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同志向来注重政治、业务学习,善于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推动所负责的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上升,也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中创造了显著的工作业绩。
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以来,该同志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自身工作和滨州实际,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投身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践中,充分发挥税收管理职能作用,在落实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大力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具体包括:
1、落实税收政策,积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国家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加强对试点单位、新办文化企业、新兴文化产业和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文化企业的税收支持,真正把文化产业应享受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2、优化税收服务,营造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税收环境。一方面深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抓好政策宣传。另一方面优化纳税服务。通过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3、认真调查研究。深入进行政策调研,及时掌握文化事业税收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解决有困难的尽快报请上级,抓紧解决。
4、严格依法治税。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履行职责,对基层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擅自变通的,坚决予以纠正,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到实处。
5、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为发展文化产业提供资金保障。高度重视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将文化事业建设费列入单独考核,加强督促,使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有了较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