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示范岗和“每季一星”评选活动方案
为加强中心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煤焦质量管理服务能力水平的提高,结合公司党委工作报告“六个聚焦”要求,决定在中心党支部开展党员示范岗和“每季一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中心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参评标准:
1、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执行党的决定,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
2、岗位技能优,积极学习理论知识,刻苦钻研自身业务,不断提高能力素质,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勇于开拓,积极进取。
3、群众评价好,立足本职,甘于奉献,廉洁从业,担当作为。
三、考评内容:
对照“思、政、学、勤、廉”五个方面,中心党支部每季度对申报“党员示范岗”的党员进行考评。
1、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参加集中学习次数、党员学习笔记完成情况、“三会一课”参与、团结协调、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打分,此项为基础分,由中心党支部考评,分值为70分;
2、职工群众对党员认可度信任度打分,此项为基础加分,由中心职工群众考评,分值为10分;
3、中心主任对党员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完成质量、完成时效进行考评,此项为加强分,由中心主任考评,分值为20分。
4、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低于70分,含70分),连续两次评为不合格党员,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谈心谈话,教育引导。
四、评选要求及流程:
1.参与评优党员示范岗和“每季一星”的人员从支部党员中产生。每季评选“优秀党员”名额为1名。评选的“优秀党员”应符合上述参选标准的要求。
2、由党员本人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并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0日前上交个人自荐材料(800字左右);
3.党支部提名向全体职工推荐,介绍党员优秀事迹和工作成绩;
4.全体职工参与投票,现场唱票;
5.根据得票情况,取第一名,最后由中心党支部会议决议产生评选结果,并报送公司党委审核备案,经公司党委审批同意后在中心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