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故事、诗朗诵”比赛安排
一、比赛安排
1、比赛时间:2018.11.22 上午9:00
2、参赛人员:每班选1——6名学生参加。
3、比赛内容:内容自定,以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为主。
4、比赛形式:讲故事或者诗朗诵(可选其一,也可两个都参加)
5、比赛场地:三二班门前的活动区
二、评分
1、评分标准:①、精神饱满、昂扬,姿态自然大方,富有朝气和活力。(1分)②、集体配合协调,感情真挚,表达自然。(2分)③、声音洪亮,朗诵熟练。(2分)④、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能正确把握作品节奏,韵律明显。(3分)⑤、能正确把握作品内涵,声情并茂,朗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2分)
2、总体要求:服装统一(校服),必须脱稿,时间控制在3-5分钟之内。
3、评分要求:①、每位评委根据各班表现情况打分,本班不给本班打分;②、评委打分要将评分标准中的各项分值打出,最后算出总成绩;③、所有评委老师的分数之和的平均分为该班最后成绩,若出现同分,则以评分标准中的第四项分数之和评定,得分高者在前;④、所有评委所打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三、评委及工作人员安排
评委:全体语文教师
主持:黄春慧
摄像:王 勇
音响:王 勇
四、注意事项
1、22日上午9点,各班听广播带着凳子往下走,班级前五名的学生坐到最前面。
2、比赛顺序从一一班开始,六二班结束,各班参赛人员根据主持人安排,提前到候场区等候。
3、比赛过程中,各班要保持安静,并给你参赛人员掌声鼓励;比赛结束后,各班把本班所在区域内的纸片收拾干净。
4、各班于11月19日活动课前将参赛人员名单及作品名称报回教导处。
2018.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