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兴法院第六党支部“双争双促”活动事迹材料
始兴法院第六党支部在院党组、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带领全体党员、干警,开拓创新、勇于进取,以支部内的立案庭(信访)、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等部门为工作龙头,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建设摆在首位。围绕始兴法院的中心工作,把关心、帮助、服务党员作为重点,积极开展“双争双促”活动,紧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司法工作目标,在“双争双促”活动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以人为本,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发展党员先锋
本支部全体党员干警32名,是本院支部人数最多的一个支部。其中12名党员,20名非党员。法院第六党支部是一支朝气蓬勃、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队伍。在“双争双促”活动中,本支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挖掘党员身边的闪光点,树立学习的榜样;为输送党组织新鲜血液,一年来,我支部积极发展新党员2名,目前1名已转预备党员,1名还在积极分子培养阶段。通过对党员的发展、吸收,壮大了我支部党员队伍,保持了党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了我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加强学习,提高党员的理论,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全体党员,这也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结合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更要把这一政治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此,支部能够紧扣县委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参加院总支开展的主题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常抓不懈的学习,积极开展集体研讨会,丰富了全体党员干警的政治头脑,提高了政策理论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逢会必讲,增强了全体党员抵御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不正之风的能力。
三、重视抓好支部班子建设
搞好基层法院党支部队伍建设,关键要有一个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讲团结、善管理的班子。我支部自2018年1月成立组建以来,注重发挥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坚持用制度管人,用机制约束人;积极营造讲理想、求进取、比贡献的求实上进氛围,在工作中,整个班子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严格自律上做到戒贪、防渐、慎独,增强了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意识、审判意识和责任意识。例如,本支部班子中的刘秀珍副书记、纪检委员刘建华分别是立案庭、执行局负责人,他们以身作则,带领本部门党员干警,积极做好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工作服务质量出新招
自“双争双促”活动开展以来,我支部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规范创新学习方式、强化学用效果上下功夫,以管促用。如何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挥其中坚力量,始终是支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双争双促”主题实践活动以来,支部能够结合院里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活动,在全体党员干警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与参与,极大地激发了党员的工作热情,大家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埋头在审判、执行工作第一线,他们不辞艰辛,不为索取,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以自己的言行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
(一)成立速裁法庭见成效。就在本支部设立的诉讼服务中心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年6月份以来,全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对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40%,案多人少的矛盾越来越大。为了提高审判效率,给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解决纠纷的方式,同时也为缓解案件不断增加与审判资源有限的矛盾,结合开展的“双争双促”活动,我院于2019年9月5日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速裁法庭。诉讼服务中心速裁法庭成立两个月以来,结案近100多个案件,调撤率达50%,结案率明显大幅度提高,日均结案2宗以上。速裁法庭采用1+1+1的模式即一个法官加一个法官助理加一个书记员组成一个裁判团队。通过集中审理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实现快调、快审、快结的目标。速裁庭在庭审的当日制作裁判文书,力求做到“两个当日”即当日开庭审理当日出裁判结果。速裁法庭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工作,调解方式结案,更加有利于解决社会矛盾,更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我院速裁法庭通过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目标,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不但大大的缓解了审判工作压力,还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得到了群众的好评。此举措,为我院开展“双争双促”活动树立了岗位延伸、向基层一线和服务窗口延伸的一个具有借鉴意义和行之有效的典型。
(二)执行法官多举措促“老赖”主动还款。为提高我院执行工作效能,为使“双争双促”主题实践活动常态化,本支部执行法官牢固树立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精神,激发党员活力,积极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从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群众满意度作出示范。如在执行工作方面,本支部执行局干警,在党员刘建华局长的带领下,多举措促使“老赖”当日主动还款,取得良好执行效果。案情如下:2018年,钟某高的无牌三轮摩托车因未拉手刹与曾某金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始兴县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了曾某金无责,钟某高全责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曾某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钟某高赔偿其维修车辆费用6000元,法院支持了曾某金的诉请。钟某高认为应给的车辆修理费过高,一直未予履行。申请人曾某金申请执行,基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9年5月底,曾某金以被执行人在始兴县马市镇开了间油漆店为由申请恢复执行,法院依法向钟某高发出了执行通知书、缴费通知单、财产申报表及传票等材料。但钟某高不仅未自觉缴费、申报财产状况,我支部案件承办人刘法官打电话通知其来法院接受询问也不来,后来干脆电话也不接规避执行,几次带队去其油漆店都店门紧锁,未见其人。为了尽快找到被执行人,刘法官对其采取临控措施。
近日,申请人曾某金提供了被执行人钟某高的新手机号码的信息,并告知被执行人很可能就在其油漆店。刘法官获得这一重要信息后,立即拨通该号码,但对方却声称不是钟某高本人。刘法官马不停蹄带队赶往马市镇油漆店,发现几个人正坐在店内喝茶聊天。当刘法官再次拨通被执行人新号,手机铃声在店内响起,经确认身份后,钟某高原形毕露,执行干警将钟某高带回法院。经释法说理,钟某高依然不愿意给付曾某金的维修费,法院决定依法对其拘留并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作出罚款。在法官向其宣读决定时,钟某高仍存侥幸心理,刘法官当机立断对他进行劝诫:“拘留是不会抵消债务的,拘留后依旧要偿还,并缴纳罚金,不如尽早偿还。”钟某高听后终于愿意履行自己的义务,并表示后悔不已:“当初如果依判决及时支付维修费的话,也不至于赔了夫人又折兵,既多交了罚金又伤了诚信,得不偿失啊。”
以上两起行之有效的工作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我支部“双争双促”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的服务宗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自身形象,同时亦突出“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发挥了党员先进示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