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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
6 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考察对象需就本人家庭成员是否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如实向组织报告。如有隐瞒,后果其本人负完全责任。
家庭成员共 人(配偶及子女),具体情况如下:
称谓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移居国(境)外情况
移居国家 (地区)
移居类别
移居时间(年月)
是否已
主动放弃
外国国籍 □
永久居留权 □
长期居留许可□
外国国籍 □
永久居留权 □
长期居留许可□
外国国籍 □
永久居留权 □
长期居留许可□
注: 1 .“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请在“移居类别”中相应的“□”内打“√”; 2 .如无移居情况,请在移居情况栏内填写“无此情况”; 3 .主动放弃应以移居国家(地区)有关部门办理的注销手续为证,因移居国家(地区)的法律原因无法办理注销手续的,须上缴所有移居证件,并主动申请列为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的登记备案人员。报告人(签字): 单位及职务: 单位负责人(审签):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第2篇】考察报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调查报告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作为妇联组织紧扣中心、围绕大局,应把家庭美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是妇联组织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以家庭细胞的优化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但市场经济发育过程中的盲目无序性带来的家庭伦理道德失控等诸多问题,给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提出了新课题。近年来,连云港市把创新作为破解创建工作难题,促进创建活动更加贴近时代、体现民意的动力,增强创新的主动性,找准创新的着力点,提高创新的实效性,有力推动了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使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这一老树泛出的新绿、开出了新花、结出了硕果。目前,全市236.5万户家庭已有212.8万户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占总数的90%。近期,深入家庭一线对全市五好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走访调研,形成以下报告:
一、连云港市创新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主要做法
一、着力创新机制,深入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在层层建立五好文明家庭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各协调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的同时,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做好牵头工作的大文章,突破妇联独家经营思维定势,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部门支持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市妇联与市纪委开展的家庭助廉评选表彰、家庭助廉事迹报告及家庭助廉读书活动;与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基层女村干部、社区女主任研讨班;与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广电局等联合开展的创建“平安家庭”活动;与市司法局深入农村开展反家庭暴力法制宣传活动等等,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优化创评机制。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创建是根本,评选是手段,不能重“评”轻“创”,更不能以“评”代“创”。为此,我们对原有的评比条件做进一步改进完善,把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相关内容列为文明家庭创建的具体要求,细化具体标准,使创建活动融入时代特色;同时,废除“五好文明家庭”评比“终身制”,建立六项创建制度,即申报制度、评议及复评摘牌制度、公示制度、通报反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表彰制度等,使五好文明家庭评比工作日趋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健全激励机制。为促进广大家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我们注重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并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市级每2年应表彰一批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县(区)每1—2年应进行一次表彰,乡镇每年都进行文明家庭表彰,同时,建立了市、县、乡三级五好文明家庭示范点,抓好一个巩固一个,以点带面,延伸辐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了“廉内助”、“好妻子、好丈夫、好少年”、“好军嫂”、“好警嫂”等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激励作用,在示范户的带动下,广大家庭文明意识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求知、求富、求乐、求美的生活理念逐渐深入。
二、积极创新内容,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首先,从创建“学习型”家庭上切入,增强创建活动的感染力。xx年上半年,我们与市委宣传部等有关单位联合下发《建设学习型家庭实施意见》,按照老年、中年、青年、少年等不同年龄段,分别明确了学习重点在抓好综合学习的前提下,每年确定一个竞赛主题,开展家庭各类竞赛活动,调动家庭成员的学习积极性。根据意见要求,xx年暑期举办城区家庭母子(女)英语演讲比赛;xx年举办全市家庭日常英语900句会话比赛;xx年举办全市科技与法律知识竞赛。为丰富家庭成员的文化娱乐生活,提高家庭成员的生活质量,市妇联不定期举办家庭才艺表演赛、老年夫妻健康知识竞赛、家庭生活窍门征集活动等,并确定了200户为学习型家庭联系户,登记造册,统一管理,随时掌握这些家庭在创建过程中的进展情况。江苏省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王浩敏家庭建立了自己的家庭网站,网站从xx年2月8日开通以来,点击人次已达到12800次。学习型家庭创建不仅丰富了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内涵,也为家庭文化建设注入勃勃生机,进一步营造了具有现代气息的家庭氛围。
【第3篇】市新家庭创建活动考察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在全市深入开展“新家庭创建活动”,把”新家庭创建活动”全面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依托人口计生服务网络,紧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体现新家庭经济和精神双脱贫的要求,建设一大批少生、优生、健康、宽裕、和谐、民主、文明的新家庭,使人口计生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新家庭创建活动”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
一、“新家庭创建活动”主要作法
**市740万人口中,农业人口占60%,XX年**市人口计生委牵头开展农村“人口与小康建设家庭计划行动”,与全市108万农户签订计划书,持有计划书的家庭可享受生殖健康优惠服务及经济帮扶政策。在促进家庭生育计划/生殖健康的基础上,统筹解决计生家庭经济困难、扩大计生家庭民主权利、落实计生家庭优惠政策,推进“新家庭创建”。通过“六个到户”:一是生育计划落实到户,二是奖励制度落实到户,三是生殖健康服务落实到户,四是婚育文明落实到户,五是民主权利落实到户,六是帮扶计划落实到户,把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置于农村发展和农民创业的大背景下,与解决'三农'问题有效结合,其作法定位准确、措施具体、特色鲜明:
(一)新家庭创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市人口计生委将“人口与小康建设家庭计划”内容进行分解,制订计划书,人口计生干部牵头,发动人大领导、政协委员、协会会员支持,计生家庭参与,利用网络健全的优势,通过提供信息、协调贷款、研究项目、落实政策等,开展“联谊桥”、“一加一”、“手拉手”、“对对碰”等活动,帮资金,帮项目,帮信息,帮脱贫。全市共为计生家庭提供帮扶资金2.25亿元,优惠减免各类费用225万元,帮扶5.6万户计划生育贫困家庭;XX年上半年全市共为计生家庭提供致富信息1.9万条,协调贷款3751.1万元;成立大批农村瓜菜、养殖、种植合作组织,将千家万户农民组织起来,农民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空前高涨,“新家庭创建活动”蓬勃发展。
**市人口计生委从“计生就是民生、民生就是责任”的高度,规范“新家庭创建活动”,将农村人口计生工作融汇、渗透、结合到新农村建设各个环节。各乡镇、街道紧紧抓住少生这个根本、致富这个宗旨、文明这个方向,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可行的新家庭创建标准,纳入本地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落实到每个村组和每个家庭,形成各具特色的三种模式。一是德惠市大青咀镇朝阳沟村的贴息贷款模式。利用省里52万元贴息贷款和村筹集的40万元重点扶持46个规模较大、成片成链的养鸡户,建立肉鸡饲养基地,过去因好逸恶劳、赌博成风而远近闻名的落后村,一跃成为少生快富、勤劳致富的文明村,户年均纯收入超过5万元。
二是榆树市弓棚镇十三号村的优先承包模式。利用村自有资金,盖起60栋蔬菜大棚,优先承包给计生家庭和女孩家庭。通过村里扶持共发展蔬菜瓜果种植户70个,养猪户65个,养牛户21个,养鸡户13个,户年均收入超过3万元。
三是双阳区齐家镇卧龙村的技术支持模式。人口计生部门和涉农部门优先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培训,在培训中帮助农户确定当年的发展项目和方向,并在项目引进方面予以支持。全村发展优质绿色水稻120公顷,新建木耳菌段加工厂1个,目前有120户农民家庭正在进行示范栽培,另有390户养殖梅花鹿、山黑猪的农户得到技术支持,全村经济进入又好又快的发展阶段。
(二)新家庭创建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相结合?
新家庭把少生优生作为重要标准,“新家庭创建活动”则是以计划生育任务的完成作为基本要求。**市人口计生委从落实生育计划入手,把计划生育政策送进农家,把生殖健康服务落实到户,免费实行计划生育“四术”和“三查一治”。拨付1800多万元资金,免费为120多万名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投入200多万元,依托服务机构和灵活方便的计划生育服务车,免费为120多万名农村已婚适龄男性提供生殖健康检查,生殖健康的阳光第一次照到广大农村适龄男性身上;投入90万元,免费为4.7万名已婚待孕妇女进行优生筛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促使农民自觉按照现行生育政策,实现少生、优生的家庭计划。
(三)新家庭创建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
**市人口计生委对农村家庭中出现的大办婚事、早婚早育、多生孩子、封建迷信、参与赌博、子女辍学、不赡养父母等现象,以及存在的不劳而获、小富即安的思想,提出要实现经济和精神“双脱贫”,在经济脱贫的基础上,开展精神脱贫,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实际制定并大力推行
“十个反对,十个树立,十个提倡”,在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的同时,千方百计从思想上进行引导和教
育,转变他们的观念,使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角真正发挥作用。建立婚育文化街、文化墙、文化楼、文化院,甚至婚育文化广场,展示“关爱你的健康是我们最大的快乐”、“做一个聪明的女人,做一个负责的男人”等温馨、暖人的图片、文字,定期免费发放《婚育导读》到村;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宣传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节目,举办群众喜闻
乐见的文艺演出、演讲比赛、知识竞赛,通过面对面、手拉手、心贴心等宣传活动,建设生动活泼的生育文化,使群众潜移默化地受到生育文化的熏陶和感染。乡村计生办成了老百姓的娘家,大事小情都喜欢坐一坐,闲话家常、交流体会、传播知识,新观念悄然形成。
(四)实行“五级考评”
“新家庭创建活动”实行“五级考评”的办法,即户申报、村认可、乡检查、县验收、市抽检。整个考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每年年末,农户对照“少生、优生、健康、宽裕、和谐、民主、文明”七个方面的标准,向村里申报一年来实行计划生育、发展经济、落实“十个反对十个树立十个提倡”等情况,之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组成核查小组予以确认。村认可后,连同户申报的情况一并提交到乡里,乡党委、政府责成人口计生办逐户检查。县(市、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乡的检查结果,深入村里验收。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市委、市政府组织抽查,将抽查结果通报全市。
凡是通过考评并获得新家庭称号的家庭,由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授牌,悬挂家门,优先享受各种优惠待遇。同时,考评结果与先进村、乡、县的评比相结合,并作为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融入新农村建设、全面加强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依据,评价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
二、“新家庭创建活动”初见成效
**市的“新家庭创建活动”关注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并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从而带动更多的家庭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了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和城乡的协调发展。
(一)“新家庭创建活动”,促进人口计生工作任务的完成和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
实施“新家庭创建活动”后,
群众把主要精力转向创建新家庭,经济收入持续增长,3.7万户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摆脱贫困,人均收入比上一年平均增加320元。全市涌现出少生快富典型1万多户,使计划生育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免除了后顾之忧,这就从根本上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加速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全市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从7.44‰、2.76‰下降到XX年的5.53‰、1.74‰;出生缺陷发生率从13.6‰下降为6.03‰;出生人口性别比从的111.07下降到109.8。
(二)“新家庭创建活动”,使人口计生工作走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新家庭创建活动”促使人口计生干部不断转变观念,走出“就数量抓人口”、“就计生抓计生”的封闭思维,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的大局紧密结合,使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计生部门的作用和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有了重新认识。
市、县、乡各级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新家庭创建活动”的规划、部署、监督、考核各环节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主动介入、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与其他部门建立起和谐融洽的关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大人口观,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氛围。
(三)“新家庭创建活动”,使计生干部素质提高、战斗力增强、干群关系和谐
随着“新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深入,人口计生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方式发生深刻转变,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成为自觉行为,管理服务水平和能力大为提高,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育龄群众在接受服务的同时,对计生干部的态度也不知不觉地发生着变化,从拒之千里变成近接远迎。XX年最新调查显示,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高达98.13%。
三、“新家庭创建活动”基本经验?
“新家庭创建活动”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为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的共鸣点,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一)“新家庭创建活动”,赢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重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全市“xx”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通过“新家庭创建活动”,使各级党委、政府“亲自抓负总责”具体化,将“新家庭创建活动”与农村税费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等基层工作结合起来,与建立完善人口计
生长效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与新农村各项基础建设结合起来;建立综合治理机制,4年来市人口计生委和各主要相关部门联合下发了25个文件,相关部门配合默契、有求必应;加大投入,近几年市本级的计划生育经费每年递增200万。
(二)“新家庭创建活动”,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市健全完善了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多层次、多元化利益导向体系,推进计划生育由处罚制约为主向利益引导为主转变。XX年共发放336万元,使所有符合奖励扶助政策条件的个人全部获得奖励。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离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得到落实。对于独生子女考入重点高中、大学的,分别给予奖励。部分县(市、区)开展了独生子女人身安全保险、独生子女医疗保险、母婴安康保险等试点。
**人口计生委制订《新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农口各部门和乡镇涉农站、所的技术人员包村,帮助计生家庭掌握一种以上的农业或多种经营技术;劳动部门在组织就业培训时,优先考虑独生子女;金融财政部门优先为计生家庭提供小额贷款;林业部门优先为计生家庭提供木材和苗木;工商部门优先优惠为计生家庭办理营业执照;土地部门优先优惠为计生家庭审批临时用地和废弃地;畜牧部门优先优惠为计生家庭提供畜禽防疫服务;农机农电部门优先优惠为计生家庭提供致富项目燃料和用电服务等,为“创建新家庭”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三)“新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公共管理服务网络作用
行政管理、服务机构、自治组织和群众团体“四位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覆盖参与“新家庭创建活动”的每家每户,具有深入农村、服务家庭、触角灵敏、运转高效的特点,使服务实现网络化,在“新家庭创建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系具有传递政令、政策协调、人口管理、组织动员,信息采集、传播和反馈的优势,技术服务体系在宣传群众、技术服务、健康促进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是任何其他部门所无法比拟的。
在“新家庭创建活动”中,各级党政领导、人口计生、涉农等政府部门,对农户逐一调查、登记,了解其愿望和心声,帮助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帮扶计划,运用一对一包保的方式,深入到农户家中,帮助农民创建新家庭;群团组织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九台市计生协会员张春丽成立“新星养猪协会”,养猪协会会员全部成为计生协会员,为31户贫困计生家庭担保贷款38万元,发展养猪业,31个家庭全部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使该村成为远近闻名的生猪基地;社区自治组织将新家庭创建的标准、目标等纳入自治内容,建立“议事日、评议日、公开日、宣传日、服务日”等“五个日”制度,“新家庭创建活动”情况汇总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接受村民监督,维护了农民在“新家庭创建活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新家庭创建活动”重要启示
(一)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我国将实现从人口数量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从初步小康社会向全面小康社会、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的转变,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的城乡差距不仅表现在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上,更反映在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上,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的严重失衡,使农村家庭、尤其是农村贫困家庭难以获得基本的公共服务,创建新家庭、建设新农村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选择。
**市人口计生委开展的“新家庭创建活动”,充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确立的“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人口发展战略,运用新理念和新办法,从广大农民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需求出发,将资源配置的重点放到农村基本公共产品的供给上,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增加农村家庭享有的公共服务,为缩小城乡差距作出重要贡献。
(二)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从现实情况看,广大农民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与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薄弱,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严重短缺之间的矛盾,已成为农村公共治理的突出矛盾。“xx”期间,加快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是政府转型的主要任务。30年来建立起的集管理、服务于一身,联系农户、扎根基层的人口计生网络,是当前农村公共服务最主要的平台。?
**市人口计生委开展“新家庭创建活动”,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网络的平台,从多方面提供农村公共服务,从单一的计生工作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从控制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统一、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使人口计生服务网络成为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基本队伍,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根本性作用。
(三)实现
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有机统一
“家庭”是人口和计划生育运行机制的微观主体,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中占有主体地位,其参与程度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宏观调控的成败。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宏观调控通过社区,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务公开、村民自治,有效组织最基本细胞的亿万家庭,使之真正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人。
**市人口计生委开展“新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为载体,大力扩展社区组织,培育群众团体,改变上下级之间的行政性权力、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使家庭与社区、社会组织在法律框架下构建责权利对称的相互关系。
面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的需要,如何承担起融入其中、惠及农民、改善民生的历史重任,是人口计生部门必须认真回答的重要课题。**市人口计生委主动协调、整合资源、准确定位、面向家庭,使公共管理服务网络发挥积极作用,走出一条农村人口计生工作的新路
【第4篇】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范文
6 考察人选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考察对象需就本人家庭成员是否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如实向组织报告。如有隐瞒,后果其本人负完全责任。
家庭成员共 人(配偶及子女),具体情况如下:
称谓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移居国(境)外情况
移居国家 (地区)
移居类别
移居时间(年月)
是否已
主动放弃
外国国籍 □
永久居留权 □
长期居留许可□
外国国籍 □
永久居留权 □
长期居留许可□
外国国籍 □
永久居留权 □
长期居留许可□
注:1.“移居国(境)外”,是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请在“移居类别”中相应的“□”内打“√”;2.如无移居情况,请在移居情况栏内填写“无此情况”;3.主动放弃应以移居国家(地区)有关部门办理的注销手续为证,因移居国家(地区)的法律原因无法办理注销手续的,须上缴所有移居证件,并主动申请列为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的登记备案人员。
报告人(签字): 单位及职务: 单位负责人(审签):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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