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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英国 归国留学证明
英国归国留学证明
英国留学生归国证明是每个英国留学生回国时都需要办理的证件,它是官方出具的证明您曾在英国留学凭据,持英国留学生归国证明,可以享受国内各地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并且是回国招工作的必备材料之一。天道留学整理英国留学生归国证明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英国(领)馆教育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外学习进修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等工作的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官方出具的证明您曾在英国留学凭据,值得永久保留;
2)可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落户;
3)逐渐成为找工作时的必备材料;
4)可办理学位认证(假英国学位证书日渐多起来);
5)可购买免税汽车(虽然关税逐渐降低,但可免购置费等费用);
6)享受国内各地对留学生的优惠政策。
办理英国留学生归国证明所需要的文件:
一.确认在读学校是不是在中英学位互认协议名单里(这个在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的网站上有)
二.一定要在英国期间到网上注册学位信息,流程很简单:
1.网上注册srs./(一个月时间):在留学生报道登记系统注册,一定要在注册1个月以后系统才能打印出带等级序列号的‘留学人员报道登记表’。
2.寄所需材料(一周到2个月时间)如下(所需材料在登记的网站上会有列表)
2.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2、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2.3、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2.4、同意大使馆到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2.5、毕业证书复印件。
2.6、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2.7、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2.8、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回邮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4年的邮资标准)。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class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4年的邮资标准)。
3.证件办理成功。在英国一共有两个地方可以办理这个证明,伦敦和曼切斯特两个城市。这两个城市的中心分管不同的学校,想要知道自己的学校归哪个城市的中心管理,在网站登记的时候会有所提示。
第二篇:留学归国证明
留学归国证明
根据目前的系统情况和留学人员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于留学人员办理报到登记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特做以下规定和说明,请广大留学人员认真阅读并按照执行:
一、报到登记
凡持有效student签证的攻读本科以上学位的学生、持academicvisitor签证的访问学者和持workpermit签证的在英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做博士后的研究人员,抵英后应尽快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报到登记,以便教育处及时掌握留学人员的信息,方便以后的沟通和管理。
登记信息请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由学生本人进行日常的维护和更新。凡因登记信息不符、不实等引发的责任由登记者个人负责。
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educationsection
50portlandplace
londonw1b1nq
凡留学期间在教育处报到登记者,完成学业回国时,可以向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关材料应寄给各自的管片老师。地址为: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分别提交以下材料,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一)、读学位者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中央位置贴护照照片一张(使用您的账号登录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护照身份页、留学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就读学校出具的录取证明信或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学习);
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信(需说明已通过全部课程及论文、准予毕业并已决定授予学位);
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博士生不需提供);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2英镑工本费,请以postalorder方式支付(在英国邮局购买,请在pleasepay栏内填入educationsection,chineseembassy)。教育处不接受现金或支票;请注意postalorder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邮寄材料时应至少仍有2个月的有效期限。
贴好邮票并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一个(请清晰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建议使用firstclass,如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12英镑英国邮票);
(二)、访问进修或在高校或科研机构做科研工作者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下中央位置贴护照照片一张(使用您的账号登录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护照身份页、留学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2英镑工本费,请以postalorder方式支付(在英国邮局购买,请在pleasepay栏内填入educationsection,chineseembassy)。教育处不接受现金或支票;请注意postalorder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邮寄材料时应至少仍有2个月的有效期限。
贴好邮票并写好回邮地址的回邮信封一个(请清晰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建议使用firstclass,如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12英镑英国邮票);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管片老师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将予以办理留学回国证明,不合格者将通过网络将不合格原因通知个人。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结果会在系统里显示,因此请申请办理证明的学生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三、开通报到登记系统以前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留学人员
2014年1月前在教育处通过邮寄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成功的(有报到日期和序列号),原个人信息基本上均已导入新的报到登记系统数据库中,请尽快登录报到登记系统修改和维护个人信息,登录用户名及密码规则如下:
用户名:护照号码
密码:出生年月日(8位,例如1980年1月1日出生则密码为19800101)。
此类留学人员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尽量按新规定邮寄材料。也可提供带序列号的登记表打印件、护照首页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校证明信、2镑postalorder、回国机票复印件或入境签证页复印件、贴好邮票的回邮信封等证明材料。
四、常见问题解答
1、回国前材料还不齐全,怎么办?
回国前,材料不齐全者,可以先回国,等材料齐全后,从国内邮寄到教育处办理即可。但请注意最好在回国前先买好英国邮票和postalorder.
2、我在英国留学期间,计划或者已经先后读了两个以上学位或有两次以上学习经历(例如:学士和硕士、双硕士,硕士和博士等),应该如何注册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根据报到登记系统设计要求,对于攻读两个以上学位或两次以上不同学习经历的,应该分别进行登记,请按照先后顺序先登记一个学习经历,学习结束后,先办理一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提交材料时,需附上能证明仍在英国学习的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在读证明)。
等办理完第一次学习的证明后(审核通过30天后),系统才允许进行下次学习经历的报到登记。学成毕业时,仍按规定程序办理下次学习经历的证明,并以此类推。
3、填写报到登记表时,总是提示某项内容出错或无法完成填报,怎么办?
可能是你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设置与要求冲突,请仔细阅读报到登记系统常见问题解答中的系统管-理-员提示。
4、密码忘记怎么办?
因为密码是由留学人员在报到登记时个人设定,因此登记时一定要牢记,请勿随意设定。登记时输入的个人电子邮件地址最好是长期使用的。如果忘记密码,请使用系统密码取回功能。
5、教育处能否提供查询所寄的材料是否收到?证明是否已经办好?
正常情况下,教育处不受理“是否收到材料”的查询。若确实需要,邮寄人在邮寄材料时,可在邮局办理有回执功能的邮寄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登记系统查询个人材料审核状态。在正常期限内(教育处一般情况下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好寄出),教育处不接收“证明是否已经办好”的查询。
如果超出正常工作期限一段时间,系统仍显示为未审核,则可能是教育处没有收到材料或邮件在邮寄过程中丢失,请重新邮寄申请材料即可。
6、能否优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目前因在英留学回国人员数量剧增,教育处的日常工作非常繁忙,需要办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学生数量也很多,而且各位管片老师还承担着许多其他的工作,因此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间。教育处一般不受理“优先办理”的申请。
7、已回国者如何办理postalorder和回邮英国邮票?
postalorder只能在英国邮局购买。它可以看作是一张可以夹带在信件中的“纸币”。如果需要先回国,再邮寄材料,可以在回国前,到英国邮局先买好2英镑的postalorder以及英国邮票,带回国内(请注意postalorder有效期为6个月)。若回国前没有购买postalorder和英国邮票,可请在英国的同学或朋友购买后邮寄回国内。也可讲材料邮寄给在英国的朋友,由他们补充齐全后,再一起寄到教育处。
8、申请材料能否分开邮寄?
因教育处每天收到的申请材料非常多,为避免材料混乱,申请者必须将申请材料收集齐全后一次性寄给教育处。不能先寄一部分,再寄补充的部分。
9、对使用的回邮信封、邮资等有何要求?
信封最好用中号信封(a4纸的一半大小)。请写清楚收信人的详细地址(英国和中国地址均可,中国地址最好写上邮编)并贴足邮资(必须使用英国邮票,因此如果从中国邮寄材料,需要在回国前先购买邮票带回),寄往英国地址的,一般使用firstcalss即可,寄到中国的信件最好贴1.12英镑的邮票。目前教育处暂不提供挂号或其他特殊回邮服务。
五、其他有关说明
对已完成学业或虽未完成学业,但已离开英国,留学期间没有办理报到登记者,不予补办报到登记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事宜。
教育处正在更新网站的有关信息,请大家按照本通知中的要求和登记系统中的有关说明,进行报到登记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网页内容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为准;没有冲突的,仍然执行。
第三篇:归国留学证明 翻译
归国留学证明翻译
归国留学证明翻译
在新南威尔士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联系办理。
在维多利亚州和塔斯马尼亚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墨尔本总领馆教育组联系办理。
在昆士兰州的留学人员请与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馆教育组联系办理。
在首都地区、西澳、南澳以及北领地的留学人员毕业或访问结束后,一般应在回国前在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材料不全(如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等)先行回国的,应在回国后1年内申请补办。已回国超过一年的逾期不予办理。有关说明如下:
1、以攻读学位为目的的留学生,在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须通过邮寄提供以下材料:
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b、签证复印件或在澳居住证复印件;
c、学校录取通知书或注册证明复印件;
d、学生证复印件;
e、成绩单复印件;
f、学位证复印件;
g、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打印件或中国入境章复印件;
h、已付足澳洲邮资或贴足澳洲邮票的中号回邮信封一个,并在收信人处写上您的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如届时已回国,可写国内地址),在寄信人处写上教育处地址。
j、在澳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经律师、太平绅士(jp)、警-察局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公证;入学通知书或机票如为电子版,直接打印即可,无须公证。
如在邮寄材料时,尚未颁发学位证书,请提供校方开具的证明已完成学业并可以获得学位证书的证明信原件(说明就读课程、入学时间、学习期限、学制、将要毕业的时间以及可获得学位名称等)。
2、以访问进修为目的的访问学者,在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b、签证复印件;
c、访问进修单位邀请信复印件;
d、完成访问进修任务的留学单位证明信原件;
e、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打印件或中国入境章复印件;
f、已付足澳洲邮资或贴足澳洲邮票的回邮信封一个,并在收信人处写上您的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如届时已回国,可写国内地址)。在寄信人处写上教育处地址。
g、在澳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六、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请邮寄到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教育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办理回国证明”字样。因我们收到材料很多,不能提供是否收到材料的查询。如有需要,请在邮寄递交材料时办理有查询功能的邮寄方式,自行到邮局跟踪查询。
教育处邮寄地址:
educationoffice
embassy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inaustralia
6dalmancrescent,o’malley
act2606,australia
2、申请材料如果是复印件,要求字迹清晰可辨。所有申请材料因教育处需留存,因此均不退回,请提前留好自用备份。
3、如果留学人员在澳攻读两个以上学位(如:本科和硕士,硕士和博士等),可以在攻读完第一个学位后,即办理该留学经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此时需附上即将攻读第二个学位的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经公证)代替回国机票。
4、如果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人员尚未办理报到登记,请在邮寄材料时一并附上《在澳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见附件)。
5、如果你没有保存学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材料,请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情况证明信原件(说明就读起至时间、就读专业、所或学位等信息)。
(请您继续关注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6、如果你已经回国,材料中的复印件可以请当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7、如果你回国前没有购买澳洲邮票,可以请在澳的朋友代为购买寄回国,也可以将申请材料先邮寄给在澳洲的朋友或同学,由他们补充齐全后再邮寄我处。
8、请勿用万国邮联邮资兑换劵(unionpostaleuniverselle)替代澳洲邮票,以免无法办理。
9、我们一般在收到完整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能够办结寄出证明。因教育处工作人员有限,不能提供是否收到邮件和办理进度查询,请大家邮寄材料后等候办理即可。
10、如果邮寄材料2个月后仍没收到证明,则可能是邮寄过程中丢失,教育处未收到你的申请材料,或递交的材料与规定不符无法办理所致。请重新按规定说明邮寄材料办理即可,可以附信加以说明。
第四篇:韩国留学归国证明
韩国留学归国证明
韩国留学归国证明
一、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复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3、哪些人可以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持哪些材料?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留学生身份不同分为四类)
a.普通留学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学位证(4)成绩单
b.校际交换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4)成绩单
c.博士后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
d.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1)护照(2)外国人登录证(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
5、办理地点
凡在釜山、光州领区韩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的中国留学人员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应分别在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中国驻光州总领事馆申请办理,韩国其他地区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中国留学人员,在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领事部大厅内)办公点办理。
釜山领区包括:釜山广域市、大邱广域市、蔚山广域市和庆尚南道、庆尚北道。
光州领区包括:光州广域市、全罗南道、全罗北道和济州特别自治道。
驻韩中国大使馆领事部地址:
首尔市中区南山洞2街50-7
地铁4号线明洞站3号出口向南山方向走400米左右(南山缆车站售票处附近)
6、受理时间
接受申请材料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下午13:30-14:30(节假日除外)
取件时间为当日下午15:00-15:30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高峰期,等待取件时间可能会延长,请耐心等待。
为方便在韩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处将于留学人员毕业回国的高峰时期,即每年2月—3月,8月—9月韩国各大学每学期毕业典礼结束后,增加办理时间,具体安排请留意我处网站通知。
7、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有时间要求?
(1)一般情况下,留学人员应在结束留学生活,离开韩国前的1-2周内,由本人亲自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对于已结束留学回国,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补办期限保留1年。超过1年仍不申办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处不再办理。
(3)对超过一年仍未申办者,如切实需要证明本人在韩留学经历者,请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并交纳手续费韩币20,000元。我处为其开具留学事实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可以代办?
(1)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可委托他人代办,所需材料相同。
(2)因本人已离开韩国,委托他人代办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护照复印件,以及“出入境事实证明”、学位证、成绩单原件。
(3)为避免留学回国人员证件的丢失,我处不办理邮寄业务。
9、本人仍在韩留学中,但希望认证已取得的学位证书如何办理?
第五篇:归国留学人员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关事项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发放对象:连续六个月以上在法国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且决定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赴国外仅学习语言的留学人员、留学人员家属和在国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工作的人员)。
2、凡抵法后三个月内在驻法国使馆教育处网站登记注册并符合上述规定的留学人员,在学成回国前一个月内,可以在使馆教育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回国前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且回国未满12个月的留学人员,可凭回国机票和盖有中国边防入境章的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申请邮寄补办。超过12个月的人员不予补办。对于这些人员,使馆教育处可以为其开具《留学经历证明》,申请办理的流程和所需材料与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同,申请者须正式书面提出申请,经使馆教育处核实情况后办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收费。
3、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下列材料: ● 贴有2吋彩色近照的注册登记表打印页
● 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复印件(已换领新护照的需同时附上照片页后面注明旧护照号码页的复印件;已回国的尚需附上盖有入境章的护照出入境页复印件并标注出最后一次入境章)
● 有效居留证和学生证(或注册证明)、最后一学期成绩单、文凭(或获得文凭的证明)复印件;凡只提交成绩单或提交的证明中未写明已获得某种文凭的不予办理。学业失败或放弃学业的需附上学校出具的情况说明。
访问学者、进修生、博士后不用提交学生证和成绩单复印件,但须提交所在法国高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或邀请信)复印件,博士后的证明信中须明确写明进行博士后研究字样;
● 回国单程机票或订票单复印件(已购往返机票者,须待返程机票过期后才能申请办理)。
4、如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需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如通过邮寄方式办理,须附上一个已付足邮资(请勿夹带现金)并写清收信人姓名、地址的普通回邮信封(不建议使用挂号信),已经回国的同学可到当地邮局购买2张万国邮政的国际邮资兑换券作为邮资使用。所需材料的复印件须一律使用a4纸复印,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格将不被受理,所寄材料不保留、不退还,请邮寄前仔细检查,以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损失。
5、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并承担因材料不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教育处每周二、五下午2:30-5:00(夏令时为下午3:00-5:30)接待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余时间恕不接待。
7、教育处收到材料后,一般一周内可办好寄出/领取,遇假期顺延。
8、如有特殊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向负责老师进行咨询,咨询时请务必提供姓名和护照号码,咨询邮箱地址:cheny@edu-ambchine.org
9、详细说明请参阅本栏目中“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题解答(faq)”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