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金工实习实训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金工实习是专业知识学习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冶金与建筑工程系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甲乙双方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安排作为本次学生实习期间的实习负责人。
2.实习负责人在学生实习前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签订《冶金与建筑工程系学生金工实习实训安全责任书》;
3.实习负责人每天到实习车间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加强与实习车间师傅、实习班级班主任的协调沟通,及时做好安全教育;
4.实习负责人负责做好学生实训期间的考勤管理,监督学生严格按照学院实训车间管理规定开展实训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按照学院实习车间要求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不穿工作服不得进入实习车间;
2.乙方要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项目的要求从事金工实习,实习期间要尊重实习指导人员,听从指导,虚心请教;
3.乙方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实习工种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工作、生活过程的安全意识和纪律;
4、乙方在实习操作期间必须遵循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管理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按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同意;
6.乙方在实习过程中因病不适合参加某工种实习,经系和金工实习中心负责人认定,可以作病假处理。因病假所缺的实习时数(半天以上)需要按教学计划补足;
7.无故不参加实习者作旷课处理,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计算。
年月日
学生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