场供求,按成本据实收龋建议将学生在校基本生活费用收取标准的制定权下放到市(县),由各市(县)根据市场规律,核定项目、规范收费。
发展教育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形成以国家办学为主体的多种形式并存的教育体系,建议政府部门从政策上、制度上加以引导,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发展教育事业。
【第3篇】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变化调研报告
减轻农民负担,规范涉农收费始终是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物价部门既是参入者,也是监督管理部门,不断加大涉农收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涉农违价行为,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几年来,农村到底出现了哪些变化,农业到底存在那些问题,农民到底有哪些想法,仍然值得物价部门的高度关注。
在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村”的活动中,笔者深入竹溪县新洲乡茶场村、紫金洞村,兵营乡明家梁村、赵家河村,天宝乡菜坝村、云台观村等3个乡6个村30个农户及乡直涉农收费单位,走进农户,贴近农民,采取“看、听、查、访”的方式,对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深入调查,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农民减负和涉农收费的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广大农村到处充满着阳光和生机。所见所闻、感受颇深,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了三大特点:
一、减负力度较大
农村税费改革后,不仅税费逐年从减到免,而且国家还给予种粮补贴、种子补贴、退耕还林补贴、两改一同价、学校落实“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土地、公安、民政、计生、供电、农业、农机等基层涉农收费部门收费不断规范,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力度较大。通过调查统计,20__年与20__年相比,3个乡农业人口57000人,共计减负近1800万元,人平减负约450元。如天宝乡,农业人口15570人,税费改革前20__年三税(农业税、特产税、屠宰税)及村级三提五统202万元,从20__年起全部免除,20__年发放种粮补贴每亩6.00元,计19.80万元;农资补贴每亩7.00元,计23万元;水稻补贴每亩15.00元,计6.9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每亩230.00元,计168万元;全乡1649名中小学生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后,每生每年减负200.00元计33万元;享受“两免一补”学生1392人,中学每生减免书杂费155.00元,小学每生减免书杂费95.00元,合计减免书杂费23万元;“两改一同价”政策的落实,每度电价下降0.40元左右,全乡因电价下降减负52万元,仅上述的“一减一降多补”,就使农民直接减负528万元,人平340.00元。这些还不包括农民建房,外出务工,婚姻登记等各种涉农收费的减免和规范而使农民所得的经济利益。我们在新洲乡新发村农民曾照武家算了一笔账,他全家4口人,20__年各种税费580.00元,学生上学670.00元,电费95.00元(每度0.95元)共计负担1345.00元。自20__年后,税费580.00元不交了,学生上学每年只交190.00元,减了460.00元,电费每度减了0.44元,计44.00元,20__年在乡财政所领取了粮食直补,水稻良种、退耕还林,农资直补等国家涉农补贴500.00元,共计减负1584.00元,人平396.00元。
二、农民反映良好
农民情绪好坏,心情是否舒畅,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标志。由于党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政通人和,所到之处广大农民不但气顺了,怨气没有了,反映问题少了,待人大方了,生活方式变了,而且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劳动热情,和谐的人际关系,给我们留下很好的印象。我们在新洲乡曾照武家里就感受到了这一点,农村税费改革后,负担没了,补贴有了,办起了百头养猪场和一座小酒坊,一家人过得有滋有味,住的楼房,用的高档,穿的时尚,吃的自然。在主人的再三挽留下,我们不得不在他家作了一次客,看到带有泥土芳香的鲜嫩蔬菜,山上吃野食的土鸡,金黄亮色的鸡蛋,醇正的玉米酒,一桌丰盛的农家饭菜,令我们口馋和羡慕。主人还不时表白,我们吃的都是“土货”,味道比城的好。
很多地方的农民对目前党的政策发自内心的感激,编出了新歌谣,歌颂和赞扬现在党的政策,当笔者到了新洲乡茶场村宋克金家,还没等客人落座,脱口而出就是一句“顺口溜”:“现在党的好政策,自己种粮自己得,不但不交税和费,反而国家给补贴”。兵营乡登高村汤维阳作了一首“头”字诗:“党把三农放前头,惠农政策进门头,群众冷暖记心头,干部服务到田头,农民种田有劲头,奔向小康有盼头”。这些农民歌谣淋漓尽致的反映了农民对党和政府的心声,是新农村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概括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特点,同时也说明中国农民已不是过去那种封闭自守、贫穷落后的农民,而是具有一种新思想,新观念,有文化,讲文明的开放性农民。
三、监管措施得力
乡镇党委、政府是与农民最接近,最直接,最密切的基层组织。为了保护农民利益,许多乡镇形成了一个党委、政府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的农民负担监管格局,编织了一张“防护网”,架起了一条“高压线”。
一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把减轻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工作纳入全乡工作的第一位,作为第一号文件下发,第一个会议召开,第一个任务落实,第一个专班组建。大会小会反复要求,大小领导经常督促。
二是不断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们所到的三个乡六个村及大部分涉农收费单位,街旁路边,都有涉农收费公示墙、公示牌,特别是乡中心学校制作了统一标准的喷绘收费公示牌,全面准确,美观醒目。
三是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管机制。新洲、兵营、天宝三个乡政府都采取了年初安排,平时检查,年底考核的办法,做到农民负担常抓不懈,乡政府在全乡各个村聘请了一批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监督员,掌握农村新动向,反映农村新问题,宣传农村新政策,抵制农村乱收费。
四是充分发挥乡镇农村经管站和物价管理所的作用。为了更好的发挥职能,全县乡镇财政所、经管站、物价管理所合并为财经所,机构变了,但对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监管的职能不变,人员不减,力度不弱,班子不撤。其主要职能是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开展涉农收费公示和监督检查,掌握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情况,发放涉农各种补贴,严格把关村级党报党刊人均不超过1.00元的标准,村级“一事一议”不超过10个劳日的标准,做到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工作常年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坚持“不放松”,确保“不反弹”。
五是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由过去的上门“收钱”变为上门“送钱”,干群关系由“恶化”变融洽,基层干部不仅送钱上门,而且把党的政策、农业科技、各类信息送上门,想办法找窍门,主动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农村税费改革后,尽管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问题还很多,主要表现在发展不平衡,经济不富裕,信息不灵通,收入差距大,农资价格高,种粮效益低。部分农民文化素质偏低,科技水平不高,民主意识不浓等等。物价部门服务“三农”还任重道远,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我们去研究、去解决。因此,我们要一如既往的坚持服务“三农”为宗旨,进一步应用价格杠杆和手段解决农村价格中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确保农民减负增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4篇】农村税费改革后党群关系现状的报告
农村税费改革后党群关系现状的报告
农村税费改革后党群关系现状的报告我们兴隆镇是襄樊市和枣阳市的“东大门”,东与随州接壤,西连枣阳城区,版图面积250平方公里。全镇现辖33个行政村,1个街道居委会,171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8万人,现有耕地面积11万亩,其中水田5万亩,旱地6万亩。
自农村税改革以来,全镇农税额度一降再降,村组干部一减再减,涉农收费得到全面规范,农民负担大幅减轻。农村“三滥”情况得到扼制,以前紧张的干群关系、党群关系逐步得到改善。
特别是中央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和当前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极大地刺激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农民收入得到大幅提高。农民在政策上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在增收渠道上离不开政府的引导,这使得当前党群关系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一、以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为契机,全面扭转紧张的党群、干群关系。通过近三年的坚持不懈的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我镇各项改革均已取得显著成效,农民负担大幅减轻,农民群众对各项改革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1、农村税费改革:税改前,1997年我镇六项农民负担总额为705.28万元;1999年我镇六项农民负担总额为722.77万元;20xx年镇六项农民负担总额为719.16万元。税改后,20xx年税费改革中我镇实际落实到户的税赋总额共计586万元(其中农业税4888261元,农业税附加977649元,亩平61.19元)比九九年减少136.18万元;比20xx年减少132.56万元;20xx年我镇实际落实到户的税赋总额共计576万元(其中农业正税483.64万元,农业税附加96.73万元);今年全镇农民税赋总额为331万元,这比税费第一年的20xx年减少255万元,比税改前的20xx年减少388万元。
2、镇机关改革。兴隆镇原有干部职工79人,其中镇“四大家”实职领导23人,一般干部40人,工勤人员4人,借、聘用人员12人;改革后,现有干部职工44人,其中“四大家”实职领导15人,中层干部16人,一般干部9人,工勤人员4人。
现有人员比改革前精减47%。
3、镇直机关单位改革。改革前,兴隆镇事业单位原有干部职工174人,改革后定编为54人,分流120人。
4、领导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货币化改革前,兴隆镇年平均交通费15.88万元,改革后,年交通费核定为6万元,交通费减少62%;差旅费改革前年平均8.6万元,改革后为6.5万元,降低24%;招待费改革前年均24.2万元,改革后为13万元,减少44%;各项总额改革前年均50万元,改革后为28万元,降低43.3%。
5、水费改革。20xx年是水费改革第一年,全镇农民负担水费核定为136.83万元,亩平32.54元,其中市管水库农民负担水费35.6万元,亩平26元,比改革前亩平减少58.58元,水费改革后,全镇农民负担水费明显减轻。
6、村组改革。改革前,兴隆镇原有33个村251个村民小组,村组干部700多人,改革后现有33个村170个村民小组,村组干部203个,比改革前精减了86。
7、债务化解。截止20xx年7月底,兴隆镇村级债务总额6754.97万元,村平204.7万元。
根据省、市化解农村债务有关精神,截止去年底,兴隆镇33个村,已全部结束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共核实债权并换据20xx份,金额2500万元;核实债务并换据17000份,金额4900万元;清理中删除不合理债权126万元,债务137万元,化解债务1500万元,占总额的26%。综合以上情况来看,我镇农村税费改革及其配套改革是成功的,农民群众对税费改革政策热烈拥护,对全镇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成果充分肯定。
基层党组织在这次农村“第三次革命”中功不可没,广大党员干部在这次农村税改革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站在广大群众的利益上,大力宣传税改政策,严格执行税改政策,重朔了农村干部的形象,扭转了以往紧张的干群关系和党群关系。
二、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实质内涵,把“三个代表”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法宝。农村税费改革的空前成功,改变了以前紧张的党群、干群关系,但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根本上扭转以前的不利局面,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农村基层所有的工作提升到“三个代表”的高度,把“三个代表”当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三个代表”忠实实践者的身份去宣传、去执行国家农村政策,去引导群众走向富裕的康庄大道。
一是把群众的安危冷暖作为大事挂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是代表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镇委、镇政府制定了领导干部包村、驻点、包户等办法,镇“四大家”领导实行每人联系一个薄弱村、扶持一个贫困户和一个企业(项目)制度。在全镇抽调干部,由领导牵头组成工作队,深入到全镇村组。
在帮扶中,既搞“雪中送炭”,解决燃眉之急,又努力在发展生产上下功夫,变“输血”为“造血”,使脱贫致富项目得到落实。全镇还在国家干部中广泛开展了“一帮一 ”结对帮扶活动,为下岗职工、农村贫困户捐资献物扶志,群众称之为“结了一门亲,救了一家人”。
二是把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战胜困难的一大法宝。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战胜各种困难,搞好一切工作的一大法宝。
近年来,镇委、镇政府认真探索和实践了依靠群众战胜困难的方法和途径。把来自基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镇委、镇政府思考问题、开展工作最基本的依据,镇委、镇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举措出台前都十分注意倾听民意,依靠群众破解难题,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收到很好效果。
结合“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要求每位领导干部每年都必须拿出一定的时间与人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三是把加快发展作为代表群众利益的根本措施。
发展才是硬道理。在我镇,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是经济利益的实现程度。
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从根本上消灭贫穷,尽快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为此,我镇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一是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切实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实施了工业强镇战略,重点培植了汽车运输、纺织、餐饮服务石材加工、精制粮油等产业,成为拉动工业经济增长的火车头。三是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使之成为我镇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xx年,全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9.9%、10.1%、4.5%。四是把文明创建作为实现群众利益的重要方面。
关心群众利益不但要注重满足其物质生活的需要,还要注意满足其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为群众创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生活和发展环境。一是抓党建促发展。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围绕争创国家级文明城镇创建目标,实施小城镇建设工程,抓好行业单位的环境改造、优质服务等工作。在城乡开展文明村镇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三是开展丰富多采的文化活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组织好重大节日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发展文化书屋,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正视当前农村社会存在的各种矛盾,把解决矛盾当作取信于民的重要手段来抓好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大幅减轻,农民增收水平大幅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成果显著,农民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但经济的发展也伴随着许多矛盾的产生,有些矛盾已经相对突出,甚至影响到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
一是农村债务大、群众要求化解债务的呼声高与债务化解途径相对较少所产生的矛盾。农村债务化解虽然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内容在基层广泛开展,但从目前的进展来看,效果甚微。
就我镇来讲,20xx年税费改革时,全镇锁定农村债务为1.2亿,全镇33个村,村村负债,最高的村债务高达580万,最少的村债务也有79万,这些债务的形成,许多是由于过去农村政策偏离经济发展规律而造成,如普九达标、集资办企业等等。这些债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数额巨大。
另一方面,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薄弱涣散,没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化解方式、方法。这一矛盾在当前农村基层反映相当强烈,上访告状层出不穷,部分群众甚至采取围堵基层党委政府大门的过激措施来要求化解农村债务。
二是农村生产的快速发展与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产生的矛盾。突出表现在农村用水、村镇交通等方面。
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生产用水按方量计税,要求用水者与管水者直接对话,而农民对预交水费具有普遍抵触情绪,这就造成了用水者与管水者的直接矛盾。群众在生产迫在眉睫时往往不去找管水者,而是找基层党委政府解决用水难题。
税费改革后,农村“两工”逐步取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只有通过“一事一议”筹资来解决,由于其程序规范,过程缓慢,使得部分村组不愿意申报“一事一议”,使得农村基础设施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和改善,这些阻碍了基层群众的正常生产。三是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农民法律知识相对匮乏所产生的矛盾。
这一矛盾主要表现为农村各种经济合同纠纷和民事纠纷。四是农村劳动力富余与就业渠道相对缺乏所产生的矛盾。
五是农民致富要求强烈与致富渠道相对较少所产生的矛盾。六是农村弱势群体数量庞大与社会优抚资金相对短缺所产生的矛盾。
这些矛盾有些是隐性矛盾,有些已经相当突出,如何解决好这些矛盾,是我们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税费改革后,基层群众对干部群众的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这就要求我们党委政府有一个素质高超的干部队伍和一套严谨务实的工作方法,以及一系列引导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政策和措施。
近几年来,我镇把解决这几大矛盾作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和改善干群关系的一大手段来抓,取得了明显成绩。一是引进系列工程,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如已建成的白土节水农业和即将开展的竹林水库扩建工程,以及华阳河渠道硬化工程。这些工程的建设,使全镇农业基础设施得到了加强和巩固。
另一方面,我们抓住孝襄高速公路建设和汉丹铁路复线建设、316国道拓宽工程的机遇,全面改善村镇交通网络,大兴水利,得到了全镇群众的热烈拥护和高度赞赏。二是大力建设“一建双联”基地,引导农民致富奔小康。
先后建立“白土万亩油桃开发公司”、“白鹅养殖公司”、“汽运产业发展总公司”、“霸山石材开发公司”、“金健米业公司”、“新村渔业公司”等多个股份公司,网络全镇千家万户,走“上联市场,中建公司,下联农户”的模式,全方位、多渠道的增加农村就业方式,引导群众致富奔小康。20xx年,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人均增收280元。
三是广泛开展“说事”制度,缓解基层各种隐性矛盾。四是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树立无职党员在群众中的带头模范作用。
五是加大社会优抚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新建两所福利院,使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95%,烈军属优抚金100%的发放到位,各种灾害补助全部按上级要求落实到位。六是加大信访力度,对群众来访实行“四大家”领导接待日制度,对群众上访的各类问题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做到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七是积极盘活村组闲置资产,稳妥化解农村债务。八是坚持学习制度,全面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九是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社会治安网络体系,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确保一方平安,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这一系列的有效手段,我镇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根本扭转,基层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大幅提升,党员干部的威信重新确立。
【第5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跟踪研究报告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跟踪研究报告
从20xx年开始,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从点到面正逐步向前推进,包括乡村管理体制改革在内的各项配套改革也在不断深入。为了系统研究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情况及其面临的问题,课题组在认真学习中央有关政策、查阅大量有关文献资料、把握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先后到江苏、安徽、黑龙江、贵州等地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可以说,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是顺利的,成效是显著的,但暴露的矛盾和问题也是突出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方案,深化改革。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20xx年初,中央决定在具有代表性的农业大省安徽省进行全面试点,标志着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20xx年,江苏省依靠自身财力在全省自主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他省份大都选择了部分县(市)进行了局部试点;20xx年,中央在总结安徽、江苏等地两年来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又进一步扩大到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6个省份,同时,经过国务院批准,浙江、上海两个发达省份也依靠自身财力进行了自费改革。至此,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在全国20个省份全面展开,其余11个省份继续在部分县(市)进行局部试点。
根据财政部统计,20xx年全国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区,农业人口达到6.2亿,约占全国农业总人口的3/4。
(二)试点政策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政策,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xx年3月2日,中发[20xx]7号)明确了以“三项取消”、“两项调整”、“一项改革”为主体内容的改革措施。在此基础上,20xx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xx年3月24日,国发[20xx]5号),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一些相关文件,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完善和具体化。
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的核定,除强调坚持按照中发[20xx]7号文件规定、以二轮承包土地面积为依据外,明确提出“对新增的耕地或因征占、自然灾害等减少的耕地,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个别调整”,但“经过核定的土地面积和常年产量要征求农民意见,得到农民认可,并张榜公布”。
2、将“如何均衡农村不同从业人员的税费负担”的权限赋予省级人民政府,强调“对不承包土地的务工经商农民,是否需要和具体采取什么形式收取一定的资金用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农业特产税政策,减轻生产环节税收负担。在20xx年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环节,简并、调整农业特产品应税品目,调整部分农业特产品税率的基础上,又进一步降低了部分农业特产品(如茶叶、水果、原木、原竹等)税率,并将部分农业特产品(如烟叶、牲畜产品)的征收环节由生产环节改为收购环节。
4、关于解决村级三项费用缺口问题。国务院明确,“可以由乡镇财政适当补贴,也可以按照中发[20xx]7号文件精神在农业税及其附加总体负担水平不超过8.4的前提下,通过适当降低农业税税率,相应提高农业税附加比例的办法,增加村级收入”。
5、关于取消统一规定的“两工”后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和维护所需要的资金投入问题。国务院规定,“今后凡属于长江、黄河、松花江、辽河、淮河、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大江大河大湖地区,进行大中型水利基础修建和维护,所需资金应在国家和省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予以重点保证;农村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应从地方基本建设计划中安排资金。
坚决取消基本建设投资中要求农民出资出劳进行配套的做法”。
6、进一步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由过去的乡镇政府和当地农民集资办学,改为由县级政府举办和管理农村义务教育,教育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并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县级政府对教师管理和教师工资发放的统筹职能,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的管理上收到县,由县级财政按国家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
各省级政府要参照改革前农村中小学实际公用经费,核定本地区标准和定额,扣除学校适当收取的学杂费,其余部分由县级地方政府在预算中予以安排。中央和省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
7、按照“财力向下倾斜,缺口上移”的要求,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对乡镇因改革出现的收支缺口,由县财政予以弥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要全部兑现到乡,省和有条件的市县也要加大对改革的支持力度。
(三)试点内容进一步拓展近两年,各试点省份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大都是按照中发[20xx]7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及其政策措施进行的,但与20xx年安徽省试点方案相比,一些省份的试点内容又有进一步拓展,浙江省的试点方案和内容与中央的统一规定相比有较大改变。主要包括:
1、安徽省。20xx-20xx年,安徽省在原有方案基础上,一是 坚决制止向农民乱收费:详细规定了农村中小学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在国家级贫困县对农村初中和小学实行“一费制”;二是对农民建房、结婚登记和计划生育等,除按规定向农民收取证件工本费和其他合法费用以外,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并不得代收任何费用,不得强行服务收取费用;三是将毛茶、水果、干果的农业特产税税率由20xx年的10下调到8,并选择萧县、砀山两县进行将水果等生产环节的农业特产税全部改征农业税的试点;四是取消基本水费,一律实行计量收费,不用水不交费,并详细规定计量水费的收取标准;五是选择天长、五河两县进行给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即在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购销市场的基础上,取消在流通环节对新收购粮食的补贴,不再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将国家实行按保护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间接给农民的补贴转为直接补贴。
2、山东省。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新的农业税税率按照最高不超过6,农业税附加不超过正税40的比例执行;二是改革后的农业税由乡镇财政部门负责征收,并不再征收实物,一律征收代金,具体可委托粮食部门在收购粮食、结算粮款时代扣代交;三是关于农业特产税,对在大田中生产西瓜、甜瓜、甜叶菊3种农产品改征农业税,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对原在生产、收购两个环节征收特产税的应税产品,属于一个纳税人的,合并在一个环节生手,税率要略低于原两个环节适用税率之和,属于两个纳税人的,暂维持生产和收购两个征收环节不变,农业特产税附加的比例暂定为正税的10-20;四是取消一切不利于控制和减轻农民负担的干部考核制度,各级党委和政府不得对乡镇,乡镇不得对村级组织下达不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指令性政绩考核指标,不得出台与财政支出挂钩或规定支出比例的政策和措施。
3、黑龙江省。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种植(养殖)农业特产品的,只征收农业税,不征收农业特产税,对在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农业特产品的继续只征收农业特产税,不征收农业特产税附加。
4、浙江省。从20xx年开始,浙江省执行以“减调改稳、合理负担、转移支付、配套进行”为主要内容、与中央制定的改革方案不完全一致的农村税费改革,一是实行“三个取消”:取消乡统筹、屠宰税和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二是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在计税土地上农、特两税合并只征收农业税,不征收特产税;三是改革和规范村提留,按村民认可的办法向全体村民合理收取一定的村公益事业资金,收取标准不超过现行村提留负担的数额;四是稳定农业税,继续按现有的负担水平和征收管理办法执行;五是按照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级自筹资金,加大对县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优先保证欠发达县市的资金缺口补助,各县市要对财政困难的乡镇实行转移支付。
(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刚开始时,中央在中发[20xx]7号文件之所以没有强调要给试点省进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立足于两点:一是确定7的农业税税率和占农业税20的农业税附加比例较高,已经考虑到因“三项取消”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二是中央希望试点地区能够立足自身,自我消化。但20xx年安徽的试点工作暴露出因地方财政缺口影响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等严重问题,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
20xx年底,“国务院已经决定,中央财政每年拿出200亿元用于对地方转移支付,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的基层经费的正常开支缺口”。按照转移支付办法,20xx年底,中央财政核定安徽省补助11亿元;20xx年,针对安徽方案实施后新出现的减收因素,将对该省的补助增加到17亿元(包括农村教师工资补助),并对其他省份106个试点县(市)转移支付补助16亿元,还对全国21个省发放农村教师工资补助50亿元(包括安徽省);20xx年,国务院新增16个省份扩大改革试点后,中央财政新增安排165亿元用于补助16个省份改革,使20xx年中央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总额增加到了245亿元(包括50亿元的农村教师工资专项补助)。
二、乡村管理体制改革伴随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各地普遍进行了以乡村管理体制改革为核心的配套改革,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乡村撤并与机构改革、基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改革、乡村教育体制改革等。
(一)乡村撤并与机构改革和干部精简
1、乡村撤并。在配套改革中,乡村撤并是力度最大的改革措施。
其中有的地方是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同时进行的,有的地方是为了给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创造更好的条件先期进行的。从全国看,到20xx年底,乡镇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了4580个,减少10.24,行政村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28172个,减少3.82;从20xx年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看,到20xx年底,乡镇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了3443个,减少10.32,行政村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27701个,减少4.67。
从乡镇撤并工作力度较大的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五省看,到20xx年底,乡镇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了2525个,减少29.3,分别减少21.
2、
3
3、20.
1、36.5和28.5;从行政村撤并工作力度较大的黑龙江、江苏、浙江、湖北四省看,到20xx年底,行政村数量比1999年底减少22127个,减少17.8,分别减少33.
6、40.
5、5.4和2.75。江苏省乡村撤并工作力度较大,到20xx年底,乡镇总数由1999年底的1922个减到1287个,减少635个,撤并率为33,行政村总数由1999年底的34903个减到20782个,减少14121个,撤并率为40.5。
从对江苏省3个县市的调查情况看,其乡村组撤并力度更大。溧阳市36个乡镇合并为18个镇,减少了50;565个行政村调整为291个村和7个居委会,合并率为48,村均行政区划面积由调整前的2.43平方公里增加到4.61平方公里,平均人口由1081人增加为2050人。
宝应县30个乡镇、427个行政村、5108个村民小组调整为16个乡镇、253个行政村和2909个村民小组,分别减少
4
7、
4
1、43。沭阳县713个村委会(居委会)、6237个村民小组调整为472个村(居)委会、3696个村民小组,分别减少了33.
8、40.7。安徽省五河县的村组撤并率分别为49和44,村干部减少65。
贵州省湄潭县行政村和村干部数量都减少2/3以上(见表1)。表1江苏三县市、安徽五河县和贵州湄潭县乡村组撤并情况表乡镇行政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村、组干部改革前改革后减少改革前改革后减少改革前改革后减少改革前改革后精简减少溧阳市36185056529848---------------------宝应县30164742725341510829094370713600347149沭阳县---------71347234623736964178643297456758五河县---------43822549312217564431921125206765湄潭县---------36912067---------1746484126273注:“---”为缺乏数据。
2、改革机构、精简干部。各省在乡村撤并过程中加大了机构改革、干部精简力度。
江苏省确定的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目标是,撤并1.7万个乡镇事业单位,精简分流事业人员11万多人。现已减少7000多个机构,精简分流人员4万多人。
溧阳市将每镇原有18个事业机构调整为9个,人员编制总数由2061个缩减到1221个,减幅为40.8。沭阳县37个乡镇的659个事业单位减少129个,减少了20,人员由3255个(不含中小学),减少到2806个;将乡镇的文化站、广播站合并为文化中心,将畜牧站、林果站、水产站、桑蚕站合并为多种经营管理站,乡镇卫生院改革为民办民营。
宝应县对乡镇基层站所采取了四条改革措施:一是理顺管理体制,对农科站、农经站、文化站、卫生院等过去由县主管部门管理的基层站所,下放到乡镇,实行属地管理,县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以解决“上面管不好,下面管不了”的问题;二是合并有关站所,保留农科站,农机站与水管站合并成立水利农机管理站,企管站与农经站合并成立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兽医站、林业站、桑蚕站、水产站合并成立林牧渔业技术指导站;三是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编制的标准按其服务范围的大小和服务内容确定,农科站、水利农机管理站、林牧渔业技术指导站按服务面积每1万亩确定1.5名,经管站按每两个行政村确定1名;四是强化劳动人事管理:全县清退2220名临时聘任人员,对在编人员实行公开竞争上岗,落聘人员分流到企业单位或实行待岗制度,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管,凡缺编人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同时,溧阳、宝应、沭阳三县市在村组撤并过程中分别精简村组干部1294人、3471人、4567人,宝应、沭阳的村组干部精简比例分别为49和58。
安徽省将乡镇机构数量大大缩减,设1-3个综合性机构,控制领导职数,提倡交叉任职,将乡镇行政编制精简10;并着重进行了乡镇事业单位改革,重点是理顺条块关系、压缩机构建制和大力精简财政供给人员,具体内容:一是按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界定管理主体,理顺条块关系;二是合理界定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实行政事分开;三是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增强其生机与活力;四是压缩国有事业单位建制,优化事业单位所有制结构,实现社会事业投资主体和举办主体的多元化;五是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统筹规划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使全省乡镇事业单位(不含中小学校和卫生院)平均由12.2个压缩到7个以内,全省乡镇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平均由43.2名精简至30名以内,实行限额配备,中心建制镇和城关镇限额为30名,其他乡镇限额为25名。
河南省决定,在平原3万人以下和山区2万人以下乡镇原则上撤并的基础上,乡镇机构由原来的5个撤为3个,行政编制精简27。黑龙江省规定,为了完善乡镇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分流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人为地要求上下业务对口,不得干涉地方机构设置、人员去留等具体事务;同时规定,乡镇事业单位撤并为四个中心,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人员编制小乡30名,大乡35名。
【第6篇】农村税费改革优秀调查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呈直线上升趋势。农民的腰包鼓了,笑容多了,生活越来越好。家里添置了冰柜、空调、太阳能、洗衣机等电器。房子越盖越高,越盖越华丽,装修得也更漂亮了。
公路也通畅了,柏油马路铺到了家村,高速公路穿过农村,其它的路面也铺上了石头。交通顺畅了,农产品可以方便运输,卖个好价钱。有的农民甚至种起了果树,办起了养植场,收入也翻了番。
农村实行了税费改革,农业税免了,国家还实行财政补贴。农民的收入由以前的几千元上升到现在的上万元,甚至数万元。
这飞跃是巨大的。
我对农村税费改革进行了一些了解。
根据中央的部署,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个取消,两个调整,一个改革”。
(一)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乡统筹费后,原由乡统筹费开支的乡村两级九年制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和民兵训练支出,由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修建乡村道路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逐步实行有偿服务,政府适当补助。取消在农村进行教育集资。所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及农民的集资项目,也要一律取消。
(二)取消屠宰税。随屠宰税征收的其他收费也一并取消。
(三)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村内用工实行上限控制。除遇到特大防洪、抢险、抗旱等紧急任务外,任何地方和部门均不得无偿动用农村劳动力。试点地区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的具体步骤,由当地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调整农业税政策。新的农业税实行差别税率,最高不超过7%。试点省份的具体适用税率和农业税征收总额,由国务院确定;省级以下试点地区的具体适用税率和农业税征收总额,由省级和省级以下政府按照比现行农民税费负担明显减轻的原则逐级核定。贫困地区的农业税税率要从低确定。农民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计税土地为第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生产的,计税土地为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计税土地发生增减变化,农业税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征收牧业税的地区,改革后牧业税的负担按照略低于新的农业税负担的原则确定,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
(五)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按照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交叉征收的原则,对在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继续征收农业特产税。对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可以由试点地区省级政府决定只征收农业税或只征收农业特产税;也可以决定在农业特产品集中产区只征收农业特产税,在其他地区只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税率按照略高于农业税税率的原则进行适当调整。
(六)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办公经费,除原由集体经营收入开支的仍继续保留外,凡由农民上缴村提留开支的,采用新的农业税附加方式统一收取。农业税附加比例最高不超过农业税正税的20%,具体附加比例由省级和省级以下政府逐级核定。用农业税附加方式收取的村提留属于集体资金,实行乡管村用,由乡镇经营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农村税费改革目标:
按照中央的要求,农村税费改革的目标应该是“减轻,规范,稳定”。“减轻”即通过改革要切实减轻农民的实际负担;“规范”即要加快形成农村规范的税费政策和征收办法;“稳定”即新的农村税费政策、征收办法及农民的实际负担水平要保持稳定。
“三农”问题是党中央积极解决问题的重中之重。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共中央指导各地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农村进城务工的农民逐年增多,此既有积极影响,也存在消极影响。中国部分农村当前还存在严重问题,如饮水问题,中国农村的全面发展还有一段路要走。
中国在20xx举办奥运会,中国的经济将借此取得飞速发展,农村发展前景广阔。
【第7篇】税费改革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影响调查报告
xx年,我县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了农村税费改革。我县税费改革前xx年农民税费负担为7260万元,人均为63.60元,税费改革后xx年农业税为2677万元,人均为23.45元,减负率为63.1%。这次税费改革,对于发展农村经济、稳定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绝大多数农户在税费改革中受益。但税费改革后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特别是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税费改革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的问题及成因
(一)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困难。税费改革往往导致乡村可用财力进一步减少,乡村组织的运转困难明显增大。
村委会的名存实亡。
乡村债务负担沉重,缺乏有效的化解途径。目前乡村欠债问题突出,乡村债务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的,是长期积累下来的,但是税费改革后这个问题突显出来。一些乡村逐年积累起来的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原本指望通过统筹和提留来维持周转并逐步得以消化,但农村税费改革后,统筹提留以及集资摊派全部取消,化解债务便成为了头等难事。据调查,清水乡累计负债额达
230万元,比全乡xx年的农业税及附加总和还要多;村一级也是如此,该乡7个村,村村都负债,负债额超过60万元。税费改革导致农业附加税也相应减少,使得一些全靠附加税来维持正常运转的村级基层组织感到了困难,更不用说去偿还那些陈年旧帐。
(二)农村基层干部存在难癣难当、难留的三难问题。税费改革后,村级财务的缺口最终将大部分落到现任干部的工资上,村干部一年忙到头,有的只能拿到部分工资,有的甚至拿不到工资,严重挫伤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同时,在现有条件下,基层干部年老后的后顾之忧没有相应政策解决。村干部认为经济上没有盼头,政治上没有奔头。许多村没有积累只有债务,使乡村基层组织失去了经济基础,其职能相应萎缩,多数村找不到像样的人当村主任、村支书,乡村干部含金量大大降低,村干部一般人都不愿干。面对农村的这种情况,一些有水平、有头脑、有能力的乡村干部纷纷外出打工,谋求出路。
(三)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遇到新挑战。税费改革政策规定,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办理,一事一议的实际效果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村内集体事业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这就对如何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水平提出了新要求。
在具体实践中,一事一议制度在一定时间内难实施,目前很多村是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一是缺乏群众基矗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偏远的山区乡镇,群众认为一事一议制度名义上是给自己民主权利,实际上不是要群众出劳,就是让群众出资。因此,对一事一议制度不热心不认可,导致有的村召开村民大会,商议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村民代表不参加会议,或者到会人数太少,会议开不成。农民群众不愿参加一事一议的村民大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开会没有误工补贴。税费改革前召开村民大会给予误工补贴,改革后村级收入减少,取消了误工补贴。二是缺乏经济基矗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增收减缓,生活较为困难,对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出劳出资超出了农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比如,修村组道路等等,贫困乡镇农民群众确无钱出资,导致公益事业办不成。三是任何事务村民受益的程度很难一致,不受益或受益少的农户不会交钱。特别我县农民外出打工的较多,举家外出现象十分突出,对这些外出没在家的根本就收不到钱。如水口乡常年外出打工的农民有5000人,占了全乡总人口的34%,有的组走了只剩十来个人。
(四)农村公益事业兴办难。农村税费改革后,一方面村级财力下降,无钱
办事的问题日显突出。另一方面村级负债面大,还债与办实事之间产生矛盾,在村级现有的财力下,既要保吃饭,又要还债务,还要办实事,村组干部感到很为难。尤其今年夏天,遭受了历史罕见的洪灾,一些道路、桥涵、堰渠等基础设施被破坏,这些仅靠有关部门的投入是有限的,多数要靠农民自行解决。
二、几点建议
(一)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积极化解农村债务。现阶段可用一些开拓性的办法化解乡村债务。让基层尽快渡过税费改革的磨合期,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一是应在全国农村开展债务清理整顿工作,用条例形式规范农村债务管理,严厉打击农村债务中的违规高息、应付款生息和利滚利等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二是降息止息。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政策,把各种不合理的利息降下来,同时把乡村欠款所列利息停下来,按先本后息的顺序进行偿还。三是拍卖资产。对乡村集体所属资产和资源进行拍卖,所得收入用于还债。四是债务重组。清理三角债,实行债权与债务挂钩,消除乡村作为中间方的债权债务责任;实行以物抵债,用乡村所属集体资产和实用意义不大的物资产权抵偿、减轻债务,减少资产管理费用。五是应准许盛市、县人民政府发行定期债券,偿还农村债务。六是中央财政应向农村倾斜,控制国家重点重复建设项目,节约资金,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偿还农村债务。
(二)合乡并村,减少财政和农民供养的干部人数。在交通、通讯、网络和计算机管理日益完善的今天,合乡并村的条件已基本成熟,更有效率和更为经济。压缩村干部数量,可以通过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等办法,进一步精减村干部数量,特别要压缩拿误工补贴的人员数量。提倡村组干部交叉兼职。另外,许多同志认为实行村干部退休制加重了农民负担,建议取消这一制度,改用更加科学、更符合农村实际的办法调动农村干部的积极性。
(三)提~部待遇,规范干部工作职责。将村干部待遇定为每月为300-350元,由财政统一支付。为了减轻财政压力,可将乡镇事业单位富余人员下放到村任职,仍享受原工资待遇,并加强村干部的教育管理,让他们有钱办事,有能力干事。
(四)完善一事一议及两工的筹资、筹劳政策。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的有关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以利于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对于一些外出打工户的筹资筹劳,在自愿的原则下可以实行以资代劳。在一定时期内可以继续保留两工,加强对两工使用的规范和管理,保证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有一个稳定的投入渠道。在取消两工后,为了保证农村的水利建设,国家要加大资金投入,国家对农业的补贴,要逐步转到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来,大型水利工程要继续坚持以政府组织引导为主。跨地区工程要由受益范围内的单位与个人共同出资、统一兴办。鉴于目前农村存在的一事一议难议、难决、难实施的实际,建议国家将一事一议筹资纳入国家财政,主要由国家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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