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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张国荣的文章:最感人的纪念张国荣的文章 篇一
一
金像奖的最佳男主角,终于没有颁给他。
从《阿飞正传》至今的十三年,他演了二十一部电影,其中不乏《纵横四海》、《霸王别姬》、《金枝玉叶》、《东邪西毒》、《春光乍泄》这样的经典之作。他的努力得到那么多人的赞赏,但他一直都是与奖无缘。今天的金像奖,是他最后的机会了,虽然《异度空间》在他的作品中不算是上乘之作,虽然《无间道》中梁朝伟的表演确实可圈可点,但是这部凝聚了他的生命的作品,仍然让我充满期盼。
金像奖的评委们没有给他这个最后的机会。
他自己是不会在乎的了,他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但是我们在乎,我在乎。
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他的一生中,想要的东西总是那么难以得到。刚出道的时候,他的资质就是很好的,健康,漂亮,歌唱得有水准,人又努力,但就是红不了,磋跎了那么多年。好不容易成名了,又撞上了实力强大的天王巨星谭咏麟,所有的奖项都被压下一头。好不容易奋斗得能够与谭咏麟分庭抗礼,人家忽然宣布不参加评奖了,丢下他一个人赢得没滋没味。本来自己唱得好好的,却莫名其妙地得罪了谭咏麟的歌迷,被对方骂得狗血喷头,不胜其烦,在最红的时候宣布退出歌坛。拍电影那么敬业,那么全情投入,得不到赞许。好不容易演技成熟,得到赞许了,又得不到奖。爱上一个人,求婚被拒了。又爱上一个人,是同性,秘不敢宣。好不容易公开并使公众接受了自己的爱情,身体百病丛生了,又是胃液倒流,又是抑郁症。他的身家上亿,却过得这么不快乐。一生爱惜羽毛,却死得那么决绝,惨烈,血腥。最不堪的是,死后还要被人猜疑,诟病,谩骂,污辱。
我是真的,真的,真的,真的,觉得他太委屈。
二
这两天一直关在家里看他的影碟。家里关于他的收藏浩如烟海,我一直都没有仔细地看。一直不太注意,一直认为不必着急,一直认为可以在有时间有心情的时候慢慢地看,一直认为这个人就会在那里等着我们一起老去,但是,猝不及防地,他甩下所有的人,自己走了。
在影碟上看了这个人的半生,才发现原来我们爱他,还远远不够多。
没见过一个艺人,像他那么有大牌却从来不耍,像他那么懂得谦让,懂得照顾别人。《红色恋人》的首映式上,所有的人都赶着向他提问。他说:“大家不要总问我哦,我们剧组里的人都很出色,你们应该多问他们。”大家仍然围着他。一个人问:“听说你退出歌坛了?”他笑:“我退出歌坛七年又回来了,你不知道吗?”还有一个人居然问:“《九星报喜》里你的长发是不是练气功长出来的?”他失笑:“怎么可能?练气功是锻炼身体的,长头发?你瞎掰啊。”……诸如此类的无聊问题过后,连我这个观众都不耐烦了,他没有,一直温文地微笑着。
一个人用语法错乱的英语问他最喜欢的歌是什么——为什么要用英语问呢?——他回答:“我就替你翻译了吧,你是问我喜欢哪首歌吧,我比较喜欢《金枝玉叶》里的《追》。”这时候几个人开始起哄:“来一个,来一个。”他有些不快了,但是仍然从容地说:“大家可能不知道吧,我们剧组里真是藏龙卧虎,连这位小妹妹都有绝活儿给大家表演……”他介绍扮演他女儿的叶凡凡为大家朗诵了一首诗,叶凡凡看来是准备过,但是朗诵得还是不流利,许多人都笑了,他不笑,一直看着她,用充满鼓励的眼神。
接下来主持人说开了别的话题,他终于得到解放,退到后排。他以为没人注意他了,所以肆无忌惮地擦鼻子,揉眼睛。估计下一个问题该提问梅婷了,他悄悄将手中话筒递给身边的梅婷,并主动替梅婷抱过她的花束,示意梅婷准备回答。
抽奖抢答的时候,主持人问一个观众叶大鹰导过的三部电影是什么,那个观众说了两部之后卡壳,眼看着冷场,他站出来说:“我做个动作提示你一下好不好?”然后夸张地吸气,呼气……观众想起来了:“是《大喘气》!”
记者采访他,问他叶大鹰为什么找到他去演共产党员的,他笑:“正好我当时闲着。”记者说:“大家都说这部电影演得真好。”他说:“那我要祝贺叶导演。”……
不是只有这一个场合他表现得这么谦虚周到,演唱会上,颁奖礼上,庆功宴上,一个一个的镜头都在描述着他为人的良善和体贴。几乎只要是露面时有别人在,他就一定会照顾到别人,尽量避免把话题往自己的身上引。演唱会上他从不忘了感谢乐队、伴舞和助手们,不惜浪费口水一位一位地向观众介绍。拍戏的时候,他总是帮助配角和新人,不需要他入镜的时候也在场外为别的演员配戏。他对慈善行动几乎是有求必应,每年都要捐助儿童癌症基金和护苗基金。
他对朋友的关心更是有口皆碑,梅艳芳、钟镇涛、林青霞……个个都记得他的帮助。
难怪所有与他打过交道的人,没有说过他一句坏话。
三
梅艳芳说她无法接受他的死讯。她说这太突然了,他竟然没有跟她打过招呼,她从来都没有发现,他的身上承受着这么严重的压力。她说他这个人就是心肠好,他总是帮她,但是很少麻烦她去帮忙。
他对她,是真的好。他在离世前的这最后一年,参加的唯一一次演出,就是她的入行20周年演唱会。那是去年四月的事,他作为演唱会的意外嘉宾,忽然现身在《芳华绝代》的开头,观众们惊喜地狂呼,掌声如雷。不知为什么,喜欢她的观众大都喜欢他,正如喜欢他的观众也大都喜欢她一样。他们两个人是二十年的交情了,合作次数不计其数,两个人的个性、风格都是绝配,默契程度无人可比。她曾对他说:“等我到了四十岁还没人娶的话,你就娶我好吗?”——其实我相信她是爱他的,但是对别人可以争取,对他则毫无办法。他只能成为她的“唯一好友”,与她同唱一首歌罢了。
“……唯独是,天姿国色不可一世,天生我高贵艳丽到底;颠倒众生,吹灰不费,收你做我的迷……”两人在舞台上旋转,缠绵,俯仰之间,她温柔地抱他,他轻轻地吻她,彼此的目光火热地碰撞胶着……芳,华,绝,代。再没有人比他与她更适合这个词了,除了他与她之外,也再没有人配得上这首歌。
他们合唱的第二首歌是《缘分》,这也是他在人世间留下的最后一首歌。在演唱会上听到它,没有一个人会觉得特别,但是今天坐在家里,从影碟上看到它,我的冷汗直沁到心里。
他:没有一声再见,没有半声凄怨,淡淡去但无言;过去终于过去,留下了当初一切在怀念。
她:每段美好的片段,脑海一再闪现,是否能证实曾与他有缘。
他:在困苦中百转,但结果在眼前,事实证实无缘;我已不敢再说,来日可相见。
合:你我相隔多么远,哪年哪天可相见,那处境可会改变。
这首歌他们合唱了半辈子了,没有一个版本唱得这么动情。这一次他与她唱出的痛苦都是那么真切,尤其是他。他走在舞台的另一边,隔着宽阔的舞台遥望着她,伸手向她,用他那至美至醇的声音唱出:“我已不敢再说,来日可相见……”脸上全都是诀别的凄凉与绝望。唱完后,他也没有多说话,拉拉她的手,笑了笑,便消失在黑暗之中。
让如今的她,怎么再能唱这首歌?怎么再回头听这首歌?他简直是在一字一句地告诉她:我要走了,我要走了……
四
最喜欢看演唱会上的他,尤其是88年的演唱会。
但他并不是刚一出道就具有绝代风华。
1979年,他出道两年,得了一个小小的歌曲奖,激动地上台领奖,在台阶上绊了一个大跟头,引起观众善意的哄笑。在这个颁奖礼上,他梳着当时流行的遮耳卷发,一套现在看来土里土气的西装,面孔稚嫩得象一只娃娃,故作镇定地发表致辞,任谁都能看出他的在乎和紧张。
1985年,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他名气初具,作为开场联唱的群星之一出场,着黑色礼服,努力地载歌载舞,与他同台演唱的还有林子祥、徐小凤、梅艳芳、许冠杰……他满脸掩饰不住的兴奋,活跃地与司仪打趣,与林子祥大跳大唱《MONICA》,并独唱了一曲获奖的《不羁的风》。典礼结束的时候,获奖歌手一字排开挥手致意,独有他离开自己的位置,热情地跑去拥抱站在中间的谭咏麟。这个动作看起来实在是有点冒失,但是也许在这个时候的新晋歌手里,只有他够资格去主动拥抱歌王吧?
1987年,白金巨星耀保良晚会,在全场观众狂热的欢呼,鼓掌和尖叫声中,他以当红姿态出场,一人连唱了五首歌曲。舞台上,观众们已经见不到那个生涩稚嫩的二十岁小毛头,他们看到的是一位充满高贵气质,声线醇厚如美酒的俊朗青年,一举一动都散发出逼人的魅力。亦舒常说:“一个人的时间用在哪里是看得见的。”有多少人在浩瀚星河中露个头就消失了,是什么样的信心与毅力使一个多年红不起来的歌手修炼成这样一个不同凡响的明星?这次晚会上他演唱的最后一曲是《倩女幽魂》,穿着青布长衫,手持漏洞破伞,在从容演唱的同时,还上演了一出与超肥聂小倩的搞笑对手戏,言笑晏晏,挥洒自如。观众们不停地鼓着掌,大笑着,充满着宠爱与纵容。
1988年,他在红墈连开二十三场演唱会,声、色、艺都已达到了一个歌手的极致,十几年的不懈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这一年的演唱会中,《沉默是金》、《无需要太多》、《共同渡过》、《当年情》等好歌层出不穷,观众的尖叫声一浪高过一浪,在他在台侧与观众握手时,要靠四个保镖护着他以免被疯狂的歌迷拖下台去。他穿出一身夺目的朱红色西装,这种颜色也只有穿在他的身上才显得鲜艳而不轻浮,比起穿着黑色西装的庄重另有一种韵味。他还穿着一身黑色绸衫演唱《客途秋恨》,字正腔圆,仪态万千,恍然一位浊世翩翩公子,难怪别的明星都被称为“华仔”“发哥”“秋官”“星爷”,只有他是“荣少”。他又套上白色长衫登台了,背着一只竹箱,扮作宁采臣,唱着《倩女幽魂》和《访英台》——这首民间小调被他唱得那么动人,连那故意搞笑的秧歌舞都令人欢喜赞叹。然后他换上夹克和紧身裤表演快歌联唱,在台上狂野地飞奔,舞动。这时候的他已经不用当年那种生硬造作的舞姿了,他只要轻轻一抬手指,就能引来一阵尖叫,随意一扭腰肢,就足以颠倒众生。象《无心睡眠》那样几乎是亘古不变的一套舞步,在他的腿上跳出来,仍然让人百看不厌。他的汗流在脸上,夹克甩在地上,举起一瓶水从头顶浇将下去,随着强劲的节奏甩动头发,水花飞溅,一张精致的面孔晶光闪亮……这个人不当歌星,谁能当歌星?这个人不当歌星,谁敢当歌星?他是天生属于舞台的,他太有资本来利用这个舞台,太有资本让观众们爱他,并且得意地,珍惜地,毫不掩饰地享受着这份爱。
那时候有谁能想到,他竟然会在这样的全盛时期退出歌坛?
五
大学时代,偶然从一个同学的磁带中发现,一向被我蔑视的这个“小白脸”竟然拥有一把充满磁性的好嗓子,这是我喜欢他的开始;而多年以后看到的《告别》演唱会,是我爱上他的起因。我总是很主观地觉得,没有人会看过了《告别》之后而毫不动心。
《告别》不是一般的演唱会,这是一个堪称极品的艺人在全盛时期做出的谢幕仪式,是送给爱他的人和他爱的事业的一份珍贵回忆。整场演唱会的结构完整,舞美豪华,阵容强大,构思巧妙,尤其是他本人的表演,几乎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使得演唱会连开三十三场而观众意犹未尽。我们后来看到的版本都是最后一场,也是最动人的一场。从开幕的《为你钟情》到结尾的《风再起时》,他把每一个音符都演绎得荡气回肠,无懈可击。不能忘记《侬本多情》、《无需要太多》的情深款款,不能忘记《侧面》、《放荡》的热辣火爆,不能忘记演唱《想你》时,他那肆无忌惮的诱惑与挑逗,不能忘记那首《千千阕歌》,他将这翻唱的歌曲填满了他自己的真诚。所有的这些歌曲,所有的版本,都不如《告别》里的版本动人心弦,连他所有的舞蹈,也都比从前更强更劲,就象是将全部的精气神都注入其中。舞台上的他,风华正茂,英俊迫人,干净的面孔在灯光映射下如宋瓷一样闪动着光泽,眉眼之间全都是莫名的眷恋。他不断地说“谢谢”,不断地深深鞠躬,收存观众的礼物,为观众抛洒玫瑰花,认真地走到每一角落,同尽可能多的观众握手,直到最后把手都握破了,一笑了之,毫无怨言。
谁都不会忘记的,是《风继续吹》吧。在演唱之前,他讲了好长的一段话,细诉了他一路走来的人生历程和告别的前因后果。可惜这些细节在大陆的版本里没有发行。他说:“……当我看回以往的记录,好多光辉灿烂,亦是闪闪生辉的明星,都在最光芒的时候告别,到现在我们都还记得他们。所以我知道我这个诀择,不会错到那里去的。这件事其实很伤感,我在以前的几晚从来都没有讲,今晚我可以同你们讲。就是说,做为一个艺人,有很多时候是痛苦的,因为我们的快乐和满足建筑在观众之后,只有观众快乐和满足了,我们才会快乐和满足。另一点,如果一个艺人,知道在什么时候应该告别的话,他和他的歌迷或者影迷都会难过。但是如果走得太晚,当我离开的时候,就只得我自己一个人难受了。所以我是一个聪明人,我一定要走先一步。”
观众们痛不欲生,哭喊着他的名字,他微笑着,微笑着,鞠躬,不言。《风继续吹》的音乐响起了,这是他的成名之作,几乎在每一场演唱会上都要唱的,没有一次,象这一次这样倾情用心。唱到第二段时,观众从大屏幕上发现了他眼中的泪光,全场尖叫声如潮水一般轰然而起,他终于忍不住以手掩面,泣不成声。
《告别》的最后一首歌,是他自己作曲的《风再起时》。我们周围的许多人都知道他会唱歌,不知道他还会把歌写得那么好。这又是一首与爱他的人诀别的歌。他唱着这首歌封存了手中的麦克,毅然决然地走下了舞台,留下全场一片悲恸。他这一生人,唱的诀别歌曲特别多,结果现在随手就能拿出几首来印证他的结局。其实这倒不是什么神奇的宿命,很大程度上因为他确实诀别过一次,在89年岁末的红墈,数万人为他的离去而死了一回。十四年过去,这些人中应该有大半尚在人间,而如今,又随着他,更彻底地死了一回。
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在跳下的那一刹那,不是不残忍的。
六
许多人在谩骂他,理由无非是他是同性恋,变态,不男不女。客观地讲,这些人说的都是事实,只不过用了一些刻毒的词句。其实,对他,如果不用这些虚无缥缈的刻毒词句,就找不出什么可骂的了。在纷杂的娱乐圈里,他有着几近完美的品德,不酗酒,不吸毒,不磕药,不飙车(被狗仔队追急了的那次除外),不打架,不泡妞,不偷,不抢,不嫖,不赌,不伤害任何人,梁朝伟说:“他连说脏话都那么有气质。”他唯一的罪过就是,沾上了同性恋这个在国人眼中十恶不赦的字眼。
他与我以前所知道的同性恋,完全不同。他没有那种脂粉气。不要对我讲他在电影里扮的角色,也不要对我讲那些演唱会上的长发、裙子、高跟鞋,那只不过是一种造型,是商业演出中比较前卫的包装,他如果真的想扮女人的话,完全不必在驳长发的同时留胡子,他可以扮成最为俊俏的女人。无论是在香港还是在美国,女扮男装或者男扮女装的歌手他决不是第一个,只因他本人是同性恋,所以才被人们大做文章。生活中的他,一向高贵文雅,穿着打扮的品味之佳闻名全港,他甚至都不穿颜色鲜艳或者款式花哨的衣服,经常是素色的T恤或毛衣加西装外套,就让人过目不忘。他留过长发,是为了扮《大富之家》里的艺术家;他染过金毛,是为了区分《星月童话》中一人分扮的两角。除此之外,他一直都是留着最为平淡无奇的短发。他接触过的许多人都说他个性正直,重情义,具有大哥风范。他还总是去健身会馆做运动维持健硕的身材,以至于一些八卦小报讲他有四十二吋的胸肌。
这样的一个人,如果他自己不承认,不见得会有谁相信他是同性恋,何况他早年追求女友,路人皆知。可是他偏偏自己承认了。1997年,在红墈,他当着所有歌迷的面,宣称感谢“生命中最重要的朋友”唐生,并将《月亮代表我的心》献给他。娱乐圈里的同性恋绝不止他一个,甚至有人娶妻多年,儿子老大,为了维护偶像形象,都不敢承认自己的婚姻,他竟将自己的同性男友拉到台前,这需要多么巨大的勇气和多么坚定的感情?除了他之外,还有那个歌手能够做到?所以就不要奇怪,当时台下的如雷掌声。
因为他,我开始相信同性恋的爱情和异性恋一样值得尊重。都说同性恋之间的关系不会长久,但是他与唐生相识近三十年,同居十八年,患难与共,相濡以沫,彼此忠贞不渝。在他还没红的时候,有一次急需一笔钱,唐生二话不说,就设法弄到了相当于自己好几个月工资的钱借给他,为此几个月中每天都只能吃最便宜的盒饭。他成名之后,唐生辞掉自己渣打银行高级经理的职务,专心为他持家理财,把他照顾得无微不至,甚至陪着他到世界各地去举办每一场演唱会。相信性格沉稳的唐生的陪伴,为他带来了许多幸福平静的日子,所以他对记者讲:“唐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我想我一辈子都应该感谢他。”
在两人出双入对的照片中,每一个明眼人都能看出唐生身边的他满脸的幸福与骄傲,连香港媒体都承认两人是娱乐圈中“模范LOVER”。
去年自杀前,他立遗嘱将财产大部分都赠予了唐生,小部分分赠其他亲友和儿童癌症基金、护苗基金。就在前不久他还对陈淑芬交代:“如果哪一天我走了,留下唐生一个人,你要代我好好照顾他。”登报的讣闻上,唐生以“挚爱”的身份排名第一。起先我看成是“挚友”,当看清是“挚爱”时,真是禁不住心中一酸。这都是因为他的负责,他的勇气,向世间公开自己的爱人,使唐生史无前例地得到了这样的名分,也无怪乎唐生对他的情深义重——明明知道他轻生的原因,但是没有他家人的同意不肯讲;红肿着双眼对媒体强调自己爱他,“不止是现在,我一直都爱他”……这一切让人注意不到这两个人的性别,只为爱侣之间的深情和担当所感动。在舞台上,他演了一世的虞姬,可是在现实生活里,他是一个真正的霸王。
七
在他的一生中,总有那么多惊世骇俗的举动。想告别的时候就告别,想回来的时候,又无所顾忌地回来了。1997年,他宣布复出,理由是:看到有些歌手唱歌,觉得很奇怪。歌怎么可以这么唱的。我唱得多好,我要回来唱给大家听。——这样的理由,也只有他敢说得出口。他完全可以说自己只是因为热爱唱歌。他对唱歌的热爱在朋友中是很有名的,据说他赋闲在家的日子里,朋友们都不敢带他一起去卡拉OK,因为他总是一坐下来就霸住话筒唱个没完。如此一位天才歌手,在加拿大无聊地闲居确实是太可惜了。香港歌迷以一如既往的狂热迎接了他的归来。
他复出后的第一张专辑《宠爱》是一个电影插曲合辑,乏善足陈,使歌迷颇为失望。接着,梁荣钧和林夕等人为他度身定做的《红》隆重推出,包括《偷情》、《红》、《怨男》等等,几乎全部为妖魅迷离之作。同年,他举办了复出后的首场演唱会,事先声称会是一场非常正统的演唱会,“连点都不会露”,结果,在《红》一曲中,他突然以闪亮黑装配红色高跟鞋造型出场,与一群男伴大跳热舞,身段柔靡娇媚,气氛性感诡异,把观众惊得目瞪口呆。接下来的《偷情》,他身披黑色半透明睡袍,慵懒漫步,让衣裾在脚下风口的吹动下如翅膀般飞舞,裸露的肌肤时隐时现……这还不算,他居然还在演唱会结束前不动声色地说:“人常道,NO
NEWSISGOODNEWS。但对我们艺人来说,没有NEWS就死紧了。所以我要感谢香港媒体这么多年来不遗余力追查我的PARTNER,好多谢你们。”如此存心挤兑,香港媒体被严重得罪,骂起97演唱会的色情三级简直是万众一心,一时间关于他的负面报道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其实,当时他虽然已经四十岁,但是歌艺不减当年,容颜未老,身体强健,依然有足够的实力称霸歌坛,完全不必靠花样。他应该不会不知道这些变化会给他的公众形象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但是他非但不管,而且变本加厉,各种匪夷所思的造型层出不穷。奇怪的是,观众们也就渐渐地接受了他,他得到的掌声和欢呼比起从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2001年,我在名古屋观看了他的日本巡回演唱会。只有亲身看了现场表演,才会明白什么叫做巨星风范。这场演唱会他以接驳的长发造型出场,挽一个髻,插一支簪,额前纹一枚海锚标志,身穿缀着羽毛的白色西装、连身露背裤装、前面是裤后面是裙的裙裤装、半透明黑色紧身装……这些造型在画报上见到足够我连晕几个躺儿的,但是在舞台上,我不得不承认,确实是一场视觉的盛宴,引人目眩神迷。这场演唱会由于是在音乐厅里举行,观众只有三千来人,与他动辄数万观众的气势不可同日而语,但是他以一贯的敬业精神,一丝不苟地表演了每一个细节。歌声更加醇厚,舞姿依然劲爆,其中八首快歌的联唱,实在令人对他的舞台功夫叹为观止。日本歌迷疯狂地拥挤在台前,跟着他跳着舞着,大唱繁复的粤语歌词,甚至跟着他一起模仿共产党员靳的台词:”……他们就是:红军!……“他用英语、粤语和半生不熟的日语对观众说着笑话,道着谢,介绍工作人员给大家,在打了灯光的白幕后公然换装,引来全场震耳欲聋的尖叫……“给我爱你爱到最真,给我爱你爱到最贪心,枕头仍遗留深深的吻,迎头在抱拥不减兴奋……”他的汗珠在灯光下熠熠闪亮,腰肢款摆,姿态撩人,如暗夜里一朵妖花盛放……他的眼神轻轻地飘动,烟视,媚行……这是一个天香国色,倾国倾城的男人,寻常言语已经无法形容他那成熟的艳光。如果说年轻时候的他脸上写的是:“我爱大家!请大家也爱我吧!”现在的他脸上写的就是:“我知道你们都爱我。那就爱我吧。不爱我吗?我可不在乎。”或许,他的前半生用了太多精力去娱人,现在他想娱己了。如今的他,不需要再去刻意博取支持,不需要顾及别人的眼光,他可以恣意妄为了,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布置这个舞台,可以尽情尝试自己喜欢的所有东西了。也许,这段时期,他才真正享受到了属于自己的人生。
九
这是一张颠倒众生的脸。眉清目秀,细致温文,优雅地侧着头,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拍这张照片的时候他已经三十八岁,不算很年轻了,但是岁月似乎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直到现在都是这样。1994年,这张照片曾经作为《金枝玉叶》的海报发行得铺天盖地,谁也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成为了他的遗照。现在这张照片摆在灵堂里,围绕在一片白玫瑰、白百合、白马蹄莲中间。他生前说过自己最喜欢白百合,这种花也真的很象他,美丽,芬芳,优雅,卓而不群。灵堂外,世界各地献来的白百合花束铺满了街道两侧,前来拜祭的人们已经在雨中排到了五条街外。
他所受到的尊重验证了他在香港、在娱乐界和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我们很少为伊拉克平民哭泣,很少为非洲难民悲伤,报纸上动辄报道数百人的死亡,也很难让我们流下眼泪。不是我们冷血,而是因为离我们太远了。但是他不同,他真正是一代巨星,红足二十年,他的歌声,他的电影陪伴我们度过了多少欢乐与悲伤的日子,很多时候,他比我们的朋友、同事、师长,甚至比某些家人更令我们感到亲切。我们已经习惯了欣赏他绝色的面孔,优雅的姿态,率性任情的生活态度,习惯了在各种各样的综艺节目中寻找他的身影,而这些一下子就没有了,永远没有了。
最令我们伤心的,不是他的离去,而是他在离去前的一段时间里,过得这么不快乐,却没有人注意到。他已经有一年的时间没有登台了,只是在一月份出席了百事巨星的颁奖典礼。这个颁奖礼他应该是不能推的,因为他是第一代百事巨星,具有特殊的意义。现在回头看颁奖礼的照片,就知道什么叫做强颜欢笑了。他也已经有一年的时间没有出新唱片了,最近的一张是和黄耀明合出的,连封套照片都是旧照片合成的。我们热衷于猜测中间的那只眼睛是他的还是黄耀明的,没有想过为什么以他那么一个敬业的人居然连封套照片都没有出来拍。我们早就知道他病了,胃液倒流,我们开着玩笑说不就是泛酸水儿吗,没有想过这会给他带来多大痛苦,会对他的嗓子带来什么影响,而影响嗓子对他来说是多么严重的打击。我们也都知道他拍完《异度空间》后被传“撞邪”,‘撞邪'应该是不可信的,但是可以想象那时候的他肯定已经言行有异了。我们现在回头看他这几年的照片,几乎都没有开心的面孔,至多是抿着嘴角,淡淡地微笑着,我们忙于欣赏他的忧郁神情,没有想过这种持续的忧郁神情意味着什么。
他的专辑里,有一张叫做《陪你倒数》,MTV版,出自三年前。现在拿出来一首首看下去,不能不觉得毛骨耸然。这里面十余首歌,没有一首是快乐的,首首都隐含着死亡的意象。“……有一梦,便造多一梦,直到死别,都不觉任何阵痛……”“……Little
star,告诉我,在天上会有什么心情……”“……让我做只路过蜻蜓,留下能被怀念过程,虚耗着我这便宜生命……”“……就狠心期望,祝我与旧信火葬,别离像战争般悲壮,各自逃亡……”就连里面的主打歌,庆祝千禧年来临的《陪你倒数》,也在一片片的血色烟花中唱道:“……一刹那,再没然后,也算是,从来未分手……”
还有英文老歌,IHONESTLYLOVEYOU。在风靡一时的《流星花园》中也有出现,当时听来,只觉情深款款,但在这张碟里,完全不是那种意味。这首歌的MTV是他自己导演的:一间黑暗的屋子里,只有一个钢琴师坐在钢琴前弹奏,黑暗中,只有他一张温柔的脸,用耳语般的声音轻轻诉别:“……或许我在这里已经徘徊了太久,我们都知道我要去别的地方了;我有句话要告诉你,尽管我从未对你说,但我想该叫你知道了:我爱你,我是真的爱你。我不是想令你伤心难过,我真的什么都没想。我只是不想错过这个机会,来告诉你,我爱你,我爱你,我是真的,爱你。……”
仔细想来,这几年里,他几乎都没有唱过快乐的歌了,连拍的MTV和电影,气氛也都那么诡异。《异度空间》里,他饱受精神上的困扰,一直觉得前女友因他自杀的灵魂纠缠在自己周围,夜夜不能睡,时时听到女友用剪刀剪开手腕动脉的声音,看到她,从高楼上跳下来。这样阴暗迷乱的电影和MTV,对一向对工作认真投入的他来说,多一部就是多了一分抑郁。他的心理问题,早就出现了。
但就算我们知道他的忧伤,我们又能做些什么呢。我们那么爱他,却帮不到他。我们的眼泪,我们的爱,其实都与他无关。无论是在他的演唱会上欢呼,还是买他的影碟他的磁带,追着要他的签名,跑到他家门口去喊我爱你,都对他没有丝毫的帮助。这是一个艺人的悲哀,他的欢笑属于大众,而他的难过没有人能分担。他用了他的一生时间来娱乐大众,把最美的歌声与微笑送给我们,到他心碎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在他身边。
他的离世使他的朋友们感觉那么震惊和突然,因为他们看到的他一直是明朗的快乐的,他从来没有把他的情绪表露出来过。他是那样一个不爱倾诉的人,把所有的痛苦都埋在心里。从小,在人丁复杂的大家庭里,作为最小的孩子,他就学会了乖乖地缩在角落里不说话。长大后去英国上学,过的又是一个人的日子。进入乐坛后,他作为一个无名小卒受到的挫折,没有谁会愿意倾听。渐渐地他已经养成沉默的习惯,对公众保持着礼貌的距离,就算对朋友,也一向是他帮别人,很少找人来帮他。如果他会自己找乐儿,也许也能将痛苦排解,但是他的生活是如此地低调简单,闲时只爱和朋友打打羽毛球和麻将。打羽毛球是倾诉心事的时机吗?不是,打麻将更不是。现在我们宁愿他多去泡吧,飙车,宁愿他在媒体前胡言乱语发泄心情,但是他一直维持着高贵的姿态,万事付之一笑。或者我们宁愿他草草举行几场演唱会来玩玩,观众们也会热烈追捧的,但他太认真太追究完美,没有准备好的东西决不肯拿出来示人。段小楼告诉蝶衣要“自个儿成全自个儿”。他没有,他任由他的抑郁一点一点地腐蚀他的心,直到生命的尽头。
现在没有人能说清四月一日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只知道他直到中午还是正常的,他戴着口罩去与朋友午餐还提醒朋友也戴口罩防病。冥冥中不知是什么东西在几个小时内把一个伤心绝望的他推上了二十四楼。他去年自杀过一次,用安眠药,救过来了,但是这次采取了更加决绝的方式来扑向死亡,被发现得再快,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没有人愿意相信一向唯美的他会有这样的结局,也许他是天使,回到了上帝的怀抱。也许他用后四十年的寿命换取了前四十年的不老青春,所以才会这么快地离开我们。无论如何,我们现在可以放心的是,他再也不会老了,不会有机会让我们看到他的白发和皱纹,看到美人迟暮的模样了。更重要的是,他再也不会难过了,挣扎了这么久,他终于摆脱了缠绕着他的梦魇,回到彻底的宁静之中了。他不必顾忌我们怎么伤心,因为我们也从未帮到他什么,我们只能在他沉重的故事里,流着我们轻浅的眼泪。
张国荣,愿你生生世世,开心快乐。
写给张国荣的文章:写给张国荣 篇二
冬天花败,春暖花开,有人离去,有人归来。第一篇长微博,献给我的偶像。
2003年4月1日,我在开车从北京回上海的途中。在那之前,我并不是你的歌迷,我只知道你唱过《倩女幽魂》,我甚至觉得,你好久没做宣传,没出作品,已经过气了。
对你的了解从京沪高速的山东段开始。那里的山上都是顽石,少见绿色。以往开车路过河北,山东和江苏,打开电台,要不是卖春药的,就是治性病的,还不停的有托打电话和主持人互动,说疗效好,去哪才能再买到。我常想,这么明显的忽悠,怎么可能有人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充斥着荒诞。
但那一次开车的旅程,我能调到所有的频率里都只有你的生平介绍,当然还有你唱过的歌。我甚至发现,有时候,我偶然会哼唱两句的不知名旋律,原来都是你的。路过临沂,电台主持人甚至自己开唱《奔向未来日子》。
对你来说,已经没有未来的日子了。你奔向了永远不会来的日子。那些岁月里,我是一个轻狂气傲的无知少年,对所谓港台巨星嗤之以鼻,这也让我错过了你。那几年我在北京,迷茫的就像在能见度只有一米起了大雾的国道上开车,好在我一直没开进逆行车道。等我懂你,再没机会来看你的演唱会。回想起来,你若在,无论我有钱没钱,一定会买一张离你最近的票。
没有什么夸你的。我甚至想,如果你还活着,机缘巧合,兴许能和你吃上一顿饭,说上几句话。那次从北京回上海是一次奇妙的旅程,开过长江大桥,我就找了一个休息站停靠了下来,吃了一碗泡面,清楚记得江水声就在耳边。我买了两张你的盗版唱片。这不能怪我,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里没有正版的。我启程上路,把唱片塞进了碟机。
不幸的是,我没能听见你的声音,因为我买了VCD。家乡离我越来越近。1200公里路程,我并未为你落泪。毕竟我们刚认识,你得理解。到了上海,身边的朋友常常谈起你,有黯然神伤的,有伤心哭泣的,更多的是,哦,是嘛,他这么有钱,干嘛要自杀,可惜了。还有恶意揣测的——至今我的身边依然有人相信你是得了绝症或做了什么事情,不得已才跳楼,我每次都要和他们争辩。
但两个星期以后,也便这样了,大家开始很少谈起你。一个月后,劳动节,大家依然不爱劳动,两个月后,儿童节,小孩依然欢声笑语,三个月后,四个月后,周年祭,到现在,九年了,这世界没有什么变化。这九年里,你陪伴我度过很多困难的时光,可惜那些激励我的歌并没能激励你自己。
我想我懂你了,Leslie。这眼前的世界并不是你我想象的那样。你改变不了。我改变不了。我今年三十岁,没有你那么多的作品,你死去了,你的歌也许能被别人再唱五十年,一百年,我若死去了,我的文字也许只能被别人记得五年,十年。又也许更短。我也许比你长寿很多,又也许不能。说不定我会成为一个老顽童,说不定我忍受不了自己衰老。谁知道呢。
Leslie,多年以后,我们终会相见。我获得的成就比你少很多,但争议倒也不少,算能作为谈资。和你一样,很多争议要到死后才能平息,或许不能,甚至更多。他日我们相见,你若不嫌弃,让我为你写一段歌词。不会差的,只是辛苦你要用普通话唱。你说你一生没做坏事,为何这样。我想我可以试着告诉你为何。因为,你一生没做坏事,所以,就是这样。
写给张国荣的文章:他选择留在自己的时代 篇三
1997年,香港女作家陈慧开始创作处女作《拾香纪》。
这部小说描写了一个香港大家庭五十年中发生的故事,用小人物串起大时代,将港人精髓描写地入木三分。多年后我依然记得那家九兄妹的名字:九杰、八宝、七喜、六合、五美、四海、三多、相逢、大有,像一手花牌。
第一次读这部小说,就莫名其妙联想到张国荣,回头想想,确有几分相似。比如张国荣也出生在香港中产大家庭中,行末居十,乳名十仔;比如小说写出了香港精髓,而现在很多人都说,“张国荣就代表着香港”。
张国荣年轻时有花名“中环三少”,那两位是同样贵公子派头十足的陈百强和钟保罗。但论家世,张国荣才算得上真正的少爷。
张国荣的爷爷是广东大地主,后因时代变迁家道中落。父亲张活海是香港洋服大王,在中环开有服装工厂,连好莱坞的导演希区柯克、演员加里·格兰特、马龙·白兰度都曾专程光顾,因此有“Tailor King”(裁缝之王)的美誉。虽不屑父亲的声名,但毕竟从小就在名流云集的裁缝店里长大,见惯了声色犬马的大场面,个性中自有一份波澜不惊的磊落。
张国荣的生日与夭折的九哥是同一日,父母心中有所忌惮,根据风俗,也为了更好养活他,将之过继给张玉麟的夫人做干儿子。上世纪80年代末,张玉麟家族的财富已超过100亿,是香港最出名的亿万富翁之一;干妈谭爱莲又特别宠小孩,包括这个干儿子,曾豪掷百万为他办生日会。虽不喜干妈这种溺爱孩子的方式,但毕竟消受过由金箔打造出的锦衣玉食,那份贵公子的阔气派头跟随了他一生。
张国荣父母缘浅,他是由家中的女佣六姐带大的。13岁那年,因成绩不好,被父母送往英国读书,小小年纪背井离乡,登飞机悬梯那刻心中却是有几分高兴的,可见原生家庭氛围的荫翳。为子承父业,他考入利兹大学学习纺织专业,本有可能成为一名时装设计师,大一时却因父亲酗酒中风被紧急召回,自此中断学业。
那个年代的娱乐圈并不算风光事业,英俊少年郎入行,多半因家境贫寒才苦苦打拼,比如刘德华、梁朝伟、周星驰……但张国荣不是。在英国独自生活了5年的十仔,不愿再听父母摆布,拒绝去父亲厂里上班,被切断经济来源,于是开始摆摊卖鞋、卖牛仔裤,直至参加1977年参加亚洲业余歌手大赛获亚军,从此踏入娱乐圈。
香港的娱乐圈里有句话,“张国荣也要十年才有今天”,用来勉励那些奋斗中的年轻人。这句一方面印证了张国荣的确贵为巨星,另一方面,也说明那是个“从前慢”的年代,娱乐圈没有今日这么速食功利,才有机会十年磨出一把宝剑。
贵为富家公子,张国荣难得没有骄奢之气。亦舒1988年的专栏里写到他,“多累还准时到达现场,一点没有怨言,有时候发觉他疲倦得眼睛都红了,仍然赶通宵,而且及时完工,接着再归队拍电影。”他的教养决定了做事严谨踏实的态度,即使嗓音不算完美,他仍凭潇洒派头和妖娆舞姿,打造出独属自己的舞台魅力,横扫当年香港唱片市场。
1989年的33场告别演唱会是个老梗,那是八零年代的香江歌王争霸,也是两位巨星的急流勇退。虽然评说纷纭,但我仍觉在最繁华时隐退,对张国荣来说,除了勇气,更是一次高段位的选择。
1986年,他和周润发、狄龙一起主演电影《英雄本色》,他在电影中真正崭露头角。和片中男性荷尔蒙爆棚的发哥相比,那时的张国荣还是个玉面少年郎,宋子杰的世界是非黑即白的绝对,所以才会有那句“不要叫我阿杰,叫我阿sir”的经典台词。
之后两部电影《倩女幽魂》、《胭脂扣》同样出彩,特别是“十二少”这个角色,李碧华写出了张爱玲旧上海小说的质感,多情又薄情的公子形象,有着张国荣成长的底色在其中,单纯与荫翳交杂,羸弱和浮华共存。
我不知是不是那部电影后,张国荣决心把更多精力放在影视表演上。但实话实说,他演戏比唱歌更有天分,卸下歌坛的偶像包袱后,他在表演上更如鱼得水。
隐居加拿大一年后,他接到王家卫邀约,出演香港文艺片的代表之作《阿飞正传》。
孤傲叛逆的旭仔是个活在自我世界中的登徒子,他给自己无脚鸟一样的人生找了个借口——“寻母”,对所有女人都冷酷无比,却又会一人时黯然神伤对镜独舞……怎么看,都像是王家卫在挖掘哥哥的另一个“本我”。
无论旁人口中的张国荣是多么谦谦有礼、提携晚辈、出手阔绰、热衷公益……但我总觉他骨子里是冷的,缺爱的童年是一生洗不去的胎记。干涸的父爱与母爱让他备受伤害,所以成年后不忍心伤害任何人;十三岁便需为自己的人生负责,所以成年后处处显出苛刻的自律;大红大紫前的十年磨砺,让他学会享受台上浮华,也安于独处的寂寞和孤独。
张国荣26年演艺生涯共出演过56部影片,谈到他的电影,最不能绕开的是《霸王别姬》。
1993年,面对即将到来的97回归,整个港岛人心惶惶,香港出现猛烈移民潮,而与张国荣同样出名的成龙、周润发等人,纷纷开始闯荡好莱坞。张国荣却逆潮流而行,主动请缨陈凯歌,接拍可这部以京剧为背景的电影。他也成了香港娱乐圈最早北上的人。这样的选择已不能用明智或胆识来判断,只能说,命中注定。
很多人从陈蝶衣身上看到了张国荣的阴柔与刚烈,他也坦言,这是最像自己的一个角色。一次采访中他说:“我是个性格阴柔而又带有自恋倾向的人,我觉得自己的特点是敏感,尤其是对爱情敏感,这种敏感在《霸王别姬》中达到极致。”
他与程蝶衣,是相互成全。
张国荣的电影我基本都看过,最喜欢的居然是《金枝玉叶》。这部电影由陈可辛导演,1994年获得香港暑期档票房冠军,可见从故事到风格上都很讨喜。电影里有音乐、有职场、有七年之痒、有错位爱情,风格华丽,笑料不断,总之,是部很通俗很快乐的电影,却又不似《家有喜事》那样俗成垃圾。
张国荣这个人入戏太深,又敏感异常,作为他的铁杆粉丝,实不忍心看他在光影中掏心掏肺,离开片场后许久又拔不出自己。我宁愿他就是那个音乐监制顾家明,收入优渥,身伴美女,偶有心动或迷惘,却可欢声笑语平顺过完一生。
我知道这是自私的想法。但真爱一个人,就会没太多要求,只希望他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吧。
2000年的《热·情演唱会》算是张国荣演艺生涯中浓墨重彩一笔。这场演唱会他亲自担任艺术总监,请来世界时尚大师Jean Paul Gaultier担任整场演唱会服装设计。天使翅膀、苏格兰短裙、古埃及式贝壳裙裤、长直发、胡须脸……他颠覆了一贯清爽靓仔的形象,也打破了别人心中的张国荣印象。
即使今天看来,这场演唱会的舞美和服装都太过前卫与妖娆,十五年前则更触目惊心。港媒当面大赞,写出来却是“扮女人,着旧衫,长发似贞子”。这深深伤害了他,也种下抑郁症的影子。虽然后来媒体口风逆转,但伤痕已在。
他曾解释过为何会做这样一场演唱会,面对记者,他笃定地说:“我们这样的人,只能做些引领时代的事。”可时间的车轮已轧过2000年,全世界都进入了互联网时代,这是个世界大同的时代,也是个碾碎偶像的时代,“引领”,早不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工作。
2002年,他谋划开拍电影,被投资人放了鸽子,天真地同记者抱怨说:“我为香港歌影坛贡献了那么多,为什么他们不支持我一下?”
从这句话里,我听出哥哥作为一个老派人的优越和娇嗔,他一生没丢掉贵公子的派头,虽然在新世纪里拍了电影唱了歌,但其实一直拒绝离开自己的黄金年代。
让我想到了上海最后的老克勒,无论院墙外的世界如何变化,他们仍如同幽灵般固守着老式的“优雅生活”,在巨大的客厅中开办着自己的home party,在步履蹒跚中翩翩起舞。
世事经历越多,越相信很多事是冥冥注定。《阿飞正传》中,他说:“我听别人说这世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它只能够一直的飞呀飞呀,飞累了就在风里面睡觉,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的时候……”这是旭仔难得动情的时刻。
这次他真是累了,于是,选择在全世界人都似真似假似笑非笑的日子里,从香港文华酒店的顶层飞下来。他遗书的最后一句话是“我一生没做坏事,为何这样?”哥哥,这世上太多的东西是无解,如果你不能苟同,我尊重你选择留在自己的时代。
我一直觉得,投胎是上帝的工作,而能自主选择死亡的人,都是人生的强者。
2013年,为纪念他离世,香港红磡体育场举行了《继续宠爱·十年·音乐会》。开场前,张国荣的前经纪人陈淑芬爆料:“那天在接到他电话同时,也听到一个声音,说:‘我终于可以舒舒服服的睡觉了。’”
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最满意的,是终于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生与死,难是难,说简单也是太简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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