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人大代表某同志先进事迹
*同志现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自被选为人大代表以来,始终本着对人民负责、对组织负责的精神认真传达民意,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在思想政治方面他对自己严格要求,首先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五中全会精神,并以此指导工作。本着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精神,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
会稳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为全县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同志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各种活动,认真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履行代表职责。2014年6月,对县教育局领导进行考核时,作为一个单位负责人的他,在自己工作很忙的情况下,抱着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始终和下乡调查组一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依靠长期在教育战线工作的经验,针对各个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推行素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得到基层的一致好评。每次调查研究回来后,及时向县上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社会上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便于县领导作出相应的决策。为了和调查组的同志们密切配合,提高调查研究的效果,在没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用自己单位的车辆下基层,极大地支持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除此之外,积极配合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参加各种调查研究和代表活动,发挥了自身作用。
为了做好宗教工作,*同志认为:首先要加深了解党的宗教政策,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密切联系爱国宗教人士、教育信教群众,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保障合法宗教活动的健康发展,顺利完成了本单位全年工作思路。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依法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为了使年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年检采取评分制,分别从各活动场所遵纪守法、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年检。针对我县宗教工作的实际,将规范管理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宗教活动场所重建、维修严格按照关法津、法规进行审批。对已批准重建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经常调查、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的稳定工作,在宗教节日和重要活动时期,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狠抓宗教领域的稳定工作。在古尔帮节、斋月前夕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安全保卫、消防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为了全面了解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今年下半年,与县委统战部分别为全县23所活动场所制定了清真寺及统宗办工作一览表,目前已基本上墙。在保护合法宗教活动的同时,依法制止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同志针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在农村的实际,克服无交通具,经费不足等诸多困难,多次到基层开展了调查研究,同宗教人士交谈,向信教群众开展宣传教育,解决了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全年共下乡20余次。*同志在工作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今年5月在政府副县长等领导的带领下,组织考察团赴福海县学习参观。通过学习交流,为今后进一步做好统战、民宗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同志无论是工作中还是在政治思想方面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的职能作用,认识到了作为人大代表所肩负的责任,并以实际行动履行领导干部、人大代表的义务,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及县上的各种活动,本着对组织、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县的民族宗教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了各族群众的一致好评。希望他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取得更好的成绩。
第二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人大代表*同志先进事迹
发挥自身作用 履行代表职责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人大代表xxx同志先进事迹
xxx同志现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自被选为人大代表以来,始终本着对人民负责、对组织负责的精神认真传达~,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在思想政治方面他对自己严格要求,首先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并以此指导工作。本着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精神,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反对民族~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为全县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xxx同志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各种活动,认真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履行代表职责。~年6月,对县教育局领导进行考核时,作为一个单位负责人的他,在自己工作很忙的情况下,抱着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始终和下乡调查组一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依靠长期在教育战线工作的经验,针对各个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和推行素质教育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得到基层的一致好评。每次调查研究回来后,及时向县上主管领导及时汇报社会上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便于县领导作出相应的决策。为了和调查组的同志们密切配合,提高调查研究的效果,在没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用自己单位的车辆下基层,极大地支持了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除此之外,积极配合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参加(请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wWW.HaoWoRd.COm)各种调查研究和代表活动,发挥了自身作用。
为了做好宗教工作,xxx同志认为:首先要加深了解党的宗教政策,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密切联系爱国宗教人士、教育信教群众,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保障合法宗教活动的健康发展,顺利完成了本单位全年工作思路。在往年工作的基础上,依法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为了使年检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年检采取评分制,分别从各活动场所遵纪守法、宗教教职人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年检。针对我县宗教工作的实际,将规范管理作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宗教活动场所重建、维修严格按照关法津、法规进行审批。对已批准重建的宗教活动场所做到经常调查、了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的稳定工作,在宗教节日和重要活动时期,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狠抓宗教领域的稳定工作。在古尔帮节、斋月前夕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对各宗教活动场所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安全保卫、消防等进行了全面检查。为了全面了解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基本情况,今年下半年,与县委~部分别为全县23所活动场所制定了清真寺及统宗办工作一览表,目前已基本上墙。在保护合法宗教活动的同时,依法制止各类非法宗教活动。xxx同志针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在农村的实际,克服无交通具,经费不足等诸多困难,多次到基层开展了调查研究,同宗教人士交谈,向信教群众开展宣传教育,解决了在基层存在的问题,全年共下乡20余次。xxx同志在工作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今年5月在政府副县长等领导的带领下,组织考察团赴福海县学习参观。通过学习交流,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民宗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xxx同志无论是工作中还是在政治思想方面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的职能作用,认识到了作为人大代表所肩负的责任,并以实际行动履行领导干部、人大代表的义务,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及县上的各种活动,本着对组织、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为xxx县的民族宗教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受到了各族群众 的一致好评。希望他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取得更好的成绩。
xxx镇人大主席团
~年1月11日
第三篇: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民宗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真抓实干,勤奋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在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中,本人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特别注重加强理论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通过自学与参加培训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业务知识方面的学习,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学习以及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同县委和政府保持一致,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是帮扶少数民族群众,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我始终把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加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作为民族工作重点,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努力形成民族之间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把帮助扶持少数民族群众经济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落脚点,促进民族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今年我通过深入
基层、深入实地的调查研究,形成相应材料,向省市民族工作部门共争取了少数民族发展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70万元。解决了六团镇团结村蒙古屯所在地道路硬化、玉河乡东光村所在地排水濠改造和延河镇星光村村内道路硬化,以上项目工程当年均完工并交付使用,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二是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繁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8月份,我积极向县委县政府申请,组织开展了全县朝鲜族老年协会成立二十周年庆典文化活动,并为其解决活动资金,丰富了少数民族文化生活。
三是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民族村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场所负责人的培养,共举办培训班2期人员达50多人次,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这些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法律法规政策的水平。
四是努力晋位,争当系统排头兵。我局在2014年全省民族系统工作评比中荣获系统标兵称号,我个人获得了全国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我将以此为动力,将民族宗教工作做好做实,争当排头兵。
五是今年在全市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中,我县有三所教堂被评为市级“和谐寺观教堂”,其它教堂在近几年中已全部达到省级教堂标准。
六是我县现有宗教活动场所13处,均为基督教。为进
一步完善我县宗教工作,充分掌握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动态,建立健全了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两级责任制。三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的建立,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基督教“三乱”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是认真做好我县宗教界的各项调查摸底工作。今年对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负总责,县基督教“三自”爱委会参与,精心制定《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为做好此次调查摸底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县、乡、村宗教工作管理三级网络。在全县宗教工作会议结束以后,各乡(镇)、社区相继调整了宗教工作领导组织,使各宗教活动场所纳入到规范化管理范围,把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及时掌握各宗教活动场所的动向,发现异常及时把信息反馈给我们,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二是调动起“爱委会”积极性,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充分利用“爱委会”这个组织,当好政府和宗教界的沟通、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这个组织把宗教界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给我们,争取广大信教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及时化解矛盾,防止激化和引发新的矛盾。三是在充分掌握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下,我们协同统战部、公安局国保大
队,于5月8日至5月25日利用半个月时间,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和调查摸底,使我县的宗教工作走向合法化、规范化管理,达到预期目的。
八是xx寺建设工作正在有条不絮的进行中,省市佛教协会也先后派僧人到我县筹备建庙事宜,我县也相继成立了建庙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筹建委员会。在县委、县政府支持帮助下,确定庙址在玉河乡长寿村,占地面积四万平方米,整合资金212万元,土地补偿全部到位。修建了寺院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架设了线路、打了一口深水井75米,解决了寺院用水问题。
20xx年8月7日举行了xxx寺奠基仪式。9月18日大
雄宝殿正式开槽,9月25日举行了大雄宝殿下宝瓶仪式。僧人已到位开展了佛事活动。今年进行大雄宝殿建设工程和海会塔建设工程。11月末完成此两项工程的基础工程,目前大雄宝殿投入资金260万元,xxx投入资金720万元。本年度投入资金1005万元。xx寺建设,计划总投资五千万元,建设周期为五年,明年大雄宝殿计划在9月开光。
九是招商引资工作。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中,我局充分发挥民族宗教这条主线,从各行各业中寻找投资创业对象,挖掘税源,确保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初下达的工作任务。今年七月,xxx公司投资350万元,购买矿泉水厂房,投资50万承包了厂房,周围的寿山乡长志村50亩的荒山荒地,矿产
证正在办理中。
三、廉洁自律,努力做合格的人民公务员
作为一名公务员,我时时处处以大局为重,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一是积极维护民族宗教界团结,诚恳待人,敢于接受批评,主动开展自我批评。二是坚持以群众利益为重,时刻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竭尽全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三是对自己严格要求,爱岗敬业,精通业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的侵蚀,做到勤政廉政,对照先进查找不足,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总之,一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自己的努力,在工作、学习、廉洁自律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自己所主管的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其他兄弟县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先进为榜样,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
第四篇:关于和福善同志任剑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
关于和福善同志任剑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局长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我局自2014年6月28日至7月22日,重点对和福善同志2014年至2014年任剑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就地审计(和福善同志任期为2014年至今),你局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剑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地方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4年底人员编制5人(行政5人),实有人数7人(行政7人),离退休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审计期内会计、出纳分设,财务由局长一支笔审批,财务人员没有发生变动。 二、审计结果
(一)资产、负债情况
2014年和福善同志任职之初,资产负债情况为:资产部类:现金50.01元、银行存款16600.82元、应收账款23100.00元、固定资产554470.00元(其中:办公设备102170.00元、交通工具300000.00元、房屋建筑150000.00元、其他2300.00元),资产部类合计594220.83元;负债部类:应付账款618.00元、固定基金554470.00元、专款结余39132.83
元,负债部类合计594220.83元。2014年底资产负债情况为:资产部类: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8112.20元、银行存款30708.09元、应收账款(暂付款)4688.00元、其他应收款25000.00元、固定资产675580.13元(其中:办公设备122630.00元、交通工具400650.13元、房屋建筑150000.00元、其他2300.00元),资产部类合计784088.42元;负债部类:其他应付款1041.68元、固定基金675580.13元、结余107466.61元(其中:专项资金结余130627.19元、行政运行经费结余-32960.93元、其他收入结余9800.35元),负债部类合计784088.42元。
(二)2014至2014年财务收支情况
1、行政经费收支情况:财政拨入行政经费1039160.06元,
行政经费支出1072120.99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544834.60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的补助46663.56元;
(3)、退离休经费支出137156.60元;(4)、商品和服务支出343466.23元(其中:办公费41319.83元、邮电费11264.17元、交通费110974.41元、差旅费13988.00元、培训费4920元、招待费45327.2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288.90元、工会经费9564.00元、业务费5792.70元 、维护费11420.00元、劳务费2920.00元、机动车购置费27687.02元),结余-32960.93元 。
2、专项资金收支情况:收入3252600.00元,其中:上期结转510100.00元,其中:(1)、民族团结目标奖4000.00元;(2)、州级民族工作经费5000.00元;(3)、省级民族机动资金500000.00元(自身建设)(;4)、试验示范经费1100.00元,本期收入2742500.00元,其中:(1)、省级民族机动资金1690000.00元(其中:自身建设300000.00元、人畜饮水390000.00元、项目管理费20140.00元、道路建设330000.00元、群众体育250000.00元、小农水50000.00元、农村公益事业100000.00元、小学教育100000.00元、民族干部培训经费50000.00元、文化创作与保护100000.00元);
(2)、省电脑办拨入农业电脑推广经费20140.00元;(3)、省民委补助双河村救灾款50000.00元;(4)、省民委拨入白族学会工作经费50000.00元;(5)、省民委拨入编纂工作经费10000.00元;(6)、省级宗教工作经费20140.00元;(7)、省级其他宗教事务30000.00元;(8)、省民委拨入开展盲目迁入群众工作经费50000.00元; (9)、省民委拨入马登镇后甸卫生所购设备经费20140.00元;(10)、拨入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140.00元;(11)、省级反渗透经费20140.00元;(12)、省级民族工作经费10000.00元;(13)、拨入州级目标管理奖23500.00元;(14)、州局拨宗教工作经费53000.00元;(15)、州局拨民族工作经费26000.00元; (16)、拨入州级民族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元;(17)、拨入州级
其他文化支出20140.00元; (18)、拨入州级补助桑岭清真寺排危经费20140.00元;(19)、拨入州级补助石宝山宝顶寺排危经费5000.00元;(20)、拨入州级补助维稳经费30000.00元;(21)、拨入县级民族和宗教工作经费315000.00元;(22)、拨入县级农业专项经费50000.00元;(23)、拨入县级补助周转资金30000.00元;(24)、拨入县级补助农业科技培训费40000.00元;(25)、拨入县级少数民族补助经费40000.00元; (26)、县农业局拨电脑农业推广经费90000.00元。支出3121972.81元,其中:(1)、零星补助各村社385557.80;(2)、拨付各乡镇项目资金1372896.33元;
(3)、办公费21262.73元;(4)、差旅费4120.00元;(5)、小车经费423131.97元;(6)、接待费397003.98元;(7)、奖金补助18000.00元;(8)、购置办公楼500000.00元。结余130627.19元。
3、其他收入收支情况:收入11400.35元,其中:上年结转209.17元,本期收入11191.18元, 其中: (1)、利息收入7191.18元;(2)、州宗教局拨入伊斯兰教、道教协会成立贺礼4000.00元。支出1600.00元(加班补助),结余9800.35元。
(三)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和福善同志任剑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期间,努力工作,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实施工作,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4
至2014年共争取项目33项,共争取项目专项资金363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项目9项,项目资金137万元;民族机动项目24项,项目资金226万元。以上项目主要涉及教育、文化、体育、交通、人畜饮水、科技培训、公共场所建设等方面,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三年内购买了一幢办公楼和一辆业务用车,同时,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购买计算机、办公软件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实现了办公自动化管理。使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办公设施得到改善,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硬件设施落后的问题。经审计,未发现和福善同志任职期间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个人决策行为。
(四)和福善同志个人收入和廉洁自律情况
审计组对和福善同志2014至2014年任职期间的个人廉政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核实了其此期间的收入情况。2014至2014年和福善同志个人收入共计99865.00元,其中:1、工资86757.00元;2、补发工资4438.00元;3、十三个月奖金3370.00元;4、加班补助2200.00元;5、下乡补助500.00元;6、电话补助1200.00元;7、考核奖1400.00元。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未发现和福善同志此期间有不廉洁自律的行为和个人经济问题。
三、审计评价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和福善同志在任期内,积极向上
争取资金, 加大投资力度,认真落实和督促各项目的实施情况,极大地改善了全县的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四、审计建议
(一)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
(二)加强对拨出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的跟踪监督。
第五篇:关于和福善同志任剑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
关于和福善同志任剑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局长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中共剑川县委组织部的委托,我局自2014年6月28日至7月22日,重点对和福善同志2014年至2014年任剑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就地审计(和福善同志任期为2014年至今),你局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剑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地方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4年底人员编制5人(行政5人),实有人数7人(行政7人),离退休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审计期内会计、出纳分设,财务由局长一支笔审批,财务人员没有发生变动。 二、审计结果
(一)资产、负债情况
2014年和福善同志任职之初,资产负债情况为:资产部类:现金50.01元、银行存款16600.82元、应收账款23100.00元、固定资产554470.00元(其中:办公设备102170.00元、交通工具300000.00元、房屋建筑150000.00元、其他2300.00元),资产部类合计594220.83元;负债部类:应付账款618.00元、固定基金554470.00元、专款结余3913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