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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篇一
为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武安〔20xx〕17号),提高街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化工区街、乡、镇。
二、工作目标
在前期全市创建安全生产优秀街乡镇工作的基础上,20xx年,全市所有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部达标,40%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优秀。
(一)明确职责,落实街乡镇安全监管的责任。
(二)健全制度,促进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
(三)改进方法,促进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街乡镇安全监管水平。
(五)加大投入,改善街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条件。
(六)考核内容、评分方法和考核程序
1、考核内容
考核各街乡镇当年完成《全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所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的情况(具体内容见武汉市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考评细则)。主要内容是
(1)街乡镇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否形成;
(2)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3)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台账是否建立健全;
(4)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是否落实;
(5)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装备是否配备;
(6)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是否形成;
(7)街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8)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培训情况;
(9)街乡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10)街乡镇安全生产事故的查处情况;
2、评分方法
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采用扣分办法,各项达标不扣分,未达标扣分,直至该项得分扣完为止。另外还有加分项和否决项,具体评分方法见武汉市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考评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
3、考核程序
各街乡镇每年按照《考评细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评,各区安办每年对本辖区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按《考评细则》进行考核,并对考评优秀的街乡镇上报市安办。市安办对各区上报的安全生产工作优秀的街乡镇每二年进行1次考核,并对考核优秀的街乡镇予以通报表彰或授奖牌。
三、考核评分等级与奖惩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等。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至100分为优秀;70分(含70分)以上至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优工作纳入全市安监系统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对考核为优秀的街乡镇和创建工作突出的区安办,由市安办予以表彰并授牌。对考评不合格的街乡镇和创建工作滞后,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区安办进行通报批评。对上年度考评为优秀的街乡镇经复核未达优秀标准的,撤销该单位安全生产优秀街乡镇称号。考核结果由市办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抄送各级人民政府、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优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实际行动,是促进街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效措施,是街乡镇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有效途径。各级安办及各街乡镇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组织开展达标创优活动,成立专班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抓好落实,确保达标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标准。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对照《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全市创建安全生产优秀街乡镇活动考评细则》,对照标准找差距,定措施,抓整改。要重点把好街乡镇自评、区安办考核验收关,不迁就照顾,确保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达标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经验。在全市街乡镇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创优活动,是落实《武汉市安全生产工作xx规划》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创优工作规律,总结创优工作经验,为全面推动我市街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打基础。各区安办要注重树立典型,引导带动达标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本办法由市安办负责解释
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篇二
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适用范围】
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
【职责】
1、安全部负责本文件的修订和实施。
2、安全部负责对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内容】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1.1.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再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
1.2. 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
1.2.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1.2.2.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1.2.3. 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1.2.4.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1.2.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2.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1.2.7.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2. 教育培训内容:
2.2.1.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2.2.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2.2.3.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2.2.4. 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2.2.5.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2.6. 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2.2.7. 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1. 对兼职安全员的培训,由安全部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学时,并且必须进行考试。
3.2. 教育培训内容:
3.2.1.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3.2.2.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3.2.3. 兼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工作方法和具体要求。
3.2.4. 班组、库区工作环境、工作条件、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危险源和防止事故的对策。
3.2.5. 火灾发生的原因、预防以及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
3.2.6. 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管理及使用方法。
3.2.7. 事故管理知识。
4、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1. 对班组长的安全教育,由安全部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4.2. 教育培训内容:
4.2.1. 安全技术和技能知识。
4.2.2. 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
4.2.3.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4.2.4. 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的性能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4.2.5. 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正确的使用方法。
4.2.6. 班组长的职责、班组建设的内容、目标、方法。
4.2.7. 事故案列。
5、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1. 各部门负责安排本部门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2. 培训要求: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全员培训,不得遗漏。
5.3. 教育培训内容:
5.3.1. 本部门、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他对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5.3.2. 部门和岗位的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备等。
5.3.3. 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岗位、工种的作业标准,危险预知,习惯性违章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3.4. 工作时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性能、特点、作用和安全使用维护方法。
5.3.5. 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急救知识、报告制度和事故教训举例等。
5.3.6. 岗位间的工作衔接配合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操作示范(以老带新,细化教育)。
6、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1. 每个新入厂员工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方可试用。
6.2.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部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培训内容:
6.2.1. 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意义,使新入厂人员树立安全意识和劳动保护意识。
6.2.2. 讲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6.2.3. 介绍公司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及消防设施,劳动保护设施的情况,要求他们学会使用方法,注意爱护。
6.2.4. 提出希望和要求:要求新入厂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工作,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此外要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学会使用消防器械,发生火灾时,要服从指挥,积极补救或有秩序的紧急疏散。
6.3. 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车间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
时。培训内容:
6.3.1. 介绍车间的生产方式、工艺流程、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及活动情况。
6.3.2. 介绍车间的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车间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场所。有毒、有害、易爆等危险品的性能危害性及使用注意事项。
6.3.3. 介绍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穿戴要求及使用注意事项,结合一些常见的案例进行分析、讲解。
6.3.4. 介绍车间消防器的分布及使用常识。介绍消防安全知识,消防通道,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6.4.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培训内容:
6.4.1. 介绍本班组生产概况、作业环境、设备状况和性能。
6.4.2. 讲解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6.4.3. 讲解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保管方法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6.4.4. 教育员工发现了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并学会如何应急处理险情。
6.4.5. 安全操作规程。
7、其它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7.1. 调岗人员:
7.1.1. 调换新工作岗位,主要指职工在车间内或公司内换工种,或调换到与原工作岗位
操作方法有差异的岗位,应由接收部门进行相应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
7.1.2. 教育内容:车间、班组二级安全教育。如调做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准上岗作业。
7.2. 休假复工人员必须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7.3. 外来人员:
7.3.1. 包括工作人员、参观检查人员等。
7.3.2. 教育内容:公司、车间二级教育纲要。由安全部、车间安全员进行教育。
8、教育培训实施要求:
8.1. 各部门主管须针对各培训制度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人名单和拟定培训日期报安全部,以便检查、考核、监督、指导。
8.2. 各部门的每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须按以下要求记录、归档:负责人、时间、培训内容、参加人签字,按培训日期顺序编号存档,以备检查。
8.3. 考核办法:安全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专项检查,查记录、档案,缺少任何一项,视为安全教育不合格,报行政部进行相应处罚。
培训考核制度 篇三
随着课改的推进,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已成为教育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人成长的迫切需要。教师培训工作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确保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扎实、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教师培训工作制度。
一、远程培训
1、全体在编教师必须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各项远程培训学习。
2、参加各级各类远程培训的教师必须按照培训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考核成绩必须在合格以上。
二、校本培训
1、学校成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选定培训教师,采取集体学习与分散学习,集体合作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原则。
2、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保证纪律,保证学习质量,积极主动地参与培训全过程。
3、认真参加各种校本培训的成绩考核与验收、教师单项业务竞赛活动,成绩要在合格以上。
4、积极配合、认真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对领导小组指派承担的培训任务要主动接受,认真完成。
三、考核制度
1、参加各项培训的考勤情况记入教师本人的考勤,按《学校教师考勤制度》执行。
2、在各项培训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在目标管理考核“能”中扣2分。
3、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4、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5、各项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级、评优、评模、职称评聘的条件。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篇四
为加强公司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员业务素质和综合水平,有效增强安全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安全员考核细则,进一步明确安全员岗位责任,严格现场监督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员主要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作风正派;
2、严格执行采掘现场跟班制度,坚持8小时跟班,班后认真及时填写安全监督员现场跟班工作日志;
3、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当班的现场重点及时传递到下一个班次;
4、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现场检查,及时查纠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冒险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5、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三违”管理处罚细则》要求积极开展抓“三违”、查隐患工作,每个安全员一个月抓“三违”人次不得少于3人,查隐患不得少于5处。
6、检查各系统及各生产场所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现场作业状态,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停止作业,责令人员进行整改,危及人员安全时,迅速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并报告调度室、安全科;
7、对上级部门、公司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及自查的隐患和问题按制定的整改标准进行复查,跟踪落实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
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安全员记分考核
1、实行100分制考核(奖励最高得分为200分,最低分为0分),按下列方式进行记分。
(1)安全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扣10分:
①未完成抓“三违”、查隐患任务的;
②工作出现失误造成事故的。
(2)安全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扣10分:
①无故空岗、脱岗的;
②酒后上岗的;
③班中睡觉的;
(3)安全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扣5分:
①对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采掘行为未进行制止纠正的;
②发现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未及时制止的;
③不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不服从安排,不听从领导指挥的;
④工作散漫,不积极主动,不管事、怕事的;
⑤对上级部门、公司、矿领导和业务科室长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不力的,隐患不及时销号的。
(4)安全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扣2分:
①未持证上岗的;
②无故离岗时间较长,未严格做到现场跟班的;
③未按规定进行请假擅自休息的;
④本月出勤未达到21天的;
⑤未及时填写安全监督员工作日志的。
2、计分考核其它规定:
(1)本月内工作中及时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采掘头面并立即制止及时汇报的加20分;
(2)本月工作努力优秀,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得到领导表扬肯定的加15分;
(3)本月内在所在工作区域出现紧急状况及时向领导汇报的加10分;
(4)一个月内未被扣分的,根据情况给予加5分;
(5)一个月内扣分超过20分的,停工学习7天,并写出检查、保证,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6)一个月内扣分超过7分的,在安全科内会议上予以通报批评;
(7)一个月内扣分超过5分的,对安全员予以警告;
(8)一个月内扣分超过2分的,对安全员给予批评教育。
三、奖惩措施
1、坚持每班有人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督察,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如未制止,一经查出,处以100元罚款,如果未及时制止违章而发生事故,负连带责任,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处以200—500元罚款,一月内未发生未遂以上事故,给予10分奖励。
2、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注意方法方式,避免和工人发生争执,严禁打架闹事,一经发现,给予经济处罚500元,并停工学习7天。
3、发现安全隐患应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限期不整改的及时向安全科反应;如未对整改情况进行认真复查,处以100元罚款。
4、坚持每天填写安全监督员现场跟班工作日志,完整真实地记录当班的工作内容,安全科每天按日志填写内容进行分析调查后下发整改通知或处罚决定,发现填写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填写,将处以100元罚款。
5、根据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员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等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安全技术水平,因个人素质影响科内工作的,处以100元罚款。
6、每天上班前必须开班前会,班前会上布置的工作传达给当班安全员,未参加班前会的按旷工处理;各班组长要认真填写班前会记录,一次未填写,罚款20元。
7、井下新开施工点必须有开工通知单,没有接到通知单的,要及时向安质科长和安全矿长汇报,没有汇报的罚款50元。
8、每班在保证有四人上班的情况下可以向队里提出休息申请,请假条经队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休息;如不能保证班上有两人,则须向安全科提出休假申请,请假条经质全科长或安全矿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休息。若违反此规定不请假擅自休息,给予停工处分。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篇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根据《镇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要求和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年”和我省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该项指标为10分)。把安全生产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纳入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主要内容(2分)。完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部门责任人负责制,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制及包保责任制,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3分);每季度召开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并形成记录,层层抓好落实(3分);监督检查本单位、本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督促本单位、本部门与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上墙(2分)。
二、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落实监控和管理责任,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该项指标为25分)。召开会议部署,制定方案(3分);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本单位、本部门自身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4分);加强监督检查,在搞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每个月对各本单位、本部门进行大检查、大整治,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看记录)(6分);掌握本辖区经营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重大危险源情况并登记建台帐(4分);建立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危险源管理制度(4分);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整改信息(4分)。
三、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该项指标为25分)。制定规划、实施方案(5分);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按要求建立监管机构,完善监管网络(5分);加大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专项经费投入(5分);按规定建立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础工作台账及资料数据库建设(10分)。
四、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该项指标为8分)。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年内至少组织一次演练(4分);督促经营生产单位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2分);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医院、学校等较大公众聚集场所预案制定达到100%(2分)。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调度统计报表工作(该项指标为8分)。调查年内新增加企业(含招商企业)情况及时统计上报(2分)。发现有1户未上报新增企业(含招商企业)扣1分;对本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执行国务院493号令,生产事故及时上报不迟报、漏报、瞒报(2分);每月报送一份安全隐患大检查林整治统计表及一篇安全信息(4分)。
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20分)。认真组织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要有宣传形式和具体典型)(6分);要以“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为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方案、总结并完成上级部署任务)(8分)。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率达100%,并报镇登记建档(6分),发现上述1人无证上岗的扣1分。
七、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4分)。认真排查本辖区内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未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并及时上报(4分);发现1户未执行“三同时”的企业扣1分。
八、控制指标情况。本辖区内发生一例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培训考核制度 篇六
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本矿对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各个生产环节和所有工作岗位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检查的目的是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的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巡回检查、日检查和班(组)自查和特殊时期检查。
1、定期检查:全矿每月组织有关部门,对矿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安全大检查。
2、不定期检查:全矿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l一2次抽查活动。
3、巡回检查:安全检查人员每周对矿内的生产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
4、日检查:安全检查人员每天对矿生产系统以及有关生产辅助岗位,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5、班(组)自查:专(兼)职安全检查员和班(组)长对本班(组)的所有工作岗位和生产、辅助环节进行每班不少于两次的安全检查。
6、特殊时期检查:雨季三防期、春节时间和其它节假日期间及特殊情况,要随时对矿内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7、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采取三定的方法(定专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按照培训计划,对每个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2、矿长培训,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实施教学,按照培训计划,由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培训, 考试合格,颁发矿长资格证,考试不合格,不得担任矿长,不准指挥生产,并且每年进行考核一次。
3、特殊工种培训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教材实施教学,按照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计划和组织安排进行强制性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市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操作资格证书。对特种作业人员每隔两年需经原考核单位复训一次。
4、班组长培训:矿每月必须对班组长进行培训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对不合格的不得担任班组长工作。
5、一般职工的培训,矿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业务知识学习,每日班前班后会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的布置和小结,每周进行一次“三大”规程的学习。
6、新职工教育:新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7、变换工种教育:工种变换前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方准在新的岗位上作业,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并将培训与工资奖金挂钩。
培训考核制度 篇七
一、制定培训计划
(一)培训计划应该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对象、计划参与人数、培训名称、培训级别、、培训课程名称、课程内容简介、师资来源、培训形式、培训预算、考核形式、负责部门,以及其他培训要求及说明。
(二)培训需求的调研必须考虑:
1、企业发展需要,各部门的实际需求。
2、充分了解员工个人自然状况:受教育程度、从业经历、特长,以及在本企业的从业年限。
3、员工在岗位工作的胜任程度、接受能力、适应程度、反应能力、熟练程度。
4、了解员工学习态度及个人发展志向
5、岗位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
二、培训目的
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实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的掌握。
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员工岗位工作能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增强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培养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营造良好地工作氛围,进行定期一定目的的培训活动。
三、培训方式
1、高层管理者内部交流讨论或者公司外派参加各种培训
2、正式员工和中层管理者每两周一次,月末进行一次考试
3、部门培训至少每月一次,克理论培训与工作实践相结合
四、新员工的入职培训
1、制定培训方案对新员工统一培训
2、对新员工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公司制度简介及发展历程,公司前景展望,以及公司的福利政策
(2)企业文化、员工手册、办公礼仪
(3)对公司产品以及所涉及发展项目的介绍
(4)营销基础知识及技巧
(5)团队协作精神的树立和培养
(6)培训最后阶段的考核,以笔试形式考试以及部门考核意见相参考,最后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成绩存入员工档案。
五、培训阶段应当遵守培训纪律及公司考勤制度
(1)不准吸烟、
(2)在指定场所签到
(3)手机在培训阶段调为震动或静音
(4)在培训进行阶段不准从事与培训无关的事情,本职工作也应当在培训期间外进行。
(5)培训阶段的请假由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同意批准,报培训部门相知。
(6)培训迟到的按考勤制度处理
(7)无故不参加培训的,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不参加的培训考核扣分,第三次不到者处以罚金,普通员工一次二十,管理岗位的一次五十
(8)请假未参加培训的,由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补培,结束后将培训总结交予行政人事部
六、正式员工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阶段:
1、如何进行市场调研、分析的培训
2、管理技巧、领导艺术、潜能发挥
3、法律法规常识
4、学习优秀企业的成功模式
第二阶段:
1、思维拓展,团队建设培训
2、执行力的提升
3、心理学、公关学培训
4、时间管理、计划管理
5、有关专业技术的培训
第三阶段:
1、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2、商务礼仪、办公礼仪培训
3、电脑基础知识、办公自动化培训
4、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安全操作以及消防安全
5、激励式的员工培训
七、附则
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篇八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乡镇企业高效、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有乡镇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规、规程和标准。
第四条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第五条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必须建立专管机构或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乡镇企业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第七条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考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和标准的情况。
(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班组安全建设、健全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治理事故隐患、安全技术改造的情况。
(五)执行安全培训制度(包括厂(矿)长、特殊工种、新职工岗位培训和全员培训)的情况。
(六)乡镇企业职工伤亡月、年度报表和半年、全年安全工作总结的上报情况(事故起数,死亡、重伤、轻伤人数,与上年相比升降情况)。
(七)年度乡镇企业千人死亡率,与上年相比升降情况。
(八)年度乡镇企业火灾事故起数、经济损失(与上年相比升降情况)。
(九)主管乡镇煤矿的花炮行业的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增加两项内容:
年度乡镇企业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与上年相比升降情况。
年度乡镇企业花炮事故、经济损失情况,与上年相比升降情况。
第八条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时上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次年1月5日前乡镇企业办公室上报县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1月10日前县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地区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1月15日前地区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1月25日前报农业部乡镇企业局。
第九条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可按下列方式进行奖惩:
一、通报表彰或批评;
二、进行物质奖励或罚款;
三、按农业部《全国乡镇企业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优秀安全管理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安全管理工作者。
第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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