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制度
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不含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参照销售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一、工作人员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1、交通工具出差补助标准
1.1.工作人员出差需提前安排出差计划,通过OA系统填写出差计划,并做好交通费及招待费预算,交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差。提前设计好出差路线,预定好相应日程的车票。
一般人员 | 副总、常务副总 | 总经理、董事长 | |
普通列车 | / | / | / |
高铁 | 二等座 | 一等座 | / |
飞机 | 8折以下飞机票(经济舱) | 经济舱 | / |
1.2. 出差期间要尽量使用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1.3.非公司安排自行开车出差的人员交通费(油费、过路费等)不得超过同等里程的上述交通工具标准。
1.4.如有特殊情况时,请示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
2、出差补助标准(含餐补、交通补助)
2.1.本县内标准20.00元/天;出县外本市内80.00元/天;出市外标准100.00元/天。
2.2.副总及以上餐费、交通费实报实销。
2.3. 如有特殊情况时,请示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
3、出差人员住宿补助标准
3.1.出差人员住宿补助标准
一般人员 | 副经理 | 经理 | 副总 | 常务副总 | 总经理、董事长 | |
出县 | 200 | 260 | 300 | 500 | 600 | / |
北上广深 | 300 | 400 | 450 | 750 | 1000 | / |
3.2.必须住宿且凭住宿发票才可报销,不住不补。
3.3.如参加客户招标会议等统一安排住宿的,则实报实销。
3.4.遇有特殊情况时,请示领导审批同意后给予报销。
4、通话费、邮寄费及其他
4.1.工作人员每月话费报销标准按公司有关规定统一执行,超出部分自行承担。因工作需要发生的邮寄、传真、打字复印等费用给予实报实销。
二、报销流程
1.工作人员原则上出差回公司后一星期内必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一个月。差旅费、招待费及礼品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票据认真分类汇总,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再到财务报销。
2.填写差旅费报销表交通费必须详细列出各段行程的出发地、中转地、目的地、交通工具,所附票据的时间必须与行程及签到地点时间相符。所有票据必须完整无缺。如短缺、涂改、无日期、无公章或私自剪发票均作废票处理。
3.与公司领导一同出差实报实销的人员不再重复报销差旅费用。重复报销者一经发现按报销金额的300%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