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专项整改方案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移民局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将当前易地 扶贫搬迁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全面整改到位,特制定此专项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 开发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 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彭清华书记在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读书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国家、省、市对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项稽察、督查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举一反三,细致排查,找准不足与薄弱环节,以整改促攻坚、以完善促提升,全面提升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
二、整改重点
(一)搬迁对象识别是否精准
整改措施:一是核准搬迁对象。各乡镇要对前期确定的“十三五”期间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再次精准核实。对不符合搬迁条件的对象全面清退,已经拨付建房补助资金的要限期追回;对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户要及时增补,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及实施精准无误。二是核准基本信息。认真复核清理搬迁对象信息,及时按程序履行对象增减调整变更手续,不断提升搬迁对象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工作水平,夯实精准搬迁安置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此次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专项整改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狠抓整改重点。要以专项整改方案所列问题为重点,又不局限于整改方案,结合近几年国、省、市、县开展的各项稽察、督查、暗访反馈的问题,按照《易地扶贫搬迁自查标准》,迅速对本地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深挖问题根源,敢于较真碰硬,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整改时限。各乡(镇)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问题与普遍性问题有机结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落实到位;对确需长期整改的,研究形成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整改。
(四)强化监督问责。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审核、工程建设、资金使用中出现违规违纪、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在搬迁工作中突出问题整治不力、整改不彻底、纠而复发的,要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对易地扶贫搬迁领域突出问题禁而不绝,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地方和单位,坚决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