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假期间支付缺勤费的实施方案
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校成立请假审批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林丽 全面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过程监督。具体负责管理人员及除中心校外教职工病、事、公假的审批,负责中心校教职工5天以内(含5天)的病、事、公假的审批。
成员:
杜刚:负责值周期间对教职工请假的考核登记。
闵华龙:负责值周期间对教职工请假的考核登记。
程松:负责值周期间对教职工请假的考核登记;负责全校教职工出勤的汇总和期末量化。
黎兴:负责值周期间对教职工请假的考核登记。
彭天奎:负责值周期间对教职工请假的考核登记。
黎万仲:负责三清村小教职工请假的考核登记。
二、关于请假的界定: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师生集会、迎接各种检查、举行各种活动、教师的课堂或值班以及安全时段的课间时间等老师必须在校在岗的时间缺席均视为请假。
三、关于假期的审批:
所有请假必须书面请假,因为特殊情况没有提前履行书面手续的事后也必须补办书面手续,否则视为没有请假。
四、临时请假的要求和处理:5天以内的病事假自行调课,学校不付代课费,凡委托学校调课,由个人支付代课费,病假10元/节,事假30元/节。公假自行调课,学校支付代课费8元/节。
五、长假及累计假的处理:
(一)下列特殊情况的假不支付缺勤费,属于1——3条的30℅部分领取扣除公共提留部分后的月平均数。
1、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假;
2、手术病人住院及康复期;
3、癌症病人;
4、除1——3款外的病事假学期累计没超过20个工作日(含20个工作日);
(二)除特殊情况假外的长假,教师个人不领取30℅部分外,还必须按照 1500元的标准支付缺勤费,一学期按照5个月计算。
(三)除特殊情况假外的短假,学期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不含20日),教师个人不领取30℅部分外,还必须按照 1500元的标准支付缺勤费。
(四)其他情况的假,由学校行政会议临时讨论决定考核办法。
六、请假时间的界定:
请假时间以半天为单位,最终以课程表上排课安排时间为准。
七、其他:
1、请假人调课,被调课人的休息不算请假。
2、本制度有规定按照本规定执行,本制度没有规定的依然按照学校原有制度执行。
八、本考核办法从2019年4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