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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办工作计划 篇一
一、会务工作计划
1、及时掌握全办公室的中心工作,了解领导工作动态,科学安排领导的日常工作事务,每日及时进行会务通知;认真做好记录,积极搞好协调服务。
2、做好主要领导活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3、逐月整理、及时记录法制办公室工作重要事件。
4、按领导批示要求,及时做好领导批办件的跟踪督办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5、及时收集、整理、审核需提交上级部门的有关议题。按要求做好对市委市政府会议的通知、会务服务、会议记录以及会议纪要整理、编发等工作。
6、及时处理文件资料和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查阅服务工作。按要求完成领导对有关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任务。
7、配合完成市委办公室信访、维稳、禁毒、依法治市、环境保护等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工作研究,注意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认真作好目标任务的分解。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抓好党支部的基础工作。坚持做到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党员调入调出手续齐全、党费收缴及时准确、党员状况统计符合要求、资料保管存档规范统一。
2、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抓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有针对性地解决好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增强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3、抓好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和组织发展,支部定期分析积极分子队伍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有针对性的进行培养。把符合标准的优秀积极分子吸收到党的组织中来。
4、要坚持把作风建设同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准。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同时提高党风廉政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5、做好党建和行政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履行好党支部的协助和监督职能,促进法制工作的再发展。
1、增强群众意识和大局意识,端正服务态度。
2、加强相应的后勤制度或措施作保障,将工作细致化,周全化。
3、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合理调配资源,作好协调工作。
4、加强廉政建设,抛弃个人私利,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四、计生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
2、加强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
3、进一步突出难点工作,切实加强孕前管理,杜绝政策内出生的漏报。
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搞好基层计生行政管理、群众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
五、精神文明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创建责任,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2、突出公益活动特点,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
3、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加强诚信道教育,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4、以提高职工文明素质、改善单位精神面貌为重点,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
5、以落实工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我队精神文明建设。
六、执法培训工作
1、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对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还应适当调整,以切实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2、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提高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其依法行政能力。
3、保证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的落实,确保完成培训任务。4、要保证执法人员的参训率、考试率和合格率,确保每个执法人员都能通过培训
5、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提供执法人员较好的培训条件,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务求培训实效。
法制办主要职能 篇二
法制办主要职能
1、充分发挥法制办公室在县政府法制建设、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县政府的法制建设进行规划、协调、监督、服务。
2、对政府法制建设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围绕政府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对县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3、统一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定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安排,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和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4、审查、修改报送县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5、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6、清理、编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辑规范性文件的标准文本;组织发行省、市法规汇编等工作。
7、组织研究并汇总上报上级发来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8、办理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办理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其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抵触以及它们相互之间是否矛盾,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9、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10、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拟定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监督涉及县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11、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总结考核行政执法情况,发放和管理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登记行政审批事项。
12、办理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县政府委托承担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13、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政府法制理论研究、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工作。
14、对县政府各部门的法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和其他事项。
法制办工作报告 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规定,现公布玉林市法制办公室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八个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3年,我办按照“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为加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办根据本单位领导的职务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变动重新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市法制办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任、调研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秘书科,具体负责相关事宜,并落实了专门的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的收集、编辑、更新、公布等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有序。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我办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玉林市法制办重大事项社会听证制度》、《玉林市法制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玉林市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答复工作,加强行政复议的监督力度,积极受理不服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案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提供保障。对拟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涉密信息向社会公开,2013年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涉密事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更新情况。我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新编制和更新《玉林市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玉林市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玉林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拓宽公开信息渠道。我办主要通过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玉林市云政务平台对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管理。及时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报送“一中心两馆”,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以公开促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我办无此项职能。
(二)推进财政预算公开情况
我办认真执行财务公开相关规定,对财务收支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通过工作例会、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公开,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三)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情况
我办无此项职能。
(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
我办无此项职能。
(五)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改革、安全生产、服务项目收费等信息公开情况。
我办无此项职能。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
2013我办未发现发布虚假及不完整信息情况。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办按照《条例》规定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公布上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于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2013年我办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玉林政府门户网站法制办子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玉林政府门户网站法制办子网站发布工作动态206条,部门文件12条,通知公告12条,法规公文、政策解读2条,计划总结3条,行政复议6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机构概况3条,工作动态12条,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4条,行政执法、监督、应急管理、决策信息11条。通过政府公报公布2条,无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存在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隐瞒事实不公开、推迟公开、漏公开等现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积极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涉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部门文件等方面。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
2013年,我办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更新工作,及时按要求对政府网站信息进行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我办2013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件,但申请人要求公开的事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指的政府信息的范畴,我办发函告知了申请人。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我办2013未发生不予
公开政府信息备案事项。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
我办在办公室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接待场所,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公开、免费查询,不收取任何公开、查询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办2013年受理了6件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现已审理完毕。其中维持4件,确认违法1件,驳回申请1件。
2013年未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最主要的问题:一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办将积极创新思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玉林市法制办网站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实现依法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组织保障,畅通工作渠道,严格保密审查,丰富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发布。
法制办工作计划 篇四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法制工作计划
2015年疾控中心法制工作将按照区卫计委法制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在疾控中心广大职工中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疾控中心的工作实际,疾控中心法制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根据《卫计委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完善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疾控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法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二、加强宣传,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扩大法制宣传教育领域,加强全体职工对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与本中心工作职能相关法规的学习、贯彻;积极开展以增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为目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不断提高疾控中心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开展疾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从而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辖区政府、为辖区医疗机构、企业和人民群众服务。
三、强化重点,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
(一)有针对性的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1.突出抓好重大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宣传
严格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抓好计生政策法规的落实,全面落实“奖励” “特扶”制度,做好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计划生育奖
励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加强部门配合和协调、积极做好各项惠民政策和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
2、围绕工作重点,开展卫生法规的学习。立足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消毒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法》等为重点的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为卫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开展与职工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多层次、多渠道通过局域网下发、黑板报宣传等形式组织职工开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在不断提高职工法律素质的同时,教育职工充分利用法律付与的权利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加强中心领导、中层干部及重点科室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1.加强中心领导、中层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
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利用中心主任办公会、中层干部会等形式,将行业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与政治理论学习穿插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保证普法工作落到实处。2.加强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法规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部门规章制度,使卫技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切实做到依法执业。3.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内部安全稳
定的法律法规教育。开展全体职工《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创建“安全中心”,确保疾控中心一方平安,确保中心各项工作的安全开展。
二〇一五年八月篇二:法制办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2013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我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201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根据“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法治城市”建设活动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2期依法行政专题讲座,重点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详细讲解,不仅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的管理。县政府法制办 公室扎实开展全县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县第四轮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县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县现有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进行摸底,按要求填报了《***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清理汇总表》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表》,完成了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摸底工作。目前,全县第四轮持证执法工作有序推进,完成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正在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复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和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将于年底全面结束。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加强贯彻落实《甘肃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转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等文件,各行政执法单位制定并公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明确行政处罚的原则、范围、基准和幅度,进一步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同时各行政执法单位都完善了行政执法权力流程并绘制了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
(四)进一步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为集中整治基层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于7月份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公安、农牧、工商、质监、卫生等27个的行政执法案卷单位进行抽查,共评查案卷2868卷,其中行政处罚卷2375卷,行政许可卷465卷,行政征收卷17卷,行政裁决卷11 卷。根据评查情况,评选出优秀案卷574卷;良好案卷946卷;合格案卷1348卷;无不合格案卷。督促各单位文明执法、亮证执法,在征地拆迁、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等方面没有出现粗暴执法、滥施行政处罚、滥用强制措施等执法违法和执法侵权行为,有效杜绝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五)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完善了备案登记、公布、监督检查等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审核中,县政府法制办坚持“法制统一、政令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都进行审核,并对送审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作出了说明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截至目前共审查县政府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7件,并按要求报送市政府及县人大办进行备案。
(六)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对乡镇和各部门的执法活动起到了监督作用,推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促使各部门严格依法办事、严肃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合法规范。截至目前共应诉行政诉讼案件8件,其中1件驳回诉讼请求,1件驳回起诉,1件调解处理,5件正在审理;收到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件,因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决定不予受理。
(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的工 作部署,不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作为成员单位,指导、督促各相关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网上办公应用系统培训,切实推进我县电子政务建设。协助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同时,注重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工作,截至目前共上报依法行政信息106条,其中69条被选登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上。
(八)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工作。我办充分发挥政府法律参谋助手的作用,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安全稳定等涉法事项的审查,办理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和临时性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涉法上访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分析纠纷成因,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的参考法律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而影响了工作效率,距省市法制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 能充分体现。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影响和制约依法行政的不利因素依然存在,依法行政考核体系不够健全,指标体系不尽科学合理,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尚未完全真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惯性思维尚未完全克服,对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紧迫性和责任感认识不到位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将根据《纲要》和省、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针对前述具体问题,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全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重点做好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结合考核方案,加大对各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内容的规范力度,并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以督促其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二是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全面查找现有行政复议工作不足,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健全行政复议文书,积极探索行政复议的协调、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告知制度和审查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三是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5-篇三:法制办工作计划
一、会务工作计划
1、及时掌握全办公室的中心工作,了解领导工作动态,科学安排领导的日常工作事务,每日及时进行会务通知;认真做好记录,积极搞好协调服务。
2、做好主要领导活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3、逐月整理、及时记录法制办公室工作重要事件。
4、按领导批示要求,及时做好领导批办件的跟踪督办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5、及时收集、整理、审核需提交上级部门的有关议题。按要求做好对市委市政府会议的通知、会务服务、会议记录以及会议纪要整理、编发等工作。
6、及时处理文件资料和所需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查阅服务工作。按要求完成领导对有关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任务。
7、配合完成市委办公室信访、维稳、禁毒、依法治市、环境保护等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工作研究,注意有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认真作好目标任务的分解。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抓好党支部的基础工作。坚持做到党务工作的规范化。党员调入调出手续齐全、党费收缴及时准确、党员状况统计符合要求、资料保管存档规范统一。
2、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抓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有针对性地解决好思想认识方面的问题,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增强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3、抓好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和组织发展,支部定期分析积极分子队伍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有针对性的进行培养。把符合标准的优秀积极分子吸收到党的组织中来。
4、要坚持把作风建设同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准。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同时提高党风廉政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5、做好党建和行政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履行好党支部的协助和监督职能,促进法制工作的再发展。
1、增强群众意识和大局意识,端正服务态度。
2、加强相应的后勤制度或措施作保障,将工作细致化,周全化。
3、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合理调配资源,作好协调工作。
4、加强廉政建设,抛弃个人私利,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四、计生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
2、加强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的计生工作氛围。
3、进一步突出难点工作,切实加强孕前管理,杜绝政策内出生的漏报。
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搞好基层计生行政管理、群众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
五、精神文明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创建责任,确保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2、突出公益活动特点,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创建活动。
3、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加强诚信道教育,提高职工综合素质。
4、以提高职工文明素质、改善单位精神面貌为重点,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
5、以落实工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我队精神文明建设。
六、执法培训工作
1、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对法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还应适当调整,以切实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2、不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提高法制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其依法行政能力。
3、保证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的落实,确保完成培训任务。4、要保证执法人员的参训率、考试率和合格率,确保每个执法人员都能通过培训
5、紧密联系本单位工作实际,提供执法人员较好的培训条件,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务求培训实效。
法制办工作总结 篇五
XX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一、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承德县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规定》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制工作职能,切实发挥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作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1、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有效途经,县政府法制办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年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3次,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同时注重培训与考试相结合,于2010年11月14至21日对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国土局等35个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共1358人进行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同时对考试合格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年检。通过培训考试有效地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人员的执法行为。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优化执法环境,县政府法制办分别在三月份、六月份、十一月份对县公安局、交通局、国土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采取上路跟踪执法、听汇报、查阅有关案卷、询问被处罚当事人等多种形式。检查内容包括涉及被检查单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在检查中对个别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法制机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制度不健全、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等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执法部门限期整改。检查中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纠正不当执法行为4起。
3、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检查。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行政许可法的正确实施。今年3月份,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监察局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县国土局、建设局、卫生局等12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材料公示情况、受理凭证、材料完备、许可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内容,共抽查了25个档案材料,发现了各别部门把不是许可事项列为许可事项、该取消的许可事项不取消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检查督导,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促进和保障了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
1、认真细致审查县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证县政府行为的合法性。最近几年来,由于高速公路拆迁和其他原因土地的征用及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我县的林权纠纷、土地使用纠纷及河道水事纠纷明显呈上升趋势。为了确保县政府对土地、山林、水利等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案件得到的合法、正确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县政府法制办认真做好每一件纠纷案件卷宗的审查工作。对各职能部门报送的由县政府作出的确权案卷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研究、讨论,对疑难、复杂的案卷亲自到现场堪查、核实,对案件中不清楚的事实,找有关当事人询问核实,有时为了方便群众,审查人员还实地进行调查走访当事人,加深对案情的了解,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理。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的案卷通过审查,报
县政府主管领导签发;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案件,一律退回,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材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由于坚持原则,从严把关,保证了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质量。2010年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查由县政府作出的土地、山林纠纷确权案件54件,保证了县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效地维护了县政府的权威和形象。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提高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为了使县政府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又切合本县实际,今年县政府法制办起草了《承德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管理办法》,并经县政府同意予以公布实施。县政府法制办认真执行该办法,对起草的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依法办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法定程序规定和需作较大幅度修改的,及时提出意见,退回起草部门重新起草或修改,对已有明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需再重复发文的,提出建议发回起草单位,避免重发、滥发文件;对有关部门有意见分歧的,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全年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57件,提高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3、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0‟126号)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在此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37件,经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因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相违背、相抵触,以及依据缺失和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或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9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适应,符合科
学发展观的要求,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7件;与上级法律、法规有冲突需修改条款的规范性文件1件。
(三)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
1、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制度,履行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每件复议案,办案人员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讨论,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并深入到纠纷现场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在审查案件中,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立案受理,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的案件予以维持;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充分体现行政复议的救济效力。201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经审查符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予以受理的37件,均在法定期间内办结,其中撤销9件,维持18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3件,协调处理致使申请人撤回申请7件。
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当事人对县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的案件,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认真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将答复书及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及依据提供给上一级复议机关,协助上一级复议机关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年提供答复案卷13件。当事人对经上级政府复议维持的县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又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起诉县政府的案件,均由县政府法制办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应诉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出庭时积极应对,全年共出庭应诉26次,有效地维护政府的权威。
3、规范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处理新方式,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加强对行政投诉案件的处理,实现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县政府法制办起草了《承德县行政执法投诉办法》,于2010年1月5日经县政府公布实施。按照此办法县政府法制办全年共处理涉及林业、土地、交通、公安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19件,涉及高速公路拆迁和县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13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创新承办工作方式,圆满完成承办任务
2010年,县政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8件,比上2010年多23件。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以创新的承办思路、创新的承办方式、创新的督导和走访措施使承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完善交办制度。按照《承德县政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管理办法》要求,交办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县人大人事委和县政协提案委对所有建议、提案进行梳理、归纳、分类;交办中,尽量避免“回娘家”现象的发生,切实找准承办和会办单位;交办后,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交办意见有异议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与交办单位进行沟通,不得借故推诿,无条件的予以办理,有效地增强了承办工作的强制性,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二是坚持目标考核制度。将承办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办理工作不落实,办理效果不明显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用正面激励和负面刺激的方式推动办理工作。三是坚持和完善反馈制度。通过印发《代表、委员征询意见表》,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查验承办单位是否与代表、委员沟通或见面,准确掌握承办单位办理程序是否规范、严谨。四是督导协调,狠抓落实。在承办工作中,我办积极发挥督导协调作用,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个案追踪、专访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大对承办工作的督办力度,保证了承办工作如期完成。8月中旬,县政府法
制办公室会同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和县政协提案联络委在县人大领导的带领下,分别到县交通、公安、住建、教育、卫生等13个承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使建议办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五是阳光操作,开门办案。为了提高承办工作质量和实效,增强承办工作的透明度,便于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在承办前期、中期、后期分别与代表、委员联系,让代表、委员参与办理全过程,实行开门办案,广泛加强宣传。六是加强承办工作宣传。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刊发《承办工作简报》8期,对政府系统承办工作的典型事例和建议、提案产生的良好效果进行全面宣传,扩大了承办工作的社会影响。经过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协调督办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98件建议和110件提案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按时办结率、答复函规范化率、走访率均达到100%,解决问题比例达64%以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有关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二、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本职,创新思维,超前谋划,真抓实干,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法治政府尽职尽责,进一步使县政府法制工作全面提升。
(一)继续加强培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力度。认真开办行政执法人员新法规知识普训班。对新录用和调整的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专门培训考试。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国务院2010年10月10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的规定,举办1至2次全县
副科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培训班。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按照省政府冀政【2010】152文件规定,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和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
(二)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根据河北省政府2010年12月24日公布的《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对《承德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管理办法》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根据以上规定,进一步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从根本上保证规范性的合法性,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指导。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对不适宜的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树立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切实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作用。
(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考核工作。采取上路、到执法现场跟踪执法过程、检查执法程序、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强化执法责任追究,下大力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使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同时按照河北省政府2010年12月24日公布的《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制定承德县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将考核指标纳入本级政府的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
(四)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积极落实行政复议各项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方式,采用灵活的书面审理、公开听证、实地调查等审理方式,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承德县行政执法投诉办法》的规定及时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同时,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和投诉制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
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救济渠道,解决行政纠纷,化解行政争议,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五)做好土地、山林确权和行政应诉诉讼工作。积极组织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对全县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进行处理,对有关部门报送的案卷及时审核把关,对重大案件直接调查处理,保障县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效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同时全力做好县政府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依法维护县政府的形象和权威。
(六)认真抓好承办工作。以提高承办工作质量为基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承办制度建设为保障,积极与县人大人事委和县政协提案委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督办、审核、协调、考核等工作。同时积极借鉴学习外地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承办方式,探索承办工作新路子,使县政府的承办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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