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学习计划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经信委系统学习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实施计划>的通知》(新经信党组[2014]41号)精神,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学习计划如下:
一、学习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俞正声主席的总结讲话,《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4〕5号),张春贤书记、努尔•白克力主席在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二、参学人员范围
阿克苏地区无线电管理局全体党员干部
三、活动形式和步骤
(一)主要内容
在继续领会把握好去年“12·19”中央政治局党委会议精神即“12个深刻理解”的基础上,8月至9月上旬,利用每周五上午时间,针对学习内容,开展5次集中学习,着力在“五个深刻领会”上下功夫,力求吃透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会议蕴含的新思想、新观点,切实增强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开展一次专题讲座
在我局开展一次对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精神的专题讲座,宣讲会议精神。
(三)组织局领导上党课活动
8月至12月,结合领导讲党课活动,由我局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宣讲会议精神。
(四)举办学习交流会。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维稳工作和我局工作实际,在全面领会学习精神的基础上,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同时,安排时间,召开学习心得交流会,谈体会、谈认识,谈发展。
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活动结束后,我局将认真探索和总结在学习活动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作为年终个人考核内容的依据。
阿克苏地区无线电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