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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招标方案 篇一
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xxxxxxxxxxxxxx
二、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
三、资金来源:
承包单位投入。
四、采购项目内容:
每个校区食堂分为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风味经营性餐厅两大部分分开选择承包单位进行经营,具体划分如下:
包组
食堂名称
经营楼层
经营范围
承包单位数量
备注:
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参与投标包号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评审流程按包组一、包组二的先后顺序进行。
五、投标人资格:
根据《xx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xx〕15号)的通知精神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应符合或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企业的各种证照,能提供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从事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营资质及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3000人以上规模的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
应当在20xx年7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xx年7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件到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
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食堂招标方案 篇二
招标单位:XXXXXXX学校
招标项目:承包校区师生食堂供餐经营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为搞好XXXXX学校师生食堂的供餐服务,经学校研究决定,以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和个人,经营师生食堂的餐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本次招标食堂为: XXXXXXXXXX学校师生食堂
一、招标食堂简介
1、XXXXXXXXXX学校设一个师生食堂,共有约1050个餐位,学生餐厅分一、二两层,可同时容纳950人就餐,教师餐厅设在二层,可同时容纳94人就餐。现师生总人数1900人,全校每天中午就餐人数约1400~1600人(需翻桌就餐),全校住校生人数约40人,早、晚就餐主要以住校生为主。
2、人员配备要求:包括面食人员:△人,厨师△人,营养师△人,切配△人,勤杂工△人,消毒工△人,采购人员△人等。食堂从业人员人数必须达到22人以上。
3、食堂配置:
(1)学校食堂:水、电、锅炉房、粗加工间、主副食加工间、主副食仓库、消毒间等房间齐全。
(2)学校食堂有货梯、售饭间、小型操作间、冷藏室、面包房等,并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间,售卖区,抽排系统等规范配置了相关的不锈钢厨具。
4、食堂现有设备(见附表)
5、餐桌、餐椅等食堂主要设备由校方负责配置,具体布局由校方与承包方共同商定。
二、招标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投标方须知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相应的证件〉
2、具有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企业代码证。
3、具有独立的卫生许可证。
4、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三年以上的经历、经验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的。
5、投标方代表如果不是企业法人,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6、参加投标时须携带如下书面文件:公司概况、经营餐饮业的资质以及相关证件及副本或者复印件。
7、制定食堂经营方案的原材料,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l)人员配备
(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
(3)经营方略
(4)方式及品种
(5)经营内容(包括原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
四、招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有企业概况、阐述投标食堂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近两年的餐饮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2)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五、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
1、餐厅仅由一家餐饮企业或个人负责全面经营。
2、承包经营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3、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均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食堂工作人员主要由承包者自行安排(部份人员由学校推荐并经得承包人同意录用),人员经费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4、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经营方负全部责任。
5、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制定的标准。规范经营,校方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6、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注:每份学生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饭菜价格优惠(如利润率,举例),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承包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7、学校有义务配合经营者共同管理食堂,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8、餐厅内水、电、暖费用由承包者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由学校解决,一般性用具由承包者自行解决。
9、操作间的平面布置、设施及装修等费用由承包者自行解决,但必须达到卫生检疫的要求。
10、承包者须交纳10万元的风险抵押金。
11、经营费为每年 万元以上。
12、每次承包期为一年,经过就餐师生评定各方面优者将优先续签承包合同。
六、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1、发标时间:20xx年12月 日。
2、发标地点:XXXXXXXX学校总校后勤处。
3、投标时间:20xx年 月 日,截止到上午9点。
4、开标时间:20xx年 月 日下午2:30唱标。
5、开标地点:XXXXXXX学校会议室。
6、评标:招标方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书进行评估及对考察结果的比较。
7、投标方需交500元的投标费。中标者如作出放弃,其费用不再退还。非中标者,校方将退还500元。
七、评标原则
1、评标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整体衡量投标方的规模、经营信誉,侧重于现经营学校食堂和餐饮企业等现实因素。
2、资金保障的可靠性。
3、技术力量(现成的员工队伍)及后续经营的稳定性。
4、按时开业的可信性。
食堂招标方案 篇三
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峨教发[2014]33号《峨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各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18-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
一、招标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二、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领导小组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姜福强(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舜富(学校副校长)。
成员:
(1)学校行政:黄绪田、张建军、姜鑫
(2)教师代表、工会委员:童山平、童伟勤、
(3)食堂人员代表:胡利平、方利勇
(4)家长代表:膳食管理委员会家长代表3人
(5)纪律监督:罗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的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
2、评标工作小组
(1)组长:陈舜富
(2)招标主持人:姜鑫
(3)评标人员:从领导小组中随机抽取5(单数)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通过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4)资质审核:罗涛、姜鑫、胡利平
(5)监督人员:学校纪检委员罗涛,监督招标全过程。
(6)记录人员:在抽出的教师或家长代表中产生
(7)音像摄制人员:王文春
三、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菜籽油;
项目二:调味品、干杂等;
项目三:蔬菜等;
项目四:肉类、水产品;
2、供货时间:2018年9月至20xx年7月。
四、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二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
2、菜籽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肉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过峨眉山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调味品必须是定型包装;
5、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五、招标工作程序
1、制定招标工作方案:7月15日-20日,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18-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并上报审核。
2、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的内容、要求制定招标公告,
第一次公告:8月10-17日将招标公告公示在校门口醒目的位置。
第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期内各项目报名商家不足3家时发布第二次公告,8月18-24日。
第二次公告发布后仍不足3家者,以第二次公告后报名的商家参与评标。
3、报名登记、领取资料:公告之日至8月23日下16:00时,有意投标的商家在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名登记,过时不在办理。
4、召开评标会议:8月25日。
(1)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时间节点内递交投标资料,递交投标资料后投标人不得离场。超过截止时间,学校一律予以拒绝。
(2)会议签到。
(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情况:招标人员组成、监督人员、过程见证人员、记录员、摄像员、投标单位等;询问有无需要回避人员;宣读招标内容及要求。
(4)评标
①资质审核:
评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范围、安全管理、信用度、配送能力和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②评标方法:按招标项目由投标人个人陈述(包括企业现状、相关业绩、质量保障、服务承诺、零售价下浮率等),由评标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资料及陈述评分,其中物品市场零售价格下浮率作为评分判断主要求依据,每类项目招标以得票数多者为中标者。
③恶意竞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宣布中标人: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
5、中标公示将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签订供货合同,在学校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后,于8月31日在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及质量安全承诺合同。
六、本招标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食堂招标方案 篇四
为保证原材料产品质量稳定,降低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同时进一步控制食品原材料价格,满足学生和家长对饮食的高标准要求,现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比选优质合法的食材供应商,制定比选方案如下:
一、比选项目
xx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初中部)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项目。
二、比选项目简介
1、供应商类别及配送品种:
①预包装类:米、面、油、奶;
②生鲜肉蛋类:肉、蛋、禽;
③果蔬类:水果、蔬菜
④副食调料类:干货、调味品、豆制品
⑤其他预制品类:面包、麻花、油条等
2、食堂食材配送位置:大路新区首都师范大学大路实验学校两校区
3、就餐人数:2100人左右。
三、比选对象
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具有合法供货资质的食材供应商,并愿意在中标后缴纳5000元质量保证金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质、资格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纳税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疫情防控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①米、面、油、奶、蔬菜、水果、调味品等:
A、投标人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B、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符合33类食品市场准入要求,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QS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xx,食用油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xx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xx规定;
C、投标人所提供食品原材料须有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蔬菜、水果能够溯源;
②肉、蛋、禽类等:
A、所有肉类食品应符合鄂尔多斯市肉类溯源体系要求;
B、投标人需提供肉类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③其他预制品类等:投标人需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有符合卫生标准的加工场所;
7、其他要求:
①在实施具体采购项目时,配送企业不能将成交采购项目分包、转包;
②配送企业在与学校签订合同时应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③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储存和运输;
④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配送价格应不高于准格尔旗市场价,付款方式由学校与配送企业自行约定;
⑤配送企业运送产品的车辆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配送冷冻、冷藏食品的车辆应有温度控制设备,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
⑥鲜活食品原料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⑦配送企业与学校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及配送合同,每月一签;
⑧配送企业制定食品原料配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含配送服务的应急保障措施和应急赔付处理等内容);
⑨配送企业要响应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规定和要求,符合疫情防控等要求,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五、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
制作投标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须密封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7、拟配货员身份证明、配货员个人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及;
8、专用加工场所(仓库)场地证明、专用配送使用车辆信息证明;
9、配送食材种类及报价表;
10、价格承诺书与质量承诺书;
11、应急预案;
12、其他优质资格证明文件:其他合作单位供货证明、年度纳税记录证明、公司管理制度、抗风险能力、售后服务等。
注:上述所有索取的资料是复印件的均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生产厂家或配送企业印章。
六、确定供应商入围流程
1、学校在公众号和校园公示栏公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比选公告。
2、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具备合法供货资质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3、从招标公告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报名的`先后或实力等情况初步选定每类别入围商家三家。(如果报名有3家以上,比选小组将进行初选,并确定最终进入比选流程三个商家)
七、比选流程
(一)比选报名截止时间:
20xx年3月21日下午16:00点前。
(二)比选初审:
20xx年3月22日上午10点,由比选小组对报名商家进行初审,最终确定三家入围。
(三)比选复审:
20xx年3月22日-25日,由比选小组对入围的三个商家进行复审。
(四)复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根据比服务、比质量、比价格的原则,由比选小组成员独立综合评分最终确定2家中选。
(五)比选复审程序:
(1)检查投标书密封情况并拆封;
(2)资质审查;
(3)评委查看投标资料;
(4)商家现场陈述;
(5)评委评分;
(6)分数统计,排名;
(7)编写比选结果报告;
(8)在校园公示比选情况;
(9)为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相应供应合同;
(10)双方在拟定合同时,我方有权聘请法律顾问。
八、原则及标准
1、比选小组只对通过入围的供应商采用相同的比选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将商家的原料质量、原料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承诺兑现等情况纳入评议范围进行打分;
3、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
4、如中标人因生产能力或其他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学校将与此次比选排位第三的供应商签定合同。
九、废标
本次比选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定标
1、定标原则:根据学校比选小组综合打分得分,各种类前两名的商家中标。
2、在学校微信号公布中标结果。公示期为5天。
十一、成立食堂食材供应商比选小组
学校成立膳食委员会(校委会,生活部和党政办),共计9人的比选小组,开展本次比选工作。
十二、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和中标商家签订合同。
十三、比选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xxx
联系人:xxx
电话:xxx
邮箱:xxx
食堂招标方案 篇五
为提高公司餐饮服务质量,xxx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拟对职工食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xxx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招标
二、招标编号:
xxxx
三、服务内容:
1、主要负责保灵公司职工午餐和日常来客招待用餐;
2、日均用餐人数约500人;
3、供餐时间:每天11:30-13:40;
4、承包时间:承包合同半年一签,根据考核经营情况及员工满意度考虑续签,要求每季度对厨师进行调整,试用期1个月。
5、承包经营期间,除餐厅水、电、天然气费用需承包人自行承担外,排烟等基础设施以及餐桌、餐具厨具等现有设备由承包经营者管理并无偿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食品药监局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
(2)具有专业的`餐饮管理团队和管理经验,服务于酒店或企事业单位,厨师配备至少具有1名二级以上厨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3月25日前(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副本,餐饮许可证、拟派人员健康证扫描件;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xxxxxxxxxxxxx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免费发送至投标单位报名登记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见招标文件。
食堂招标方案 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学校食堂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食堂水果的供应进行招标采购。具体做法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经营范围专为水果批发、零售的经营人(营业执照上无其他营业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两年以上从水果销售的经历。提供近两年来的诚信经营给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的证明(合同等证明材料),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新鲜、安全水果,并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3、招标项目:水果,即:苹果、香蕉等。
4、质量要求: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中标商供货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诚信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返还(不计利息)。
2、报名时间、地点:20xx年8月19日上午8:00~11:00,如师附小食堂二楼;投标时间:8月20日下午3:00;开标地点:尚贤楼五楼会议室。
3、报名费:壹佰元;
食堂招标方案 篇七
为贯彻落实《xxx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按照《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工作方案》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通过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切实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健康成长,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基本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部门管理、学校实施”的基本模式,坚持“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和“经济、营养、卫生、方便”的基本要求,稳步实施。
三、实施内容
(一)实施标准、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的对象为农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日3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以食品实物形式由学校负责发放,供学生食用。
(二)供餐模式、内容。供餐采取学校食堂供餐和蛋奶供餐两种模式。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按照营养食谱由学校食堂提供营养午(早)餐;不具备食堂条件的学校,暂按蛋奶供餐模式过渡运行。
四、资金来源
实施“计划”所需资金,其中营养餐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及水、电、燃料费用待全面实施后由区财政统一协调解决;学校食堂建设由区教体局商财政局科学制定学校食堂改造建设规划,并统筹义务教育工程项目资金,将学生食堂和必要的设施设备优先建设,通过三年基本完成全区食堂改造建设任务。
五、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
(一)核定实施对象。区教体局负责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的动态监控,严防套取、骗取资金行为的发生。
(二)制定营养食谱。由食药局牵头,教体局配合,组织营养专家制定营养配餐标准和操作指南。食谱制定要结合学生体质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科学制定。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并保证学生每周食用一定数量的牛奶和鸡蛋。
(三)招标采购。营养餐所需牛奶、鸡蛋、粮油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由实施学校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各供货企业,均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食品原料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招标采购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教体、卫生、食药、质检、物价、监察等部门参与,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价格公正合理。
(四)加强食堂管理。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防霉变、腐烂、污染和生虫不洁等现象的发生;加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个人卫生习惯。凡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加强学校食堂供餐管理。实行试尝制度和陪餐制度,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实行独立核算、财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或其它方面的支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确保食堂供餐安全。
(五)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由区卫生局负责,教体局配合,制定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并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六)组织培训。由区教体局牵头,人社、扶贫、卫生、食药等部门配合,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开展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七)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食药、宣传、教体等部门配合,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各实施学校要建立本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计划”实施的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及分管教育领导任副组长,教体、财政、食药、发改、监察、农业、卫生、审计、工商、宣传、质监、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营养办)设在区教体局,具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各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计划”实行“三长负责制”,即部局长、镇(办)长、校长是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其工作职责是:教体局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负责“计划”的具体实施工作;牵头负责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供餐服务企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配合财政局做好“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局长负责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负责“计划”各项经费的筹措和按时拨付工作;负责“计划”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做好食品及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发改局长负责将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
农业局长负责组织对供给学校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农牧企业、农村经济联合体和农户面向农村学校定点生产、加工和集中配送食用农产品。工商局长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日常监管;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管,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每月检查供应商库存条件至少一次,对食品材料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安排工商所定期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防止“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进入校园;根据本部门工作相应职责制定“计划”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工作。质量技术监督局长负责对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履行自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对供餐食品进行抽检,对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对“问题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依法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为处理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卫生局长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方案,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协助教体、劳动部门培训从业人员,对学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负责学校食堂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会同教体部门与学校和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负责制定营养食谱;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加工、贮存、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协助查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制定具体的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责任。监察局长负责对有关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计划”实施过程中群众对违规、违纪人员及事件的`举报和反映;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追究违规违纪及失职、渎职人员责任,促使“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审计局长负责对“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公安局长负责配送车辆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建立配送绿色通道,确保食品材料安全及时送达;负责实施过程中刑事案件的立案和侦查工作。人社局长负责配合教育、食药、xxx门制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计划,免费对实施“计划”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素质。镇(办)长负责本辖区内“计划”的实施工作;组织成立本辖区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察小组,定期研究辖区内“计划”实施的相关问题;整合辖区内各部门工作职能,定期检查各校的具体实施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化解辖区内“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根据相应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监管工作。中心校长负责制定辖区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对辖区学校实施过程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每周对学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详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计划”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制定“计划”实施的绩效考核方案,调动教师参与、支持营养改善计划的积极性。各实施学校校长负责制定本校“计划”的实施方案及详细的管理措施,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食堂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接收、储藏、出库、加工、试尝、留样、分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及食堂卫生监管,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确保安全运行;做好周食谱公示工作;组织和管理学生安全、文明就餐;负责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学生及家长进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并充分发挥其在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做好学校食堂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资料。
(三)深入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要从保障学生健康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重要意义,为实施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开展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饮食习惯和卫生习惯,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要认真抓好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以实施“计划”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生体育、卫生工作,促进中小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部门要加强对原材料采购、配送及食堂加工、学生食用全过程的监督,做到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在实施过程中,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审计、教体、财政、卫生、食药等部门组成监管工作组,加强对“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镇、办事处要成立由纪检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校实施“计划”监管小组,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五)实行目标考核。“计划”实施工作实行目标考核,区政府对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办进行目标考核,教育局对实施学校校长进行目标考核。
七、责任追究
(一)工作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计划”实施过程中,引发或造成不良的后果,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质量责任追究。凡向学校配送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和质量安全标准的蛋奶粮油及原辅材料,造成中毒事件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取消供货商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管理责任追究。学校必须按区营养办的规范性要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不得自行采购蛋奶、粮油等食品原材料。对因学校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职,造成事件(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四)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区财政局、教体局负责监督检查各校“计划”实施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区审计部门年终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挪用、挤占、贪污、浪费和违规使用资金的将直接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堂招标方案范文(通用7 篇八
为了深化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适应医院的持续发展,使医院职工、病员及其家属有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和优质的'用餐服务,做到食堂经营有人管,饭菜质量有人抓,经医院研究决定,将我院食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外承包经营。
一、招标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食堂经营及管理经验。
2、承包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3、承包方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签定协议。接受职工代表对食堂饭菜及服务质量的评估。
4、承包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电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同时须向医院交纳承包风险押金5000元,如无特殊情况,解除合同时无息全额退回。
二、招标内容:
医院食堂承包经营,承包期限贰年,中标方具有同等条件优先续约权。
三、招标形式:
1、公开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2、此次招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各投标方应着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提出符合我院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和运行机制,依据本招标书中第五条:评估考虑的因素,由医院综合评定最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选。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院方):
1、甲方提供医院食堂用房(餐厅、厨房、售饭菜间及仓库等)及现有设备、炊具用品、餐桌等,
2、甲方提供内线电话1部、水、电等予承租方,食堂的电、煤及其他各种开支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每月给乙方补助电费1000元。
3、甲方分管后勤的院长,对乙方承包食堂的食品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控。甲方可视自身情况自愿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指导。
4、甲方个别科室如因工作需要夜间加班人员就餐时,应在21:00前通知食堂准备,22:00后不再招待。
乙方责任(承包方):
1、乙方在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以及遵守医院各种规章制度下,提供餐饮服务工作。
2、乙方须缴纳承包风险押金人民币五千元整(¥5000.00)予甲方,用于乙方违反《食品卫生法》,或违反院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将医院设备损坏(达到我院资产报废年限,经我院维修部鉴定无维修价值除外),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医院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承包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其风险押金无息全额退还,如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则全额没收风险抵押金,并依法追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同时无条件取消经营资格。
4、在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如有发现,医院有权无条件终止承租合同。
5、食堂工作人员由承包者自行安排,经费自理,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具备有效健康证明,社保、医保、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运营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
6、若有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检验检疫以及资格审查,所涉及的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7、食堂内电费、煤费和日常维修费用均由承包者自行承担。
8、乙方提供的饭菜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地区饭店的价格。乙方为患者提供来料加工,可收取适当加工费。
9、乙方保证工作时间为6:00---22:00。
五、评估考虑的因素:
1、投标方需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经历,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必须服从医院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
2、承包人须提供符合我院切实可行的食堂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
3、承包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
4、承包人自主招聘与辞退食堂从业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政策法规,规范用工。所聘用员工需相对稳定,持有效健康证,定期进行相关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5、承包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承包人应保证不断增加花色品种,利润合理适度。承包人的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承包方应索证备查,并建立主、副食品台账。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如发现承包人违约,甲方有权责令承包人作出检查或停业整顿后,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必须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如发生安全卫生事故或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食堂卫生及食堂周围包干区由承包人负责打扫,保证操作间、售饭间、洗菜间、用餐地点以及卫生包干区等地方每次餐后清扫干净,保证地面清洁,确保食堂(墙壁、门窗、洗碗池、餐桌椅、案板用具等)无油污、无废纸果壳、无灰尘、无卫生死角。打扫卫生的工具承包人自理;
7、承包人必须对食堂员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如因承包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承包人全部负责,如造成财产及人员伤亡的,承包人应负责赔偿责任;
8、承包人购置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服、帽等,须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健康证,严禁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内吸烟、穿拖鞋等不文明举止。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等各种车辆按甲方指定位置和要求停放;
9、承包期间,如承包人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医院。医院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主管部门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其终止协议的时间也将提前一个月通知承包人。如承包人未经医院同意,也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承包人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投标邀请公告:
招标书公示:有关医院食堂对外承包公开招标的相关信息除了在罗庄区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外,还在医院保卫科门口张贴此信息。报名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2月10日下午16时,需书面报名,报名时须本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
投标地点:罗庄区人民医院办公室。
开标(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20xx年2月15日下午15:00时,罗庄区人民医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赵鑫
(注:我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进行废标或停止招标处理。)
食堂招标方案范文(通用7 篇九
经20xx年第16次校委会审议,确定了我校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食堂食材供应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由粟川、邓正伟、向嵘蓉、孙军、潘芸组成工作小组,粟川任组长。
二、工作小组职责
1、按规定办理食材采购项目的备案等手续;
2、选择确定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3、审定代理公司拟定的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等文件,确定评标办法(建议采用综合评分法);
4、确定参加评标的校方代表(可委派学校职工,也可委托校外专家,建议委托校外专家);
5、指派专人审核投标供应商资质等;
6、指派专人监督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过程,全程监督代理公司组织采购招标评标会;
7、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收集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存档。
三、招标方式
食堂招标方案范文(通用7 篇十
一、基本情况
师生食堂上下两层,经营面积1200平方米,学生2400人左右,教职工240人左右。
二、投标单位条件及须知
(一)资质:
1、具有学校食堂或较大规模餐饮业(食堂)经营管理经验。
2、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带原件复核。
3、不接受个人投标。
(二)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要做到以下要求:
1、要确保安全与餐饮卫生。
2、保证一天三餐供应,食堂经营以供应饭菜、面食、小炒为主,做到品种多样化。
3、师生用餐场所要相对分开。
4、根据学校要求,按学校作息时间营业,合理安排食堂开放时间(含寒、暑假期间),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学校教学和办公秩序。
5、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经营,中标单位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造成的一切后果中标经营单位应承担其全部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和学校的检查与监督。
6、中标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食堂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
中标单位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不准聘用童工及有劣迹的人员。中标单位人员住校内的,必须按规定办理暂住证等,未经学校许可不准留宿外人。
中标单位应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防疫、防火等安全知识培训和管理,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7、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的制度,并交学校备案后严格执行。
8、中标单位在食堂经营活动中自行定价,但不得牟取暴利,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70%,低于此标准,学校按中标单位实际成本的3倍收取违约金。并要制作价格牌,每月由食堂管理小组根据市场价格核实一次,实行明码标价公示,自觉接受学校等有关部门的物价检查监督。
9、中标单位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电器货源等,对易燃物品要妥善使用和保管,接受消防部门和学校的安全监督检查,执行整改意见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
10、学校移交给中标单位使用的食堂售饭菜窗口用的收银机等固定资产要妥善使用和保管,一经损坏,由中标单位出资立即修复,如发现学生或教职工遗忘拿走的饭卡,必须立即交给学校有关负责人,严禁套支,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食堂潲水,垃圾转运等费用。
12、中标单位在经营食堂期间自负盈亏,其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投标单位负责,学校概不负任何责任。
13、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由中标单位办理,学校负责协调,所需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许可证等延误,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14、中标单位不得转租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非法项目。
15、学校提供给中标单位的所有设备设施(包括水电设施),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管和出资维修,其中的固定资产,按其成本的10%收取押金,合同期满后其固定资产无损坏能正常使用,按实退还给中投标单位。中标单位在没有得到学校书面同意下,不得随意拆除现有设备设施。但中标单位新添置的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在合同期满后,所有权归中标单位。
三、合同签订:
1、初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单位在中标后的5天内,需交清押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重新实行招标。
2、续签合同,在合同快到期时,学校须提前2个月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每学年度的师生综合满意度不得低于80%,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80%的不续签合同。投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和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安全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学校有权中断其经营合同,如有违法行为学校将移交给司法部门处理,损失中标单位全部自负,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学校食堂托管招投标。
四、投标书编制
(一)投标书的组成(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投标书)
1、公司简介,包括企业概况、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书、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复印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制定食堂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人员配备(2)规章制度、实施措施(3)经营方案(4)方式及品种
(5)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的制定等各方面)
(6)人员招聘(工资、福利、伤残、社医保等)(7)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赔偿(8)其他
3、安全承诺书(食品卫生、人员、财产、水电火等)
4、质量承诺、师生用餐满意率承诺、原辅材料成本比例承诺。
岳阳市第四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工作程序
1、学校根据省市有关食堂管理文件精神,制订岳阳市第四中学食堂经营招标方案
( 7月5日----7月28日)。
2、学校在校内宣传栏和校园网站发布通知并报名(7月28日---8月4日)。报名截止时间8月4日下午5点。
3、报名单位制订投标文书(8月5日---8月20日)。
4、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复核及收集各申报单位投标文书(8月26日下午4点前交到市四中综合楼一楼后勤处)。
5、评标(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评审)(8月27日)
6、评审结果公示(校园宣传栏及学校校园网)(8月28日---8月30日)
7、、评审结果上报市教体局等相关单位(8月30日---8月31日)
8、进场开业(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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