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安全事故报告【通用多篇】为好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篇一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学校工作的重要部分,我校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学校领导切实加强了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部署,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到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宣传制度,设立消防安全监督岗。由校领导亲自抓,全体教师直接参与,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进行常期的自我检查和自我整改。
一、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制度。
二、学校在自查整改中发现
我校存在着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中心小学教师宿舍楼消防设施不够完善,现已通水,但未装灭火器,而且安全通道只有一条,且不够宽畅。胜利小学火灾隐患较严重,教师宿舍属木质结构危房,电线老化,易发生火灾。现在,学校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已将这些危房列入拆除整改项目,将尽快进行拆除整改。
校园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范文第三十篇
为了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校的安全隐患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门卫登记制度,外来人员必须登记,有外来人员需进校时,门卫必须与被访人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3、每班每天早晨要检查班级学生的出勤情况,对未出勤的学生要查明原因,记录备案,不明原因的立即上报。
4、严格规范教师、学生请假制度,上班时间教师、学生出校门时,必须报经教务处、班主任批准,方可出入。
5、学校每天安排值日教师,处理并记录值日期间的偶发事件特殊情况向校长室报告。
6、各办公室、功能室、教室、食堂厨房及其它重要场所,应按统一规定落锁,以防外人入内,本校学生亦应按规定出入。
7、上课时间不会客。发现陌生人在校内活动要进行查问,发现形迹可疑的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8、各班级要经常利用班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知识教育。如: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等,以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班级内、校内出现较大安全事故分别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负责及时向校长室报告;出现一般安全问题由班主任、行政值班负责登记并处理。
安全事故工作总结 篇二
煤炭生产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由于煤炭生产方式的特殊性,煤炭生产在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时,必须保证安全生产。近几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诸多法律、政策和规定,同时加紧了对各类煤矿的安全检查,发现有问题的停产整顿,规范了小煤矿。尽管如此,各类煤矿事故仍然时有发生,惨不忍睹的事故现场,家属与泪俱下的哭诉时刻警示我们: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煤矿安全工作是“天”字号的良心工程是民心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职工在脏、苦、累、险的井下工作环境中,不仅是可自然灾害、地质变化的直接威胁,而且日常生产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外物影响,设备的性能不稳定等诸多因素,都会致使事故发生。为此,不断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程作业,加强科学管理办法,才能为安全生产奠好基,铺实路。在日常的安全生产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理念,不断查找差距,总结经验,增添新的安全技术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每一个环节的管理,严格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漏项目的管理,树立安全警钟长鸣的思想,才能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思想观念和动机决定人的行为,人的每一行为均为大脑指挥完成,为此,要确保安全生产必须从提高人的认识做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人的认识:一是坚持安全理念灌输,让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所面临的安全形势和任务,自觉主动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安全工作上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消除工作浮躁、态度不扎实的现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章作业;二是强化各级管理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把安全作为考核每一个干部是否称职的标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划分各级干部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以此来促使各级干部带头学习、执行规程、措施和相关制度,摆正安全与生产、与发展、与稳定、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三是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简报、板报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转变,同时充分利用安全活动和班前会的时间,向职工宣灌安全思想,逐渐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自觉养成生产过程中检查周围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坚决做到“三不生产”。
狠抓人的因素,强化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是煤矿管理的重中之重,安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生存,关系到家庭的完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为此,我们必须在管理上做文章,保证安全生产,加强管理,注重制度的建设,更应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明确划分各级干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做到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分工明确,通力合作。一是根据领导就是责任的原则,要求各级干部超前考虑,靠前指挥,严格要求各级执班干部盯住现场,蹲在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充分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聪明才智,优化采掘工艺及支护形式,要求员工对自己高度负责,珍爱生命,关注安全,在本职岗位上采取最安全、最有效的方式来进行作业,并掀起狠抓反“三违”的活动,在日常安全生产过程中坚决盯住六种违章人员,从操作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三是实行安全提示制度,对每月每天的安全重点和存在的隐患进行提示,让职工对当班的安全重点做到心中有数;四是严格查处各类事故,对查出的各类事故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分析,查明原因,找出责任人,对事故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从重处罚,以起到警示的作用;五是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事故隐患,起到防范于未然的作用,在安全检查上,首先要强调检查人员的责任心。为此,在人员的任用上必须制定严格录用的标准,从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等几方面进行认真考核。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规程》的要求。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抽查相结合的原则,对思想认识、制度建设、措施落实、隐患查处、实际效果等方面进行检查。按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边提高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并督促整改,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再次就是强化检查的效果。要求在现场检查时,严格做到巡回检查,不留死角、铁面无私,认真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到实处,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做到专管群治,全员管理,构筑安全工作的第二道防线。
加强培训,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安全生产
培训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是践行“**”的具体表现。现代企业发展需要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但是煤矿从业人员普遍存在人员流动性大,受教育程度不高等特点,造成一遇到困难思想情绪大,学习业务知识的兴趣不浓,所以往往在工作中出现不知不懂、违章蛮干造成的事故。因此我们必须从员工培训上入手,把这项工作作为企业最基本、最必要的工作来抓。对全体干职员工采取强化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合格的原则,有针对性的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广大干职员工的科学技术水平、业务水平,采取业余学习为主,脱产学习为辅,岗位练兵,技术比武,以现场为课堂,干部身教重于言教和各类事故案例分析等方式,通过培训来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思想和自主保安的能力,从而达到“三不伤害”的目的。在安全执法上,要像“黑包公”一样秉公执法,抛开亲情、友情,坚持有情的管理、无情的制度,铁面无私,这样严管重罚,让员工认识到生产过程中不能违章,也不敢违章,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总之,企业发展是为了人,企业的发展必须依靠人,企业安全为了人,动态性的煤矿系统工程必须依靠人,人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的核心,是搞好煤矿安全的第一因素,为此搞好煤矿安全工作必须从人的思想和行为入手,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长效机制,同时把煤矿的管理、装备、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扎实工作,戒骄戒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树立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才能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从而促进企业安全再上新的台阶。
安全事故反思 篇三
尊敬的xxxx:
我怀着无比愧疚的心情,为xxxxxx车辆交通事故做深刻剖析和检查。20xx年xx月xx日星期五我xx从xxxx(事情经过),造成单位安全安全发展形势受到严重损坏,危害极其严重:
xxxxxxxx交通事故的教训是深刻惨痛的。任何事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只有深刻检讨我连支部在工作中的失误,深刻查找事故的原因,深挖根源才能真正吸取经验教训。经过深刻剖析,我连支部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安全防事故工作不深不细,没有把握住关键问题环节这次事故的发生表明中队存在安全防事故工作不深不细,没有把握住重点。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各类教育整顿的重要作用。教育整顿虽然组织得多,只注重形式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虽然按照机关的指示和计划落实了各项教育和管理,但是对中队经常担负出车任务的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还不到位,认为他们经常出车,驾驶技能比较好,弱化了对这些人员的跟踪管理和问效,没有及时准确的把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操作技能水平,导致这次事故的发生。
二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车辆安全防事故工作满足于工作做了,没有深入的去了解底层官兵对各类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没有有针对性的搞好分类,分层次教育管理,对安全防事故的重点内容和重点法规没有进行强调,没有抓反复,没有考核检查。
三是安全风险评估没有抓住关键环节。中队对担负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存在过于相信战士的技术,只满足于提要求,控制车速,但是在交待驾驶路线而对路线中可能存在的危险路段提示不够具体。特别是道路条件好,容易被轻视的地方,提醒不够。这说明中队的交通安全风险评估还停留在比较低层次,不深不细,没有抓住关键的环节。
(二)驾驶员安全观念树得不牢,应对突发情况处置能力弱。在事故中,驾驶员xxxxxx没能完全按照道路交通中关于规避的原则处理,一定程度上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虽然不是负全责,但足可以说明,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安全观念树得不牢,在处理情况时有安全观念淡化,盲目自信,自认为车速慢,安全有把握,地方车会采取措施,能够过去,不会有事,不能严格的按照规定的通行规则驾驶车辆,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发生前,驾驶员有明显的犹豫的情况,本应该停止前进确保安全,但是错误处臵情况,继而产生了误操作,导致事故发生,这说明驾驶员在处臵突发情况时的反应能力和处臵能力还很薄弱,心理素质不过硬。
(三)带车干部思想麻痹大意,对可能出现的危险预见性不够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在一处无红绿灯、无交警职守的十字路口,属于比较危险、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带车干部xxxx不能对司机做出提前预警和给予提醒,事发前没有发现驾驶员的异常反应,没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不当操作,说明带车干部存在思想麻痹大意的问题,对危险的预见性不够。原本可以避免的一起事故,原本不应该发生的事故,由于思想上的麻痹大意发生了。造成严重的后果,非常痛心,万分的不应该。看到事故的后果,当事干部后悔莫及,深深自责,没有牢记区下发的“安全工作十要”,没有履行好职责,愧对各级首长机关的信任。
下一步整改
(一)牢记xxxxxxxx车辆交通事故教训,强化交通安全防事故工作,项筑牢车辆交通安全防线。
一是通过xxxxxxxx交通事故,给全连的官兵敲醒了警钟,使大家从盲目乐观的中队安全建设形势的误区中走出来,正视中队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吸取经验教训,为下步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是中队进行深刻剖析xxxxxxxx事故的教训,中队支部作出深刻检查,开展事故原因分析。全连官兵开展车辆交通安全知识技能的自评和互评,重新对自身存在的思想上的,心理上的,知识和技能上的缺点和不足进行自查互查,从这次事故的发生对照自己,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使错误的安全观,盲目自信的思想刹住车。
三是引导官兵正确看待事故的发生,使全连官兵在思想上不为此次事故背上包袱,加强交强交通安全事故教育,加大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防范细则》等法规,深入开展安全工作大家谈活动。以此为契机,找准官兵在法规掌握方面的薄弱环节,搞好有针对性的教育。
(二)严密细致科学安排各类车辆保障工作,确保放心人开放心车中队将进一步完善细化车辆交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从人、车、路以及天气和时段来分析在出车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安全隐患。确保放心人开放心车,明确各类事故多发路段,和事故高发时段和季节性防事故工作。突出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的授课,讲授中队经常出车路线中的危险路段及其处理办法,特别是以前容易被轻视的路段和路口,使带车干部和驾驶员成为车辆交通防事故的明白人。强化驾驶员队伍的知识技能储备,加强车辆的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战术技术性能,严格派车制度,根据天气情况、出车的任务和驾驶员的特点派遣车辆,确保放心人开方心车。
(三)扎实开展好,“交通安全月”中队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交通安全月”活动,切实抓好整改提高,中队将根据机关的要求进一步把活动的各项教育和配套活动进行细化,并与中队的实际情况结合,特别是xxxxxxxx交通事故的原因危害进行有机结合,扎实开展安全行车大家谈、驾驶员交通安全知识技能自评互评、理论学习和考核等活动,将本次事故的经验教训深化提高,切实打牢中队安全发展的基础。
在xxxxxxxx交通事故惨痛的教训下,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多一份认真,多一份细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从现在做起,为不再让惨烈的车祸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伤害我们的官兵。我连支部一定克服麻痹思想,认真细致抓好各项工作的末端落实;严格管理教育驾驶员队伍,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做好车辆交通安全防事故工作。
安全事故反思 篇四
3月29日公司所属电厂发生一起煤气逸散导致人员窒息的重大事故。这次事故给个人、公司、社会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这一事故令我们发人深醒。
就这起事故,厂部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组织全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根据自身实际,反思平时的作业流程,认为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不按规定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关要求。
二、工作时自我保护意识、互保意识不强,存在违章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松懈。
三、有时候有怕麻烦、图省事的侥幸心理,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
四、现场查勘不到位,没有仔细检查、确认现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现场执行安全措施不到位。在现场作业时未按要求落实、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公司日益发展壮大,所使用的新设备新技术越来越多,这样我们面临的安全风险也越来越大。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控制。作为员工,我们一定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实做到"三不伤害"。
安全事故反思 篇五
尊敬的系领导、老师:
一个半学期以来,我部门工作开展的密度、力度从总体上来说已经很大了,在宿舍管理方面效果还可以。但在某些方面细节问题上做得还不怎么到位,以导致20xx年3月29号晚上(8:00—9:00)寝室因私拉电线使用不当而失火。对此我代表部门愿意接受任何处罚,且作以下检讨:
学生会本着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的宗旨工作,工作严谨、一丝不苟。寝室失火可以说是我部门工作还没到位,比如:
1、寝室管理、安全检查出现真空期(上课期间及每周日21:00—22:30)。
2、安全宣传力度还不够,安全用电还未深入人心,同学们的'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
3、虽然我部门在3月9号10号对我系寝室进行了大功率电器清缴和私拉电线清查,但未对私拉电线的寝室进行及时处理。
以上三点可能是导致失火的主要的直接或间接原因,为此我部门为机械系学生会、为机械系所有同学、老师及系领导抹黑,也辜负了大家的厚望,在此我部门深表歉意!
关于安全事故反思 篇六
xx年月日,xx电业局xx送变电工区xx一次变电所发生一齐人身触电事故。针对此次事故,我们变电检修班进行了严肃、认真的学习和讨论。
经过调查,事故本身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对66kv大塔线226间隔的开关、ct和线路耦合电容器进行预试。但由于我们的工作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安规》有关规定,而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那么,我们天天在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每年都举行《安规》考试,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严重事故呢究其根本原因,我想主要有两点:一、安全管理流于形式,有些工作人员安全职责心差,经常出现“到岗,不到位”的现象;二、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有些工作人员没有树立真正的安全意识,缺乏自我防护意识。
此次事故的性质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教训是惨痛的!在xx电业局坚持20多年没有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时候,在很多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安全意识逐步淡化的时候,此次事故的发生无疑是给了我们当头一棒!这一棒使我们猛醒:“啊,原先危险就在我们身边!”王总说:我们的工作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安全意识薄弱——“事故没有发生在本单位不行,不是大的事故还不行!”我觉得王总说得很对,也很切合实际。
都说“亡羊补牢,尤为未晚。”,我看,在我们电力部门这句话是不适宜的!我们不要搞“亡羊补牢”,我们要搞“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把一切不安全因素灭杀在萌芽状态!
由于此次事故发生在变检班的一个新人身上,而我本人也是一个刚刚踏入变检工作岗位的新手,所以,我对此次事故的发生感到万分的悲痛和惋惜!而要从我,一个变检新人的角度对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谈谈自我的感触的话,回想以前工作中的我,加上此次事故,我觉得我们新参加工作的人普遍在工作中存在下头两点误区:第一、做为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新人,有好多知识还不懂,但有些时候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向老工人师傅请教。第二、另一方面,由于刚刚参加工作,各方面都急于表现自我,得到大家的认可,而怕被责备,觉得那样是被别人笑话、看不起。所以,在工作中不管不顾,只要是师傅们布置下的任务就快马加鞭,尽量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有时候,甚至是不等别人发话,也不跟别人打招呼就擅自行动,觉得那样才能体现出自我工作进取、有眼神儿。
在惨痛的事故教训面前,我深深的感悟到:“踏踏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对于一个新工作的人是多么的重要!我们在工作中要进取地发扬孔子的“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精神,勤于学习和请教各方面的工作知识;再有,在参加一些工作前,要进取的和教师傅们交流、沟通,异常是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时,要问清带电部位并亲自检查所拉开的开关和刀闸是否在拉开状态。我们在工作中要牢记“面子是小,工作是大!”、“速度是小,完成是大!”、“事无巨细,安全第一!”。
安全事故反思 篇七
鲜活的生命,才能在阔远的宇宙空间施展才华、实现抱负;只有健康的生命才能承担起所有的责任、为社会造福。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生命之舟时常会遇到暴风骤雨和滔天巨浪的摧残和颠覆,使无以计数的生命之魂不得不面对一次次生离死别的严峻考验。安全――这沉重的话题,带给我们的思考确实太沉重了!
我生在煤矿,长在矿山,那高耸的`井架,猎猎的红旗,如同煤矿工人刚直的性格和坚韧的信念,给了我无限的憧憬和向往,赋予了我热爱矿山的精神;那暴怒的黑泉、断裂的岩壁狞笑着用肮脏的黑手扼杀父老兄弟魂魄,制造的呻吟和痛苦,也使我尝尽了人生太多艰涩的悲伤。矿山,这生命的故园—让我热恋,使我悲寒。难道我们为之奋斗的这方圣土的兴衰,必然伴有兄弟肢体的残破、亲人无辜的丧失吗?我不愿意。我想,在座的每一位也不会愿意。让我们认真地思考吧!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篇八
20xx年3月1日15时50分左右,位于攀枝花钒钛产业园区内的攀枝花市天亿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称天亿公司)发生2号黄磷电炉炉料外泄燃爆事故,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约60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xxx令第493号)和《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成立了天亿公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由市安监局牵头,监察局、公安局、消防支队、经信委、环保局、市总工会和钒钛园区管委会组成,并邀请市检察院参加事故调查。调查组由市安监局局长谭兴忠任组长。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及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意见和整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及其黄磷冶炼炉概况
天亿公司成立于20xx年1月,主要从事黄磷生产和销售。该公司现有股东二人:总经理、法人代表汪明华和董事长张捷,二人系夫妻。天亿公司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川WH安许证字[20xx]0195,有效期20xx年4月17日至20xx年4月16日),取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编号:AQBWⅡ川危化[20xx]023,有效期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5月4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资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该公司有两台黄磷电冶炼炉(1号炉和2号炉),设计年产15000吨食品级特种黄磷。该项目20xx年12月立项,四川省化工设计院进行设计,十四冶负责筑炉施工,20xx年6月初步建成并陆续投入生产。
该公司2号炉建成投入生产后,于20xx年进行过一次停炉清理炉料作业,但未对炉底碳砖进行检查维护。20xx年11月1日因其变压器烧毁而停产至20xx年10月17日,20xx年1月29日至2月14日春节放假停产,2月15日恢复生产。
二、事故发生、报告和救援处置经过
20xx年3月1日7时白班上班后,因1号炉电极折断停炉,磷炉车间副主任陈洪带领磷炉乙班杨贵富(班长)等5人和钳焊班5人、电工班5人对1号炉进行检修,同时,杨贵富安排3名电炉操作工(张雪梅、周军、郝建英)、1名巡视工(郝兴华)负责2号炉操作和巡视。其间,2号炉8时打开出铁口无磷铁流出;10时出第一次渣时少量磷铁从渣口流出;13时出第二次渣,预计16时出第三次渣。出铁、出渣时杨贵富带领本班人员从1号炉返回2号炉(1、2号炉相距约20米)作业。15时左右,钳焊班的田占芳(副班长)、徐祥和电工班的周代旭、文翠明、邵芝连等人从1号炉检修现场回到与2号炉相邻的“精制工段工具间”准备工具和待命。约15时50分,大家听到一声闷响,未在意;数秒钟后听到第二声闷响,并发现门外有渣、尘落下,周代旭、文翠明先后往门外跑,紧接着听到第三声、第四声巨响,伴有大量渣尘和玻璃碎片落下,并有热浪和烟雾从后面袭来。文翠明、周代旭往办公楼方向跑,边跑边往后看,没有发现田占芳、徐祥、邵芝连跑出来。随后文翠明、周代旭将此情况告诉班组其他人员,大家分别拨打三人手机,均未联系上。当时,陈洪、杨贵富正站在米平台1、2号炉之间,听到第一声响杨贵富往2号炉方向跑了几步并往下看,看到有火光和浓烟从2号炉底冒出,认为是炉底爆炸,马上叫操作工张雪梅停电并往外跑。陈洪在通过手机向公司副总经理李子海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米平台上的人员分别向后面的石灰车间和旁边的1号炉方向撤离,撤离过程中陆续听到数次爆响并伴有脚下微振。撤到0平台1号炉旁空旷平地后陈洪立即清点人数,发现1号炉检修现场和2号炉当班人员一个不少,这时看到电工文翠明跑来,大家询问电工班、钳焊班人员情况,得知田占芳、徐祥、邵芝连未能联系上,并看到“精制工段工具间”和2号炉变压器燃起大火,遂立即投入灭火。李子海获悉事故情况后迅速报告总经理汪明华,李、汪二人先后赶赴现场参与灭火救援并安排相关工作。
15时51分,110指挥中心、119指挥平台先后接到社会人员和天亿公司员工报警,16时01分、16时07分园区公安分局、园区消防特勤中队先后赶到现场进行警戒和灭火。
接到事故报告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殷旭东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环境监测等工作。公安、消防、安监、环保、园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川投化工公司部分员工赶到现场参与应急救援。至19时50分,大火扑灭;22时,在“精制工段工具间”发现田占芳、徐祥、邵芝连3人遗体,现场搜救结束。经法医鉴定,3人均系“烧伤导致原发性休克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先后指示:全力搜救失踪人员,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省安监局孙建军局长、刘健副局长、吴金炉副局长及时过问,并指派专员连夜赶赴我市指导现场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3月2日10时,市委书记刘成鸣察看事故现场,强调要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底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自力,市委常委、园区党工委书记许健民先后赶到事故现场检查指导相关工作。
为了防止次生灾害,3月2日,市安监局钒钛产业园区分局发出《关于保护现场、紧急处置隐患、配合事故调查相关事项的指令》,督促天亿公司对2号炉受磷槽、精制槽中遗留的黄磷进行安善处置;3月2日10时30分,市安监局、园区管委会召开现场会,让相关企业负责人现场接受教育;3月2日下午,以炉况控制、炉周水患和辅助用房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在全市展开。3月3日,受省安监局委托,市安监局对天亿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暂扣。3月19日,省安监局组织召开天亿化工“”事故现场会。
3月2日12时,环保部门监测到的园区内和园区周边空气质量无异常。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根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和调查取证,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天亿公司2号炉炉底碳砖失效,熔池下沉,炉底烧穿,熔融磷铁磷渣泄漏遇湿爆炸,部分检修人员避险不及,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经过对炉底碳砖衬里的清理,发现2号炉两层炉底碳砖腐蚀殆尽,熔池下沉到碳砖以下,部分碳砖漂浮;炉底接近中心部位有直径约40厘米的烧穿孔,近百吨熔融磷铁磷渣从此泄出并遇湿爆炸。爆炸冲击波冲垮炉周围堰和相邻水池,池中水流外泄并被熔融磷铁磷渣覆盖引发剧烈爆炸,导致预沉槽钢梁支架垮塌、预沉槽坠落受损、槽中泥磷泄漏燃烧和“精制工段工具间”墙体崩塌,在此间准备工具和待命的5人中有3人未能逃离并遇难。同时,熔融炉料和热辐射引燃该“工具间”右侧隔壁上方的2号炉变压器,加重了现场火势和浓烟。
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是:
(一)炉底烧穿前磷炉的异常情况未被发现和重视。依照常识,炉底烧穿前会出现炉底温度升高、炉底钢板发红现象,但当班负责2号炉巡视和炉温监测的郝兴华却称未发现异常。根据班组《工作日志》记载,20xx年2月下旬以来,2号炉电极消耗过大,磷铁出得极少,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和磷炉配料工作的车间主任林红兵对此异常情况没有认真分析原因,未采取预防、控制事故的有效措施。
(二)磷炉管理混乱
1、无磷炉检维修制度。2号炉自20xx年建成投产以来未进行过炉衬检维修工作,炉底碳砖腐蚀、漂浮不能被及时发现和修复,磷炉长时间带病运行。
2、不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磷炉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天亿公司不按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磷炉炉底测温热电偶、预沉槽水箱等装置、设施坏了也不能及时修复。
3、吨磷工资计提办法的实施缺少安全约束。天亿公司对磷炉车间实行吨磷工资计提办法的同时安全考核未跟上,客观上助长了班组、车间关注黄磷产量而无暇顾及安全现象的发生,对企业安全生产构成威胁。
4、企业安全管理体制不顺,安全管理效力、权威不足。天亿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行政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工作由车间主任直接向总经理报告和负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技术、安全与设备脱节,当安全与其他工作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安全往往让位于其他,导致该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职工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不能有效解决。
(三)安全措施欠缺,安全生产执行力不强。在由副总经理李子海主持,当时的车间主任成秋池、精制包装班班长肖元兵等参加的20xx年11月11日公司生产例会上,磷炉车间副主任陈洪提出2号炉炉底温度过高、预沉槽下面有大量积水等问题,会议仅要求增加红外电子测温仪加强炉温监测,未提出尽快修复热电偶、制定监测操作规程、强化测温过程管理等措施,导致炉温监测方式不可靠、测温过程和记录存在一定随意性等缺陷。对“2号炉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的问题,会议提出“请相关管理人员引起重视,尽快解决此问题”,但时至本次炉底烧穿,2号炉预沉槽下仍有大量积水并导致炉底泄漏出的熔融磷铁磷渣的剧烈爆炸。
(四)员工安全意识淡薄。本次事故中发生人员死亡的场所为“精制工段工具间”,其设计功能为:车间维修用备品、备件和工具堆放处,但部分检维修人员仍然较长时间滞留其中;市安监局“12350”24小时人工值班电话、园区管委会和安监园区分局在天亿公司大门口分别设置有《安全生产领导联系牌》及《安全生产举报牌》,安监园区分局专门发布关于报告安全生产重要事项的《通知》,并通过每月安全生产例会、检查、培训及“安全月”活动等形式反复宣传,相关单位和部门均未接到有关天亿公司磷炉或其周边隐患的报告、举报或反映。
事故性质:本次事故是一起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一)郝兴华,天亿公司磷炉乙班巡视工,负责20xx年3月1日白班2号炉巡视和炉温监测、记录工作,本应发现而未发现2号炉炉底烧穿前炉底钢板和炉温异常情况,未保管好测温记录,违反《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同时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0000元。
(二)林红兵,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主任,全面负责该公司生产管理和磷炉配料工作,对2号炉存在的炉底温度过高、电极消耗过大、磷铁出得极少等问题没有认真分析原因,未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最终导致事故发生,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主要管理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同时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三)汪明华,天亿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领导磷炉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工作,未有效履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三)项“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四)项“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五)项“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同时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对其处以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四)杨贵富,天亿公司磷炉乙班班长,负责20xx年3月1日白班2号炉生产组织管理,对当班炉温监测工作缺乏监督,没有及时查看测温记录,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责任,本应对其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予以追究,鉴于事故当天其受命参与1号炉检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对2号炉的安全管理,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五)肖元兵,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精制包装班班长,负责黄磷包装和受磷槽、精制槽、预沉槽及其下方水池管理工作,对20xx年11月11日公司生产例会提出的“2号炉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请相关管理人员引起重视,尽快解决此问题”的要求未予落实,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重要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六)李子海,天亿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政后勤等项工作,总经理汪明华不在公司时受其委托召集公司生产例会,对该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未尽自己所能提出解决办法,对20xx年11月11日生产例会反映的“2号炉炉底温度过高”、“2号炉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的问题解决措施不力,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30000元。
(七)成秋池,20xx年9月至20xx年1月2日任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主任,20xx年1月3日起调到天亿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汪明华控股的会东金川公司工作。作为当时天亿公司的生产负责人,对2号炉存在的问题没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负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5000元。
(八)陈洪,天亿公司黄磷生产车间副主任,直接负责磷炉生产管理,虽然明确提出2号炉存在炉底温度过高、预沉槽下有大量积水等突出问题,但没有尽自己所能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5000元。
(九)李林君,天亿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该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该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未竭尽所能提出解决办法,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其他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负岗位责任”的规定,应承担本次事故一般管理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其处以罚款20000元。
(十)天亿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彻底,培训教育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采用先进的工艺装备,利用有效的管理技术和手段,加强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监测监控,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规定,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对天亿公司处以罚款50万元。
(十一)本次事故反映出目前园区安全监管未能深入到企业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层面的问题,建议对安监园区分局具体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市安监局园区分局负责人和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建议责成钒钛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五、防范措施建议
(一)针对本次事故反映出的问题,各化工企业要认真做好以下整改工作:
第一,立即开展化工炉窑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治理化工炉窑炉况监控、炉周水患和辅助用房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第二,开展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诊断,查找设计缺陷,实施安全联锁装置和自动化控制系统升级改造,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
第三,加快企业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安全监测监控水平。钒钛园区已经建成投产的化工企业要在20xx年底前建成企业安全监测监控平台,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的企业要将安全监测监控平台纳入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进行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并投入运行。企业平台要与园区综合平台对接,确保企业平台与园区平台之间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可靠传输。
第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安全标准化实效。化工企业要对照相关专业标准,按照持续改进的要求,强化班组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强作业过程监督,完善自保、互保、联保机制,增强识险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第五,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两重一大”安全监管工作。规范“两重一大”档案建设,强化“两重一大”动态监管,开展“两重一大”预案演练,提升“两重一大”监管实效,防患于未然,控灾于初始,最大限度地避免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钒钛产业园区安全生产实际,结合上级要求,有关部门、园区管委会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攻坚计划,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扭转园区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第二,开展园区总体安全评价,制定园区《化工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总体应急预案》,调整园区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企业布局,加强应急设施建设,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控制园区安全风险。
第三,开展园区企业安全诊断。组织安全生产专家组,对园区涉氯、涉磷、涉酸企业和冶金企业、液氨企业进行专家诊断,从设计、工艺、装置、现场、人员、防护、操作、应急、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排查,列出隐患清单,逐一督促整改。
第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园区要分期分批对企业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和生产、技术、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生产履责能力。要督促企业扎实有效开展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老员工年度安全教育和外来人员、危险岗位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养成安全行为习惯。
第五,研究解决园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问题,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责权相当、事权统一、务实高效的园区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
(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决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能力和基础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清理出相关行业领域,加强动态监管,掌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二,厘清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完整、准确履职,持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良性循环。
第三,加强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鼓励、支持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事故隐患,充分发挥员工在隐患发现、报告及整改措施落实等环节不可替代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监督者作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安全生产的实际工作当中,把安全生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第四,培育、发展和规范安全顾问、安全培训、安全咨询、安全评估、安全监测、安全监理、安全托管等专业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档次,为企业尽责、员工维权、政府履职提供实用、便捷、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
第五,领导带头,专家参与,媒体跟进,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暗查暗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突出问题媒体曝光,典型案件公之于众,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你也可以在好范文网搜索更多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其他安全事故报告【通用多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