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州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健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请示报告的制度》,从制度层面让人大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有章可循,有力推动人大机关政治建设,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及时向县委请示,人代会、常委会、党组会等会议情况及时向县委报告,使人大各项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坚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列席或参加县委常委会议、县委有关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列席或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会议和活动。
(二)注重强化思想引领。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制定完善相关学习制度,召开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周一集中学习会(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参加)、代表培训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州县委各次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特别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人大工作实际,注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准确把握新时代赋予人大工作的责任、使命和要求,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动人大机关思想政治建设。
(三)不断提升监督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权,重点加强对经济运行、民生热点问题和法律工作等的监督。年内,组织代表针对重大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春季造林、脱贫巩固提升、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等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17次,听取审计、财政、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等“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5项,并提出相关审议意见,督促整改落实。经常性组织代表参与“一府一委两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密切代表与“一府一委两院”之间的联系,为代表进一步了解工作,有效开展监督搭建桥梁。制定《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从组织领导、述职对象、述职内容、方法步骤、评议程序、结果运用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一是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制度。制定完善《都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从制度上保障和规范了人大依法行使讨论、决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事项的职权,为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始终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抓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长期所思所盼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着重抓好重大事项决议决定的落实工作。通过定期听取汇报、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四是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县委决策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县人民共同意志和行动。年内,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人次,组织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彰显宪法权威。
(五)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不断规范人大代表担当作为。一是坚持代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开展学习培训,换届以来,县乡人大代表培训实现全覆盖。二是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每年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牵头领衔督办,注重人代会后抓及时交办、梳理确定督办重点,中期抓限期办结、广泛征询代表意见,后期抓督办难点、深入排查“回头看”。建立完善规范代表建议答复、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表彰等制度,截至目前,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提出的36条建议目前均已办结完毕。三是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运用网络履职平台、微信群等新媒体、自媒体手段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发送人大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知识等,编印《都兰县人大代表履职知识读本》,免费为代表订阅《人民日报》《青海日报》和《柴达木报》,为代表知情知政、建言献策提供平台。四是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按照便于活动和属地就近原则,将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分组,明确代表活动区域范围等内容,围绕重点工程和热点、难点问题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小组活动。充分发挥代表的履职积极性,特别注重党员代表作用的发挥,使其成为民生领域的代言人。五是深化“三联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扎实做好“两室一站一平台”建设,配齐办公设备,强化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六是不断优化代表组织结构,严格人选标准和条件,持续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档案登记、述职等制度,健全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强化治党管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与常委会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工作,落实责任。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末位表态制”。深入开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委补充措施,坚决抵制公款消费等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深化省委巡视、县委巡察和审计反馈意见和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认真履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请销假制度,严格规范党组成员及人大干部行为,树立人大常委会机关良好形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创新理念,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将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着力把牢政治方向。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着力贯彻重要思想。坚定不移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作为人大工作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定力、担当精神和思路举措。三是着力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精准监督。四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穿人大工作始终。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持续深化“乡镇人大建设年”和“人大工作落实年”活动,稳步推进“智慧人大”建设,不断夯实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