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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对全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施工现场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和临时用电安全规定进行布线安装。
2.现场各种电气设备未经检查合格不准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3.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搭设防雨罩棚,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检测绝缘试运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配电箱必须坚固、完整、严密,箱门加锁,箱门上要涂红色危险标志,箱内不得有杂物,配电箱要按配电级别顺序编号。
5.落地配电箱柜下地面应平整,防止水淹、土埋,箱柜附近不准堆放杂物。
6.施工现场的照明线路全部采用护套线管敷设,办公区、生活区、工作棚、场地照明分路设置分路控制,灯炮距地面2.50m以上。
7.凡使用或操作电动机械的专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用电的技术教育,了解电气常识,懂得电气性能,正确掌握操作方法。
8.从事电气作业的电工人员,身体素质应正常,责任心要强,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时必须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对操作工具要定期检查,按规定操作,不可带电作业。
9.必须安排身体健康、精神正常、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用电机械设备的操作使用。操作机械设备必须有操作证。
10.用电机械设备工作结束或停工一小时以上,必须将开关箱断电、上锁、保护好电源线和工具。
1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由专业电工先进行试运转,正常后交给操作人员使用。
12.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做好值班记录。
13.施工现场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jgj46-88)的规定。
篇2: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篇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化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也适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管理范围为各单位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海上平台发电设备的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篇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运行时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二)本企业内部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三)本企业以外单位及本企业下属多种经营企业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五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应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一致。
篇5: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临时用电的安全要求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临时用电。
二、引用文件
AQ3022-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3023-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AQ3028-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业安全规范
AQ3025-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3026-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__.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三、临时用电办理
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四、临时用电的危害识别
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五、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本公司内部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本公司以外单位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六、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
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
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3.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5.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6.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7.供电主管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8.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七、《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供电主管部门存档,第二联交临时用电单位保存,第三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
2.临时用电结束后,由用电部门通知电工班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一联签字注销。
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2年。
4.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八、管理职责
1.设备动力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和审批。
2.安全部负责公司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临时用电业部门或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篇6: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严格临时用电管理,确保临时用电安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所有工程承揽商。
2.引用法规、标准
3.职责
3.1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
3.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电气管理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审批.电费征收。
3.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4.程序与要求
4.1在我公司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2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特殊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4.3危害识别
4.3.1申请临时用电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4.3.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4.4.1施工单位负责人到临时用电管理(电气)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2电气部门应对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4.3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到电气管理部门申请停用,以便及时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5作业安全措施
4.5.1有自备施工电源的施工单位,自备电源不得接入我公司公用电网。
4.5.2施工单位临时用电的维护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5.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器件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a)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器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等级的防爆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c)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米,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米。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上。
d)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低于0.7米,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e)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可靠关闭并上锁。
f)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装设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g)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5.4电气部门应专人进行每天一次巡回检查,每周一次安全大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电气管理部门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5.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管理规定,不得变更用电地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4.6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
4.6.1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签发单位留存,第二联由施工单位留存。
4.6.2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
4.6.3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