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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创新完善机制和消减化解廉政风险材料
我们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放在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整体坐标中准确定位,紧紧抓住权力配置、权力运行、权力制约三个重点,实行“三三制”工作模式,初步形成了权力结构合理、权责配置科学、运行程序严密、操作运行阳光、监督制约有效的权力运用、运行制约体系,有效降低和化解了廉政风险点,提升了廉政建设安全点。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抓住“三个环节”,建立科学的权力配置机制
我们抓住的第一个环节就是权力清理。针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具有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等8大类、39项权力责任进行全面登记、归类、梳理,建立“行政职权目录库”,在此基础上,逐项、逐环节地进行重新划分和科学配置国土局所属各局、所、队、以及股、室之间的责任和权力,并进一步明晰和规范了各种权力的运行范围、运行程序、运行方式和运行结果,把这些权力、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头上,实行责任连带制。同时,还成立了由业务骨干和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组成检查督查领导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和普遍检查相结合,一般性检查和重点剖析相结合的方法,保证了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避免了由于职责不明而形成的相互推诿、职责交叉重复、责任难以界定等现象,使职责与权力对等和统一起来,始终处于明晰和阳光状态。
第二个环节就是权力风险评估。我们在重点评估工作职责风险、工作过程风险的同时,把道德情操、社会形象纳入廉政风险的重要内容。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三大方面,21条。特别是对评估确定的6项一类风险点,通过联系实际案例对照查、结合工作职责对比查、互相点评集中查的方法,使每个人都能时时刻刻把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作为约束自己、反醒自己、规范自己的首要内容。
第三个环节就是实行权力相对独立和制约,建立和完善工作程序一体化制度,按照定岗、定责、定员的要求,强化各个环节的相对独立、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破解各自为政、程序脱节、制约缺失、自由裁量权过大等弊端,特别是针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容易产生腐败的高危环节,实行自我约束、相互制约、共同监督、阳光操作综合运作机制,做到了依法用权、有限用权、审慎用权。
三、突出“三个重点”,建立规范的权力运用机制
(一)突出行政流程这一重点。我们坚持把探索和创新各种权力的运行范围和程序,各种权力的运用方式和模式,作为规范权力运行,化解廉政风险的强有力措施之一,逐项、逐条地对应职权职责目录,以“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方便群众、操作简单”为标准,把28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权力责任、运行过程、办理条件、具体要求、工作标准都绘制成流程图,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为了强化过程控制,对照权力运行流程图,采取现代化信息、监控等手段,对权力的运用过程实行全过程跟踪、立体式监督,使每个工作人员不能不作为,也不敢乱作为。
(二)突出“三重一大”这一监督重点。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例中,我们认识到,要增强反腐败的实效性,必须把领导班子作为重点,紧紧抓住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权力运行和决策过程中设定自我约束和共同监督机制。通过学习讨论,我们把廉政风险的重点概括为“三重一大”,就是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经过了集体决定,重要人事任免是否坚持了严格的推荐、考核、公示等程序规定,重大项目的安排是否按规定办理,有无利用职务影响插手项目的情况,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等。
(三)突出权力运行公开这一重点。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形式,公开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工作程序以及具体要求,方便群众监督,提高信息的对等和透明度。利用县国土局内部设置的公示栏、信息网站和工作园地,把全局性、阶段性的重要工作目标、实施办法和目标结果向全体干部公开,对财务收支、年度财务预决算、大宗财务科目支出、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行政事务进行公开,认真听取干部意见,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实现公共权力行使到哪里,公开透明就延伸到哪里的目标。对干部任免、干部奖惩、党内选举以及民主生活会等情况,按党内、党外两个方面进行适时、适地公开,保证了职工和党员干部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实施“三项措施”,建立严密的权力监督机制
一是着力从思想上化解廉政风险。按照省、市国土部门的要求,把学习内容分成四大类,十三个重点,开展了“三个坚持”主题教育和“四个一”活动。即,坚持勤政廉政,促进和谐发展主题教育;坚持公道正派,实现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主题教育和坚持自醒自律,当好人民公仆主题教育。“四个一”是每个国土工作人员都要通过自己的廉政、勤政、善政行为,成为一个让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一个让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一个让子女和亲属引以为荣的人,一个所作所为问心无愧的人。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依靠典型的力量,增强全体干部的廉政意识,提升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抓住汪新强同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秉公执法、廉洁勤政的先进事迹,全面开展学习汪新强,争做汪新强式的人物活动,进行了岗位练兵、文明科室、文明示范岗评比活动,使全局上下涌现出了一大批汪新强式先进人物和先进群体。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紧紧围绕“廉洁、勤政、和谐”这一主题,聘请离退休老同志、老劳模和理论工作者做专题报告或辅导讲座,整体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上档次、上水平。
二是着力从行动上化解廉政风险。首先是坚持三个创新。即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和机关运行模式。实行第一责任人全程跟踪办理、全程督办检查、全过程公示结果责任制,解决空位、错位、不到位问题。创新工作协调运行模式形成一环扣一环,环环有责任的链条式管理体系。创新快速反应工作模式。对上级的重大决策,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大事项赋予当事人决策权、指挥权和督办权,以保证用最快的速度和最高的质量贯彻落实。
其次是大兴爱民惠民之风,完善提高24小时机关超市服务制度。在认真落实七项便民服务制度和“五到家、五必办、六个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认真调查研究,反复征求社会各界建议要求,充实和完善了24小时机关超市服务制度,即:24小时热线服务制度。按照国土业务分工,确定三名熟悉国土业务、热心服务群众的工作骨干,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为广大用户解惑答疑。24小时要情大事快捷反应制度。对上级的重大决定和部署,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运作,第一时间落实。24小时特事特办制度。实行随叫随到,随来随办,把热心耐心诚心的服务体现在每个时间段和每个工作环节上。
再次是实行双评双考双挂钩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用户恳谈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寻策于民、问计于民座谈会,每年开展一次百人讲评廉洁、讲评绩效、讲评服务活动,在互动中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对照中拓展视野、开阔思路,在讲评中明确方向,做好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做好对干部工作的日常考核和跟踪考核,进行民主测评和社会公认度测评,同时把“双考双评”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奖金挂钩。通过建立和完善横向的、纵向的、立体式的评价,考核、监督体系,提高每个工作人员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三是着力从制度上化解廉政风险。一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在讨论和决策重大事项时,实行一把手最后发言的集体决策制;领导班子决策吸收党内外群众参加的听证制和重大决策预先告知制。在对土地出让、挂牌等重大事项申报审批时,严格执行办事人员、执法局长、主管副局长和局长逐级签字工作程序,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公平公正。对基本建设、维修等大额度资金支出,实行预算、论证、集体讨论的决策制度。对重要岗位人员的任用实行了集体决策用人模式。在分管工作上,把班子的团结、协调作为一种素养来培养、作为一种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能力来强化、作为一种德政来要求,开展经常性的思想交流,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沟通与协调,使班子成员的容人、容言、容过、容才之量大大提升。同时,我们还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了“提建议、得奖励”活动,成立了机关事务民主管理委员会,为民主管理搭建了平台。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制度。把排查评估出来的廉政风险内容,从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为出发点,界定公开范围、公开载体和公开时限,对具有相对稳定的事项实行长期公开,对阶段性或临时性的事项随时公开。同时,本着“行政权力行使到哪里,接受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的工作思路,拓展公开领域,提升向基层延伸的力度,横向上把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社会事务全部纳入公开范围,纵向上把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公开公示到最基本群众,做到了既提供各类政务信息,又提供多种服务内容。三是建立长效监管制度。建立了国土法律法规、工作程序、办理结果公开制度,对公示、公开应该遵循的原则、范围、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实行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动态考核与常规考核相结合,做到了“决不白干、也不白给”,调动了全体干部的工作积极和创造性。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重点从权力的运行、效率的高低、服务的优劣等六个方面、42项具体内容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具体事项和操作方法。建立了效能监察制度。在设置投诉电话、实行网上在线投诉、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组成专门监督队伍的基础上,还与县检察机关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建立了案件预防查处制度,增强了监督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我们虽然在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但还要积极探索和完善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和有效措施,推动“两整治一改革”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
第二篇:创新调解工作 完善调处化解纠纷综合机制
创新调解工作 完善调处化解纠纷综合机制
近几年来,事关民生的婚姻家庭纠纷、山林土地纠纷、相邻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务纠纷、交通肇事人身损害纠纷等日益增多,审理和执行难度加大,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而影响到深化改革的进程,各级各部门在如何创新调解工作、完善调处化解纠纷综合机制越发显得十分重要。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4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旨在建立和完善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所形成的调解协议的效力确认制度,进而形成党委牵头、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全社会参与的“大调解”化解纠纷机制。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明确了司法确认机制成为化矛盾、促和谐的创新机制,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大亮点,司法确认无疑成了人民法院主动参与创新调解、完善调处化解纠纷机制的一个有效途径。司法确认是指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经法院审查,认为协议合法有效的出具法律文书确认该调解协议,并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的制度,其具有群众维权成本低、诉求程序便捷、司法权威性强、司法指导性强、定纷止争效果好的优点。
现中央提出以传承“枫桥”经验构建“五级联动调处”机制给我们基层法院如何化解矛盾纠纷摆出了一个新课题,2014年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司法确认的范围予以扩大同“枫桥”经验不谋而合,这就要求我们加快研究步伐。笔者从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中采取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原因着手进行调研,提出粗浅建议,予以寻求更加规范和完善调处化解纠纷机制的持续开展。
一、龙陵县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现状及做法
(一)现状
2014年3月,龙陵县法院同县司法局共同研究,制定《诉调对接工作办法(试行)》,随后组成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法院、司法局参与的调研组,分别到辖区十个乡镇进行调研、衔接,拉开了诉调对接的序幕。同年,法院参与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交警部门对接80余次,制作司法确认书36件,占全年收案的15%。2014年,上级明确制作司法确认书仅限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出的调解协议、交警或单位达成的协议法院不能制作出具司法确认书,司法确认明显下降,只占全年收案的8%。2014年,新修订实施的《民诉法》扩大司法确认范围涵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他组织或单位达成的调解协议”,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又重新步入有序展开,诉调对接发展较好,但司法确认并不理想,出现基层人民法庭较好、县民商事审判庭滞后的情况。
(二)做法
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由县法院院长担任诉调对接领导小组组长,县司法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各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为成员,各乡镇司法所设立对接工作站,县对接工作站设在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担任站长,负责协调、统筹对接事项和人员安排等;二是在重点乡镇、重点部门挂牌营造氛围,到勐糯镇、交警大队举行诉调对接工作站挂牌仪式;三是深入乡村广泛宣传、培训;四是制定内部考核机制,将民商事审判庭每年采取诉调对接不低于
全年收案的10%予以作为年终业绩考评;五是定期巡回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业务,召开联席会议,增强沟通交流。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虽然采取了很多诉调对接措施,但是由于存在认识、人员、经费等诸多因素,导致对接还不够畅通、司法确认过少的局面。主要问题和原因如下:一是法院人员编制不足,全院核定政法编制57人,现有53人,每年办理各类案件700余件,两个基层法庭人员收缩到机关、常年无人办公,一个基层法庭仅有3人办公、未能组成一个合议庭;加之县院民商事法官少,12个法官全年要办理近400件案件,与乡镇、部门对接中,出现“你需要时我无人、我有人时你不需要”的尴尬情况。二是乡镇司法所人员编制不足,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均设在司法所,常年是“三个公章一个人”状况,有个别乡镇却长期聘请退休人员顶岗,有人办公的乡镇到村挂产业常时间不在岗,加之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少、调解能力不够强,往往出现“小事拖大、大事拖重”。三是无调解工作经费,诉调对接难以维持。《调解法》明确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不能收取任何费用,无论乡村调解委员会、其他组织、单位等调解案件不能收取费用,就连法院参与调解都不能收取费用,所以,每一起纠纷都进行对接,就难以承担必要的油料费、食宿费等支出。四是协议达成后一方当事人不愿申请司法确认,导致司法确认搁浅。现行法律规定须经协议当事人双方同意并申请,法院方能制作司法确认书。在实践中往往出现达成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因居住边远或其他心理因素不愿申请司法确认现象较为突出,法院会置于被动司法的境地。五是部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各地执行标准不一致或保险公司不予认可、不愿调解,致诉调对接后形不成司法确认的社会效果。
三、完善司法确认机制的几点建议
(一)联席机制助推发展
要发挥司法确认机制的各方面优势,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单靠人民法院一家是不切实际的。因此,法院应发挥主导作用,同时争取多方支持,通过联席会议、联络员等联席机制,不断加强法院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其他调解组织的联系,实现司法工作和调解工作的全面对接,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调解机制能动作用。要加强同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国土房管以及乡镇街道等部门的诉调对接,推动各级各部门主动参与,形成横跨各部门、覆盖各行业、涵盖社会管理各个方面的司法确认组织网络体系。
(二)完善制度统一标准
不论是各地法院做法不同,还是人民调解组织与法院在操作上有差别,归根结底都是制度不健全的表现,因而要把完善制度作为全面推行司法确认机制的重要保障和基础环节。首先,最高法院要制定有关司法确认的具体实施办法,真正实现司法确认工作有法可依;其次,各地在遵守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地制定操作流程,如建立诉调对接指导中心指导司法确认工作,诉调对接指导中心不应设在法院的业务庭,应单列作为一个业务部门专管;第三,要破除旧的工作体制,根据司法确认的新情况建立新的工作体制,并严格贯彻实施,如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工作监督指导,使其符合司法确认机制的各项
要求;第四,在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中,单独设立名为司法确认案件的新案由,使司法确认案件真正成为独立的案件种类,以便下一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依法对接和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是当事人解决纠纷、实现权益的有力保障,当程序启动后,也会成为当事人寻求救济的唯一途径。因此,法院在司法确认过程中要严格审查,保证当事人权益不会因制度瑕疵而受到损害。在司法确认之前,要审查非诉调解协议所涉及的纠纷是否应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理法院管辖。在双方当事人申请,或一方当事人申请,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将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进行审查。程序上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调解协议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手续是否齐全,信息是否真实等;实体上审查调解协议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调解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等。法官应仔细调查、询问当事人,确定非诉讼调解协议是反映了双方当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审查后,法院只做出整体确认或不予确认,不主持调解也不接受当事人再调解的申请。
(四)明确定位加强指导
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在司法确认机制实施初期,许多地方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组织仍然不能胜任机制的要求。此时,法院作为新机制的制定者与实施者,要明确自身定位,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既要加大对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循序渐进地树立人民调解组织的权威,以推动司法确认机制建设,又不能过分干预调解工作,保证非诉讼调解的独立性。法院要在初期扮演“扶上马,走一程”的角色,以组织人民调解员集中培训、发放《诉调对接操作规程》手册等活动,帮助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尽快熟悉非诉调解与司法确认的衔接工作,使人民调解员全面掌握司法确认机制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同时,要在日常调解工作中给予必要的监督和指导,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当人民调解步入正轨后,法院应当及时收缩、回复被动裁判的司法本位。
(五)充实人员列经费保机制畅通
无论是哪种机制的推进必须有人去做、有经费作保障,否则就是一句空话,是形式主义。一要积极向县委和上级法院报告,争取解决法院诉调对接指导中心机构编制、人员编制、人员待遇等实质问题;二要把诉调对接指导中心单列办公,不再设置于业务庭室之中,以防顾次失彼,如人员不足,可以聘请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退休法官参与办公;三要以十八大全面建设法治社会和创建平安市、县为契机,积极争取政府将诉调对接、司法确认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对接及时、参与到位、确认有力;五要会同司法局向县委政府积极争取司法所人员编制,解决调解人员不足或缺失的问题,做到对接有人、确认高效、矛盾化解、社会和谐。
第三篇: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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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今年以来,我们市中街道认真贯彻德州市关于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的文件精神,本着先试点后推广、先查找后防控、先内查后外督的原则,通过梳理工作职责,查找岗位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初步建立起以岗位为点,以工作程序为线、以风险点和风险情形为具体指向,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相结合的“防风险、促工作、利群众、护干部”的廉政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市中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向更高水平推进。
一、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稳步推进,
1、统一思想,廓清认识。针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以及少数干部存在的“无用论”、“无关论”、“无为论”等错误论调,我们市中街道于今年3月在全街道召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会,广泛宣传教育,统一干部职工认识,使大家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是运用科学发展观完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具体实践,是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紧密结合的有效形式,是履职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的有效保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同时,采取层层学习动员、人人撰写学习心得、制发《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手册》等措施,做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内容、目标、要求、责任“四明确”。
2、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首先,我们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制作了市中街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流程图,将该项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分别为:宣传动员发动、开展风险排查、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实施预警控制等。各部门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从“个人岗位、科室职责、单位职能”三个层面,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等排查方式,对现有的17个职能部门,55个工作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逐一进行排查,经过多方面征求意见,
最后确认岗位风险点176个。确认一级风险岗位13个,二级风险岗位31个,三级风险岗位11个。然后,针对评定出的风险等级,我们制定、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86项,明确了防控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在此基础上选择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较好的顺源、振兴两社区为试点单位,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在此基础上,总结了以强化宣教、领导和考核为着力点,以“三环三公三线三查”为抓手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即:把握“查”、“评”、“定”三个环节,做到风险点切实找准、评估客观、分类监控;公开流程拉放“警戒线”、公布制度裁定“分界线”、公示纪律架设“高压线”和约谈“监督”查、督察“审计”查、社会“评判”查,使防控管理环环相扣、内外相融、无缝相联。
3、以点带面,全面实施。通过总结试点经验,在全街道推行“三书一卡制”,即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保证书》、中层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责任书》、一般干部的《个人廉政勤政承诺书》和重要岗位人员的《风险防范明白卡》。制定出台了《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从宣传动员、查找风险、建章立制、考核修正、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教育等7个方面、10个小项上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严格时限,确保防控管理推进落实。目前,我们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已经延伸到社区和企事业单位。
二、全员动作,稳步实施,狠抓防控管理
1、内外结合,找准风险点。把查找廉政风险点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基础,对内结合各部门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流程,以工作岗位为基本单位,以岗位工作人员为主体,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个层面,采取自己查、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办法,运用“查班子议作风、查自身议廉洁修养、查岗位议廉政风险、查群众意见议改进监管服务、查制度建设议廉洁行为规范”和“个人查与互查相结合、下级查与上级查相结合、分组研究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等形式,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将有关情况填入《市中街道廉政风
险点岗位(个人)自查表》。对外采取公布领导干部手机号、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基层社区党支部书记向两委成员述职述廉等措施,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从中剖析查找风险点。全街道共查找风险点176个。
2、突出重点,制作流程图。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财物管理权的行使,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工作职责、法定权限和运行流程进行认真梳理,逐一确认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突出国土资源管理、集体资金使用、办公用品购置、惠农政策落实、民政资金发放等重点岗位,制定工作流程图和风险防控流程图,同时统一制作了廉政风险点温馨提示桌牌,制作风险防范管理明白卡,起到了辨别风险、规避风险和化解风险的作用。
3、前移关口,打好“防疫针”。将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结合每周一上午例会,对全体脱产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如果出现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我们将根据其风险程度的大小分别对相关部门或个人及时发送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并运用相应的处置措施,及时化解和消除廉政风险。本着以防为主,事前提示的原则,采取廉政提醒、任前谈话等方式,对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有效预防腐败。将个人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廉政警示语印制在廉政警示牌上,使同志们在工作中时时对自己给予提醒。今年以来,全街道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2人次,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三、抓住关键,强化监督,健全长效机制
通过对风险点整理归类,建立和完善了内控廉政风险的制度机制:围绕财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完善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财务审计、“三重一大”项目民主决策等制度,关于农村“三资管理,严格落实农村财务双代管和定期报账制度,坚持每月25日农村财务定期公示制度。围绕人事教育,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干部考核、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围绕廉政建设,推行廉政指导、任前廉政谈
话、诫勉谈话、“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定期述职述廉等制度,从而预防廉政风险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将主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纳入重点监察范围,本着“对内管住、对外管好”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地采取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今年以来,共对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招商引资等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发送廉政风险预警通知书19份,对2名私用公用车辆人员予以了通报批评。实践中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建立了廉政风险信息平台,在全街道51个部门、单位中分别聘请有廉政风险预警信息员,根据要求他们及时向街道党委报送预警信息,街道纪委定期在全街道发布信息台账,对廉政风险实施动态监控,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每名干部的工作。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通过开展风险点查找、评估、防控工作,全街道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廉政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率大幅提升。今年以来,市中街道(荣获荣誉称号)作为成功经验的典型代表,今年我们共接待包括农村规范化管理、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计划生育管理等内容的国家级观摩现场会一次、升级现场会两次,德州市现场会5次,乐陵市现场会8次。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为我们市中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
第四篇:南郑县检察院“四个突出” 不断完善和创新风险预警机制
南郑县检察院“四个突出” 不断完善和创新风险预警机制
南郑县检察院王晓勇
南郑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权的行使、围绕执法办案的过程,以“四个突出”为重点,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近年来,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涌现出了 一大批新的爱岗敬业、公正廉洁执法的先进典型。队伍中没有发生一起违规违纪案例。
一、党组重视,突出把风险预警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县院党组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党组书记、检察长多次强调要把落实风险预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坚持把风险防范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作为全院年度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各位党组成员带头抓分管部门的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把落实风险预警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活动相结合,把风险防范以及风险预警机制建设作为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主要内容,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和取得良好成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全员参与,突出对风险预警的思想认同。县院在内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订了推进风险防范管理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全院上自党组下到15个部门及60余名干警,人人参与风险点的查找、特别在执法办案、后勤行政管理等方面防控措施的制定汇编,并下发各部门贯彻落实。
三、立足实际,突出风险预警和执法办案相结合。坚持把风险防
范与本院实际相结合,与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门相结合,着眼预警和防范,切实找准切入点。结合检察工作的创新,在反贪部门设立“队建制”,既有利于发挥集体智慧、集中精力突破案件,又有利于加强对案件的管理,加强了对执法办案人员的内部监督,最大限度的防止案件线索的流失,减少外界因素的干扰,预防权力寻租的风险。从根本上促进自侦案件搜查扣押的规范,促进案件承办人树立包括扣押冻结款物接收、移送、处理在内的完整的办案理念。经过近年的探索,县院包括自侦、审查起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监所检察等业务部门都建立了执法办案的风险预警机制,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注重创新,以项目化管理推动风险预警机制不断深入。从2014年初开始,县院已经开始探索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的具体实践路径,总共设置了10个重点防控项目,其内容按照层级分别为“三重一大”、“执法办案”、“重点环节”三方面风险防控,每个防控项目都由主管院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做到了项目防控有负责、有监控、有落实。配合项目化管理,先后出台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财务管理细则》、《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等10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受到市检院的好评。项目化管理的运行,初步实现了风险防控由一般到重点、由静态到动态的转变,为风险预警机制不断完善和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五篇: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完善内控机制建设
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完善内控机制建设
甘肃省平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平凉市工商局把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积极探索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完善内控机制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采取全面查找、准确评析、有效防控和检查评估的方式方法,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风险防控就跟踪到哪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一是狠抓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党员干部大会,认真学习《实施方(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好 范文网:wwW.hAOwOrd.com)案》和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4年工作规划》及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增强了大家参与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局(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明确“一把手”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并将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平凉市工商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平凉市工商局廉政
风险点防范管理暂行办法》和《平凉市工商局廉政风险点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统一了干部职工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开展活动的自觉性和紧迫性。三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防范廉政风险,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我们加大对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讲风险”廉政宣传活动,在办公楼走廊设置了反腐倡廉灯箱,在政务网站开设了党风廉政建设专栏,在系统内印发了廉政风险防范简报,引导干部职工了解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的内容、性质、要求、目标等,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意识。
二、广泛动员,全员参与,科学排查廉政风险点
一是梳理职权。根据新“三定”方案核定的职责,围绕工商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行使,对每个科(室)、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法定权限进行认真梳理,绘制成工作流程图,逐一确认权力行使的法律政策依据、界限和责任,并对权力运行和工作流程进行优化配置,保证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二是查找风险点。根据个人岗位、机关科(室)两个层面,按照“人人参与查找,人人找出风险”的要求,广泛开展个人自查、部门评查、交叉互查、评估审查的“四查”活动,重点从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三个方面查找,截止目前,全市系统共查找出530个风险点,涉及工作岗位268个,涉及工作人员562人,覆盖了工商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管理权和财务资金管理权等多个方面。三是评估定级。对
风险发生的内外因素进行分析判断,按风险发生的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界定。腐败风险发生概率高,且风险发生后造成危害程度严重的定为三级,由各级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重点监控;腐败风险发生概率低,且风险发生后造成危害程度较严重的定为二级,由主管领导进行监控;腐败风险发生概率较低,且风险发生后造成危害程度轻微的定为一级,由科(室)负责人进行监控。通过对530个风险点进行评估,评定一级风险点81个,二级风险点134个,三级风险点315个。同时,针对各科(室)的实际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定期进行风险等级动态分析评定。
三、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措施 一是教育防范。大力开展风险防范教育,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醒、文化渗透、党纪条规学习等方式,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最大限度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使干部自觉坚持廉洁从政、规范执法。二是岗位防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岗位体系,定岗定责,实施规范化的岗位管理。为克服干部在一个地方长期工作容易产生腐败的弊端,定期对系统内干部进行交流,通过竞争上岗、岗位轮换、挂职锻炼等形式,达到以动防腐的目的。三是流程规范。注重工商业务和廉政风险防范的调研,深入基层工商所(分局)和服务窗口了解工作流程,排查出权力运行中易存在的风险事项和风险环节,根据工作环节和业务特点,将决策与执行、审核与审批、执行与监督等工作流程和职责分离,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防止权力过于集中,特别是防止权力失去监督和
制约。四是制度防范。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找准制度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盲点,通过合理授权,明晰职责,细化自由裁量标准,完善罚缴分离、一审一核制等措施,健全权力运行制度,形成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内部管理等一整套防范廉政风险的“制度控制链条”。针对查找到的风险点,共制定了389条防范措施,在市局机关用廉政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制作了屏幕保护程序,修订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党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定》等制度42项,新出台《企业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等制度11项。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全面落实风险防范监控 一是明确监督责任。明确监督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预防为先,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构建风险监督网络。通过强化党务政务局务公开、设立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基层站所、问卷调查、政风行风评议等方式,及时收集群众意见,综合运用已有的监察手段,定期汇总分析信访举报、行政投诉、政风行风热线的相关情况,将一些线索和反映突出的问题视为廉政风险,进行跟踪调查。三是建立风险处置程序。汇总分析阶段性检查和风险管理监控情况,研究讨论反映集中的风险表现,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个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诫勉谈话、重点观察、岗位调整等,避免苗头性
问题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
五、检查考核,修正完善,建立风险点防范长效机制 一是检查考核。我们把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纳入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范畴,在制定考核细则和问责办法的基础上,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访监管服务对象和义务监督员、民主评议、向基层发放调查表等方式,对各县(区)局(分局)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二是监督防范。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队伍建设现状,着重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和财务资金管理等工作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监控,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遏制、清除风险源,逐步建立以人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岗位为面,以制度为支撑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监督、规范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权力运行。三是修正完善。按照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必须持续发展、循序渐进的内在规律和工作特点,我们注意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漏补缺,不断巩固提高,对已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根据整改落实情况,不断修正和优化防范措施,跟踪检查落实效果,对新出现的风险点,及时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长效性和连续性。目前,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已经渗透到全市系统的各个岗位和领域,渗透到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从源头上有效地预防了腐败,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