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建筑安全知识问答【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建筑安全知识问答 篇一
1、外用电梯应有哪些安全防护装置﹖
答:制动器、限速器、门联锁装置、上、下限位装置。
2、外用电梯应悬挂什么标志﹖
答:应悬挂限载重量和承载人数的提示标志。
3、高架物料提升机安全防护装置应有哪些﹖
答: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超高限位装置、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超载限制器。
4、井架提升机架体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多少米﹖
答:不得大于六米。
5、井架钢丝绳绳卡的数量不得少于几个﹖
答:不得少于三个。
6、在井架旁应悬挂什么安全标志﹖
答:“严禁乘人”的警示标志。
7、钢丝绳在卷筒上应不少于多少圈﹖
答:不少于三团。
8、井架提升机应具有哪几种安全防护装置﹖
答:1、安全停靠装置;2、楼层口防护门;3、吊篮安全门;4、上料口防护棚;5、上极限限位器;6、紧急断电开关,7、信号装置。
9、低架提升机基础有何要求﹖
答:1、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不小于80mpa;2、浇筑C20混凝土,厚度300cm;3、基础表面平整、水平
度偏差不大于10cm。
10、物料提升机安全缓冲距离应为多少﹖
答:3米。
11、井字架的第一导向滑轮与卷扬机距离应为多少﹖
答:卷扬机卷筒系带槽卷筒的为卷筒宽度的15倍;卷扬机卷筒系无槽卷筒的为卷筒宽度的20倍。
12、什么是“十不用”原则﹖
1、被吊物重员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的物品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
8、零散物不装容器不准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雪时不准吊。
13、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有哪几类﹖
答:手势信号,旗语信号和音响信号。
14、吊钩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的多少时应报废﹖
答:超过原高度的10%应报废。
15、塔吊作业前重点检查内容有哪些﹖
答:1、机械结构外观情况,各传动机构应正常;2、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应符合标准;3、主要部位连接螺栓应无松动,4、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5、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16、起重机吊运物体时是否可以从入的头顶越过﹖
答:不可以,起重吊运物体禁止从人的头顶超过。
17、起重机械的信号员的主要责任是什么﹖
答:吊运过程中,给操作人员适当的指示信号,令吊运工作顺利进行。
18、什么是塔吊安全装置的“四限位两保险”﹖
答:四限位: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装置。两保险:吊钩保险和卷筒保险装置,
19、发生塔机事故的原因有哪些﹖
答:1、无证操作;2、超负荷运行;3、指挥信号错误,造成误操作;4、歪拉斜吊;5、安全装置失灵;6、轨道与附着装置安装不合要求:7、不履行保养检修制度,故障未及时排除;8、对气候变化估计不足,特别是夜间无人工作时遇有大风,夹轨钳夹持不住。
20、当塔吊扶梯设在结构内部时,什么情况下可不设护圈﹖
答:扶梯与结构间的自由通道间距小于l.2m时,可不设护圈。
21、塔式起重机的轨道的纵横向不平度如何规定﹖
答:均不得大于1%。
22、钢丝绳在什么情况下应进行更换﹖
答:钢丝绳断丝数在捻节距内超过总丝数的10%,绳径磨损40%,应更换新绳。
23、《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规定,遇有多少级风力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和高空作业﹖
答:六级以上的强风。
24、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应少于多少米﹖各种气瓶距明火距离多少米﹖
答:5米和10米,
25、气瓶放置时,一般应该横放还是立放﹖
答:立放。
26、搅拌机启动后,应使搅拌筒达到什么转速后再进行上料﹖
答:稳定转速。
27、进行焊割作业前为什么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
答:因为焊割是一种明火高温作业,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如果作业现场没有清除可燃物,就会引起燃烧事故。
28、操作旋转机械设备的人员防护有哪些要求﹖
答:应穿“三紧”?袖口紧、下摆紧、裤脚紧 工作服;不准戴手套、围巾;女工的发辫要盘在工作帽内,不准露出帽外。
29、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注意哪些事项﹖
1、工具使用前,应经专职电工检验接线是否正确,防止零线与相线错接造成事故。
2、长期搁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由电工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3、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接长,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电箱解决。
4、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改换,严禁不用插头直接将电线的金属丝插入插座。
5、发现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6、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工具。
7、手持式工具的旋转部件应有防护装置;
8、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9、电源处,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30、推土机在斜坡横向推土时,斜坡不能超过多少度﹖
答:30度。
31、在潮湿的场所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有什么安全要求﹖
答:潮湿场所应使用II类或III类工具。如果使用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
32、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工作时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采取顿些安全措施﹖
答:上述场所应使用III类工具。如果使用I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 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
33、使用气瓶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1)禁止敲击、碰撞,以免损伤和损坏气瓶;
(2)冬天瓶阀冻结时,宜用热水或其它安全的方式解冻,不准用明火烘烤,以免气瓶材质的机械特性变坏和气瓶内压增高;
(3)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战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4)夏季要防止阳光曝晒;
(5)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的余压宜留o.49MPa(5Kgf/cm2)左右,其他气体气瓶的余压可低些;
(6)不得用电磁起重机搬运气瓶,以免失电时气瓶从高空坠落而致气瓶损坏和爆炸;
(7)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气体的气瓶,不得置于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34、各类气瓶检验周期为多少?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气体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35、气瓶的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哪些内容?
(1)气瓶的充装工艺指标和要求;
(2)充装方法和操作程序、注意事项;
(3)气瓶使用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防止措施;
(4)气瓶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篇二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xxx尔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安全行为整治措施:
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
班组安全生产整治措施:
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年”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易发事故重要环节整治措施:
对“四口”“五临边”、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
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
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篇三
为响应国家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中交集团、局工作部署和项目办关于活动安排的要求,项目结合阜新高速公路FX-03标项目实际情况,经项目领导班子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项目20xx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活动安排,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更好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指导思想
项目始终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项目特殊性,重点布置人员、设备和投入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树立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意识,为每一位人员灌输安全就是节约、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项目始终做到领导、管理人员重视安全,强化作业组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每位员工就是一个安全点的制度,争取安全完成阜新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第三合同段施工生产任务。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安排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机构
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办公室。
车 辆:五十铃一辆 猎豹一辆 捷达一辆
2、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负责20xx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制定、监管和考评;
活动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具体开展工作和各项措施的监督落实,检查、督促整改;
工程部负责现场各工点活动月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作业班组是活动措施的具体执行人,负责活动宣传标语标牌的树立、看管、保护;
经理办公室负责活动月组织,资料整理,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全环保部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开展、组织、监管和执行部门,在活动时间内可以根据活动需要调配所有部门、作业班组、人员、机械设备;
财务部负责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专款专用和到位。
3、时间安排
20xx年6月1日—6月10日为动员阶段;
6月1日—6月30日活动的执行过程;
6月1日—6月15日为学习教育阶段
6月25日—6月30日为活动总结阶段。
四、活动方案
1、动员阶段
项目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召开会议,传达业主关于活动月
的要求和内容,宣布阜新高速公路FX-03标标活动方案,并布置工作开展;谁主管谁负责传达活动内容和措施到作业班组和工点。具体由经理公室组织、监管传达。
2、全员学习、教育
安全环保部负责向全体人员培训安全常识、对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操作教育,针对各作业组进行安全交底。
结合本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灌输,帮助工友进行安全知识的增长。
建立健全各种资料,严格按照贯标要求进行工作资料整理、成册、归档备查。
3、各作业区、面、点的安全生产措施
现场安全措施直接影响安全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共同做好安全的目标,现对现场进行统一要求如下:
现场规范,土堆成线、成型,覆盖,材料堆放整齐,驻点布置科学合理,环保卫生,配电箱设立合理规范,线路整齐有序,无裸露。小型机具摆放合理整齐,操作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佩戴齐全,持证上岗,一线人员标准作业,公示牌树立规范,条幅悬挂牢固,标志标牌树立规范醒目。
标志标牌等物品摆放规范、牢固,有专人看守现场安全员起到维护安全施工生产的作用。基坑、水池、泥浆池、施工点围挡规范,有人监控。
4、安全检查、整改落实
安全环保部负责各项安全措施、宣传措施落实到位,并不定期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文明施工行为立即予以要求就地整改,并列入对工队的考评中。
5、活动总结上报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部积极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备查。并就此次活动的实施进行评价和总结。
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篇四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
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活动范围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常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xx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尝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对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XX)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标准》dgj32/j 66-xx,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xx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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