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出国(境)证照信息备案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旗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专项清理和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登记备案情况、
严格按照登记备案人员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报有关部门。同时,对干部个人信息报备工作进行一次梳理和完善,目前,我局机关共有10名登记备案人员。
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
1、根据要求向旗人社局和组织部提交登记备案人员名单,并查询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根据查询结果,对本单位登记备案人员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认真仔细核查,现登记备案人员共有10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其中9人持有出国护照,5人持有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按规定时间统一交人社局专人保管。
2、根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供的因私出国(境)记录和本单位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情况进行核对,无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情况。
3、经认真梳理核查,我局不存在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瞒报因私出国(境)审批和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等情况。
三、坚持备案经常化,做到“登记备案”无误差
将登记备案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实行组织部管理、定期复核,要求单位根据单位机构、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维护,进一步理顺了证照办理审批权限,信息更新后在职科级干部申办出入境证件由旗委组织部或旗委领导签字,普通干部职工申办出入境证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审批。同时,把单位在职国家工作人员、退休人员、调入调出人员全部纳入因私出国境备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