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理论学习计划
结合支部实际,围绕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拟定如下学习计划:
(一)2024年3月学习计划
1.支委会学。2023年9月22日,学习关于中央、省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和州、县(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第一章。
2.党员大会学。2023年9月22日,学习关于中央、省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精神和州、县(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第一章。
3.自我学习。2023年9月20日—30,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部分—第九部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一章至第三章。
(二)2023年10月学习计划
1.支委会学。2023年10月9日前,《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部分—第九部分,《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四章节至第五章节。
2.主题党日学。2023年10月9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二章节,《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节至第十章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三章节。
3.自我学习。2023年10月30日前,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章至十一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六章节。
(三)2023年11月学习计划
1.支委会学。2023年11月21日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四章节至第六章节。
2.主题党日学。2023年11月2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四章节至第六章节。
3.党员大会学。2023年11月2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四章节至第六章节。
3.自我学习。2023年11月30日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七章节至第十章节。
(四)2023年12月学习计划
1.支委会学。2023年12月11日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七章至第八章。
2.主题党日学。2023年12月12日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九章。
3.自我学习。2023年12月30日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九章至十五章。
(五)2024年1月学习计划
1.支委会学。2024年1月5日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十六章至十八章。讨论研究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筹备工作。
2.党员大会学。2024年1月15日前,学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十六章至十八章。安排部署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
3.主题党日学。2024年1月15日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十六章至十八章。安排部署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
4.自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第十六章至十八章。
二、“我为教育献一策”计划
聚焦教育教学、民生实事、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紧扣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组织党员在推动发展、基层治理、服务群众中主动作为、担当有为,在重点项目、重大任务中发挥作用。
(一)2023年9月围绕如何提升校园环境方面献一策;
(二)2023年10月围绕如何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献一策;
(三)2023年11月围绕校园安全方面献一策;
(四)2023年12月围绕交通安全防范方面献一策;
(五)2024年1月围绕备考方面献一策。
三、“我为群众办好事”计划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因地制宜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在主题教育中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2023年9月开展贫困生认定的好事实事;
(二)2023年10月开展维护校内安全设施的好事实事;
(三)2023年11月开展宿舍内务的好事实事;
(四)2023年12月开展校园环境美化的好事实事;
(五)2024年1月开展营造良好备考的好事实事。
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小学第二党支部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