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8月9日,乡宁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我院院长李忠杰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后,认真客观地评议了我院自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作出《乡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严肃指出我院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
会后,我院召集全体审判委员会委员和民事审判工作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结合我院的民事审判工作现状作了深入的自我剖析,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基础上,针对《审议意见》,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我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全体民事审判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报告,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内涵,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强化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廉洁公正办案。认真贯彻执行《法官行为规范》、“五个严禁”、“九条禁令”,从严约束法官的业外活动,树立法官形象。加强业务建设,注重司法礼仪,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能力。
二、强化“办三案”意识,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实现从立案、审理到审判监督的全程监管体系,努力提高民事审判效率和质量。“民事兴,法院兴”,近年来我院坚持把涉及民生的案件作为影响法院兴衰成败的大事来抓,以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为目标,使民事案件的质量不断提高,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次县人大评议后,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我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了确立了提高案件质量的案前、案后监督体系和案件审判的具体要求。由立案庭负责对案件的运行进行全程监控,对接近审限的案件及时发出结案通知,对超审限案件定期在院一楼大厅显示屏进行通报,并将案件运行速度与年终考核结合,以加快案件审理的速度,提高办案效率。审判监督庭进行案后监督,所有报结的案件均由审判监督庭进行评查,并将存在问题反馈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确保案件质量关。在办案过程中,围绕公平、公正的司法要义,深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摸索简易民事案件的速裁方法,做到繁简分流,努力提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论理充分,判决适当。
三、充分社会联动机制的功能,以“两率”为基本要求,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坚持从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坚持司法为民。针对今年案件数量激增的状况,各民事审判法庭和基层法庭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发扬马锡五精神,把身子沉下去,深入案发地开庭、勘验和调解,建立夜间法庭、假日法庭,开展巡回审判,送法上门,既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又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二是着力化解矛盾。继续以民事案件的调解率和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为考核目标,推动民事审判人员不断总结调解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确定了“六心”调解法、“三全调解法”等调解方法,民事审判三庭的调解“六法”得到临汾日报的宣传推广。通过与基层政府、民调组织、人民陪审员联动携手,一些矛盾激化的债务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以及新出现的医疗纠纷、同居析产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加大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住房消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是人大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院以这次评议为契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我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案件1320件,审结1261件,结案率为95.5%。其中调撤结案897件,调撤率为71.1%,圆满完成了全年的民事审判工作任务,创造了民事审判工作受理案件、调撤率和调解案件的实际到位率三个新高。
为确保民事案件的办案效果,我院民事审判人员不就案办案,而是把办案与执行相结合,根据《审议意见》的要求,树立“审执并重”的执法理念,主动与执行人员座谈,听取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从而在办案过程中兼顾执行,增强了审判与执行的相互配合,进而推动了我院的执行工作。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08件,执结308件,执结率为100%。执行总标的达1864.67万元,“执行难”的被动局面得到有效地缓解。
司法为民是法院工作的基本宗旨,人民监督是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感谢县人大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我院全体法官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时刻不忘党和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再接再厉,奋力拼搏,为乡宁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百姓的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