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2022是全面落实推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关键年,我镇始终坚持“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全面防范、精准拆弹”的基本原则,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底线,做好2022年我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以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和重要性的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该项工作的必然要求,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农场)紧密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保持思想意识的高度统一和理想信念的坚定不移,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同心协力做好海南自贸港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二)以遏制增量和化解存量为目标。
当前我国非法集资新增案件数量仍处于高位,涉非涉稳风险的不确定性和突发性更加明显,存量风险持续释放,增量风险压力加大,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农场)既要高瞻远瞩,提前部署,也要及时清扫“门前雪”,做好“绣花针”功夫。要积极发动本辖区内行政村层层布防,织密织厚金融风险防控网,组织公检法等单位密切协作,加快推进存量案件处置。
(三)以各司其职和协同联动为依托。
充分发挥我镇相关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增强责任感,提升执行力,落实好属地责任,担负起管理责任。各有关单位及部门要从“机制建设”“预警监测”“宣传教育”“案件处置”等方面,紧密配合,协同联动,杜绝出现政策“空转”、互相“扯皮”等情况.要主动出击,抢占宣传制高点,掌控工作主动权,全面提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成效。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四)持续深入学习《条例》。
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农场)要把提升本辖区防范非法集资各项工作成效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门研究部署。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在本区域、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条例》学习培训,全面准确理解把握《条例》精神。要将《条例》的学习培训延伸至基层单位,从上至下,不断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并通过理论指导实际,实现学以致用。
(五)有效加大社会面宣教。
持续推动做好对广大群众的普及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充分运用辖内各类媒体渠道,组织专家、学者等开展解读,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推动相关各方主动运用《条例》守“小家”、护“大家”,发动群众力量,点亮每一个“星火”,形成燎原之势,让不法分子无所遁形。
(六)探索实施省市联合执法。
针对涉非风险线索,镇社会事务办应第一时间将风险信息上报至市处非办,共同研判风险等级,高风险涉非线索由省市联合查处,中低风险涉非线索由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农场)独立查处。深入了解涉非企业和个人的基本情况、集资方式及风险底数等信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负责人整改、下发风险提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罚款等处理处罚方式,并设置台账留痕管理,按月上报至省处非办。
四、全面提升预警监测能力
(七)完善区城群防群治机制。
全力推动社会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扩宽风险发现及举报渠道,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划区城、分层次、列重点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活动,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与网格化机制有机结合,进一步延仲工作触角,通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数点”“非法集资零活动区”等建设活动提升区域自治能力,有效激活基层处非“神经末梢”。吸纳网格员、志愿者等作为处非政策宣传员、情报搜集员和信息反馈员,通过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构建城乡一体、全城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的非法集资防控机制。
(八)加强重点风险隐患监测预警。
严格依法做好名称和经营范围的登记注册工作,对于包涵“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内容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要加强管理。进一步提升防非处非效能,分类施策开展风险排查,强化资金移动监测。加强对养老服务、私募基金、第三方财富管理、网络借贷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密切关注以区块链、虚拟货币、解债服务、预付款为名的集资骗局,对打着科技创新、绿色转型、健康养老、共同富裕等旗号的新型风险给予重视。警惕以元宇宙、NFT (非同质化通证)等新概念的非法集资活动。
(九)严肃查处涉非涉稳风险线索。
充分发挥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防共治作用,时刻保持对涉非线索的敏感性,主动挖掘识别,深入摸排非法集资相关线索。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发挥专业优势,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信息和广告的监管规范力度,做好互联网平台审查、预警和配合处置,重点打击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等为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活动,对相关责任方依法严肃处理.要从严、从实,从快查处涉非线索,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确保线索件件有落实。
五、有力有序推进案件处置
(十)加强相关部门协同衔接。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要应立尽立,坚持以“打早打小”为原则,以“区域和谐稳定”为目标,各单位部门、各村(社区、农场)协同联动,合力打击,坚决杜绝工作上互相推诿、应付了事,造成风险蔓延,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公检法各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和配合,针对非法集资案件建立标准化、系统化办案规程,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配合不到位、沟通不及时等造成后期执行困难、处置缓慢等情况。
(十一)提高存量案件处置效率。
以持续压降存量、扭转陈案积压态势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案件结案率。镇处非办牵头,与公检法等单位制定年度存量案件压降目标和方案,建立一体化协作机制,对于非法集资存量案件进行逐案梳理,按“公安在侦”“检察院在诉”“法院在审”“资金清退”细分处置阶段,建立全链条跟踪机制,对于立案3年以上未结案件要专人盯办、打表推进,动态掌握案件处置状态及存在困难。
(十二)提升重点案件处置成效。
国家处非联办、省处非办和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镇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督办的重点案件,镇处非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相关负责同志包案,必要时成立专班强化保障。逐案明确主攻难点和攻坚措施,提出阶段性攻坚目标,设置攻破时间进度表,每周上报处置进展,逐月总结工作情况,加大案件处置推进力度,集中力量啃下“硬骨头”。及时进行复盘,总结经验,避雷铺路,有效提升处非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精准有效开展宣传教育
(十三)推动防非宣传“五进”。
1.深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社区。要全面发挥社区在城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中的主阵地作用,结合“防范非法集资宣救点”“非法集资零活动区”等建设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宣传。居民委员会要组织社区网格员、社区志愿者、防非义务宣传员及社区居民等力量,常态化参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要加强对老年、低收入等群体的关心关爱,严防社区弱势群体遭受非法集资侵害。要充分利用好社区服务中心(站)、居民会议、宣传栏(橱窗)、社区服务APP、“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等平台,通过群众性主题文化教育活动、发放“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实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社区居民全覆盖。
2.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农村。要高度警惕非法集资风险向农村蔓延,着力解决农村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薄弱问题。备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文化下乡”“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纳入活动内容。村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要用好农村广播、墙报宣传栏、农村图书馆等一线阵地,定时定期播放、张贴防非知识。要抓住农贸集市、文艺演出等时机,在人员集中地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农民、留守老人、返乡农民工等群体识别、防范非法集资。要特别注意城乡结合部、拆迁地区、扶贫振迁安置点等区城,运用多种方式,确保责任到人、宣传在先、入脑入心。
3.探索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进校园。教育部门要积极推动发挥学校作用,抓实抓好大中小学生的防范教育。推动将理性投资。防范风险等金融常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作为学校教育重点内容之一。要针对不同阶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创新教学方式和手段,增强教育效果,引导在校学生树立正确消费、投资理念,同时积极推动学校防范非法集资教育与家庭、社会防非教育有机衔接。
4.深入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要加强面向本系统、本单位职工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引导树立正确投资理念。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等作用,倡导党员干部带头,积极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探索将金融风险防范相关知识作为职工培训的内容之一,实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常态化。各类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会员单位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针对我镇重点园区、金融小镇、产业园资金密集区的企业主体,要坚持政策支持宣讲与风险防范宣导同部署、同推进。
5.做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金融网点。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点多面广、专业性强的优势,面向社会公众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要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摆放宣传手册,定期组织面向客户的防范非法集资宣讲活动,网点人员发现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及时对客户做好警示提示。要加强员工管理,严防从业人员参与、协助甚至组织非法集资。严禁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托管、理财产品代销等金融服务。
(十四)大力拓宽宣传渠道。
1.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主力军作用。主要报刊、广播、电视及重点新闻网站等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相关栏目中积极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内容,普及金融风险知识。各村(社区、农场)、各有关部门要与相关媒体密切合作,建立健全防非处非新闻发布等制度,强化舆论引导,提高宣传权威性和时放性。新闻宣传主管都门要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纳入年度宣传工作重点和公益宣传计划,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督指导。
2.充分发挥新型网络社交平台生力军作用。要把新媒体作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进一步开拓线上宣传平台,通过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打造一批群众喜爱的政务号、公众号。引导新媒体平台积极参与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鼓励依靠新媒体力量打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网络达人和网红阵地,多种形式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提升宣传的传播力、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同时利用高铁、公交、出租车移动传媒及微信、短信等方式,持续开拓群众身边的宣传渠道。
(十五)突出关键节点宣传。
1.进一步发挥宣传月品牌效应。国家处非联办已将“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作为全国近三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的主题,市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紧密围绕主题全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活动前有准备,启动日有声势,集中宣传日(6月15日)有亮点,运行过程有热度,结束后有总结推广。科学设计内容、灵活选择方式,组织开展“靶向”宣传,组织媒体和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宣传叠加效应,增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的层次感、深入度和持续性,掀起防非宣传高潮。
2.利用重要时点做强宣传教育。推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与金融知识普及月、敬老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宪法宣传周以及“3. 15”"消费者权益日等全国性活动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好岁末年初“万家团聚、万众返乡”的有利时机,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营造双节期问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与地方特色节日活动密切结合,充分利用高收视率电视节目、高点击率新媒体事物等,多渠道、高频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壮大宣传声势。
3.依托各类宣教基地讲好防非故事。各村(社区、农场)要充分挖掘、利用宣教资源,将防非宣传知识纳入各村(社区、农场)投资者教育基地、金融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教育实践基地等教育基地重要宣传内容。各村(社区、农场)、各有关部门要依托各类宣传教育基地,举办防非知识展览、讲座、现场观摩等金融主题实践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创建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防非宣传教育基地,做到资源共享、经验互鉴、寓教于乐。
七、加强组织保障工作
(十六)全面提升队伍能力。各村(社区、农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辖内相关主体职责分工,保障工作经费,配强资源、整合力量。坚持推动防范和处置队伍能力建设,不断充实基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力量,加强对基层相关干部和民间志愿队伍的教育培训。各村(社区、农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培育防非“吹哨人”“后备军”,从金融机构、司法机构等组织中招募一批具有专业知识和号召能力的工作力量,倡导发挥金融法律等专业退休人员余热,组建专家库、宣讲团等群体,不断壮大具有地方特色的志愿者队伍。
(十七)不断完善考核机制。我镇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本区城平安建设考评和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等重要内容,抓住工作重点及难点,精准设置考核要项,细化考核指标。加强对辖区被考评单位的督促指导,以评促改,对标找差,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处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农场)、各成员单位的督导,全力配合各村(社区、农场)、各成员单位开展有关工作。
(十八)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重中之重。认真落实案件处置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排查,加强分析研判,对重点隐患施行清单制管理,完善涉非涉稳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处非办与公安、信访、网信等部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跨个人极端行为,努力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农场)、各成员单位请于12月1日前将贯彻落实本指导意见的阶段性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送至镇社会事务办,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落实和开展情况、经验总结和工作建议、面临的问题和需要市里解决的事项等。镇社会事务办汇总后将进行总结和经验推广,进一步支持各村(社区、农场)、各成员单位更好推动有关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