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场地证明怎么写
场地证明怎么写
我有一家小贸易公司(实际上就是皮包公司),现打算把公司搬迁到自己的新住房办公,咨询过中介,他说要我写个场地证明,然后到管理处盖章,给中介后他帮我办理迁移.
现在的问题是,我的房子在5楼,而规定说商住楼不可用作商业,中介说工商局一看到是5楼就不会同意办理,所以中介出主意说要我在场地证明中随便写个小区地址,然后找关系让小区管理处帮我盖章就行。我现在一是不知场地证明写哪些内容,二是说如果是写的是虚有的地址(既是虚有,当然无房产证这类),以后会不会给我的公司带来什么不方便或麻烦?敬请专业人士指点,建议中肯,追加奖分!!!
这种问题目前你可以找个朋友或者谁愿意出场地给你转移注册(商用房),以后便于年检
但是你既然是注册公司了,搬就搬了,如果没有必要,地址就不要改了,除非你找到商用房.我知道现在很多人提供办公地址的服务,但是会收费的.我去年找了个人帮我搞了下,收了我1000元.而且年检还得给人意思意思.所以不必要就别去工商折腾这个
场地证明
某某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我在,
有间,面积㎡,产权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现(拨、借、租)给
_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地址证明,是证明你公司的新地址你有权使用。
第一,首先证明房子是村委会的,你去问村委会要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村委会没有复印件,你找当地乡(镇)给你出一份证明,证明房子是村委会的就行。
第二,你要和村委会签订租房协议,协议上要写清楚这个房子你是租来办公司用的。
有这两个东西,变更注册的时候,地址证明就算完成了,备齐其他东西,就可以换证了。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公司、名称)申请将位于石家庄市_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该房屋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确认。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盖章)
年月日
a4纸打樱
第二篇:场地使用证明怎么写
场地使用证明怎么写
场地使用证明
房屋使用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号码或资格证明编号
住址联系电话
房屋位置深圳市区
拟经营项目用作经营场所楼层层面m2
积
申请人声明
本人所填写上述内容属实,阅知并遵从以下条款:
(一)此场所使用说明仅作为办理审批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代表对建筑物合法性的确认。
(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拆除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物时,此临时使用证明自动失效,不得作为补偿依据。本企业(个人)会主动办理经营地址变更或办理注销登记。
(三)经营者凭此场所使用证明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经审查,该房屋位于,共层,
审查
单位用作拟经营项目的房屋位于第层,同意其作为经营场所场地使用。
意
见年月日(审查单位盖章)
审查单位联系人:
审查单位联系电话:
注:此证明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深府为111号)出具,壹式叁份,申请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单位各存壹份。
由提供场地的某公司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他们愿意提供场地供活动之用,加盖公章即可。
场地证明
某某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有我在,
有间,面积㎡,产权归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现(拨、借、租)给
_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石(请您继续关注好范文网WWW.haOwoRd.CoM)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公司、名称)申请将位于石家庄市__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坐落的详细地址)的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该房屋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此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并已经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确认。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盖章)
年月日
a4纸打樱
第三篇:场地证明
场地证明
证明
宜宾市南溪区工商局:
兹证明宜宾市南溪区强祥园林场申请将位于宜宾市南溪区该房屋用地属于村民集体用地,由乡政府统一办理,所以只有土地使用证,未办理房产证,现已经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人民政府确认,同意将此房屋作为该企业的营业性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周边住房无异议。
特此证明
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三月六日
第四篇:场地证明
场地证明
兹证明塘西村村民王永年,有位于石碶街道塘西中路的商业经济用房一套,面积为587平方米,属于经营商业场所,该场所的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原汽车锁厂内) 特此证明
鄞州区石碶街道城建办
2014年10月18日
租 房 协 议
甲方:王永年
乙方:宁波市鄞州一点缘网吧
为发展文化事业,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将位于石矸街道塘西中路商业经营用房面积为587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乙方,租期为贰年:自2014年10月18日至2014年10月18日止。
二、 租金为每年壹拾万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第二年乙方需提前30天付给甲方。
三、 甲方将现有的水电设施供乙方使用,乙方应独立设表,费用自理。
四、 乙方在承租期内有权对房屋进行形象广告和装璜装饰。但不能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
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14年10月18日
第五篇:场地证明
场地证明
兹有宣城市日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高桥村仁村组自建厂房九间,产权归该厂所有,房产证未办理。 特此证明
宣州区杨柳镇人民政府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场地证明
兹有宣城市宣州区日兴食品有限公司,在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高桥村仁村组有生产厂房两栋,面积 540平方米;办公厂房九间,面积280平方米,产权归该厂所有,无权属争议,房产证未办理。
特此证明
宣州区杨柳镇人民政府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场地证明
兹有宣城市宣州区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在宣城市宣州区杨柳镇高桥村仁村组有生产厂房两栋,面积 540平方米;办公厂房九间,面积280平方米,产权归该厂所有,无权属争议,房产证未办理。
特此证明
宣州区杨柳镇人民政府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