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污水整治项目
(琼山大道中片区、琼山大道南片区、灵山片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编 制:
审 核:
审 批:
日 期:
海南金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海南省、海口市政府、海南省住建厅、海口市住建局、质监站、海南金合公司等上级单位有关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此方案。
一、成立防疫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海南省、海口市政府、海南省住建厅、海口市住建局、质监站、海南金合公司等上级单位有关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项目疫情防控工作,项目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防疫检查、指导工作。
组长 | 洪飞 | 15308923858 | 建设单位负责人 |
副组长 | 陈翔 | 18630860265 | 监理总监 |
副组长 | 陈春媚 | 15799018246 | 项目经理 |
组员 | 吴华 | 13519891985 | 施工单位 |
组员 | 柯师明 | 13876906755 | 施工单位 |
组员 | 宋亮 | 18522016980 | 监理单位 |
组员 | 夏继平 | 18789138963 | 安全员 |
组员 | 王芳 | 1888966110 | 施工单位 |
组员 | 符君 | 13698908322 | 施工单位 |
组员 | 符之龙 | 18889650896 | 施工单位 |
组员 | 林杰涛 | 15208980881 | 施工单位 |
领导小组职责:
(二)防疫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落实国家、海南省、海口市政府、海南省住建厅、海口市住建局、质监站、海南金合公司等上级单位有关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精神和要求。
2、负责安排专项资金,配备防疫物资。
3、组织疫情日常防控、检查工作。
4、督促项目管理人员、协作队伍等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5、负责检查各防疫工作落实情况。
具体任务分工:防疫物资采购、发放由材料员林杰涛负责;食堂、生活区、办公区等消毒工作由夏继平负责;政府及上级单位发文由符君负责收集整理登记并在内部传阅;项目部人员返琼各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备至符君处,队伍人员返深各工区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报备至工程部、办公室和安全部;项目部防控疫情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由安全部牵头,其他部门配合编制;项目部人员体温测量由夏继平负责;项目部负责协作队伍的防疫措施的监督落实,相关部门要监督并指导。
(三)三人防疫专班及职责
防疫领导小组设在综合办公室,陈春媚兼任疫情防控专员,成立防疫三人专班:陈春媚、吴华、夏继平负责日常统筹、组织协调、指导项目防疫工作,负责落实宣贯上级文件精神,与区政府、质监站、疫情指挥部等上级单位对接,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项目部安排2名人员(符君、柯师明),负责疫情的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作为项目部专职卫生员。
二、人员管理
(一)实名制管理
1、实名登记
(1)项目部应对所有进出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人员及员工进行实名制管理。
(二)封闭式管理
1、实施封闭式管理。项目部对返岗人员进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确需进入施工现场的,必须经体温测试并做好登记及核对等工作。
2、出入口封闭措施。生活区、办公区和相对封闭的施工现场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
3、施工区作业安排。项目部管理人员应于每日班前询问并观察每位员工身体健康状况,明确班组工作地点及内容,避免有限空间内进行聚集作业。
(三)抵(返)琼员工管理
1、目前仍在省外的员工及劳务人员。应按照抵达海口时的防疫要求进行相应的各项防控措施。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的抵返琼人员,暂缓回琼。
3、其他人员返程报到时先记录体温、行程卡、健康码及核酸检测,并记录抵(返)琼时间、来深途径(车次、航班等)以及中转信息、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人员接触史等信息,各工区要严格审查并留存来往相关火车票、飞机票照片等证据。
4、有体温异常或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工地(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项目部应让以上人员隔离或联系相关社区妥善安置。
5、分批进场,有序观察。项目部根据施工任务情况有计划通知协作队伍员工分批进场,有序观察。观察期限根据返琼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少于7天观察期,观察期间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四)观察人员管理
1、项目部应设立观察隔离房
(1)观察隔离房要求
1)观察隔离房区应相对独立,可控制人员进出。
2)同一批返程人员可在同一隔离房隔离。
3)观察隔离区安排新抵(返)琼人员住宿,不得与原留守人员混居。
2、观察区管理
1)信息登记。详细登记观察隔离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传染病病例关系、接触时间、接触方式,周围人群有无发病情况等具体内容。
2)日常记录。每天最少早晚2次为被观察对象测量体温,询问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重点检查其有无发烧、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自觉症状和体征,并对观察人员的体温情况、健康情况进行记录。
3)通风消毒。各观察隔离房间每天2次开窗换气、消毒,保持基本卫生条件。
4)解除观察。7天观察期未出现异常情况的,方可解除观察。
三、个人防护
(一)口罩使用
1、每名项目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口罩。
2、未正确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
3、废弃口罩处理。在生活区、办公区、施工现场设置专用垃圾桶,用于丢弃使用后的口罩。垃圾桶应每天清理消毒。
(二)用餐管理
1、合法备餐。工作人员证件齐全,一律佩戴合格口罩,每日测量体温,身体状况良好。严禁协作队伍从无照无证餐饮单位和工地周边流动商贩处订餐。
2、分批取餐、分散就餐。排队情况下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领餐至宿舍就餐,同时加强宿舍餐后残余垃圾清扫。
(三)活动控制
1、减少人员聚集性活动
1)项目部人员、协作队伍人员不允许参加聚集性活动。
2)施工作业时,工人不要聚集施工,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并佩戴好口罩。
3)行安全教育或交底时,应选择空旷场所。
2、会议组织要求
尽量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以召开视频会为主,若召开会议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会议前:佩戴好口罩,并洗手消毒。
2)会议中: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室应注意通风。
3)会议后:会议室、会议桌、椅子等必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四)个人卫生
1、洗手点的设置。在办公区、宿舍区、施工区人员出入口、卫生间、食堂等要配备洗手液等物品。
2、教育提醒。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教育提醒工人注意个人卫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和鼻。
四、环境卫生
项目安排专职卫生员(柯师明、夏继平)做好定时消毒工作,保障项目的环境卫生。
(一)应消毒场所
1、生活区和办公区:办公室、宿舍、卫生间、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等。
2、施工现场:各工区安排专人对起重机械司机室、室内工程、工地其他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等。
3、其他设施:化粪池、排污口、空调出风口等。
(二)消毒频率
1、食堂每天消毒不少于3次(在闭餐时间消毒)。
2、其他场所或设施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
(三)居住环境
1、宿舍经常保持室内通风。
2、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8人。
3、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
4、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环境卫生应保持良好。
(四)用车管理
1、项目用车要做好消毒工作,每次使用前后均须由司机消毒。
2、集中乘坐项目小汽车时,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
五、健康排查
(一)体温测试点设置位置
1、项目部施工现场所有开通的出入口(包括车辆出入口)均需设体温测试点。
2、办公区设置体温测试点进行体温测试。
(二)体温测试点工作要求
1、每个体温测试点24小时设岗值守。
2、测温人员要做好防护措施,配备红外测温仪、体温计等设备,并做好记录。
3、对所有进场人员(包括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测试,确认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4、每天最少早晚2次对施工现场以及办公区、宿舍区的所有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并登记在册,重点检查其有无发烧、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自觉症状和体征。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及时上报。
六、应急处置
(一)分类就医
工地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病人的,应按以下要求分类就医并报告:
1、劝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总院(地址:海口琼山区椰海大道65号,电话:0898-65808527)2、上报相关信息,发现体征异常情况的相关信息应向住建等主管部门及辖区防疫主管部门报备。
(二)确诊处置
送医人员一旦有被确诊为冠状病毒感染者,工地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工并封锁现场。
2、配合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其所住房间和到过的场所、所接触物品进行终末消毒。
3、配合相关部门将其密切接触者送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落实疫情“双报告”
1、项目部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海口市管理,服从海口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2、综合办要与社区的社康机构及时对接。
3、相关疫情防控信息在报告市、区工程主管部门的同时,也要报告工程所在地的街道和社区。
七、宣传教育
(一)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1、加强政策宣传。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宣传深圳市防治重点传染病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集中隔离、每日量测体温、佩戴口罩等工作的意义。
2、纳入三级教育。疫情防控教育纳入三级教育范围,教育项目人员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
3、选择空旷场所。宣传教育地点应选取班前讲评台等室外空旷场所,每名参加人员的相隔距离应大于1米。
4、做好公益宣传。充分利用工地围挡等渠道,加强疫情防控的公益宣传。
(二)通过官方渠道获取信息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项目人员要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应主动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并认真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八、相关要求
1、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海南省、海口市政府部门、上级单位防疫相关要求,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2、以保证疫情防控为前提,按照“先审批合格后组织进场、先物资后人员”的原则,分批、有序、稳妥开展进场及复工工作。
3、项目部要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做好外出或休假人员登记造册工作,认真检查,重点监测,按规定做好防控信息的收集、统计、上报工作。
4、项目部要积极配合海口市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部门进行摸底登记和排查工作,切实做到“不漏一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推动防控工作全面开展。
5、贯彻落实海南省、海口市政府及上级单位文件精神,加强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的宣传力度,做好防疫物资储备,提高员工防范意识,引导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不传播非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信息,确保员工队伍稳定。
6、项目部、各协作队伍人员各司其职,做好系统间对接,保证信息及时、通畅。
7、项目部及队伍人员进场后,务必做好个体安全防护。
8、协作队伍人员进、退场必须报备总部工程部、办公室及安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