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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作风建设规章制度 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教育作风建设规章制度 篇二
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使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我校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冠市中学教导处相关管理制度:
一、常规教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二、实验教学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三、教学处罚规定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四、教学事故处理认定:(以学期计算)
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时由教导处将《考场情况反馈表》随同第一场考试试卷发给相关学生,每班抽调5个学生填写《常规教学情况反馈表》,由教导处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统计结果,有3/5的学生认为该教师不称职则为教学事故。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篇三
一、备课要求
1. 教师应钻研教学大纲,认真学习教材,明确本学科的教学任务,教学目标、教材的编写原则、教学的指导原则和教学要求。
2. 认真备课,做到备知识、能力、学生、教法、实验、练习等。
1) 备知识:深入钻研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弄清知识原理、教学目的、难点及本章节与前后章节的关系,列出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要求。
2) 备学生: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智力水平、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和学习心理,分析学生掌握知识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因材施教,有的放矢。
3) 备能力:明确本章(节)应培养学生什么能力。
4) 备教法:选择最佳教法,精心设计程序,结合教材特点和学生实际组织教学,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练习为主线,讲练结合。
5) 备实验:准备好教具、仪器及挂图,课前要预演,熟悉各步骤、方法和技巧,保证演示实验的开出率、成功率和操作规范。
6) 练习:紧扣教学目标,选择难易,数量适当的堂上练习、课外练习和单元练习,布置学生的练习需保证准确无误。
3. 每节课都必须有教案,教案须有课题、教学目标、重点难点、教学步骤和措施、实验、教学过程、小结、练习等。教案中要反映出师生双边活动,打好基础培养能力的做法。三年以下新教师,提倡写课后小记并记录作业信息反馈,教案务求工整规范。对年轻教师的教案从严要求。
4. 一般情况下,教龄在5年及5年以下的教师须备详案。
5. 教师要在上课前二天写出教案,上课前一天准备好实验器材和教学用具。
6. 同年级同学科的教师组成备课组,制订出新学期的教学计划,并由教研组长审阅后送教务处备案。备课组要以教学单元为单位集体备课,以统一教学进度和要求及交流教学方法和经验。
7.在学期中,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有权查阅教师的备课教案。
8. 备课组
二、上课要求
1. 教师要严格按排定的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变更课程,不准缺课。教师上课要注意仪表,衣着整齐端庄。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能提前下课、不在课室内抽烟。
2. 重视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智力因素,教师要明确每单元教育的德育要求,要充分利用教材的思想性和特点、结合学生实际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明确学习目标,端正态度,激发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积极性。加强学习方法的指导。
3. 遵循教学规律,从具体到抽象,理论联系实际,从一般到特殊,从已知到未知,由浅入深,经常再现,不允许有思想性、知识性、科学性错误。循序渐进,打好双基,反对急于求成、急功近利、挫伤学生积极性的做法。
4. 课堂设计严格有序,定量适度、思想清晰,层次分明,语言准确,板书规范、突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运用直观手段,实验成功有效,反对信口开河或照本宣科的“满堂灌”做法。
5. 讲究教学艺术,提高驾驭课堂和灵活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保证按时按质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对课堂出现学生违纪行为要用适当方式及时制止,课后个别帮教,不要简单把矛盾上交。帮教学生要态度诚恳,以理服人,讲求实效,反对冷嘲热讽,保护学生的自尊心,尊重学生人格,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随便把学生赶出教室或不准入教室,也不能采取放任自流的。不负责态度。
6. 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班务日志及评分。
7. 上课时要注意保护学生视力,注意节约用电和爱护公物。
8. 因故需临时调课需经教务处同意,因病或特殊原因请假需经相应部门批准,一周以上由教务处安排其他教师代课。
9. 电化教育
三、作业要求
1. 按大纲和教材要求布置课内外练习和作业。首先要加强堂上练习,其次才是课外作业。作业要以课本为主再加适量的补充练习或选做题,先做一遍,防止超纲和出现差错。
2. 课外作业要注意质量和科际平衡,作业量按中等生所需时间控制,尽可能在课堂内解决;音、体、美、劳、电等根据教学内容需要,适当组织课外实践活动。
3. 教师要有统一明确的要求,学生作业本和书写格式要工整规范,要杜绝抄袭作业的现象。
4. 作业要当天布置,当天完成,第二天早读前交齐。批改作业是教师重要工作,不应让学生代劳。批改作业原则上全批全改。
5. 要及时做好作业评讲,教师评讲内容尽可能在教案中反映出来。
四、辅导要求
1. 辅导学生是教师职责。早读课由语文、英语老师下班辅导。
2. 利用课余时间接触学生,辅导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个别辅导和培优扶差、查缺补漏。要热诚耐心,保护学生勤学好问积极性,并进行学习方法的个别辅导。注意信息反馈,不断改进教法,提高教学效果。
3. 要积极承担学校或教研组安排的辅导讲座,如竞赛辅导、兴趣小组辅导,优差生辅导及第二课堂活动辅导等,指导学生开展小发明、小实验、小制作、小论文活动。
五、复习考试和分析总结要求
1. 学科考试分单元测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升学考试四大类,各类考试应提前通知学生考试的时间、范围、方式和要求,让学生作考前准备,并指导学生订复习计划。
2. 考前要上复习课,目的是使学过的知识系统条理化,明确各部分知识的联系,形成较完整的知识框架和相关技能。对复习课要认真备课,有计划和针对性,拾遗补漏,使学生感到有新意。
3. 期末考试一般安排一到二周的时间按原课程表组织复习,非统考科目要随堂下班组织学生自行复习。
4. 期中由备课组研究命题,难度适中,题型及量向中考靠拢。
5. 教师可用堂上提问或随堂小测办法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掌握程度,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补救。单元测验随堂进行。每月至少考一次。
6. 期中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阅卷、评分,评卷后要按学校要求做好分析,有关分数及时送交班主任,质量分析等有关数据及时送交教务处。
7. 评讲试题要做到讲审题、讲思路、讲逻辑、讲解题技巧,分析出现差错的原因,防止再错。通过对试卷讲评,使大部分学生对试题都能理解掌握。
4.8 教学常规检查与考核奖惩制度
1. 每学期进行备课笔记的检查。检查情况纳入教师业务档案。
2. 不定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 不定期对学生的作业本的批改进行抽查,根据抽查情况及时总结、反馈并登记入册。
4.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科辅导情况,及时总结、反馈、纠正。
5. 校长室、教务处定期或不定期对部分班上课情况作全面检查。
6. 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评教活动,形式不拘一格。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篇四
一、学生辅导要坚持集体辅导和个别辅导相结合。
二、学生辅导要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加强学法指导,端正学习态度,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三、早午晚自习和其他自习为学校规定的学生辅导时间。学期初教务处将各类自习统一编排,划分到各科教师。
四、学期初,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结合班级教学实际,制定班级和学科辅优培差计划,明确辅优培差的对象和方法措施。
五、科任教师要按照学校安排按时到班辅导,了解学生到班情况,准确掌握缺课学生去向事由,维持好学习纪律,保证自习安全,根据学科实际组织学生预习、练习,进行辅导。学校把教师自习辅导到岗情况纳入考勤管理,对迟到早退、监管不到位,导致不良事故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科任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个别辅导。对优生加强培养,发展爱好特长,对中等生和后进生重点辅导,不歧视后进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要坚持对重点对象定期辅导,注重连贯性和长期性,认真做好辅导纪录,不断反思、调整策略,力求实效。
大贵初级中学作业布置和批改制度
作业布置和批改是课堂教学的继续和延伸,是学生消化和巩固知识、培养和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整个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教师准确获得课堂教学的反馈信息。为把这一教学基本环节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作业设置:做到精选题型,数量和难度适当,具有针对性、典型性、启发性。提倡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分类布置作业。
二、作业形式:作业包括正式作业和练习作业。要求各科均有学科正式作业本,允许部分学科将某一种统一配发的教辅资料一并作为正式作业内容。
三、作业批改:
(1)批改要仔细认真。文科作业包括字句标点、内容格式的。纠错批改;理科作业包括过程结果、格式作图的纠错批改。提倡对成绩较差的学生作业进行当面批改。
(2)批改要科学评价。对学生的每次作业都应进行一定的等次评价,对优秀作业及时表扬奖励、对不规范的作业正确引导。
(3)批改要认真记录、及时讲评。每次作业批改要有记录,统计作业错误的类型和比例,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及时讲评,要求学生认真纠错并检查。
(4)正式作业批改数量和次数:
语文:每篇课文一次作业,全批全改;学期作文6次以上,全批全改4次以上。 数学、英语、理化等学科每课时(含新授、练习、单元复习)教学后均应布置适量作业,全批全改。数学、英语每周五次左右,物理、化学每周三次左右。
政史地生等学科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2题,全批全改。
教师将某种教辅资料作为正式作业后,应做到一学期不更换,全批全改。应同时有正式书面作业本,全批全改。两项作业批改次数在教学检查时进行累计。
(5)实验报告册、填充册和其他教辅资料属练习作业,教师要认真落实,根据教学实际采取灵活的方法策略进行检查批阅,保证学生足额定量完成。
四、作业批改检查:
学校按照以上要求每学期组织全校性的作业检查三次以上,检查结果作为教师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篇五
1、学校领导要分别深入1-2个教研组,每学期参加2-3次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活动,定期检查活动记录,督促教师按时参加集体备课活动。
2、检查备课情况。每学期在期中前后抽查教师备课笔记,特别是抽查青年教师和新教师的备课笔记,看备课是否认真,教案是否规范,发现用老教案上课或无教案上课的教师要及时帮助,批评教育,做好检查记录。
3、每学期举办一次评选优秀课堂教学设计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备课的质量。
4、建立听课制度。负责教学的中层以上干部每学期至少听30节课,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听20节课,教师每学期互相听课至少10节课。
5、认真记好听课笔记,提出教学意见或建议,课后要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以便改进教学。-
6、教研组长每学期检查两次本组教师的听课笔记,教务处每学期检查两次组长的听课笔记,校长每学期检查两次领导干部的听课笔记。
7、负责教学的。领导每学期要普遍检查学生的作业1-2次,并作好必要的记载。具体检查作业是否规范,作业份量是否恰当,习题难易是否适中,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改进教学工作。
8、教师布置的各科作业均要及时认真批改和反馈。
9、为了解教师教及学生学的情况,学校可不定期地对部分年级、部分学科进行调研考试或质量抽测,但次数必须严格控制。考试的科目、年级由校长根据需要确定,不事先通知师生,不记分。
10、调研考试或质量抽测由教务处组织命题,聘请教研组长或经验丰富的教师参加,任课教师回避。题目要注重双基和能力的考查,有学科综合或灵活度较高的题目,但不出怪题。考试和阅卷由教务处指定人员参加,实行统一标准,流水作业。教务处委要作成绩统计与试卷分析,向校长报告。
11、期中、期末考试后均要及时进行质量分析,作出成绩统计、试题分析,汇总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情况,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措施。
12、由教务处作出全校各年级的成绩统计,在每学期的期中考试后两周内向全体教师作质量分析,指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13、学校领导要仔细阅看教师的质量分析表。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发现教学中带倾向性的问题,了解教师的意见和要求,得到教学的第一手资料,以利指导。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篇六
办公电脑是为了方便教师更好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备,是教师重要的工作手段。为加强对教师用计算机的管理,确保计算机正常使用以及校园网的安全运行,让计算机更好地为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电脑为学校所有,由学校统一配置下发至办公室,教师人手一
套,编号签字领用。使用人即为日常唯一保管与维护责任人,有保持办公电脑正常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如因使用不当或他人随意操作等造成电脑损坏,由保管责任人负全部责任。若由他人损坏的,再由保管责任人去追究赔偿。
二、教师电脑设备是进行教学、科研和办公的辅助教学设备,专为教育教学服务,因此仅供本校教师本人工作使用,不供其他个人和校外人员使用。
三、办公电脑的主要用途为参与学校网站建设、查阅资料、电子办公、电子备课、学生管理、家校联系、制作课件、运用多媒体教学等,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能力。工作时间不得利用办公电脑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如网络游戏、网上聊天、网上购物、看电影、听音乐影响他人等),不得浏览不健康网页。各年级组长有权利和义务督管本室人员。
四、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更换计算机设备,不得私自外借、搬离办公室。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重装计算机操作系统、修改系统配置、IP地址、安装不安全软件。确因教学需要,需提出申请后由信息教师给予安装。电脑使用中出现非人为的'硬件故障需要维修,请与总务处联系。
五、办公电脑应正确使用,倍加爱护,做到人走关机,断电过夜,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
六、不得在机器上摆放物品,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磁盘或移动硬盘,以防止病毒入侵。
七、保证遵守学校和其他各项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条例。遵守社会公德,不得利用学校网络在互联网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损坏他人名誉,侵犯他人隐私,不信谣不传谣。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电脑使用者负责。
八、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寒暑假、节假前统一将电脑按学校要求妥善处理,并作好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失窃后果由电脑使用者负责。学校如果发现教师有违反以上任何一条制度的,将给予警告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九、每位教师每天必须浏览学校网站,关注学校动态信息,并积极投稿。要求每台电脑必须把学校网站设为主页。
十、每位教师必须加强学习有关电脑使用和维护的知识,经常对系统、软件升级,清理系统垃圾,查杀病毒等,保障电脑正常运转。
十一、本制度自制定之日开始实施,其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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