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商标转让证明
商标转让证明
商标转让证明
一、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应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
二、应提交的书件
1、每申请补发1件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须提交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1份;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具体要求
1、填写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书时,应在“补发证明事项”栏目中注明申请补发证明的类型是商标变更注册证明、注册商标转让证明还是商标续展注册证明。
2、一件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应分别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
3、如一件商标进行过多次变更、转让、续展的,申请时应说明补发何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如申请人未作说明,商标局将补发最后一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补发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明一致。
2、如果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如果原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已经作废的,在补发证明申请书上加盖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如果补发证明与转让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转让人名义提出。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商标转
自2014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时间对比注册商标:1年(商标审核效率表)(备注:我国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的时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商标注册的效率和国内的商标申请量有直接关系,近几年来普遍为1年)
转让商标:6个月左右
由此可以看出转让商标更能节约时间成本(提高2倍),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就是商机的社会里,对企业来说购买商标具有绝对的时间优势。
成功率对比
注册商标:从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得知,国内2014年商标申请总量为:593382件,而实际批准注册商标为:218731件,成功率仅为37%左右。虽然现在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已经对外公开了商标查询系统,但其中还是有4-5个月的查询盲期。同时商标存在一定的近似性,所以说注册商标风险较大。
转让商标:风险非常小,转让的商标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转让商标,只需要转让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受让人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成功率100%
由此可以看出商标转让大大的提高了成功率,风险降低到最小,也使企业能迅速进入品牌化进程。
商标价值含义对比注册商标:据新华社公布的最新的统计信息,目前汉字的总数已超过8万个,而常用字却只有约3500个,可见能够组合成为名称且具有意义的词组实在不多。据中国商标总局2014年11月底统计,中国现已注册的商标已达247.14万件,基本上较好的汉字组合都已经被注册了。企业要想申请一个名字较好的商标非常困难,大多企业则委曲求全注册一个并不能够突显企业本身和产品特色的商标。如果企业最终因为商标名称的关系,导致品牌在推广上遇到阻滞,将会严重的影响到企业未来的发展。
转让商标:据统计,目前有30万左右商标,因原注册人的企业转产或其他的各种因素被闲置着。它们一般能够间接或者直接代表产品特性,容易进行推广。由此可以看出想要注册具有一定含义,容易记忆的商标已经非常的困难,而购买商标则可以选择更符合自身企业,具有自身企业含义的商标。
商标的重要性
1、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也可以说是一个企业文化的表现形式。代表的是一个企业的形象。对商标的保护可以让你的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得到保护。
2、你的商标也是你的专有使用权的东西。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你注册一个商标和你购买一个商标都是要花一定金钱的。保护你自己的商标不为他人所用其实也是保护了你自己的财产。
3、每个著名品牌的确立,商标都是同时成了一个升值的商品。当你的公司成为大公司的时候,你的商标同时也是升值的。这是商标的预期价值。
第二篇:申请商标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
如何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
2014年06月24日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
二、办理途径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书件
1、每申请补发1件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须提交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1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填写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书时,应在“补发证明事项”栏目中注明申请补发证明的类型是商标变更注册证明、注册商标转让证明还是商标续展注册证明。
3、一件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应分别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
4、如一件商标进行过多次变更、转让、续展的,申请时应说明补发何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如申请人未作说明,商标局将补发最后一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五、规费的缴纳
每件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的规费是1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六、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查收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收到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予以补发,以邮寄方式寄出相应的补发证明,申请人应注意查收。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收到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予以补发,将补发证明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七、注意事项
1、补发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明一致。
2、如果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如果原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已经作废的,在补发证明申请书上加盖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如果补发证明与转让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转让人名义提出。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如申请人在提出补发证明申请6个月后还未收到补发的注册证明,可向商标局免费查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负责
向商标局查询。(详见“如何办理商标申请后的查询”)
八、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14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第三篇: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1、转让手续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自2014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2、办理途径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3、转让的书件格式
转让的书件格式只有一种,即《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4、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5、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第四篇:商标转让范本
协议书什么的都由代理机构提供
商标转让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书(客户提供原件,且转让人和受让人都需要加盖公章或签字,申请书上的信息尤其是转让人的信息一定要和申请时的信息一致,建议大家从商标局网站上调出档案,另外,最好跟客户确认转让人的公章是否和申请时一样。还有,转让人和受让人如果是个人名义,一定要把身份证号写上,地址一定要把省份写上.)
(2)转让申请委托书(一定要原件,且为受让人提供)
(3)主体资格证明(受让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同商标注册申请时所受限制一样)
商标转让协议范本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更多请搜索:Www.HAoWOrd.cOM):(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见附件一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
六、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后,且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受让方在合同期内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转让方为转让该商标而一同提供的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达到权限计算共________万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约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用,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其他条款或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转让方:(章)受让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标转让协议书
转让人(甲方):
甲 方 地 址:
受让人(乙方):
乙 方 地 址:
甲乙双方就商标申请号/注册号为第 号第 类“ ”牌商标申请权/专用权转让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达成如下条款:
1、甲方同意将自己的商标申请号/注册号为第 号商标申请权/专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2、乙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该商标转让费: ¥ 元整;
3、因本协议而产生的公正费、商标转让费及相关税金由乙方负责承担;
4、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须共同向国家商标局办理该商标申请权/专用权的转让手续,甲方并将该第 号国家官方《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证》原件移交给乙方;
5、本协议签订后,不论国家商标局是否受理该商标转让手续,该商标申请权/专用权都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采取任何行为使本协议约定转让的商标申请权/专用权无效或转让、许可给本协议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另加收不得少于 元整的违约金;
7、本协议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以上内容予以认可
转让人(甲方)同意: 受让人(乙方)同意:
甲 方 地址/身份证: 乙 方 地址/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商标转让
l 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依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转让 给他人所有,并由受让人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l 转让所需手续:
(1) 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书。
(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转让人、受让人分别在申请书上加盖公司公章。
(4)受让人在委托书上加盖公司公章。
注:
1.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应当及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但必须附送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2.如果企业已经注销,其商标所有权自然消失,不能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3.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相的同或近似商标的,必须一并办理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