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广东省计生协下发《广东省计生协“六项行动”方案》及《服务乡村振兴建设健康乡村行动方案》,要求各基层计生协切实提高政治认识,深刻领汇《决定》要求,按时完成改革任务,认真抓好重点工作落实。
一、落实家庭健康促进行动,提升家庭健康素养。
家庭作为社会发展的基础单位,每个家庭的和谐发展影响着社会的平稳进步。家庭内部成员的健康问题是人口高质量发展之路的重要关卡。但作为最小单位的家庭,日常面临着老年人保健、优生优育、日常疾病防护、生殖健康等诸多卫生健康问题。提升家庭健康素养,亟需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基层计生协应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基础,大力宣传《健康素养66条讲义》,把健康知识拆分,针对人群宣传,灵活宣传方式;实事求是地,应用当下新媒体的传播功能,增加线上宣传手段,利用老年人可获取的短视频、公众号、老年人大学等资源途径,制作简单易懂宣传资料,从家庭中的老年人作为突破口,以老年人为出发点,将健康知识辐射到家庭中的其他人口,让卫生健康知识每次宣传都有所反馈,影响到位。
二、落实优生优育进万家行动,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儿童健康。
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入新阶段,实施三孩政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要求建立完善积极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优质生育日趋重视,育儿成本随之攀升。提倡优生优育,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儿童健康,有利于提升人口质量,满足人口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儿童健康,亟需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覆盖率。基层计生协应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吸纳有能力的婴幼儿照护机构,大力开展优生优育服务项目。以基层计生协为单位,针对计生协服务辖区内的适婚育龄人群,制定配套服务,从婚姻登记到办理生育登记,配套提供孕前优生服务、优生优育指导服务和妇幼健康保险保障服务。发挥协会力量,凝聚区域0-3岁准妈妈的群体力量,构建社区优生优育服务小组;面对该类人群,有针对性地提供优生优育指导服务,把科学育儿知识辐射到家庭里的其他成员,并培养该部分协会成员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共同成长、互助互爱的可持续自治服务体系,形成辖区内支持生育、和谐成长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青春健康行动,助力青年健康成长。
青少年代表着国家的未来,保障未婚青年的生理健康及心理健康,减少意外怀孕、人工流产、不孕不育的情况发生,有利于保护民族未来生育力量。青少年在网络上接触的资讯过多,且不能正确甄别内容优劣,大部分中国家庭的生殖健康教育缺乏;提升青少年生殖健康认识,引领青少年家庭踏上正确的沟通之道,青春健康教育的进一步推动,计生协会对此责无旁贷。基层计生协应加强与共青团团委及教育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的合作,整合社会资源,正确宣传生殖健康知识;加强相关机构、行业的职业道德培训,建立与医院及公安系统的协调联系制度,鼓励医院主动报告未成年人侵害事件,营造关怀青少年型社会。基层计生协应合理利用社区服务资源,将青春健康教育服务融合到基层服务中,引导辖区未婚青年主动寻求心理辅导,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保障青年健康成长。
四、落实暖心行动,帮扶计生特殊家庭积极面对人生。
计生特殊家庭往往缺乏赡养能力,缺乏生活来源、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等问题困扰着这些家庭。除了提供物质援助、房屋修缮、保险保障等帮扶行动,基层计生协应进一步落实健康关怀制度,加强家庭医生制度,定期组织针对计生特殊家庭的身体检查,关注其身体健康状况。计生特殊家庭的伤痛是无法弥补的,因此加强计生特殊家庭的心理健康关怀尤为重要;发动社会力量,以暖心家园互助小组的形式,组织多样化活动,吸引计生特殊人群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生活,走出家门,创造个人社会价值,引领其从被服务者成为志愿服务者,鼓励互助,结伴积极面对生活,重新融入社会并反哺社会。
五、落实计生家庭权益维护行动,助力建设法治社会。
《决定》提出,要求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加强立法,保障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基层计生协应大力宣传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依法依规处理政策调整阶段的计生家庭诉求,严格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的奖励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奖励金,保障其享受相关待遇。基层计生协应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倡导并推动用工单位落实护理假期制度和育儿假期制度,落实《决定》要求,惠及群众,真正提高计生家庭福利待遇,减少生育焦虑,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另外,基层计生协应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群众学习《民法典》、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各项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等,提高群众相关法律法规认识,鼓励企业行业落实制定计划生育相关待遇制度,畅通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途径,共同构建法治社会。
六、落实流动人口服务促进行动,推动社会平衡发展。
流动人口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社会治安管理的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流动人口的建设价值,保持流动人口的发展活力,转化流动人口的生产能力,要求我们落实流动人口服务促进行动。基层计生协应从流动人口的基础需求出发,为流动人口提供一视同仁的均等化服务;从支持生育、便利群众的目的出发,制定流动人口异地计生福利待遇制度,规范流动人口异地办理生育登记等管理制度,增强服务流动人口的业务能力,留得住人才能留得住生产力,务求为流动人口创造安居乐业的条件。同时,加强区域沟通信息互联互通,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发挥大数据效应,准确把握流动人口信息,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便于提供个性化服务,保障社会长治久安。
七、落实乡村振兴行动,构建良性自治型社会。
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影响着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优生优育进万家,解决0-3岁婴幼儿照护问题,进一步推进科学育儿,降低生育对女性职工的影响,有利于帮助女性职工创造社会价值,保障劳动力结构的稳定,推动乡村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动青春健康教育,宣传生殖健康知识,传播沟通知道,促进家庭和谐发展,推动乡村稳定进步。全面促进家庭健康,落实“一老一小”重点照护体系,普及疾病防止、膳食健康等知识,倡导建设尊老爱幼、睦邻友好的现代乡村。坚持提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促进新市民家庭健康,吸引人口流入,保障流动人口享受相应政策待遇,留住高层次人才,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维护职工享受合法权益,落实孕前优生、免费孕产检、母婴保险,推动育儿假期和独生子女陪护假等福利待遇的落实,保持生育积极性,支持劳动人口生育,保障乡村劳动人口放心生育。深入开展“暖心行动”,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制度,保障经费支出,提供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精神关怀,落实保险保障,加强人文关怀,提高计生特殊家庭的幸福感,引导相关人群反哺乡村,共同参与乡村振兴。
基层计划生育协会作为育龄人口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应正确认识自身定位,坚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家庭和谐幸福。面对新时期新任务,基层计生协应提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加强发挥纽带沟通作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企业行业、学校机构等,团结动员广大会员和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引导育龄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关心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增强家庭发展能力和幸福感,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