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升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会后,我县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县上下牢固树立“寸土必惜、寸土必用、寸土不弃、寸土不闲”的集约理念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处置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立足全县高质量发展全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攻坚突破,扎实细致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住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抽调部门骨干力量负责日常办公,印发了《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2021年3月底批而未供处置4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60%以上的目标任务,层层夯实责任,倒排工期,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三)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处理。坚持“全面清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理、依法处置”的原则,建立责任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逐宗开展研判,认真分析原因,精心制定方案,对xx家项目单位进行了约谈,下发督办函10份,全面传导压力,跟踪问效。xx年,省市下达我县批而未供土地基数xx公顷,闲置土地基数xx公顷。截至目前,消化批而未供土地xx公顷,消化率达xx%;向省政府申报核减无效用地两个批次xx个地块xx公顷,2021年上半年计划核减无效用地xx公顷。
(四)完善工作机制,坚决遏制增量。按照自然资源“批、管、用、补、查”综合监管要求,建立遏制新增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长效机制,修订了《关于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确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原则,明确25个部门和单位管理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了自然资源管理行政执法相互监督和社会监督,形成了自然资源工作“大家管、大家用”共同管理责任机制。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土地征迁难度大。群众土地情结较重,加之近年来城镇化速度加快,土地资源更加稀缺,群众对征地补偿的期望值远远高于土地征收片区综合地价,给土地征收工作带来压力和阻力。二是规划体系不完善。因历史原因,除县城新老城区编制了总规外,其他建制镇规划相对滞后,城乡规划体系不健全,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短期内难以落地,为部分土地规划指标的合理设置带来困难,不利于项目用地供应。三是政策衔接不紧密。随着相关领域的政策有所调整,个别已报批地块的原申报用途与现规划用途不一致,不适宜新的行业政策要求,导致土地无法供应。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以本次督导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督导组各位领导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责任、主动作为、加压奋进,确保如期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一是进一步强化督导排查。以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对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回头望”,细化完善工作清单,建立销号管理台账,对项目用地再研判,问题原因再找实,处置措施再精准,相关责任再压实,时限要求再卡紧,确保工作高强度、高效力推进。
二是进一步强化分类施策。对已经省政府批准且确实无法落实的项目用地,下决心核销一批。对供地条件成熟的项目用地,加大项目策划和招商力度,优先使用批而未供土地。对未供即用的项目用地,属于划拨类型的,积极协调用地单位,加快立项审批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属于出让方式供应的,限期完善用地手续,对限期不完善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是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全面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检查,严厉打击和制止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把项目上报关口,将有限的土地指标用在产出大的好项目上来,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保障,坚决杜绝盲目上项目。运用增存挂钩机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申报和供应工作。
四是进一步强化处置力度。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加大闲置土地认定处置力度。对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延长项目动工开发期限或采取置换、收回处置;对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限期开工;对无正当理由闲置,按规定收缴闲置费或收回土地使用权;加大巡查力度,对实际已经开发建设未办理施工许可导致的闲置,协调相关部门出具说明,上传系统消除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