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教育扶贫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十九大精神为航向,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以“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坚持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不动摇,完善资助机制和资助方式,努力开创我镇学生资助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2020年继续对全镇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努力构建到校、到人的资助体系,落实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资助方式,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公平接受有质量的教育。
(一)压实责任,确保精准。确保责任精准,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责任制,形成镇、校、班的责任网络;确保信息精准,2020年开学初各校教育村长组织教师进村入户,对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就学信息进行摸排,并与扶贫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核实;确保清单精准,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台账。
(二)多方联动,强化落实。中心校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2020年开学初召开春季资助工作专题会,督促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培训,解读学生资助政策,释疑常见问题;家校互动,把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的资助项目、资助金额等信息印制成宣传单,发放至学生家中,方便家长了解孩子受助情况和工作人员督查。继续开展“大走访”活动,组织教师帮扶贫困学生,坚持月巡查,了解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三、重点工作
2020年资助的重点工作就是实施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就学并完成学业,认真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力做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工作。以“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标准最高档、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为目标,落实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资金。
1.积极同扶贫部门对接,摸清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完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与国办扶贫系统数据比对,确保“无遗漏”。
2.各校(园)要主动和乡镇对接,做好建档立卡学生的扶贫手册填写工作。
3.对于人籍不一致的学生、要足额使用校(园)内资助,用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4.对于到外地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要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告知。
5.规范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填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资助信息系统填报管理,实行网上监管和网下监管并重,杜绝双重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
6.规范信息报送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日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资助进展情况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相关信息。各校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上报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信息内容要准确无误。
6.规范监督检查机制,结合学生资助绩效评价体系,落实资助工作通报、不定期暗访和电话回访等制度。
7.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中心校、各校(园)要设立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相关投诉和举报,要及时登记并报请领导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内认真调查处理,对于经过调查核实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要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四、积极开展资助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质量
1.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提高宣传效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精心谋划,注重实效,抓实抓好。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张贴资助政策明白卡和温馨告知书、班会、家长会、张贴标语、电子屏、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要切实落实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着力提高教育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2.继续开展“教师大走访”宣传活动。
在全镇开展“教师大走访”活动,以“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为主题,走进即将进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困难家庭,走进正享受国家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进需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了解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倾听学生、家长对资助工作的意见建议,解决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继续开展2020年“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系列活动,强化教育效果,突出宣传资助政策和励志成效。
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资助政策”为重点,突出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和民生宗旨。进一步健全学生资助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夯实精准资助,提升资助育人水平,努力开创我县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彻底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滁州市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意见》(滁教〔2013〕32号)文件精神,切实配齐配强学生资助专职人员,保证资助队伍人员稳定。加大资助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打造专业化的资助工作队伍。
(二)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1.认真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资助对象认定、公示及审核工作,资助对象认定要经评选和公示,确保资助对象认定准确真实,严禁虚报冒领。进一步加强资助资金评审发放的监管力度,确保资助资金安全使用。
2.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校(园)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中职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要按规定及时、足额从当年的事业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公办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校(园)内贫困学生资助。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程序,细化管理,单独立账,确保专款专用。
3.积极探索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在学生资助工作中,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精准管理。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三)加强协调,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贷后管理工作。
1.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受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力度,在中职和普高学校设立宣传栏,发放政策宣传单等方式,向学生解读助学贷款政策。在高三阶段组织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贷款预申请工作。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严把受理材料审查关,争取申贷审批通过率达到100%,做到“应贷尽贷”。
2.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和系统维护工作。加强诚信教育工作,完善贷后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与学生沟通的长效机制,即加强与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学生家庭的联系和沟通,至少每年一次,及时了解贷款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及还贷能力,提前开展对进入还款期学生本息催缴工作,确保本息回收率达到100%。
(四)落实建档立卡学生资助。
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户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有记录。
1.学前教育资助。对在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予以资助,资助标准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
2.普通高中资助。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执行最高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并免除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给予免除。
3.中职资助。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我省中职国家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予以资助,并免除学费。
(五)落实社会资助项目的实施。
积极做好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沪蕾行动”资助、浙江滴水慈善基金会“手拉手结对”助学等社会捐助项目管理工作。建立贫困学生数据库,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整合社会资助资金,统筹研究资助对象,统一发放资助资金。
(六)超前谋划,精心部署,切实做好其他学生资助工作。
做好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其他有关资助工作。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规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积极协调、及时配套各项资助资金,严把资助资金发放。幼儿资助按学期申请、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按月打卡发放;中职免学费按学期申请免除,财政按学期拨付补助资金到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规范校内资助行为,督促、指导学校进一步加强校内资助工作,做到纳入预算,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杜绝以学生管理支出抵校内资助现象。建立工作通联和资金管理联合审查工作制度,实行内外并举,监管融通,保障资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防止截留、挪用、套取资助经费的现象发生。
(二)规范学生资助系统管理。
及时、准确填报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严格资助信息系统填报管理,实行网上和网下监管并重,杜绝双重学籍、重复资助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确保资助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
(三)规范资助信息报送制度。
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日常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资助进展情况表(月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及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相关信息。各校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校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上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四)规范监督检查机制。
结合学生资助绩效评价体系,落实资助工作督查、巡查、暗访和通报等制度。县学生资助中心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管制度,做到定期到校清点核实人数,加大对资助卡和资助资金的监管力度。
(五)规范投诉处理工作。
局机关学生资助中心、各校要设立学生资助工作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的相关投诉和举报,要及时登记并报请领导同意后,在第一时间内认真调查处理,对于经过调查核实的违纪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和学校要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资助宣传力度
(一)资助政策宣传关口前移。
将学生资助政策提前至初中阶段进行宣传,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提前至高中阶段宣传,确保所有高中阶段学生、高校学生和家长及早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绝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
(二)多渠道多方式宣传,提高宣传效果。
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精心谋划,注重实效,抓实抓好。切实落实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重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如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班会、家长会、张贴标语、电子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资助政策进行宣传,着力提高教育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
(三)继续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宣传活动。
在全县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活动,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走进即将进入高中阶段的困难家庭,走进正在享受国家资助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走进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了解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倾听学生、家长对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继续开展2020年“资助政策 助我成才”系列活动,强化教育效果,突出宣传资助政策和励志成效。
(五)继续做好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工作。
各校要及时上报学生资助相关信息至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5条。
附件:来安县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表。
来安县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一 月 | 1.总结2019年度学生资助工作; 2.制定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 3.报送相关资助信息。 |
二 月 | 1.测算2020年学生资助经费; 2.申请拨付省级以上学生资助资金; 3.摸排建档立卡学生在校情况; 4.实施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 |
三 月 | 1.制定学生资助实施方案,调整教育民生工程领导小组; 2.召开2020年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3.贫困学生变动评审,受助学生公示,资助名单审核; 4.资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5.开展2020年高中受助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 |
四 月 | 1.发放学生资助资金,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数据库; 2.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3.开展电话回访,入户调查学生资助工作; 4.开展生源地贷款宣传工作; 5.申请拨付2020年地方配套资助资金。 |
五 月 | 1.督查校(园)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情况; 2.开展来安县2020年“资助政策 助我飞翔”系列活动; 3.开展高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建立高三贫困学生信息库; 4.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5.深入家庭,对数据库中高三贫困学生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核实。 |
六 月 | 1.核对普通高中、中职和幼儿园资助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 2.归纳整理学生资助档案资料; 3.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巡查; 4.开展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信息确认,及时更新毕业学生信息。 |
七 月 | 1.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活动; 2.做好助学贷款前期准备工作、开展贷款业务受理。 |
八 月 | 1.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2.审核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报材料; 3.做好各级各类社会捐资助学工作; 4.召开学生资助工作会议; 5.继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做好贷款本息催收宣传工作。 |
九 月 | 1.开展贫困学生摸排工作,组织贫困学生遴选工作; 2.深入各校了解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评审认定情况,撰写汇报材料,报送信息; 3.组织发放建档立卡户学生资助金; 4.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和诚信教育活动; 5.更新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
十月 | 1.发放学生资助金,及时更新学生资助数据库并上报; 2.对受助学生进行电话回访,深入家庭,对数据库中贫困学生进行入户调查,了解核实; 3.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复查、整理、上报等后续工作; 4.核查并督促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规范使用。 |
十 一 月 | 1.开展资助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巡查; 3.开展2020年贷款催收工作。 |
十 二 月 | 1.整理完善资助档案资料,迎接省市年终考评; 2.继续做好2020年贷款本息催收工作; 3.撰写2020年资助工作总结; 4.谋划2021年学生资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