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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所资金自查报告篇1
根据省人防发[2011]13号《关于加强全省人防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省纪委《关于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以及全省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办结合实际,对人防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为加强我市人防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管理,消除资金安全隐患,我办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传达了全省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宣读了省人防办《关于加强全省人防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这项工作,确保了工作实效。
二、严格要求,彻底清查。
为保证杜绝隐患,不留漏洞,我们对组织领导、内控制度、岗位设置、资金账户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彻底清查。
1、组织领导方面:严格按照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坚持“一把手”对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副主任具体分管财务工作,形成了层层负责、层层把关的监督管理机制;
2、内控制度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市人防办财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了资金和财务运行程序;
3、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在综合科设立了会计岗和出纳岗并分别配备了一名会计和出纳,归属综合科科长管理。在工作中,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加强了对财务人员“八小时外”和因私出国(出境)的管理,规定财务人员严禁参与活动;
4、财务报销管理方面:根据全市统一规定,不再进行现金支付,全部实现银行转账支付。在报销过程中,严格规定由经手人提供正式票据(发票)及相关附件,交由复核人员认真核准后,转分管领导审核,才予以转账支付;
5、财务资料管理方面:坚持日清月结制度,出纳人员办理资金收支的相关原始凭证及时交会计人员帐务处理后,同时定期对相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归档妥善保管,并对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的业务移交办理财务移交手续,制定了规范的移交清册,实行按年度结账制;
6、对帐管理方面:坚持内部日常帐务日清月结,做到了账证、帐帐、帐实相符合,同时坚持每月底与银行进行对帐,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支明细帐全部核对;
7、资金账户管理方面:只保留了一个用于财政资金支付的“零余额”账户和一个单位基本账户,没有任何其他银行账户。征收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全部按规定上交了市财政;
8、信息管理方面:资金收付管理全面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并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专用的系统权限,相关操作系统设置了安全密码和相关保护措施;
9、印鉴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银行预留印鉴严格实行分开保管,按规定程序使用,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到人走章锁,杜绝安全隐患;
10、物品采购方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采购目录要求,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以上是我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自查情况,通过自查,我办资金安全和财务管理工作中,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财务所资金自查报告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帐户规范和财务制度的落实,根据《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泸龙财库[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资金进行了全面的彻底清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预算科设置总预算会计1名,设定总预算会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和复核岗,由预算科科长兼任复核岗;
3、国库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建立适合我局实际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20xx年5月我局平台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设定了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及各业务科室业务使用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审核及受理岗,进入一体化系统的预算资金由预算科录入指标,业务科室审核、支付中心受理;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进一步推进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区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镇级资金调度、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仍为直拨及帐户管理模式,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探索镇级资金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4、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与完善
随着近两年来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整改,我局已将财政专项资金帐户纳入国库统管,进行了有效精简撤并,并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但财政专户涉及资金量大,应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帐户,完善专户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整改:
1、加强支付环节人员配备,定期组织轮岗,建立“职责明晰、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和制衡纠错机制;
2、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健全规范支付中心内部受理业务审核、开具支付凭证、会计核算与对帐管理流程;
3、加强与完善国库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推开。
财务所资金自查报告篇3
接到总部转发的xx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财务所资金自查报告篇4
根据镇政府的安排,卢沟村财务经村两委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卢沟村共8个生产小组,510户,共2100人左右,两委班子成员共8名。村里无村办集体企业。
二、财务状况:
根据镇政府具体安排,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村两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了财务检查:
1、在财务审批程序方面,村委员会都能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于农民关心的土地补偿费的发放,工程项目的开支等根据规定都召开了相关的会议,按照“4+2+1”工作法进行决策。在清查过程中未发现除会计外的其他人代收款现象,集体资金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2、民主理财监督管理情况:以“民主日”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村务、政务公开工作,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了监督作用。村理财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不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由财务人员对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通报,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将结果按时上墙公布,切实加强了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政务公开“一事一公开”,财务公开“一票一公开”。使“两公开”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格式明了清晰。
3、各项收入、支出清查结果:就村委员会2011年的收入、支出进行统计清查。集体的主要资金来源财是镇政府补贴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我村支出大于收入,主要的支出项目是生产性开支和非生产性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镇政府推出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民主理财制、村级两委交叉任职等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我村财务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报账不及时。由于各方面原因,我村财务支出项目、款额,与镇政府对接不够及时。
四、对策:
通过这次清理工作,村两委对财务管理都很重视,在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上都能坚持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在财务决策上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但是我们所做的与镇党委政府要求的还很远,经此次自查我村两委会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多下功夫:
1、加强村级资产管理,努力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2、及时报账,做到与镇政府政所及时、有效对接。
3、建立征用地台帐,及时登记耕地变动情况,理顺往来关系。
4、积极做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为农民增加收入,维护我村稳定。
财务所资金自查报告篇5
根据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
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五、xx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
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
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
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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