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为规范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损失减到最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
组员:
二、应急处置程序
(一)及时报告
收到顾客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并要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配送车辆和现场。
(二)保护现场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并提供留样食物。
(三)配合调查处理
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放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食总人数,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事故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本店的从业人员要尽力做好配合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费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