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旅游宣传促销工作计划
一、与主流媒体的合作
一是从2011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在中央电视台一套上午《新闻30分》栏目,播出15秒“中国马都-天堂草原锡林郭勒”旅游宣传广告片,播出时间覆盖旅游旺季。
二是从2011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在旅游卫视《有多远走多远》栏目每晚21:05——22:00中间插播和《行者》栏目每晚22:30——23:30中间插播同步播出锡林郭勒旅游宣传广告片,时长2.6秒,首播、增播各153次。
三是在北京西单商场LED大屏幕播出锡林郭勒旅游宣传广告片,规格10米X4米=40平米,从2011年5月起至10月播出,每天早9:30——晚21:00,广告时长3.5秒(总时长30秒),每天播出120次。增播:西藏拉萨贡嘎、灵芝国际机场,甘肃中川、敦煌、嘉峪关机场3.5秒,5—7月LED广告。
四是在上海南京路世纪广场LED大屏幕播出锡林郭勒旅游宣传广告片,2块广告牌,规格10米X6米=60平米,从2011年5月起至10月播出,每天早7:00——晚22:00,广告时长3.5秒(总时长30秒),每天播出120次。增播:西藏拉萨贡嘎、灵芝国际机场,甘肃中川、敦煌、嘉峪关机场3秒,8-10月LED广告。
二、精心组织旅游主题活动
我们继续把分散式举办的旅游节庆活动统筹整合、统一冠名为“锡林郭勒天天那达慕”,着力打造“天天那达慕”旅游知名品牌;2011年全盟策划拟组织开展70余项以蒙元历史文化、马文化、民俗风情为内涵的“锡林浩特国际游牧文化节”、阿巴嘎旗哈日阿都旅游文化节”、“苏尼特骆驼文化节”等旅游节庆活动。
三、加强区域旅游合作
进一步加强“九市一盟”区域旅游合作,联合开展跨区域旅游宣传,拟在合作区域的地方电视台播出锡林郭勒旅游形象广告片,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区域旅游合作相关事项。
四、充实完善旅游宣传品
——设计制作“天堂草原锡林郭勒—天天那达慕”宣传册。把全盟2011年度旅游主题活动、产品、四季线路,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的联系咨询方式一并交待给旅游企业和游客;同时将此宣传册配置到盟内各大宾馆、饭店,起到宣传、引导作用。
——刻录《天堂草原—锡林郭勒》旅游形象宣传片光盘10000盒;设计、印制《天堂草原—锡林郭勒》旅游形象宣传片外包装精装和简装两种,其中精装3000盒、简装7000盒,广泛用于2011——2013年各类旅游宣传推介活动。
——策划、设计、制作《锡林郭勒旅游交通图》、《锡林郭勒自驾游手册》和资料袋。
五、积极开辟新的客源市场。
——积极响应参加自治区旅游局组织的,统一宣传促销活动,借助国际国内促销平台,提高我盟旅游知名度。
——积极策划我盟赴主客源地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组织有各旗县市(区)旅游局、旅行社、A级景区、旅游商品生产厂家、营销人员及演艺团体、媒体记者参与的赴我盟主客源地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区域旅游合作地区开展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继续刊发北京东花园擎天柱广告,宣传内容分为冬季和夏季两大块,覆盖全年;同时策划、联系在“京沈高速”的显耀位置增设擎天柱广告。
——选择在北京地铁站等繁华地段打灯箱广告,进一步加大我盟在主客源地的宣传促销力度。
六、加大盟内旅游宣传力度
——继续刊发锡林浩特机场广告牌,充分利用空中走廊这个宣传窗口,加大锡林郭勒旅游宣传,宣传内容分为冬季和夏季两大块,覆盖全年。
——继续与盟日报社合作出版《锡林郭勒旅游》专版,及时发布我盟旅游业发展建设成就和信息,同时与锡林郭勒电视台、锡林郭勒日报社、锡林郭勒晚报、锡林郭勒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合作,通过新闻播报、开辟旅游专栏、专题采访等形式,加大对我盟旅游的宣传推介。
七、积极主动借势进行宣传
——选择适宜的时间由盟旅游局组织邀请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国内各大旅游企业、摄影摄像创作者同仁来锡采访、踩线、考察增进了解、扩大宣传。
——交通台的宣传,通过这一平台在第一时间把我盟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产品、线路,资讯和广告直接传送给游客。
八、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和形象标识的收集、汇总工作,此项工作截止于2011年3月1日,力争在3月10日之前把汇总和筛选后的形象宣传广告语和形象标识提交局领导审阅。
二是做好2010年度旅游对外宣传稿件的统计汇总工作,此项工作截止于2011年2月25日,力争在3月20日之前把汇总后的内容提交局领导审阅。
三是委托内蒙古电视台制作的15秒我盟形象电视广告片,力争3月10日前提交局领导审阅。
九、业务培训工作
一是于4月份举办摄影、通讯等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由各旗县市区旅游局工作人员组成并参加培训。
二是4月份组织盟摄影家协会的部分摄影记者、摄影爱好者召开旅游图片资料座谈会,并签订图片征用协议,进一步更新和充实图片资料。
2011年锡林郭勒盟旅游宣传促销经费预算
一、新闻媒体宣传费用:1143.95万元+61.2万元
(一)央视广告片制作播出费用:1093.95万元
1、一套新闻30分,
6个月: 13.4万元/2次/天X6月/单日=1093.95万元
2、15秒广告片制作费,50万元。
(二)其它媒体宣传费用,计61.2万
1、自治区旅游局整体旅游宣传广告,31.2万元。
①旅游卫视《有多远走多远》和《行者》栏目2011年5——9月自治区补贴后费用20.4万元;
②北京西单商场LED大屏幕2011年5——10月自治区补贴后费用5.4万元;
③上海南京路世纪广场LED大屏幕2011年5——10月自治区补贴后费用5.4万元,
2、中国旅游报,内蒙古日报《旅游版》等报刊杂志平面媒体宣传费15万元。
3、内蒙古广播电台,上海、天津交通广播电台等广播媒体宣传费15万元。
二、“天天那达慕”主题活动,90万元
一是锡林郭勒国际马术耐力赛策划、组织、活动费用80万元。
二是拟将2011天堂草原锡林郭勒——天天那达慕启动仪式固定在锡林浩特市,拟补贴费用1万元。
三是将天天那达慕固定在西乌旗蒙古汉城景区,每场次拟补贴500元,夏季4个月举办120场次,拟补贴6万元。
四是拟在我盟南部旗县选1家“牧人之家”举办天天那达慕,每3天举办一场,3个月举办30场次,拟补贴3万元。
三、区域旅游合作费用,20万元
进一步加强“九市一盟”区域旅游合作,印制宣传资料5万元。
组织参与“九市一盟”区域旅游合作推介会。5万元
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区域旅游合作相关事项;在九市一盟合作地电视台互播旅游专题片或广告片,10万元。
四、充实完善旅游宣传品,22万元
1、重新设计制作“天堂草原——锡林郭勒”旅游宣传折页、旅游交通图和资料袋,12万元。
2、策划、设计、印制“天堂草原锡林郭勒——天天那达慕”日程表10万册,同时覆盖锡林郭勒日报、晚报和锡林郭勒广播电视报和盟内外各大宾馆、饭店。5万元。
3、刻录《天堂草原—锡林郭勒》旅游形象宣传片光盘10000盒;设计、印制《天堂草原—锡林郭勒》旅游形象宣传片外包装精装和简装两种,5万元。
五、开辟新客源市场,35万元
1、参加由自治区旅游局统一组团赴上述地区开展的统一宣传促销活动等15万元
2、我局组织的促销团,赴我盟主客源地开展的锡林郭勒草原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等20万元。
六、盟内旅游宣传,23万元
1、锡林郭勒日报《旅游专刊》10万元
2、锡林浩特机场广告牌,年租金40万元,其中西乌旗、东乌旗、锡林浩特市(各1块)、多伦县(2块),计5个地区X7万元=35万元,我局支付5万元。
3、从6月起至8月底,在锡林郭勒广播电台蒙、汉节目和交通台播打旅游广告,8万元。
七、其它形式的宣传, 100万元
1、“请进来”活动:组织邀请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朋友、国内各大旅行社同仁来锡采访、考察和指导,在增进了解的同时扩大宣传,30万元。
2、北京东花园收费站前我局旅游广告宣传牌,13万元。
3、拟建“京沈高速”擎天柱广告,17万元。
4、北京地铁站1、4号线上打2个季度的广告, 40万元。
八、做好各项相关工作,13.4万元
一是旅游形象宣传广告语和形象标识的奖励6.4万元。
二是2010年度旅游对外宣传稿件的奖励2万元。
三是图片资料更新、充实和征用,费用5万元。
总合计1508.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