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插在工地上”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七提要求”,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推动全区项目建设大提速,发挥党组织在项目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让每一位党员成为项目推进落实的“急先锋”,深入实施“党建强渝”发展举措,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渝水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可靠的组织保证,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将“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插在工地上”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坚持“围绕项目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大力开展项目建设提速,推动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奋力谱写“爱我工小美、五年更辉煌”精彩渝水新篇章。
二、活动范围
时间:从2022年3月至项目竣工。
范围:全区107个重点项目单位。
主题:“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插在工地上”。
三、工作内容
(一)组建临时党支部。坚持“项目建设到哪里,党组织就建在哪里,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目标,在项目建设单位组建临时党支部。
1.成立条件。项目单位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党员组织关系不需转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不需要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2.成立流程。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的基层党(工)委对其进行审查,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成立临时党支部,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3.支部场所。临时党支部要按照“一室多用”原则,建立临时党支部阵地,要有一间党员活动室、一面党旗、一个支部信息公开栏。
4.主要职责。临时党支部要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围绕企业项目建设出谋划策,在项目质量、安全防范以及建设进度等方面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项目建设扎实有序推进。临时党支部要做好政治引领、统筹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临时党支部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不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在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自然撤销。
(二) 抓好组织建设。
1.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临时党支部要结合项目实际创新开展组织生活,通过召开“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活动,不断统一思想,凝神聚力。
2.开展先锋创绩活动。在项目建设具体工作中,要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在项目施工、技术攻关、安全管理等工作一线组建党员攻坚队,设立党员示范岗,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突击攻关有党员,真正实现“党员冲锋在一线”。
3.强化服务引领。临时党支部要定期组织深入项目工地,开展送爱心送温暖、维权送工地等关爱一线员工活动,要经常了解当地群众对征地拆迁、项目落地等方面意见,帮助解决群众诉求,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四、相关要求
一是要强化工作保障。各区属一级党(工)委要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插在工地上”活动各项基础性工作,要主动与各项目单位衔接,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切实将“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插在工地上”活动落实落好落细。
二是要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介加大对“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插在工地上”活动的宣传力度。要深入挖掘重大项目一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树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典型,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又好又快建设。
三是要建立健全机制。通过开展“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插在工地上”活动,贯彻落实好“围绕项目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将党建工作融入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努力实现支部建设与企业项目推进的良性循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四是要强化督促指导。各区属一级党(工)委要加大对本辖区内各临时党支部的督促指导力度,对临时党支部的设立、“三会一课”等制度的开展、企业项目服务等各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区委组织部将“支部建在项目上,党旗插在工地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区属一级党(工)委的年度考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