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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发布时间:2016-10-29 06:44:10 审核编辑:本站小编下载该Word文档收藏本文

第一篇:药监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市局组建以来,特别是垂直管理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抓基础、抓基层、抓作风”(“三抓”)的工作举措,在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监管到位的同时,注重加强法制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依法行政,xx年被市人民政府评为全市依法

行政工作先进单位。我们的做法和体会是:

一、抓基础,以健全的机制确保依法行政。

作为一个新成立的行政执法机关,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重视法制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因此,建局伊始,我们就着手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制定完善有关制度,理顺和健全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为确保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xx年2月,我局组建才3个月,就专门成立了法制科。通过竞争上岗,选定法制意识强、政策水平高、较优秀的干部担任法制科负责人。xx年又公开招考了1名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制科的力量。各分局虽然没有法制股室的编制,但都在办公室明确了1名干部负责法制工作。局党组非常重视法制工作,大力支持法制科正确行使职权。如局机关在发文审批笺上印制了法制科审核意见栏,以便于法制科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把关,这种形式在全市都是首创。为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由法制科负责人任主任。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听取法制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整章建制,规范行为。

一是及时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建局以后,我们将制度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制定了一整套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如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案件审理等制度,对所有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坚持由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对重大复杂案件我们还积极向省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请示汇报,争取指导和监督。从而杜绝了随意执法、人情执法、违反程序执法等现象的发生。去年省局指定管辖省级某公司假“立止血”粉针剂案的查处过程中,这家公司个别人仗着是省级公司,利用各种关系干扰执法,我局行政处罚决定下达后,该公司又向省局提起行政复议,由于我们对该案的查办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在协调中,我局坚持原则,晓之以法,动之以理,使得该公司最终不得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表示服从处罚。二是认真推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规范行政审批,制定了行政审批程序规定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局机关共清理行政审批项目21项,取消审批项目1项、审核项目2项,不再列为行政审批项目的2项,对其余确需保留的16项行政审批项目,切实做到了审批程序严密、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三是全面推行了政务(检务)公开。市局、市药检所和各分局在去年5月前都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办事程序公示栏、工作人员公示栏和公示牌,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推行了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办事人员。对于所有行政许可事务,我们一是坚持集体审批,杜绝人情证、关系证,二是坚持只要能公开的,都予以公开。由于严格推行依法行政,且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局本级建局三年多来,所查办的380余起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无不做到了公正、公平、公开。去年以来,全系统共处理来信、来访、举报、投诉192件,件件都进行了调查落实,群众非常满意,也树立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抓基层,以规范的管理确保依法行政。

农村药品市场点多面广,监管难度大,在分局组建前,缺乏有效监管。因此,县级分局组建后,我们要求他们加大依法治药力度,将监管重点放到农村,确保广大农民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同时,我们针对分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狠抓了基层监管队伍的建设。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成效比较明显。以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处情况为例,在各分局成立前的xx年,各区、县(市)查处假劣药品违法案件共立案89起,没收假劣药品47种(次),标示货值0.78万元,处罚没款24万余元。而在成立分局后的两年,全市各分局共查处一般程序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733起,没收假劣药品7575种(次),标示货值130.29万元,处罚没款801.86万元,打假治劣的力度和效果空前,药品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一)以班子建设为核心,狠抓基层领导法制教育

药品监督实行垂直管理以后,大量执法的日常工作在基层,要使全系统都能树立牢固的依法治药的观念,必须有一批既懂业务,又懂法律,还能带头依法行政的基层领导班子。为此,市局党组十分重视基层分局班子的法制教育与培训。首先是抓“一把手”的培训。市局要求各分局“一把手”,必须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大局意识,把以法治药,依法行政,与服务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教育培训。去年年初,市局党组就组织各分局一把手进行封闭式培训教育,开展讨论,提出要求。同时,市局党组领导又下到各分局开展调查,掌握情况,及时同分局一把手交换意见,研究改进工作的方法。今年,又组织一把手外出参观学习,帮助他(她)们开阔视野,提高执法水平。并组织召开理论务虚研讨会,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探讨依法治药、基层监管的新思路。其次,是抓基层班子成员的法制学习,要求各分局班子成员要十分重视法规学习,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紧密结合药监工作实践开展学习,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三是把法制建设,依法行政列入年度目标进行考核,对不能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出现大的失误者,实行一票否决,实施末位淘汰、黄牌警告,并追究“一把手”责任。去年沅江、安化两个分局被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其他各分局目标管理考核均确定为达标。南县、沅江、安化分局被评为当地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沅江分局还获得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等7个奖项。

(二)以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要使基层药品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将基层药监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既懂业务、又能勤政廉政的精兵。为此,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着力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一是组织集中培训。每年春节后,各单位都进行封闭式集中培训至少一周,学相关法律法规、学药学专业知识。xx年底,我局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分2批把全系统人员组织起来,进行集中培训和教育,主要解决三个问题:转变观念、转换角色;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廉政勤政、执法为民。去年各单位安排的集中学习时间均达每月2次以上。资阳分局由于人手少,白天工作忙,就利用晚上的休息时间进行法制讲座。今年,市局在制定培训计划时,把青年干部和新进药监系统的人员的培训摆在重要位置,局机关成立了机关党校和团校,利用双休日对青年干部和新进人员进行理想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教育。二是倡导自学。各单位将行政法规和药事法规、wto基本知识、电脑基本知识、英语等有关资料发放到每个干部手中,号召和鼓励其自学,并由科(股)室为主予以督促。今年,我们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学法用法的活动,要求各单位、部门组织精读我国现行适用的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全系统首届药事法规知识大奖赛。目前,自学在全市药监系统已蔚然成风。三是鼓励开展学历升档教育。为提高全系统干职工的学历层次,改善专业结构,提升整体素质,我局制定了xx-xx年全市药监系统工作人员教育培训计划,鼓励干部职工继续参加学历教育,对获得高一层次文凭的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目前,全系统有30余人在攻读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专升本的有14人。四是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法规和业务培训。去年以来,全系统共选送45名干部参加全国、全省的短训班,其中5人参加了国家级gmp、gsp认证检查员的培训。五是组织跟班学习和现场指导。去年以来,有3个分局6名干部到市局稽查办跟班学习,市局召开4次案件讲评会和办案经验交流会,同时还派出专门班子对分局行政执法进行检查和现场指导专项监督检查及稽查办案。今年市局将农村零售药店验收权下放,又通过现场培训方式为分局培训了12名验收员。

(三)以确保药品质量为目标,规范涉药单位经营使用行为。

行政执法工作追根究底是转变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观念问题,只有实现了干部队伍和人民群众、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法律意识的同步提高,才能有效地推行依法行政。因此,我局一直坚持以确保药品质量为目标,将规范涉药单位经营使用行为作为一项大事常抓不懈。

一是多途径开展法制宣传。为帮助广大涉药单位学法、知法、守法,我局针对新时期国家为加强药品监管而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比较多的实际情况,先后编印发放政策法规汇编5册,由各涉药单位组织集体学习。同时,我们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广泛进行法制宣传,以力求让国家药品监管法规知识家喻户晓。全系统每年均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月1日药品管理法实施日为契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阵地和采取出动宣传车队、散发宣传资料,张挂标语横幅、举办真假药品展览、公开销毁假劣药品等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药事法规。此外,还注重加强了从药人员法制教育,全系统累计培训从药人员4354人,促使他们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二是全方位加强监督管理。通过逐乡、逐村、逐户上门检查、清理并依法查处所发现的假劣药品和不合格医疗器械,指出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导其整改规范。xx年对全市95的涉药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城镇涉药机构进行了4次以上的监督。今年监督检查覆盖面已达到100。三是下大力规范经营使用行为。对基层涉药机构,我们要求其规范管理。我们督促涉药机构建立了药品购进记录;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农村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的用药范围和品种进行了核准备案;杜绝了兽药人用现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药品经营企业中得到普遍推行;药品批发企业“挂靠”、“一顶帽子大家戴”的现象基本得到遏止。

三、抓作风,以规范的行为确保依法行政。

我们深知,作为一个专门的行政执法机关,要确保依法行政,干部的作风与素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按照国家局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总要求,始终重视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着力增强其廉政勤政和服务群众、帮助企业的意识。

(一)加强廉政建设,筑牢反腐堤防。

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骨干守好门、看好人。二是经常开展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要求全系统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反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为教训,防微杜渐,拒腐防变。三是建立廉政制度,并落实监督制约措施,关口前移,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环境。四是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去年,严肃查处了2名执法人员接受被处罚对象请吃、请钓的行为;对个别执法人员不检点和执法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以这些发生在身边的典型事件教育全系统执法人员。

(二)热忱服务基层,帮助排忧解难。

为帮助汉森、碧云制药有限公司实施gmp改造,由一名副局长带领安监科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协助指导,对改造方案图纸设计多次提出修改意见,先后10多次上门培训人员和进行现场指导,使这两个公司顺利通过国家局组织的gmp认证验收。在药品批发企业换证和实施gsp改造中,我局组成专门的帮促队伍,逐家逐户地帮,深入企业指导整改,有的企业先后去10多次,直到符合规定标准为止。使企业工作人员深受感动。原市长蔡力峰在市长办公会曾称赞我局说,行政执法机关都要像市药监局一样为企业着想,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为我市经济发展服务。

(三)加强执法监督,防止权力寻租。

执法是一种权力,失去监督与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不公正,必将产生腐败。为了使我市药监系统依法行政健康发展,我们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法制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同时,突出抓好“三个不放松”来强化系统内部监督,从而避免权力寻租和滥施现象的出现,保障了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来进行。

一是抓制度建设和落实不放松。我们先后制定了有关廉洁自律和廉洁行政的若干规定,明确由纪检组和监察室注意经常督查抓落实。去年前年验收换证时,我们对验收组人员提出“八不准”,并向全系统和社会公布,迄今没有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二是抓规范性文件审查不放松。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一直坚持由职能科(室)起草、法规科和办公室共同审核把关、局长审核签发,并要求各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于30日内报市局备案。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我们注意做到“五个不发”,即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发,与政策不符的不发,脱离实际的不发,违背程序的不发,凡涉及收费、减负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事项而未经上级批准同意的不发。由于把好了“红头文件”的审查关,全系统至今没有因“红头文件”引起过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在把好文件审查的同时,我们时刻注意了“红头文件”的清理。近两年来,我们着重清理了涉及企业负担、行政处罚、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及有关收费、检查评比等方面内容的文件。通过清理,提请市政府宣布废止有关药品管理的文件2件。今年废除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打破了地区、行业封锁和所有制界限,促进了医药经济的发展。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项。三是抓层级监督不放松。去年县级分局组建后,为避免职能交叉重叠和重复执法,我们本着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了市县两级药监部门的事权和职责分工;及时建立了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季报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及备案制度,规定县级分局发现的货值在1万元以上的案件必须及时向市局报告,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必须在处罚决定作出后1个月内报市局备案。对县级分局执法办案方面的咨询、请示,我们一一及时给予明确答复。同时,市局还定期组织对县级分局的案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市局抽派专门班子对6个分局今年已办结的各类案件进行了专门检查,通过检查肯定了成绩,指出了不足,对存在问题的分局予以了通报,督促提高办案质量,完善案卷。通过这些强化措施,迅速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确保了基层执法工作的全面到位和依法进行。

我们虽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的进行,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兄弟单位的工作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不断改进,再接再励,进一步搞好各项工作,为确保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促进我市医药经济不断发展尽我们更大的努力。

第二篇:药监稽查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执法办案能力

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依法办案、理性办案、文明办案,提高办案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们从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客观收集案件事实论据,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公正处理案件,充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等方面总结几年来药品稽查工作,对案件查处进行以下法律、理性的初步探讨。

一、正确理解行政违法的主观过错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经常会以无主观故意或不知情进行申辩。作出正确答复,办案人员首先应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违法的主观心理状态是违法构成的要素,一般分为故意和过失。在不同的法律领域中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在刑法领域,行为人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是判断其主观恶性的重要依据,也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重要依据。在民事法律领域,故意或过失统称为过错,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要素。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故意或过失认定是极其重要的。在行政法律领域,实行“推定过错”的方法,一般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视其为主观有过错,不必再深究其主观因素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实行“推定过错”,当事人如果要免责,必须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并证明自己无过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便是这种情形,“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和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它行政处罚”。为了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维护用药安全,对主观无过错的认定,当事人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己全面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可以”免除而不是“应当”免除,实践中的理解应为即使履行了应尽义务,还应根据其它情节,如社会危害性等来从严掌握。

二、必须牢牢把握证据的“三性”,科学客观收集有关证据

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是证据学的核心问题。真实性,作为案件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全面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既要收集支持某事实主张的证据,也要防止先入为主的职业思维惯性,注意收集否定该事实的证据,就全部掌握的证据,支持案件合法性的证据必须具有无可辩驳性。关联性,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内在联系,与案内其它证据联系起来,加以对照、印证,形成证据锁链,进行综合分析,没有矛盾,使案件事实结论具有唯一性。合法性,证据必须符合法律对它的形式要求,合法收集。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法特有的文书,也往往是案件查处的开始,检查时要围绕存在的疑点收集物证及票据等书证并作好记录,拍摄现场获取视听资料,及时作好调查笔录(证人证言),至此证据链己经形成。收集证据要注意其证据力和证明力。证据力即证据材料进入诉讼,具备作为定案的资格或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比如调查笔录,被调查人有时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但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了解案情,能对案件事实发表真实意见。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可信、可采、可靠。如异地调查材料,药监部门协查提供的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向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查询而提供的证据证明力较弱甚至无证明力。法定机构检验报告书是鉴定结论,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因此,我们必须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另外,还要特别注意简易程序案件的证据收集,确保付诸诉讼后不以证据不足而败诉。简易程序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程序权利简单,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但必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绝不能由于处罚较轻而忽视证据收集。有的简易程序案件只有一个调查笔录,其实当事人的诉权与一般程序同等,当场没有争议而事后行使诉权是法律所允许的,诉讼中一般孤证不能定案,口供容易翻供,此类案件难免败诉。

对于个别被检查人不予配合的证据收集,有以下方法可以采用:拍摄像获取包括固定场所全景在内的相关定案证据;向当地基层组织有关人员、当事人的药品业务往来单位人员或消费者获取旁证;必要时对当事人的拒绝言论进行录音,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引用时简称“证据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材料”,而司法实践中这种录音不被认为是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而予以采信;被检查单位如果不提供应查票据,调查人员不能采取包括强行进入有关场所和撬锁等非法手段,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获取的证据失去合法性,但是可以限期要求其提供,否则按不能提供认定,《证据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三、正当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按法律拘束的程度,具体行政行为可分为羁束的和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前者必须按法律规定做出,没有裁量,无选择余地;后者行政机关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对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形式和程序等自行斟酌。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是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是行政法公平、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畸轻,特别是畸重的裁量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显失公平”而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由于行政违法行为繁多复杂,行政立法赋予的自由裁量权较多,如果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尺度不一,裁量存在差距往往较大,有的还存在随意性,甚至出现故意刁难或特殊关照。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自由裁量有许多内部的规定。药监组建几年来,执法水平在不断提高,总结己往案件,内部可以掌握一定的酌情裁量标准,比如处罚假劣药品案件对假劣药品及按假劣药论处的各种情形,根据立法保证用药安全的根本目的,充分考虑行为的原因、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较为详细的拟定出内部自由裁量的标准,参考己处理过的同类案件,应该可以作出较为公平、公正的裁量,显失公平完全可以避免。

四、认真落实案件合议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合议制是案件查处过程中采信证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发挥集体智慧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内部互相监督、增加透明度、加强廉政体系建设的需要。但这一制度在实践中流于形式的比较多,应引起高度重视。合议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参加合议成员权利平等,成员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必要时可进行表决。合议也不局限于一次,目前的行政案件很少有两次以上合议的。因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力贯穿于整个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对其采信与否,可以随时进行合议。合议记录应准确完整的记载各成员发表的意见并签字认可,这是错案责任追究的基础材料,对于错案,在合议和重大案件讨论时保留了正确意见的可以不予追究。笔者之一是人民法院陪审员,曾在法院合议记录上签名时发现书记员记录未准确记载自己的观点而提出意见,引起了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是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发挥集体智慧、公平、公正处理案件的有效形式。一些地方一般只就案值金额标准提交集体讨论,忽视了案情复杂、曲折、调查人员认定困难、合议意见分歧较大等情形。对此类情形,合议主持人应报告部门负责人提请集体讨论。我们去年处理了一起销售劣药案件,涉案金额不到三千元,但当事人所在地当时正发洪灾,并出示了地方政府灾情证明,要求免予处罚,合议时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并未将自然灾害作为减轻或免除的情形列举,另一种意见认为自然灾害是法律免责的常见情形,应理性的考虑减轻。稽查科提请集体讨论,讨论根据案件性质、社会危害及自然灾害情况,决定没收其销售的劣药和违法所得,但免予了其它行政处罚。当事人对我们这种理性的执法表示了赞赏和感激。我局还建立了重大案件回访制度,这一制度的严格执行,对于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公平、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为充分保证当事人权益而增加的几种文书

行政执法文书是为了了解行政案件情况而对知情人或其它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认定案件事实证据,确定案件性质以及对案件所作处理及其法律依据而制作的文字材料,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办案水平。目前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共有36份,为充分保护当事人权益,我们自行增设了几种文书,实践证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先告知书。对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依法律规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必须首先向义务人发出告诫,要求其自行履行义务,并使其了解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内容和后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准予强制执行的,在强制执行前,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告诫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附履行期限,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虽然法律未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的告诫程序,但参考以上两种告诫程序,我局增设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事先告知书,申请强制执行前,要求被处罚人十日内自觉履行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按罚款数额日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实践中义务人考虑其后果都自觉履行了,这种做法既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又体现了执法理性,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

2、检验报告书送达回执。《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赋予了当事人对检验结果申请复验的权利,但对告之的具体程序未详细规定,一般仅在检验报告书上告之这一权利。我们认为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为避免当事人疏忽而不能行使这一权利,我们增设了检验报告书送达回执,突出权利告之,由稽查科送达当事人。不合格产品绝大多数是生产单位的责任,生产单位是法律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型第三人,并具有独立诉讼地位。以正式文书送达当事人,其一般都会及时与生产单位取得联系,征求其是否申请复验的意见,充分保护当事人权益,有效防范错案的发生。

3、申辩意见采信与否及理由。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应说明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是否采信及其理由。我们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既然法律赋予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就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有必要予以明确的书面答复,比较好的办法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增设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采信与否及理由。在现有的格式处罚决定书无此项的情况下,另附文书说明,体现了科学执法、理性执法。同时也可以起到法律宣传与教育的作用。

4、举报回复函。由于许多匿名举报不会被查处,为引起重视不少举报人采取署名举报方式,受理举报机关除负有保密义务外,应保障举报人对其举报查处的知情权,因此对举报人地址清楚的,应将举报查处结果发回复函;对地址不详但留有电话号码的应电话回复查处情况并作好记录。

六、其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正确引用法律条文。正确引用法律条文反映行政执法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逻辑思维清晰。比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除了第二款、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外,不要忘记了首先违反的是第一款禁止性规范。又如医疗机构使用假劣药品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罚所适用法律应为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七十五条)的规定,不要习惯地将上位法列前。

2、想象竞合的法律适用。想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多个法律规范,而规范本身不存在必然的重合或包容。其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一重处断”即“择重原则”,比如无证经营假药行为,虽然《药品管理法》在财产罚上是同一幅度,但性质却不同,刑法上销售假药是危险犯,刑事责任追究非常严格,最高量刑幅度是死刑,客观方面只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刑法》对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其他物品(包括药品)客观方面要满足情节严重的特征,法定最高刑是有期徒刑。可见销售假药性质更严重,应择重按销售假药处理。《药品抽验管理办法》规定从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无需检验而直接进行处罚只能对一般情况而言,如有假药嫌疑,应进一步查清假药,追根朔源,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正确履行我们的职责。

3、合理进行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是性质类似的行政强制措施,目的一致,但方式不同。只要能达到控制的目的,应优先选择查封。这样当事人更容易接受,解除时便利,减少执法成本,加上药监部门一般无合适保管条件。扣押时,有时现场对货物难以清点,只能集装扣押,应在每件货物上贴上有当事人签章的密封封条,清查时请当事人一起开封,清点登记签字,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4、正确理解法律用语。依法行政要求我们每一个执法人员必须掌握法律知识,不要忽视了一些常见的法律概念。比如:不少文书开头部分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法人单位指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指主要负责人,个别新来的稽查人员易混淆为两个自然人。

5、严格执行对举报人的保密制度。我国目前还未出台《证人保护法》,但《刑法》、《监察法》和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都有保护举报人的规定。受理举报的机关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即使举报失实。如果是故意诬告、陷害也应由国家的有关机关来追究。实际工作中,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受理举报查处的案件,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当事人一般对行政机关没有意见而对举报人意见大。因此对举报人必须实行严格保密制度。

6、要让当事人正当行使听证权利。听证是行政处罚的重要程序。依法需要听证的必须告之当事人听证的权利和期限。实践中要求听证的当事人一般对处罚存有较大争议。听证主持人必须保持中立,注意对证据质证,充分听取当事人申辩意见,负责任地写出听证意见书报行政机关负责人,以便合法合理地作出处理决定。

7、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稽查工作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最为具体的体现。我局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努力在加大稽查力度和提高社会的关注认可度之间寻找好的平衡点,坚持把依法办案、理性办案、文明办案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工作不断有进步,群众逐渐更满意,政府变得更放心”的良好局面。2014年,我局在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的形势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十佳发展环境人民群众满意单位”称号,这与监管理念的转变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将以此为起点,按照吴浈局长关于科学监管的讲话精神,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科学技术支撑的作用,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第三篇: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马家庄中学是一所普通中学。两年来,我们积极响应县教育局的号召,“办人民满意教育学校,当人民满意教师”,齐心演奏和谐曲,协力打造平安学校,在艰苦的条件下创业发展,一步一个脚印,一年一个面貌。

走进马家庄中学,操场宽敞绿树成荫,楼室整齐,环境卫生,师生文明。校门围墙上两条醒目的标语,:“为祖国未来着想,为学生一切奠基”。这不仅标示了我们学校的办学理念,而且是每个师生的行为准则。会议室里,一块金字牌匾引人注意:“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这是马家庄群众赠给学校的,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鞭策。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马家庄中学突飞猛进的变化,凝聚着学校领导一班人的智慧和心血,融洽了全校教师的辛勤和贡献。

一、校长不是官,而是管

2014年,马耀虎同志担任马家庄中学校长。他年龄虽轻,但责任心强。担子压到肩上,他没有推辞,没有抱怨,也没有与领导讲任何条件,立即走马上任。他认为,校长不是官,而是管,只要自己努力,任何事都会干好。到职第一天,他走访了几位长期在马家庄任教的老教师,详细了解情况,虚心征求意见。在几天时间里,他就熟悉了学校情况,形成了工作思路:“团集教师齐心协力,民主管理艰苦奋斗”。

马校长到职后,不是立即开会作指挥,而是拿起一把锄头到操场清除杂草。行为就是命令,全校老师都行动起来了,几天时间就把学校整理得干干净净,把多年积存的垃圾运走,把历来坎坷的道路铺平。开学了,学校一片新面貌,家长们赞不绝口,认为马校长是一位干实事的好校长。

二、班子不能掰,而要办。

办人民满意的学校,关键在于学校一班人要齐心协力,众志成诚泰山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后勤管理工作各方面齐头并进,学校就生机勃勃,缺少任何一个方面就会散架。

在马家庄中学校长主任都有一腔热情,一股干劲,在各自岗位兢兢业业地工作。

副校长屈崇礼主管教学工作,尽心尽力,在教学管理上狠下功夫。我们学校年级多,有中学,有小学,开展教研活动和常规管理活动较为复杂。丰德义不烦不燥,坚持抓集体备课、抓教学环节的落实,抓教学的结算,使学校的教学工作井井有条,质量稳定。

后勤主任梁满红,以校为家,一心扑在工作上。学校勤工俭学基地的建设,食堂和商店的管理都倾注了他的心血。他不仅肯动脑筋作规划,而且以身作则,亲自动手干。两年来,他没过一个双休日,总是义务帮学校做事。对全校教师的义务劳动,他根据年龄和男女的实际合理安排,自己总是挑重累的事干。对食堂商店的食品他严格把关,确保食品质量卫生万无一失。对学校的财产,他格外爱惜,不允许有故意损坏遗失。去年年底下大雪,他一直住在学校四处巡查,清除隐患,腊月三十也顾不得回家吃年饭。

由于学校有这么一班无私奉献的带头人,所以整体风气特别好,没有不和谐的声音。

三、学校不是店,而是家

教师有了主人翁思想,把学校当成了自己的家,干家园活,学校自然就能兴旺发达。如果教师把学校当成客店,把自己当成过路客,那么就出勤不出工,甚至懒出勤出拗力,学校就成了一盘散沙。马家庄中学虽然地处农村,但我们具有良好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我们全体教师都有以校为家,兴校为荣的思想。

老教师赵振海,有高血压病,但他仍然忠于职守。他不遗余力地把持学校领导班子的正确决策,带头参加学校公益劳动,从不因为年

纪大了摆老资格要求照顾。作为一个老党员,他在全校教师中起了非常突出的带头作用。

还有老教师段乙卯、党建武,50多岁了,他们没有怨言,都脚踏实地地工作。

正因为马家庄中学有了这些以校为家,甘于奉献的教师,所以艰苦的地方也能创大业。去年秋季,教育局局长来我校视察后,赞不绝口,认为一个农村中学办到了这样水平很不简单。

四、学生不能骂,而要爱

学校是培养四有新人的场所。学校的德育工作不是靠骂,而是靠爱。老师爱学生,就有方法,有实效,靠高压手段管理学生,会损伤学生的心灵,也会扭曲学生的行为。爱学生,要创设适合学生成长的环境,要采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方法。

近两年来,我们不断改变学校面貌,从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上做文章。建一所食堂,在学生餐厅安装了餐桌,在马家庄居领先水平。建一所学生宿舍楼,高规格管理,让学生住得舒适。我们的老师住平房,学生住楼房,学生比老师住得好。我们新添置了大批实验器材,按规格办起了实验室,电教室。我们平整了操场。我们建起了围墙和门卫室,杜绝社会上的小混混来校捣乱的现象,确保了学校太平。

根据学生年龄偏小的特点,我们加强养成教育,耐心引导学生遵规守纪,文明待人,讲究卫生,乐于助人。学校坚持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学生。在教师中评选优秀班主任和文明教师。由于我们引导得法,全校学生都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可以这样说,任何时候,我校的校园都是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狼藉。教育局领导多次到我校视察,每一次都非常满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马家庄中学全体教师将一如既往,齐心协力,保持校园和谐平安,让社会满意,让人民满意。

第四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材料

领导和同志们: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开展政务公开作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突破口和载体,不断加强领导,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政务公开的常态长效机制基本确立,增进了干群相互了解,树立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前提

我们在抓政务公开伊始,有些干部不理解,思想上想不通,认为抓政务公开就是对干部不信任,觉得没有必要搞这项工作,工作缺乏积极性和自觉性。针对这种思想苗头,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重点在统一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大会动员、

广泛宣传、集中培训、外出考察等方式和手段,使全区上下对政务公开工作有了统一认识:政务公开是解决当前各种错综复杂矛盾的需要,是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需要,是践行“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需要。认识的深化带来了行动的自觉,全区领导干部开展政务公开的热情空前高涨,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明显增强。

为了保证各项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真正落实,区政府研究制订了《全区政府机关实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成立并不断调整充实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联席会议,总结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各镇街也都层层建立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政务公开组织领导体制。全区政务公开已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了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目前,全区7个镇街、78个区直和双管部门及窗口单位、126处中小学校、7家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推行了政务公开。

二、突出重点、及时公开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

为确保政务公开收到实效,让群众高兴满意,工作中我们本着“什么事重要,就公开什么;什么事群众关心,就公开什么”的原则,有重点地进行公开。一是突出公共服务职能,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深化政务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要内容和事关薛城发展全局的重要决策、重要事项安排,经区委、区政府集体讨论决定及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二是突出以人为本,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化政务公开。充分了解群众要求,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最现实、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和群众表达意愿、了解信息、反馈意见的渠道公开,直接听取和吸纳群众意见,体现民愿,集中民智,使更多的群众关心政务活动、关注社会发展。如在永福路改造、纪念园广场等项目建设中,先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充分吸纳群众意见和建议修改建设方案,对最后确定的建设方案,群众十分满意。三是突出施政行为法定化,围绕促进政府依法行(小编推荐你关注好范文 网:WWW.hAoWoRD.cOM)政深化政务公开。坚持做到“两个结合”:首先,与反腐治本相结合。突出对行政机关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将政务公开寓于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之中,寓于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之中,将领导干部的住房、子女就业、单位财务收支等情况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今年1-6月份,通过政府采购节约资金611万元,节约率达17.8%。其次,与提高政府效能相结合。突出对各部门首问责任、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的公开,提高机关人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依法办事与方便群众的统一。现在,群众到机关办事,进门先看公开栏,要找的人、要办的事、按什么程序办,心中都有了数,彻底扭转了过去担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局面。

第五篇:依法治校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

各位领导:

大家好!很荣幸有机会向大家汇报我们亭湖区南洋中学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情况。近年来,我们亭湖区南洋中学一班人励精图治,走“内提素质、外塑形象”的内涵发展之路,xx年7月成功晋升为江苏省三星级高中,实现了跨越发展。在新的起跑线上,我校以《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规范颁布实施为契机,在区教育局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咬定“以人为本、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的目标,强势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领导干部依法管理学校的意识和水平明显提高。二是学校管理实现了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建立了依法治校的管理体制。三是教师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施教水平明显提高,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得到了有效遏止。四是学生法制观念和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能够主动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有效的预防了在校生违法犯罪现象。五是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做到无乱收费现象发生。六是有效的控制了学生流失现象的发生。七是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得到了有效治理,教育教学秩序井然,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总结我校的依法治校工作,我们主要着力瞄准以下个方面开展工作,即:咬定一个目标,实现两个转变,注重三大建设,强化四项工作,做到五个确保。

咬定“一个目标”

我们始终坚持 “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办学理念,把构建“和谐校园”,实现学校“安全无事故,安宁无滋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基本目标,倾力打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切实构建和谐的育人环境。

实现“两个转变”

通过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在全面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的同时,也全面提高了我校的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管理水平,实现了观念的两大转变,即:由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为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注重“三大建设”

一是管理队伍建设。

学校倡导“人人是教育者,人人是管理者”。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我任组长,分管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以校长室牵头,结合政教处、班主任、门卫安全员、宿舍管理员形成学生管理主线,同时联合课 任 老师、后勤工人、学生家长、街道社区以及其他社会力量等组成多条管理辅线,承上启下,架构起缜密的学生管理网络。学校还聘请公安干警,司法干部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法制教育,以切实加强师生的法制和政治思想工作。

二是管理制度建设。学校为了稳步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从具体的校情、学情出发,一是不断完善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二是建立工会共青团、教职工、在校学生及学生家长广泛参与的评议监督机制,定期召开各种座谈会,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设立校长信箱,加强对学校工作的监督,促进学校民主管理进程。三是建立完善决策前的调研制度,规定一切重大问题决策事先走群众路线,提高领导决策水平,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如《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实施意见》、《财务管理规定》、《行政会议制度》、《教职工年度考评工作方案》、《教职工职务评聘工作方案》、《学生安全纪律》《学生一日常规》等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和奖惩机制。使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做到“五个确保”

一是确保校园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二是确保师生无任何违法犯罪现象。

三是确保在籍学生巩固率100%。

四是确保全校师生普法率100%。

五是确保无任何,,,活动迹象。

各位领导,我校的依法治校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依法治校作为一种全新的治校理念,许多方面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提高。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用南中人的智慧,用南中人的热情,用南中人的壮志,不断创新思路,出台新举措,把依法治校工作提高一个新水平,努力开创依法治校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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