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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廉政建设的总体,以“三个代表”重点思想为指导,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是改进机关作风的需要,也是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需要。通过参加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觉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尤其是反复学习了中纪委以精神以及(上级县)县委、县政府《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和《关于对县(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树立起了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认真大胆负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长城。对一些苗头性的腐败问题,做到随时发现,随时解决,随时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部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小立法”,使广大领导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减轻了农民负担,从源头上制止和预防了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教育引导分管部门积极实践“三个代表”,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联动工程,帮助指导农业局、畜牧局、烟草公司等单位开通了服务热线,增强了领导干部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通过走访、座谈、听汇报等形式,调查摸底,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决不姑息。先后听取了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等部门的廉政建设汇报,召开了各种形式的座谈会20多次。针对今年企业改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深入部门企业召开会议,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国有资产流失,杜绝有关人员的贪污腐败行为。四是及时搞好汇报。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一把手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以身作则,做到廉洁自律
在廉政建设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廉洁自律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 不乱派车、乱用车。对于自己简陋二住房用车及生活工作条件,以不计较、从不向组织提要求。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搞特权,教育督促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严格执行不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赁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党维护党在群众在的良好形象。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述职报告”版权归所有;请注明出处!
【第2篇】(副市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加强自身建设,筑牢政治防线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关文件规定,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狠抓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要求,主要抓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贯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消除“官本位”意识,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二是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部门内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小立法”,使广大领导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了分管部门的规范有序运转。三是加强源头治理,推进政府部门作风建设。主要是协助县长狠抓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经秩序整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组织法制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积极筹备建成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有27个部门、7个中介机构、409项审批事项入驻。“中心”的成立,真正把政府权力的使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一致好评。财经秩序整顿主要是组织审计和财政、税务等部门分别开展了财政收支审计和税收财务大检查,并在29个部门、单位进行建立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支付体系试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四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分管部门和企业,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一把手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以身作则,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乱派车、乱用车。家庭住房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房改。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廉政建设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平日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执政的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班子成员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副市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述职报告”版权归所有;请注明出处!
【第3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述职报告(副市长)
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加强自身建设,筑牢政治防线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关文件规定,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狠抓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要求,主要抓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贯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消除“官本位”意识,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二是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部门内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小立法”,使广大领导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了分管部门的规范有序运转。三是加强源头治理,推进政府部门作风建设。主要是协助县长狠抓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经秩序整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组织法制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积极筹备建成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有27个部门、7个中介机构、409项审批事项入驻。“中心”的成立,真正把政府权力的使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一致好评。财经秩序整顿主要是组织审计和财政、税务等部门分别开展了财政收支审计和税收财务大检查,并在29个部门、单位进行建立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支付体系试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四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分管部门和企业,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一把手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以身作则,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乱派车、乱用车。家庭住房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房改。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廉政建设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平日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执政的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班子成员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第4篇】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廉政建设的总体,以“三个代表”重点思想为指导,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是改进机关作风的需要,也是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需要。通过参加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觉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尤其是反复学习了中纪委以精神以及(上级县)县委、县政府《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和《关于对县(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树立起了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认真大胆负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长城。对一些苗头性的腐败问题,做到随时发现,随时解决,随时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部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小立法”,使广大领导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减轻了农民负担,从源头上制止和预防了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教育引导分管部门积极实践“三个代表”,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联动工程,帮助指导农业局、畜牧局、烟草公司等单位开通了服务热线,增强了领导干部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通过走访、座谈、听汇报等形式,调查摸底,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决不姑息。今年以来,先后听取了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等部门的廉政建设汇报,召开了各种形式的座谈会20多次。针对今年企业改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深入部门企业召开会议,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国有资产流失,杜绝有关人员的贪污腐败行为。四是及时搞好汇报。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一把手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以身作则,做到廉洁自律
在廉政建设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廉洁自律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 不乱派车、乱用车。对于自己简陋二住房用车及生活工作条件,以不计较、从不向组织提要求。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搞特权,教育督促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严格执行不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赁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党维护党在群众在的良好形象。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第5篇】检察院检察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本院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学习和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带领院党组一班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共同营造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制定完善了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现将一年来抓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情况
⒈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增强责任意识。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全院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到全院总体工作思路当中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等各项管理制度及奖惩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纯洁干部队伍、维护司法公正的头等大事和重要的政治任务狠抓落实。二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县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副职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责任网络。并按照工作分工对党风廉正建设工作进行了细化落实了检察长、副检察长和科室负责人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落实了具体的责任人真正做到责任、工作、指导、监督、追究“五个到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模式。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院干警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对责任制的检查同干部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年度考核中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抓得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按照制度层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⒉坚持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基础,切实提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意识。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院党组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注重在打牢思想基础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形势,结合工作实情、行业特点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理论灌输和专题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针对性与预防性相结合,把小事当大事抓,把苗头当隐患抓;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逢会必讲,常抓不懈;正面疏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二是积极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今年我院根据县委及上级院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学教”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全院干警中积极开展公正执法教育、思想信念教育以及艰苦奋斗的传统教育和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在今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院被县上评为先进集体,受到了县委的表彰。三是树立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我院十分注重学习执法如山、不谋私利的先进典型和敢于碰硬、顶住说情风、默默奉献、甘于清贫、勤廉兼优的优秀人物事迹,使全院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通过组织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刘邦闹、方工、白云等同志的先进事迹,使全院上下形成了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的浓厚氛围,争先进和做好事氛围越来越浓。在“”中梁岩崩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中,我院被评为先进集体,两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受到县委、县府的表彰。四是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持日常性对干警进行针对性批评教育。我院结合各项教育活动的开展,根据不同时期干警的思想状况,对干警的思想作风建设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使部分干警存在的作风散漫、办事拖踏、马虎从事的状况得到了根本好转。
⒊整章建制,完善制度,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约束力。从加强管理、强化纪律、严肃查处上入手,一是建立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今年,我院在过去已有的《加强八小时以外思想政治工作意见》、《案件跟踪监督制度》、《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廉洁自律评议、考核、追究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又研究制定了《二○○五年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今年我院组织人员对历年来的刑事赔偿案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检察委员会对清理出的案件进行了逐案分析总结,查找发生错案的原因,研究减少和杜绝发生错案的对策,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对本院原《错案责任追究规定》和《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了修订补充,强化了对错案责任的追究,规范了检察委员会议事规程。
⒋加强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一是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办案工作严格实行“一案三卡”的追踪监督管理,对重大案件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和办案第一线廉政建设的管理;二是严格规范案件管理,今年我院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职务犯罪侦查办案规则》,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起诉案件质量标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以及《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两高一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等工作规定,积极探索构建适合未成年人犯罪特点的捕诉工作方式等机制建设,从程序和制度上保证案件质量,促进我院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三是坚持开门搞建设,把听取人大代表意见作为吸纳人民群众呼声的一个重要渠道,坚持经常性走访代表,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在每年的“两会”期间,我院派出工作组深入到各代表团收集征求意见,在各项教育活动中,我们深入到各机关、单位、乡镇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现场接受群众意见,在报刊、电视发表公开信、公布举报电话,在街头设置意见箱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及我院干警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上存在的问题,并将这些意见梳理归纳成书面印发给全院干警对照检查,落实整改。
⒌坚持学习制度、勤于学习,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周星期五定期组织全院干警参加的学习、讨论、交流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及检察人员职业纪律、职业道德的学习,对干警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并要求全院干警学习做到“四有”,即有计划、有记录、有考核、有学习心得,以增强学习的实效。二是完善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位党组成员都把自己坚持党性、端正党风、维护党纪特别是保持廉洁以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汇报内容,开展批评“直呼其名、直言其事、直指其过”,扭转了我院民主生活会会风差、说话软、精力不集中,自我批评只谈情况不及痛处、批评别人含糊其词拐弯抹角等不良现象和庸俗习气,使民主生活会达到了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班子成员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活动,经常性主动到业务科室听取干警对自己个人及分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开言路,吸纳意见,自觉接受干群监督。四是组织全院干警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在我院经费十分紧张的条件下挤出资金为干警购买廉政教育学习资料,将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上级检察院近年来制定的有关党纪、检纪及廉洁自律规定汇编成《廉洁从检手册》印发给全院干警学习,使全院干警不断增强廉洁从检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五是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和各项教育活动为载体,促进干警不断增强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本领。我院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学以致用”的原则,结合干警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实际,多次有针对性的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自学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
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⒈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修养。按照县委和本院党组的安排,自觉按要求参加了两级中心学习组的集中学习,主动参加了机关支部的集中学习,积极投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在今年我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个人撰写学习心得篇,调研文章篇,读书笔记万余字,还为全院干警讲解了《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的专题党课。同时坚持做好经常性的个人自学,学习中注重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不断加强总结,以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促进工作的健康发展。
⒉坚持公正执法,反对司法腐败。在执法办案中,严格执行“两法”和办案纪律规定,自觉遵守高检院、重庆市院廉洁从检硬性规定等职业纪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增强反腐败斗争意识,将反腐败工作变为自觉行动,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坚持廉洁从政,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具体体现在工作中的“三无现象”:无收受财物现象,在节假日期间和办理婚丧喜庆等事情上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从未发生过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收受礼金礼品、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无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现象,严格依法办事,没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杜绝执法办案中的腐败行为。在管住自己的同时,还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坚决不允许他们打着单位的旗号谋取私利;无奢侈浪费现象,自觉按照中央、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规定,一律按照少花钱、多办事、成大事的原则进行办理,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⒊坚决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对单位的各项重大事项工作,无论是党组议事,还是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决定,都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办案规程办理,并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尊重班子成员意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从不搞一言堂,以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对单位人员的职务调整、岗位安排等,都是在群众推荐基础上,经过组织考察,由负责政工、人事的同志提出初步意见,经集体研究后报组织部门审批,没有违反组织程序进行。
⒋树牢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全年先后深入到尖山、文峰、凤凰等地与干警一起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决群众实际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在教育活动中,带头深入基层访贫问苦,为贫困群众和下岗职工捐资近元,并组织倡导全院干警为贫困乡镇和群众捐助洋芋种、农肥以及现金等价值万元。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认真坚持了每月的检察长接待日活动,热情接待和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先后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多件(次)。
⒌广泛交心谈心,接受干群监督。在工作中,我十分注意发扬民主,相信和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组织召开和参与民主生活会及所在党小组的组织活动,坚持不定期与干警进行交心谈心活动,以接受批评和开展自我批评的诚意,引导他们坦诚相见,畅所欲言。对待群众的意见,都能从促进工作健康发展的高度,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积极态度虚心接受,认真对待。
【第6篇】副市长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述职报告(副市长)。
一、加强自身建设,筑牢政治防线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关文件规定,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狠抓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要求,主要抓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贯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消除官本位意识,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二是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部门内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小立法,使广大领导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了分管部门的规范有序运转。三是加强源头治理,推进政府部门作风建设。主要是协助县长狠抓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经秩序整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组织法制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积极筹备建成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有27个部门、7个中介机构、409项审批事项入驻。中心的成立,真正把政府权力的使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一致好评,财经秩序整顿主要是组织审计和财政、税务等部门分别开展了财政收支审计和税收财务大检查,并在29个部门、单位进行建立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支付体系试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四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分管部门和企业,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一把手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以身作则,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乱派车、乱用车。家庭住房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房改。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廉政建设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平日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执政的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班子成员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第7篇】副市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述职报告-述职报告
一、加强自身建设,筑牢政治防线?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关文件规定,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狠抓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要求,主要抓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贯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消除“官本位”意识,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二是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部门内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小立法”,使广大领导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了分管部门的规范有序运转。三是加强源头治理,推进政府部门作风建设。主要是协助县长狠抓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经秩序整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组织法制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积极筹备建成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有27个部门、7个中介机构、409项审批事项入驻。“中心”的成立,真正把政府权力的使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一致好评。财经秩序整顿主要是组织审计和财政、税务等部门分别开展了财政收支审计和税收财务大检查,并在29个部门、单位进行建立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支付体系试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四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分管部门和企业,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一把手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以身作则,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乱派车、乱用车。家庭住房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房改。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廉政建设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平日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执政的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班子成员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第8篇】副市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述职报告
副市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述职报告
20xx年副市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加强自身建设,筑牢政治防线?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关文件规定,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狠抓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要求,主要抓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贯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消除“官本位”意识,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二是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部门内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小立法”,使广大领导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了分管部门的规范有序运转。三是加强源头治理,推进政府部门作风建设。主要是协助县长狠抓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经秩序整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组织法制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积极筹备建成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有27个部门、7个中介机构、409项审批事项入驻。“中心”的成立,真正把政府权力的使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一致好评。财经秩序整顿主要是组织审计和财政、税务等部门分别开展了财政收支审计和税收财务大检查,并在29个部门、单位进行建立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支付体系试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四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分管部门和企业,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一把手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以身作则,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乱派车、乱用车。家庭住房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房改。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廉政建设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平日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执政的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班子成员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第9篇】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述职报告范文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廉政建设的总体,以“三个代表”重点思想为指导,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是改进机关作风的需要,也是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需要。通过参加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觉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斗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尤其是反复学习了中纪委以精神以及(上级县)县委、县政府《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和《关于对县(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通过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树立起了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认真大胆负责,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长城。对一些苗头性的腐败问题,做到随时发现,随时解决,随时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部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小立法”,使广大领导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减轻了农民负担,从源头上制止和预防了违法违纪等腐败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教育引导分管部门积极实践“三个代表”,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联动工程,帮助指导农业局、畜牧局、烟草公司等单位开通了服务热线,增强了领导干部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三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通过走访、座谈、听汇报等形式,调查摸底,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决不姑息。先后听取了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等部门的廉政建设汇报,召开了各种形式的座谈会20多次。针对今年企业改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深入部门企业召开会议,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国有资产流失,杜绝有关人员的贪污腐败行为。四是及时搞好汇报。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一把手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严格以身作则,做到廉洁自律
在廉政建设中,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廉洁自律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 不乱派车、乱用车。对于自己简陋二住房用车及生活工作条件,以不计较、从不向组织提要求。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搞特权,教育督促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严格执行不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赁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党维护党在群众在的良好形象。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第10篇】(副市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述职报告范文
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目标。
一、加强自身建设,筑牢政治防线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始终站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有关文件规定,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正确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坚决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二、狠抓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要求,主要抓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开展经常性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利用检查指导工作、召开会议之机,见缝插针,教育分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坚持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深入贯彻、模范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消除“官本位”意识,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了他们勤政为民的宗旨观念。二是帮助指导分管部门把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针对分管范围内不同部门的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帮助他们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在部门内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廉政建设“小立法”,使广大领导干部有令可行,有禁可止,规范约束了干部的行为,杜绝了“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从机制上保证了分管部门的规范有序运转。三是加强源头治理,推进政府部门作风建设。主要是协助县长狠抓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经秩序整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组织法制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积极筹备建成了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有27个部门、7个中介机构、409项审批事项入驻。“中心”的成立,真正把政府权力的使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的一致好评。财经秩序整顿主要是组织审计和财政、税务等部门分别开展了财政收支审计和税收财务大检查,并在29个部门、单位进行建立国库单一帐户集中支付体系试点,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四是深入实际,加强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分管部门和企业,通过实地调查、座谈、听汇报等形式,摸准吃透有关情况,掌握廉政建设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同时,对于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一把手汇报,并提出了一些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以身作则,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的要求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下基层调查研究,轻车简从,不乱派车、乱用车。家庭住房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房改。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约法三章,不准他们从事与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有关职业,不准他们以领导名义谋私利、搞特权,教育他们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真正做到自身正、身边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廉政建设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有关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八小时以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平日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情操和气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真正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做,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执政的考验。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生活会,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班子成员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力争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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