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河长办工作室揭牌仪式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市河长制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河长办)和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各自职能,进一步推动河湖水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通过司法护航助力河长制工作,为建设“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为此,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市河长办设立工作室。为扩大宣传影响,决定举行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市河长办工作室揭牌仪式,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14日(周四)上午9:00。
二、活动地点
市广东路69号市水利局办公大院。
三、参加人员
(一)市政府分管领导1名。
(二)市河长办、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各1名领导和1名联络员。
(三)市水利局主要领导1名。
(四)各县区河长办、各县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各1名领导。
(五)市河长办、市水利局相关科室人员。
四、揭牌仪式流程
活动由市水利局(市河长办)主要领导主持。
(一)市人民检察院领导讲话(时间约3分钟)。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讲话(时间约3分钟)。
(三)市领导讲话(时间约3分钟)。
(四)揭牌仪式。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于4月13日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市河长办,联系方式:刘明锋,2063879,邮箱:bhshzb0779@163.com。
(二)拟参会人员会前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与疫情严重风险国家或地区人员或境外输入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疫情严重国家或地区驻留史,与国内本土病例(含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会。请参会单位落实责任,并做好有关核查、防护措施。请全体参加人员提前10分钟签到进场,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
(三)揭牌仪式现场布置及保障工作由市河长办会同市水利局办公室负责。
(四)请市委宣传部通知新闻媒体记者到场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